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娘是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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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娘是村长- 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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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呢?”小地瓜仰着小脑袋,颇为纠结。
  屋外的男人。刚捏起的拳头又松了松。
  叶秋无语。
  她这儿子到底是替谁养的,需要这么尽心尽力吗?
  幸好朱方氏过来。里外瞅瞅,给她解了围,“地瓜你在这里捣什么乱?去,找你哥玩去。青儿呀。你过来帮我认个针。”
  这都要做饭了,还认的什么针?再说这间大屋就是朱方氏日常起居之处了,做针线不在自己屋里,反跑到外面去干嘛?
  不过朱青青也知道,这时候还真的就不能认这根“针”,所以忍笑随着朱方氏去了。
  屋里,就只剩叶秋一个,在那里一刀一刀切着牛肉。
  男人眸光闪了闪,进屋了。
  在叶秋身后站着。也不吭声。
  叶秋手上的刀子下得越发重了,在心里一条一条翻着男人的小黑账。
  一,有伤没吭声。
  二。爬墙没吭声。
  三,摘花也没吭声。
  唔……好吧,这个就是吭声下面也听不到。不过自作主张,就是他不对!
  至于那什么冯志坚,叶秋才懒得跟那种坏脾气的丫头一般见识!她跟男人什么关系,关自己什么事?
  “小心!”
  大度的叶大村长咬着牙。浑然忘了自己手底下的那块肉已经切没了,眼看着就要狠狠切上她自己的手指。男人果断出手,把她的手指头给抢了回来。
  “你,你放手!”叶秋脸红了,用力扯着自己的手指头,想收回来。
  可男人想看看她有没有受伤,不自觉的就加了几分力。叶秋一生气,挥舞着右手的菜刀,作势就要砍上去。
  可也不知男人怎么弄的,只伸出两根手指头。
  真的,人家就伸出两根手指头,轻轻巧巧就把她手上的菜刀夺了去,放在案板上,还很严肃的望着她,“怎么拿着刀,还这么不小心?”
  叶秋噎得呼吸都滞了滞。
  忽地想起她的小黑账,理直气壮的仰着脸吵架,“你还好意思说我?你自己怎么不知道小心?明知道身上有伤,你还充的哪门子英雄好汉,爬的哪门子墙?”
  看她越说越快,越说越生气,还伸出另一手的食指戳着自己胸膛,男人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很配合的往后走,“我的伤快好了,已经不太疼了。”
  居然还敢顶嘴?叶秋更加生气了,“不太疼你躲什么躲?不太疼跟不疼能是一回事么?你既然这么不爱惜自己,干嘛还要跑到我这儿来养伤?成天让人伺候吃伺候喝的,你以为别人都不累的啊?还点菜,你当这是下馆子吗?”
  男人不退了,因为他知道自己身后就是墙。
  虽然没有回头,可他已经在这里住了这么些天,要是睁着眼睛还算计不清自己每一步的方位,那真是早不知死多少次了。
  李雍不知,叶秋也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经男人形成一个所谓壁咚的奇怪姿势。
  等她噼里啪啦把一肚子怨气发泄完毕,男人开始认真解释。
  “我真的不太疼,这样的伤,从前在营里早就习惯了。”
  “我没有不爱惜自己,义父说过,每个人的命都只有一条,从军已是身不由己,要是再不爱惜自己,就更加没有爱惜自己了。”
  “我知道你做饭很辛苦,所以我让他们都别来吃了。不过眼下家里的人也实在是有些多……要不,我回头送你两个丫头?只是养丫头很麻烦的,年纪一大就容易生事,要不换两个年岁大些的仆妇?”
  最后,男人再看她一眼,略有些委屈的说,“我也没有点菜,我就是让小地瓜来问一声。”
  叶秋在听到前两句的时候,那胸中的火气就已经被冻结住了。等最后看到男人颇有些可怜巴巴的意思看着她,叶秋突然有些想笑,可看着男人纠结的脸。不知怎么,就是笑不出来,反而莫名的心酸。
  他从小,已经习惯了受伤,习惯到不知道痛。
  他从小,是在军营里长大,没有人心疼的。否则。他过世的义父就算是再铁血的军人,又怎么会和个孩子说这种话?
  心。突然的就疼了起来。
  什么小黑账,什么老相好,叶秋都不想说了。
  想想一个孩子,才七八岁吧。就进了军营,一呆十几年,没有爹娘的陪伴,没有兄弟姐妹的友爱,他一个人,得有多可怜?
