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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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恋-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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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

    “时间不早了,我也得走了。”我伸个懒腰:“聂总,要打耳光还是等明天吧,我明天就把尹奚给你送回来。”

    …

    涂遥开车,我在后座照顾尹奚。

    涂遥不会照顾人,尹奚被他放得仰在靠背上,面孔朝天,我刚想伸手探探他有没有背过气去,这醉鬼一头栽在我膝盖上。

    “喂!”涂遥在后视镜里看见,动作比我还快,转过头来把尹奚推开,警告这醉鬼:“不要装醉吃豆腐!”

    尹奚委屈地嘟囔两声,醉晕过去。

    …

    趁涂遥在洗澡,我把尹奚西装领带鞋子都扒掉,塞进被子里,正在研究哪个睡姿比较让他不容易窒息死,某只大型生物十分不爽地趴在我背上:“大叔趁我不在做了什么!”

    我敲了一下他的光头以示警告。

    “这是恼羞成怒了吗?”他不依不饶:“难道我一直都看错了,大叔真正喜欢的人是这只蚱蜢精……”

    我关上房门,趁他说出更多无厘头猜想之前捂住他嘴:“我只是在帮你赔偿他而已。”

    “赔偿?什么赔偿?”他装傻。

    “尹奚会打伤律,是你搞的鬼吧?”我抱着手臂逼问他:“他们看不穿,我难道还不知道你……”

    涂遥笑了起来。

    他眉目无比漂亮,睫毛太长,以至于眼睛轮廓无比清晰,狐狸一样的眼尾,半眯时候,简直让人不敢与他对视。

    他抱住了我。

    “我也是为了我们好嘛,”他给我解释:“聂叔本来是要来审我的,现在律受伤,聂源原形毕露,聂叔目光就被转移了,哪还顾得上我们……”

    有时候,我实在很想拿出一个扳手,把这小子的是非观狠狠地矫正一下。

    不知道是不是我错觉,我总觉得,自从我们关系越来越亲密之后,涂遥似乎有点越来越原形毕露的趋势。如果说以前的他只是一只张牙舞爪的小狐狸的话,现在的他,就有点像只杀伤力巨大的小狼了。

    今天的局,从聂寅之这种巨鳄,到聂源,到律,到尹奚,所有人的反应,全部在他的局中。

    除了我……

    他没有设计我的戏份,甚至纵容我把尹奚带了回来……

    “……好了,大不了下次先给大叔一个信号嘛,”他晃着我肩膀耍赖,又举起两根手指跟我许诺:“我保证,不管怎么样,我绝对不会设计大叔的。”

    我捏了捏他的脸:“这次先放过你,下不为例。”

    …

    我并不想,把涂遥教成什么端方君子,这个娱乐圈容不下君子。

    我只想,教会他,无论什么时候,总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作者有话要说:嗯……

    亲儿子啊……慧极必伤啊……

    还有大叔啊……做人要不要这么精啊?




103  故地 
    尹奚真是朵奇葩。

    昨天我看着他醉晕过去;人事不省,结果他今天起得比我还早。

    我半梦半醒之间,听见客厅有声音;摸来眼镜;迷迷糊糊往外面走,看见尹奚站在饭厅的开放式厨房那里;在精神抖擞地磨咖啡豆。

    我真是后悔自己手贱买了咖啡机。

    “早。”尹大主管应该也知道自己昨晚一世英名碎了一地;有点不好意思;搭讪着问:“喝咖啡吗?”

    “不喝。”我配合他转移话题:“真不知道这种鬼东西有什么好喝的,中药一样;还伤胃……”

    尹奚放松许多,耐心和我解释:“咖啡提神……”

    “兴奋剂更提神;怎么没人去打?”我在流线型吧台旁边坐下来:“给我泡一杯,多放点牛奶和糖。”

    尹奚板着棺材脸笑了起来。

    …

    上午要坐飞机,涂遥起得也早,在家里他习惯穿一条棉质的灰色睡裤,知道有外人,不知道从哪里摸了一件白色T恤来套上,普天之下,也只有他穿着这样简单的衣服,还能让人眼前一亮地惊艳到。

