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如此多妖》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江湖如此多妖-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她有些茫然了,不知道往哪个方向走,摸了摸兜里被捂热的银子,有了片刻的安全感,莫名的想起向少卿来,要是他知道自己前脚叮嘱自己后脚就跑了,鼻子都会气歪。

深深的叹了口气,吹出去的热风又尽数吸进嘴里,凉凉的沁入心底,让她瞬间清醒起来。

她飞快的往城西的醉仙楼奔去,目前也只有这个能暂时当当避风港了。

她快步迈进去,把肩头的包袱往台面上一扔,正好搭在呆愣着的张进身上。张进是醉仙楼的掌柜。

四年前,当他还是一个小乞丐的时候,第一次来阳城投亲,却不想亲戚早已经搬离了阳城,三天未进食的他饿晕在醉仙楼门口,前掌柜是个五大三粗的粗人,势利眼,对他拳打脚踢,被十二岁的李小欢救起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了。

她见他着实可怜,悄悄从家里偷了姨娘的首饰当了,给他找了个住的地方,为了这个,十二岁的她还跟当铺的老板大吵了一架。

姨娘上好的羊脂玉簪子只换了十两银子,掌柜的见她人小,簪子拿在手上也不退了,丢了十两银子就打发她走了。

后来想想怎么想怎么不值,那羊脂玉怎么才值十两银子,跑回去跟他们理论,那掌柜的见她衣着华丽也不像是寻常人家的孩子。

只是为何缺银子缺到这种程度,要拿这么好的簪子来换?于是料定了她是偷的。

一句话死死地问着这簪子的出路,还说要报官,本来就作贼心虚的她吓得再不敢要银子了拔腿就跑。

人虽是救了,一口恶气堵在心里久久的化不开,又一次逛街偶然间遇上那当铺掌柜的儿子,让张进将他引到一个僻静的地方蒙住头狠狠的揍了一顿,只听得他一声声惨烈的嚎叫,扯开袋子来,早已变成了猪头脸。

那鳖孙子被她打得分不清东南西北,只觉得天昏地暗,不停的跪在地上求饶,她觉得酣畅至极,阴损的说道:“回去告诉你老爹,做人不能要阴,下次要再让我知道他乱坑人,我就要你们家绝后。”

张进大她四岁,如今已经年入二十了,人有些清瘦,却豪爽的很,把她当做贴己的兄弟,什么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和她说一说,每过一段时间总要一起喝喝酒,聚聚,说些有的没的。