  如果跟自己一样,是没爹没娘的孩子也就罢了,可他不是。叶秋不想去追问那份原因,因为她知道真相一定会让人心头滴血。
  李雍解释完了。却不知道为什么叶秋突然就哭了。
  大滴大滴的眼泪从她总是神气活现的眼睛里漫出来,一滴滴的顺着她的脸庞滚下,落上她的衣襟。
  男人有点慌了。还有点手足无措。一向有条不紊,严格明晰的脑子好象有些错乱了,连说话也跟小时候一样,变得结结巴巴起来。
  “你……你哭什么?我没有撒谎,真……真的。你要是实在不想做,我——”
  他想说他可以不吃肉的。可再看叶秋一眼,却是忽地沉默着低下头。黯然放开了拉着她的手。
  所有人都说李雍是全京城女子梦中的夫君,他骄傲,他冷酷,他看不上任何一个女孩。
  只有男人自己知道,他其实一点也不骄傲,一点也不冷酷,更加没有看不起任何一个女孩。
  他只是清楚的知道,那些女孩子喜欢的是她们梦中的李雍,却并不是他。
  因为真实的他,一点也不象她们表面看到的那么完美。他不会给人送花,不会带人游湖,更不会说什么讨女孩喜欢的小情话。
  他只会打仗,只会杀人,只会算计着如何把他的士兵保存下来,赢得更多的利益。他甚至——
  还会结巴。
  这是从小落下的毛病,却几乎没有人知道。
  父亲不喜欢他。
  这是他从小就知道的事实,但在他还很小很小的时候,也曾经渴望过得到父亲的疼爱,所以,在面对父亲时,他总会特别紧张,怕自己做错事,怕自己说错话。
  可越害怕就越不知道怎么说,偶然张口,他就发现自己开始结巴了。
  然后,立即遭到他那个亲堂哥的嘲笑。
  然后,立即遭到父亲的冷脸。
  “不会说,就不要乱说话!”
  没有人知道,父亲的这样一句话,对当时还是小小孩童的李雍产生了多大的阴影和伤害。
  从此,他变得更加的沉默,沉默的在心中千百遍的背诵着那些套词,就为了在正式场合,不出现任何差错。
  可父亲也从没有因此而喜欢过他,只有母亲是多少有些喜欢他的。
  可母亲能喜欢他的时间实在是太少了,因为她总是把更多的心思花在如何讨他父亲的欢心上。甚至因此——
  算了,那些残酷的往事,李雍不愿意去想,更不愿意去提了。
  只是这一刻,看着叶秋的眼泪,他的心中更是充满从未有过的挫败。
  他果然是不讨人喜欢的,对吧?
  所有人在发现真实的他之后,都会离开他的,对吧?
  在男人沉默着,黯然转身离开时,有一只温暖的小手,拉住了他的手。
  虽然只有一根手指头,却那温暖柔软的触感却让男人浑身一震,难以置信的猛地转过头来。
  这是第一次有女孩,主动牵起他的手。
  当然,这还得排除掉他不愿意让那些女孩靠近的时候。
  可是,这绝对是李雍生平第一次,被一个年轻女孩拉住手。所以他的眸光顿了顿,似有些不知所措,如果站到他身后,还会发现他耳根后的微红。
  叶秋吸吸鼻子,自己抹了眼泪,把他拉到炕上坐下,凶巴巴的说,“我又没说不做饭,可你也不能老催啊?以后有什么事不许瞒着我了,象今天摘花那样的事就太危险了,以后不许去做了,听到没有?”
  男人愣愣的看着她,越发不明白了。
  她不追究之前的事了?这态度怎么象是要跟他和解?他也没说什么呀!
  可叶秋又象训儿子一样,凶巴巴的吼了句,“听到就说是!”
  男人想了想,认真的说,“我答应你,以后不催你做饭,太危险的事也不会去做。但有些事,如果不能说,我还是不会告诉你的。”
  这家伙他就不会撒个谎吗?一定要这么老实?
  叶秋气结,不愿意跟这呆子吵架,再让自己怄气。拌了作料去腌牛肉了,又高喊着,“做饭的人呢?别等我一个人弄啊!”