    晨光熹微,照得他脸上纤毫毕现,十九岁特有的好皮肤,睡得不耐烦的神态,和无可挑剔的漂亮眉眼,我几乎没有思考,就想到了四个字:艳若桃李。

    在赵易的剧组呆了一阵,他头发长了出来,还是很短,毛茸茸的,长度有点像时下流行的圆寸,越发显得五官精致,沐浴在晨光里,像漫画里走出来的人物一样,让人移不开眼睛。

    不然,我怎么会在这时候给他安排去上综艺。

    …

    尹奚带着MAX,见惯了有着好皮囊的年轻人,看到涂遥这样子,还是怔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招呼他喝咖啡。

    涂遥大刀跨马地在吧台边坐了下来,咕噜咕噜灌冰镇的苏打水,从睡裤口袋里掏出东西给我吃:“大叔,吃糖。”

    我揉了揉他毛茸茸的寸头:“迟早有一天带你去看牙医。”

    他笑着闪躲,趁着尹奚转身啄我唇角,瓶子里的苏打水都溅了出来。

    等了半天没等到咖啡喝,我去洗漱,顺便和SV台打下招呼,晚上要过去录节目,下午飞到那里,安排了几百名粉丝接机,有SV台娱乐记者拍,标题都起好了,千名粉丝接机,烘托涂遥人气。

    可惜涂遥还没拿过金熊奖,不然就可以称小天王了。

    …

    早餐我做,鱼汤在冰箱里冻成果冻状,涂遥经常拿鱼冻拌着热饭吃,我拿出来重新热成鱼汤,下粉丝,放虾仁和海带芽,四个荷包蛋,涂遥两个——这败家子每天要两个荷包蛋,一个吃,一个戳着玩。

    尹奚不会夸人,自动请缨要洗碗,我把涂遥赶去换衣服,站在厨房看他洗碗。

    尹主管其实很聪明,看我架势就知道我想说什么,倒好洗洁精就跟我说:“你不用说,我知道,聂总脾气不太好……”

    “你叫他聂总,但是,如果你们只是工作关系,他打你耳光,你早就辞职了。”我揭穿他。

    他不说话了。

    我拿了个梨,一边啃一边往卧室走。

    “你也别担心,我不会管你们这档子事,”我站在卧室门口,态度豁达指点他:“你做牛做马也好,犯贱也好,我不会多嘴,只提醒你一句,这世上,人心是靠不住的,自己多存点钱总没坏处。别的我也不说,酒醒了你就回去。我和涂遥这半年都在外面跑,这房子没人住,要是你有什么事,过来避难也行,备用钥匙在门口龟背竹的花盆底下。”

    其实,我也只是说说而已。

    尹奚那么精明的人,哪轮得到我来接济他,就算聂家再小气再刻薄他,总不会落魄到要来投奔我的地步。

    只是表达下心意罢了。

    人是群居的动物。有时候,心里看得很透了,也放手了,后路是康庄大道,有钱有房子,但一个人呆着,总是凄凉。

    一个人能做什么呢?吃?睡?看书?上网?看笑话?

    要是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陪在你身边,和你一起吃个早餐,晚上回来,问个好,坐在一起,说说一天的见闻,如果你孤身一人活在繁华城市里,身边所有人都是客套的礼貌,连朋友,也有了各自的生活。你看到好看的电影,没有人能叫过来一起看,想到以前的事,也只能一个人慢慢回忆。

    我怕这样的人生。

    尹奚应该也是怕的。

    家人份上已经缺失了,混在这个圈里,朋友份上也只有这样,这城市有二千三百万的人口,但如果找不到那个能一起过下去的人,就只能一个人活在孤岛上。

    …

    尹奚九点就走了,我九点半带着涂遥出门,飞去C城。

    涂遥还是第一次上SV台的王牌节目,这节目算是国内最早的综艺节目,比他年纪还长,主持人那里我早就打过招呼,接机的粉丝从中午就在机场等,三点下飞机,涂遥死活不肯化妆,我只好扒了他的驼色大衣,给他套了件黑色的毛衣。

    他皮肤白,黑色毛衣领口翻出白色衬衫的领子,衬得一张脸毫无瑕疵,他眼角本来就上挑,没妆也不会显得没精神,尖削下巴,轮廓明显,最是上镜。

    机场挤了一堆粉丝,保安艰难地在人堆里扒出一条路来,都是年轻的女孩子,一张张热切面孔,激动得快掀翻机场,无数镜头对着涂遥拍,他冷着一张脸在前面走,被我推了一下腰,总算有点表情,勾着半边唇角笑起来。