张进脑袋瓜子好使,开始的时候在酒楼里做学徒,做了半年稳定了,周围的店铺还有租金房租,什么东西好销,什么东西受欢迎,基本上摸得一清二楚,用赚了的钱盘了一家玉器店。

他悟性高,眼尖嘴利的,是个天生做生意的料子,平时又有李小欢帮忙帮衬着,一年下来已经赚了不少。

………………

007 产业

他悟性高,眼尖嘴利的,是个天生做生意的料子,平时又有李小欢帮忙帮衬着,一年下来已经赚了不少。

只是他这人不贪心,当时玉器店有一部分钱是李小欢出的,他分的极清楚,每个月都会如数的把钱给她,她也不太在意,从不缺钱。

后来想想,将来要是出去闯江湖总有用得着钱的地方,就让张进帮着开了一个银号,每个月的钱汇到银号里,到时候救救急也是好的。

半年下来也小有收入,渐渐的眼就红了,张进开什么店她总是想着插一两手,投的钱都是玉器店里赚的,却不想年年都有钱收,兴奋的不行。

两年之后,醉仙楼里吃死了一个人,再也开不下去了,老板含泪低价出让店铺。张进一听说,和她一合计,两个人决定盘下来。

这次,李小欢占得是大头,因为她什么都不好,就好吃,想着要是自己当了老板,不是想吃什么不用花钱,想让厨子做什么就做什么,多爽利。

张进手上的铺子太多了也管不过来,钱也数到手抽筋,况且要是没了李小欢,自己现在还不知道在那个旮旯里要饭呢,一口应了下来。

李小欢也时常来醉仙楼逛逛,只是没有露面,谁都不知道这楼子的老板是个小姑娘,还是权倾朝野的丞相之女,张进生意做得热火朝天的,一闲下来就邀着她来这里喝酒。

她也从不推辞,也许是在找一种安慰,在张进面前,不用伪装成大家闺秀,不用刻意收敛性子,想笑就笑,想吃就吃,想骂人也有人配合,一个字,爽。

现在,离家出走,所幸的是家里人还不知道在外面还有这么大的“产业”,一时半伙儿还是能躲的过去的。

张进一把抓下头上的包袱,抑郁的揉了揉脑袋,不满道:“你的包袱里到底装了多少银子,砸的我头晕眼花的。”

李小欢没回话,径直走到里面倒了一杯茶水,咕咚咕咚的往下灌。

张进“啊”了一声,上去抢了杯子去,蹙着眉头:“也不看看,这是几月天了,凉水都喝得这么酣,还要不要自己的身子了。”

她只觉得渴的很,哪里还管什么热水凉水的,现下杯子被拿走了,索性抱着茶壶就灌了起来,张进又锲而不舍的抢了茶壶,换来她的怒目而视。

“怎么这个天就出来了?还带着包袱,怎么,要离家出走?”他拿出手帕,给她擦着额头的细汗。

李小欢看着他的眼中满是关切之色,顿时心里一暖,“嗯,借你这里住一夜,明一早就走。”

张进也不意外,只是淡淡的“哦”了一声,似是本来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

………………

008 雪靴

张进也不意外,只是淡淡的“哦”了一声,似是本来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

他给她搬了张凳子坐在柜台旁边,自己则接着敲着算盘,李小欢看着他清瘦的侧脸,忽然想起四年前那个羸弱的少年,本来,她比他小出许多,只是阴差阳错救了他,这世上的因缘际会还真是可笑的很。

现在,自己倒是要轮到他的救济了,她想起那时候,张进拍着胸脯豪言壮语:“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了,只要你开口,我绝对不推脱,要了我的命也行,一定上刀山下火海,万死不辞。”

她见他说的轻巧,歪着脑袋想了想,说道:“我想吃樱桃了。”

那时候是大雪纷飞的冬天,哪里有什么樱桃,只见张进扭着脑袋想了半天,终于哭笑不得的说道:“我看你还是让我下油锅吧,这个我真行。”

她鄙夷的瞥了瞥他一身的排骨,叹道:“要是你下了油锅捞起来能变成油条也就罢了,只怕是一丢下去,就变成骷髅了,多吓人。”

朋友,只是能在寂寞的时候陪着喝喝酒就好,别的,真的用不着,在李小欢的理解里就是这样的,所以,每年都要和张进在酒楼里醉那么一两回。

张进的手指飞快的在算盘上敲着,寂静的夜里就只听得见噼噼啪啪的声音,许久,他才抬起头淡淡的问道:“要去哪里?”

李小欢想了想,诚实的回道:“不知道,总是想着出去看看,不想就这么过下去。”

张进哑然了,终究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要是累了就回来。”

说完,收了账本,转身进去里屋给她收拾床铺,李小欢看着他的背影,有些愣神,不知道以后能不能遇见这样好的人了,年年陪着自己喝酒,于是说道:“要不来点小酒,以后还不知道何年何月了。”

张进闻言,心里一酸,喉结动了动,背着她呵斥道:“说什么晦气话,又不是不回来了,这酒还是不喝了,等你回来了一醉方休。”

第二天一大早,李小欢就从床上爬了起来,一夜未眠,心里激动又兴奋的睡不着,看了看时辰还早得很,眼光一瞥,见张进的屋里灯亮着,便走了过去敲了敲门。

门一开,看见的便是一张憔悴不堪的脸,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挂在脸上眨眼的很,她不由得惊叫道:“昨晚上出去打猎了?看起来竟像是一宿没睡的样子。”

张进见她也是睡眼朦胧的样子有些好笑,回道:“你不也是一样,看我给你准备了什么?”说着,一把将她拉近屋里,按在椅子上。

只见他从柜子里掏出一双虎皮靴子来,至小腿的高度,里面还有长长的毛发,是男子的样式,她一眼就觉得十分喜欢,喜道:“是给我的!”