  “来了来了!”朱方氏一直竖着耳朵听着这屋的动静呢,此时赶紧快步进来,看着明显雨过天晴的样子也不多问,只是笑道,“馒头窝头早蒸好了,热热就行。只那个窝头我拿豆芽到底没做成,水份太多了,便拿香菇干菜什么的随便剁了捏了几个,这割下来的豆芽你想法用了吧。”
  这样闲话,却正好适合现在的气氛。
  将姜蒜大料爆香,炒了豆芽垫底,再倒上一锅开水,把用油盐酱料腌好的牛肉一片片抖散下到锅里,大火烧开,最后烧些花椒热油一淋。
  “吃饭!”
  牛肉嫩滑,豆芽鲜美,可男人第一次食不知味。
  不停的回想着,他刚才到底说什么了?怎么就和解了?
  ※
  某马:女人的心思你别猜,猜来猜去你也不明白。不过壁咚的姿势有些画风不对啊!
  作者:以后会写个对的,嘿嘿。
  然后出来吐个槽,对有选择困难症的人来说,做自助游的功课实在是太恼火了。订票什么的倒是简单,可订酒店什么的,真心纠结。网上评论那么多,这个说好,那个骂渣,这到底要听谁的?而且大都特别简略,就一个好,或者不好,也看不到多少有用的信息。
  以后大家要是出门吃过玩过,最好抽点时间留个比较中肯的意见吧。其实这也跟指路一样,是在帮助人呢。
  
  第169章 恋爱的边
  
  再一次来到仙人村的金求盗,可跟之前来征兵时大不同了。浑身上下都洋溢着一股精精神神的兴头劲儿,因还没出正月,见面就问新年好。
  叶秋知道他是为什么来的,那日她把陶世杰赶下山后,随他去报案的小兵已经回来说了,陶世杰确实拿出一根木簪,到亭舍里报了案。但不是状告叶秋,而是想请郑亭长调解一番,让叶秋回去成亲,让儿子认祖归宗。
  金求盗今日前来,就是走个过场,“不管怎么说,他家拿出了信物,我们也得做做样子,叶村长你看哪天方便,到亭舍去走一趟吧。”
  没瞎眼的人都看得出来,叶秋是绝对不会再跟陶家人有任何瓜葛的。就算儿子是陶家的,可之前闹成那样,怎么也不可能和和气气坐下来当一家人了。
  真搞不懂那位陶二公子,若是有心,早干嘛去了?这会子来闹,还有什么意思?
  说完那场让人不太愉快的小小官司,金求盗立即换了话题,“郑亭长还让我来问一声,之前就说过要把亭舍中的库银给你做善事的,你如今有想法了没?”
  哟,这事叶秋真快忘了,“那亭长有什么好建议?”
  自从郑亭长闹出那样丑闻,从准亭长变成代亭长之后,反而行事作风为之大变。
  为了挽回名声,让全家有脸见人,他倒是真心实意开始做好这个亭长。为百姓办好事起来。
  在之前过去的那场雪灾里,他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到帮助叶秋收菘菜的行动中来,却也积极的组织差役壮丁铲雪修路。赈灾施粥,很是得了些好评。
  一个人没了私心,品德总会变得高尚些。
  金求盗再跟着郑亭长办起差来,就算是比从前还辛苦些,却也忙得踏实开怀。成日红光满面,浑身都觉得有使不完的力气。
  郑亭长既叫金求盗来,自是有所准备。当下一一告诉她知道。
  “要说本镇花钱的地方,还真不少。当年托你爹的福。给咱们修水渠的时候,也修了路,但好些路修得并不好,而且水渠用的也有好几年了。这趁着开春之前,要能疏通一下就更好了。还有今年你帮着收了那么些菘菜,替好几个村子挣到了钱,可还有其他几个村子也在打听,你今年还要收点别的么?他们好去种。”
  呃……叶秋没想到,一下子竟给自己出了这么大个难题。那让她怎么选?
  金求盗也不催她,“要不你先好生生想想,等过两日闲了到镇上来,再让亭长跟你好生说说。哦。对了。”
  他从怀里取出一枝木簪,“这是陶家拿来的信物,是你的东西么?”
  叶秋哪里认得?瞪大眼睛望着手上这枝形质古朴的木簪。看了半天只能确认一样,这木簪跟叶玄送地瓜的小木剑一样,都是桃木的。那应该……是真的吧?
  旁边忽地伸出一只小手,把那根簪子抢了去。
  叶秋一下皱了眉,“捣什么乱?拿回来!”
  刚闯进来的小地瓜却不给她,抓着那只簪子左看右看。把自己脖子上的玉佩抓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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