    粉丝尖叫,顿时像打了鸡血一样,他的粉丝叫他陛下,一个个只当自己是后宫三千粉黛,追随在他身后,只得他一个眼神,就能幸福得晕死过去。

    大概是我太世俗,所以一直不懂这些狂热粉丝的心理,去追一个高高在上的偶像,遥远且虚幻,没有肢体接触,没有对话,没有眼神交流,他眼里甚至没有你存在,你伤心的时候,连一个问候都得不到。还要飞蛾扑火一样义无反顾。

    不过想想,也是对的。

    这些女孩子,家境良好,有的是来自父母朋友的*,多到溢出来,不得不分一点给别人。在这样好的年纪,去喜欢一个美好的人,不用思考退路,不用在乎得失。

    她们是喜欢付出多过得到的生物,得到的太多,已经麻木,相比之下,她们更喜欢在礼物店里,小心翼翼地挑着礼物,想要送给涂遥的感觉。

    …

    一直以来,涂遥的粉丝礼物我们都是不收的,因为涂遥以前就在综艺节目上放过话,要粉丝不要花钱买礼物,好好学习。

    必要时候,也是个好武器,毕竟,齐楚那边可是一直在收粉丝礼物的。

    …

    SV台拍了车来接。

    有粉丝包了车来跟,SV台派来的助理有点心机,笑着感慨:“这样的‘盛况’,上次见到还是MAX来的时候了。”

    尹奚的蛋糕分得很好,涂遥的粉丝和MAX的粉丝人群重叠不多,所以一直关系不错,这助理大概把我当成华天的人来奉承了。

    可惜他功课没做足,我在华天,只是个过客而已。如果可以,我还想带着涂遥脱离华天出来——我一直当涂遥和聂家高层关系好是好事,但是见过聂寅之,他俨然把涂遥当子侄待,别的不说,聂源心里就不会舒坦。县官不如现管,聂寅之再疼涂遥,终究不能面面俱到。聂源才是顶头上司,上次我偶尔提了一句齐楚可能拿金熊奖最佳新人的事,他到现在还没表示,以后有大事更不用指望他了。

    涂遥厌恶上综艺节目,在他字典里,综艺节目=很厚的妆,所以他现在心情颇恶劣,当着外人,我不好说什么,到了化妆室,放东西的时候,安抚地摸了摸他毛茸茸的圆寸。

    不知道碰到他哪根神经,他抓住我手腕,按我在门上,啃得我嘴唇通红。

    “先记着帐,”小屁孩飞扬跋扈,一脸不爽:“等录完节目,再跟你算账。”

    是我理亏,骗他说来录谈话节目,结果上来就是SV台王牌综艺节目。

    我在心里飞快算了一下,迅速得出现在算账比较划算的结论——等到录完三四个小时的节目,他的情绪绝对比现在压抑一百倍,留到那时候再一并算账的话,这小暴龙不知道会做出什么出格事情来……

    “等录完节目你就未必有力气算账了,不如现在就算……”我靠在门上,轻描淡写来了一句。

    小暴龙果然动摇了。

    他眯细了狐狸一样眼睛,凑过来,低着头,鼻尖碰到我鼻尖上,笑起来:“也对,先惩罚一下大叔,心情一点会好很多……”

    “而且我等会就没时间跟你闹了。”我语气平淡地补充:“我要睡觉。”

    他揽住了我的腰,轻而易举把我拎起来,放到化妆台上。

    “不知道大叔有没有想起来,”小暴龙不急不忙地吻我嘴角:“这里,是我第一次‘勾搭’大叔的地方呢……”

    这样的气氛,这样的场景,录节目还要一个小时,很适合搞一点有的没的事。

    我勾着他脖子,正准备亲下去,截断他那些絮叨,眼角扫到化妆室的门,心脏不自觉跳得快了一点,像有什么危险的念头转瞬即逝。

    我还来不及做出反应。

    门被推开了!





104  吵架

    我的第一反应还是挡住涂遥。

    所以说;世事真是神奇;就在不到五个月之前,我也在这里;也是要和人接吻的姿势;也是猝不及防;就被人推开了门。

    只是;身边的人,和站在门口的,换了一个。

    人生何处不狗血。

    …

    我听见涂遥冷笑了一声。

    然后他勾住我脖颈;迅速而又果断地吻了下来。

    明明是一样的开头,却是不一样的结尾。

    齐楚摔上了门。

    …

    门关上的下一秒;我推开了涂遥。

    在齐楚面前做戏做到底是一回事;关上门来追究他的责任,又是另外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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