《血嫁之金枝玉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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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嫁之金枝玉叶- 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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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花的香,还是凤美人身上独有的幽香?他刚刚在含香宫缠绵一番才过来?

”朕今晚不走了。“他抱起我往床走去,眸子带着情欲。

”明天,不是成亲了吗?我们等那天好吗?“我突然有点抗拒他的怀抱,厌恶他身上淡淡的幽香。

”也是,明天才是朕和小叶的洞房花烛夜,但朕怎么觉得那日子那么难熬?“他眸子迷离,带着难耐的情欲,让人窒息的深情,他深深地吻着我,吻得那样缠绵缱绻,直到两人呼吸有些粗重,他才含笑离开。鬼使神差,他离开之时,我竟把他扯了回来,狠狠地亲了一口。

”原来小叶也等不及了,乖,明天才成亲,再想我也忍耐一天。“他笑着说,心情极好地离开了。他走后,我纳闷了,我那么热情干什么?是被他美色迷惑了?我从来不去想,有一天我会爱上他,我总觉得我爱的一直是公孙宇,即使不敢再有非分之想。

第二天在胡公公的安排下,我顺利坐上了凤辇,里面放着一套嫁衣,还真漂亮,小婷帮我穿上,然后细细打扮。

封后的仪式冗长,北天帆牵着我的手,一步又一步登上登天坛,六年前,牵着我手的人是先帝,那手干枯而冰寒。六年后,牵我手的人是先帝的儿子,他的手温暖而有力,短短六年,我嫁了两次,嫁了两位皇上,他们是一对父子,这感觉像是发了一场梦,一场荒诞得没有一点真实感的梦。

”小叶,今天我感觉这才是我真正的娶妻,今天晚上才是我想要的洞房花烛夜。“礼官说什么,我忘记了,这天我干了些什么,我也忘记了,惟独北天帆这句话一次又一次在我耳畔回荡,心的某一处软化成水,我甚至对自己说,不走了,就留在这里吧。

我背叛了外公,选择了与他站在同一战线,我有情义,他许我为皇后,事情就这么简单,这样的情话他信口拈来,这样的话,许他不久封后又会对另一个女子说一遍。

回到飞凤宫,我已经有些疲倦。

”我出去应付一下文武百官就回来,等我。“北天帆离去时,在我耳畔轻轻地说,声音带着暧昧,带着浓情。

”不要那么快回来,要不文武百官会笑话你的,我今夜会等你。“我说。他大笑而出,笑得无比舒畅。

他走后,我揭开了头盖。

”大小姐,你今天还真漂亮,可惜皇上没看到。“小婷不无遗憾地说,其实我也没看到他今夜身穿喜袍的样子,估计是极俊美的。

”大小姐,你真的决定了。“

”是。“

”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明月公主,如果皇上喜欢你,你就好好服侍他,如果他因此迁怒你,你就说你毫不知情,是我胁迫你,这书函交给皇上,他看了就会明白。“我转身对站在一旁的一个美貌女子说,她含羞点头,双眼大放异彩。

因为提前打点好,我和小婷顺利去到古小柔的落华宫,那边有古小柔打点,没有任何阻碍。

”真的要走?皇上他——“

”你日后好好照顾皇上。“我没等古小柔说完就离开了,地道我很熟悉,很快出到外面,外面已经备好干粮和千里马,我们按计划好的路线策马狂奔。

其实我想去的地方很多,我想回凉州看望小姐与冷老爷子,我想去古夏,瞧一眼公孙宇,他可说过出宫后请我吃醉鸡,我想去青城,与罗音说几句话,但这些地方我都不能去。

我就这样离开了北国,离开了曾经让我窒息的皇宫,离开了那些勾心斗角,开始了我平淡而自由的生活。

走的时候,我带了两个包袱,一个包袱装着几件简单的衣服,另一个包袱是我曾经整理好的宝贝,里面随便拿出一样,都够我吃住一年。

”大小姐,我们这是去哪?“

”到处走走,走到我不想走就停下,又或者遇到你我看上的男人,也可以停下。“我笑着说,心情特别好,抬头天空湛蓝湛蓝的。

以前的我贪图享受,喜欢热闹,哪里人多往哪里凑,哪里酒香肉香往那里赶,但现在却喜欢去一些荒芜人烟的地方,感受那里的宁静安详。

我们就这样走了一年,骑着骆驼穿越大漠,徒手登上高峰看日出,坐着渔民的船只出海,跟随渔民打鱼捕虾,到喜欢的乡野,会住上一头半个月。

这一年在古落山上的寺庙避雨,我竟然遇到了北天帆的皇兄北天弘,我赶紧低头转身,但他竟然还是认出了我。

”太妃?不是说你已经——“

”什么太妃?“我睁大眼睛迷惘地看着他。他看着我笑。

”皇上没告诉你,我认人很厉害吗?“

看着他一脸的笃定,我知道再装也是徒劳,并且这家伙三五年都不回皇宫一次,等他遇到北天帆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王爷好眼光,我好不容易死了,你千万不要告诉皇上在这里遇到我。“我笑眯眯地对他说。

那天的雨下得很大,下了很久都没停。我们闷得发慌,好在他随身带了棋,我们于是在这里在这个破庙下了一天棋。

”太妃棋艺不错,经常跟皇上下?“

”啊?“我愕然地看着他。

”天帆的棋艺独步天下,从小到大,我们不知道厮杀了多少局,但却还没有赢过他,太妃虽然还是缺少点火候,但看得出是经过天帆的指导,某些布局很是相似。“

傍晚雨歇,我们愉快地分别。

我以为这家伙三五年都不回北国,却不曾想他现在正是在回去的途中,而不久之后,这座古落山和附近的城镇被北天帆的人翻来覆去搜了无数次,只是我早已离开。

而这一年听说被莫枫娶妻了,妻子叫小浅,听到这消息,我笑了。

小浅,我们好久不见了。

古夏政权稳固之后,公孙宇辞官离开,即使龙七再三挽留,我再也没有听到有关他的消息,只是知道他的生意越做越大,横跨数国。

北天帆大婚的第二天宣布皇后染病,需要卧床静养,不少人以为公主身体弱,承受不起皇上的如火热情,过三两天就会好起来。但这公主一病就是一年,虽然宫中太医频繁诊治,宫娥也不时煎药,但公主却并不见好转,除了北天帆与几个宫娥,竟无人见过公主真容。

三个月后,我们路过一个小国,误闯了一处庄园,从此在这美得像仙境的庄园住了下来,结束了四处游历的日子,因为庄园的主人是公孙宇。

在这如梦如幻的庄园,看到白衣胜雪的公孙宇,我以为自己眼花,将眼睛揉了又揉,他还是笑眯眯地看着我,我以为自己在发梦,将大腿掐得红红紫紫。

”别揉了,是我,再揉,眼珠都揉了出来了。“公孙宇大笑朝我走来,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心洒满了阳光,原来这世界有时真的那么美好,莫非这就是缘分千里来相会?

”公孙大哥,你怎么在这里?“我的声音掩饰不了我的兴奋。

”在古夏住腻了,搬来这里住一段时间,如果小叶子喜欢,可以把这里当自己的家,在北帝没过来拆了它之前。“公孙宇笑着说。

”这里那么隐蔽,皇上是找不到的,大小姐,我们就住这里吧。“小婷双眼亮晶晶地打量这庄园,一脸的欢喜,许是一年的居无定所,让她这家伙也想安定下来,而我这样走了一年,也累了,正想歇歇。”

“拆了,小叶再给你建一座,你看,这全是宝贝。”我扬了扬手中的包袱,笑眯眯地说。公孙宇笑,狭长的桃花眼在晚霞的映照下,显得更加迷人。

“这样的庄园,你公孙大哥有十几处,他拆了,我带你去别处去。”公孙宇豪气地说,我还没有表态,小婷已经拍起手来,兴奋雀跃得不行。

这天晚上,我们舒舒服服地洗了一个澡,这里的丫鬟清一色全是十四五岁的少女,天真明媚,清丽可人,跟她们混在一起,感觉自己也回到十四五岁的时光。

她们服侍得很体贴周到,又没有皇宫娥般拘谨,晚上我吃到久违的醉鸡,牙齿都香喷喷的,感觉真幸福,似乎梦想成真了。

“公孙大哥,你哪整来的?西凌离这可有万里之遥。”

“怎样?味道不错吧,当年为了哄你家小姐一笑,都不知道糟蹋了多少鸡,才练就这等手艺,结果都白白便宜你这谗嘴的丫头了。”公孙宇笑着说,声音带着一抹温柔。我嘿嘿笑,有些不好意思,为自己当年的无耻行为。

说话间,一个八九岁漂亮得不像话的男童走了进来,他朝我看了一眼,朝桌子上的鸡看了一眼,然后抬起头怯怯地看了公孙宇一眼,就站在他身边不吭声。这小家伙竟有着跟公孙宇一样狭长的桃花眼,我惊得有点说不出话来。

“这是——”

“听他娘说,这是我的儿子。”公孙宇说。

“但除了那双眼睛,哪点像我?”公孙宇又补了一句,这家伙怎能这样说话?这孩子听了心了想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他,小孩看了我一眼,又将头低了下去,虽然这小家伙看着十分乖巧,但却有着拒人千里的冷漠。

“他叫小狄,他娘估计是做亏心事多了,报应在孩子身上,他现在还不会说话。”公孙宇皱眉说。

“公孙大哥——”我狠狠瞪了他一眼,这孩子的娘再不济,也不能当着孩子的面说,但如果我知道这小家伙的娘是青烟,估计我也不会这样瞪公孙宇,毕竟我对她当年抢了冷凌风,导致小姐远走北国,几乎难产而死的这段经历,始终不能释怀。

小狄没有表示不满,也没有开口维护他娘,很乖巧地站着,但突然他张嘴朝公孙宇的手臂就这么狠狠地咬了一口,公孙宇既不动,也不说话,就静静让他咬,等他咬得没力了,松开了嘴,才冷冷地看着他,那眼神连我看着都有点发麻,小狄估计做了坏事,有些胆怯,但却一直怯生生地回视着。

“你知道你咬的是谁吗?有你这样做儿子的?”

两对狭长的桃花眼在灯火下,冷冷对抗着,这父子俩的关系似乎不是很好。

小狄没说话,反倒朝他另一只手示威性又咬了一口,但终是心虚,这下只是轻咬,牙齿刚碰到人就溜了,走之前还回头扫了一眼那只还没有吃的醉鸡,显然他是被香味吸引来的。

“活该,谁叫你说他娘的坏话。”我没好气地说。

“这牙齿倒越来越有力,看来给这小子吃得太饱了。”公孙宇看了看他手臂的牙齿印,笑了。

“小狄估计想吃醉鸡,反正吃不完,一会叫人给他送去。”

“不送,咬了我还给他送好吃的,下次还不咬得更起劲?”公孙宇气呼呼地说,我笑,还真够小气的,还跟个小孩子较什么劲。

“孩子的娘在不?”听到我这样问,公孙宇的身体明显一滞。

“在,在庄园最偏西住着,省得碰面。小狄她硬塞到我这边。”公孙宇淡淡地说,记忆中公孙宇对女人都是极好的,但对这个他孩子的亲娘似乎十分不待见,这还真让人好奇。

晚上我拿着一只醉鸡去找小狄,他正一个人坐在角落里,不知道想什么?我突然觉得这孩子特别孤独,有点像年幼的李轩,畏惧父亲,但有渴望得到父爱,只是李轩没有他反抗得那么激烈,敢咬自己的亲爹来着。

“小狄,给——”我笑眯眯地将醉鸡递给他,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犹豫了一下,没有接。

“拿着吧。”我继续微笑着,他再次犹豫了一下,接了过来,听丫鬟说,他今晚没吃东西,估计是跟他爹赌气来着,虽然饿极,但这家伙吃东西的样子还是十分文雅,漂亮的脸庞看起来十分乖巧,你完全想不到刚刚他竟然敢咬公孙宇来着。

“好吃吗?”我问他,他点了点头,然后从鸡腿撕了点肉给我,我接过吃了,他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有了点笑意,狭长的桃花眼有点亮。虽然他乖巧的气质与公孙宇不大一样,但就那眼睛都不得不相信他俩就是父子。

公孙宇的确是一个极会享受的人,虽然只是一间客房,但奢华舒适的程度不下我曾经的寝宫,我懒懒伸了一个腰,一夜好眠。

庄园很大,空气极好,左边是大片的山茶花,右边是无垠的草地,里面绿藤缠绕,鲜花盛开,蜂蝶起舞,远处亭台长廊,流水淙淙,还有秋千架子,风带着花的香,大自然的甜,让人觉得好不惬意。

十四五岁的丫鬟没事干,正在花丛里追逐玩耍,笑声如银铃般清脆,如此无忧,让这个清晨充满了生机,在这里不需要装威严,这里没有那么多礼仪规矩,在这里说话不需要左右衡量,反复思量,让人好不畅快。

公孙宇早上离开了庄园,说生意上有事情要处理,十天后会回来。他离开这十天,小婷跟庄园的丫鬟玩得火热,而我则跟小狄熟络了,不知道是昨天我请他吃醉鸡,还是我特有小孩缘,这家伙第二天一大早就到了我身边。

我跟他一起吃东西,一起捉蝴蝶,庄园后面还有一条小溪,我拉着他一起去捉鱼,我发现这家伙文静得像当年的北浅浅,只看不动手,不过当他看到我捉了一条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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