………………

009 闯荡

只见他从柜子里掏出一双虎皮靴子来,至小腿的高度,里面还有长长的毛发,是男子的样式,她一眼就觉得十分喜欢,喜道:“是给我的!”

她两眼放光,就要上去抢,张进故意跟她闹了闹,把靴子藏在身后,有些哀怨道:“看看看,我就说你这人,见了好东西,倒是会把送东西的人忘得一干二净了,典型的没心没肺。”

她抓也抓不着,有些气恼的挠挠头,嘴上却跟抹了蜜似的:“是是是,我怎会忘记是你送的,以后定要好好的保存着,不穿,放在那儿供着。”

张进这才把靴子丢给她,道:“做靴子给你是要你穿的,你身子单薄,出去了没有家里好,自然要好生的照顾自己,莫要这样虎头虎脑的性子,伤了自己。”

李小欢手上拿着好东西,哪里还听得进这样的叮嘱,只是铆劲儿的点了点头,嘴巴都要笑歪了,他看着只得无奈的摇了摇头。

两个人又在房里说了一会儿话,不知不觉的天就微亮了,张进看了看天,叹了一口气,竟觉得这时间过得太快了,像是做了一场梦,自己还没有缓过劲儿来。

张进又往她的包袱里塞了几包银子,李小欢就使劲儿的往外抛,说是银子多了招贼,他拗不过她,就依着她来。

后来又想想,出去了,自然也吃不好睡不好,因为自己过过风残露宿的日子,知道有多苦,又想给她多塞几只鸡腿和好吃的点心,一会儿又气恼包袱太小了,好东西总是装不完。

李小欢终究无语了,叹道:“张进,你是恨不得将整个客栈让我背着跑算了。”

又接着道:“我是去闯江湖的,又不是游玩的,这样弄着,竟是比在丞相府还舒服,那还不如不去了。”

张进默然的看了看她,也许以后这样的日子就变得更少了,就算她吃一点苦,心底里就跟自己吃了十倍的苦一样。

沉默了良久,想对她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得目送她离去。

她站在微亮的街市上,纤细的身子看得格外的单薄,看着她慢慢的走远,张进的心里猛然泛起一阵酸痛之意,却是怎样都压制不下来,嘴里喃喃的念着她的名字,好像这样,就能好受一些。

李小欢走远了,回头一看,见张进还在醉仙楼二楼看着,停了下来,使劲儿挥了挥手中沉甸甸的包袱,喊道:“张进,好生过日子,等我回来了,再好好的醉一回。”

………………

010 幻城

李小欢走远了,回头一看,见张进还在醉仙楼二楼看着,停了下来,使劲儿挥了挥手中沉甸甸的包袱,喊道:“张进,好生过日子,等我回来了,再好好的醉一回。”

张进听见她的声音,心里像是被什么硬生生的拉开一道口子,痴痴的看着她,脚步不由自主的想往前移,想追上她,抬起脚步,却猛地被外面的栏杆拦住。

他往下一看,这才发觉自己竟是在二楼,惊出了一身冷汗,抬起头来,眼前的人早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李小欢买了一匹快马,直奔幻城,听闻火国幻城的风景最好,幻城是一座边城,毗邻着金国,驻守幻城的是火国国王第三子——南宫仙。

世人只听闻南宫仙,丰神俊朗,样貌出尘,人如其名,宛若谪仙,只要是女人见着定会乱了心神。

又闻,这位王子,性情古怪刁钻,鲜少有人见过他的真实面貌,他常年带着面具,武艺超凡,自他驻守幻城以来,再也没有金国犯境。

她心里想着,顺便逛逛风景,再看看那个南宫仙到底是何等模样,外界的传闻有几分真假不知道,却听得人心痒痒的很,这人——简直就不是人啊。

她自出来,还没有见过比向少卿更好看的男人,要是见着了,定要画张像回去好生的跟他炫耀炫耀,免得他整日的自恋,看着人恶心。

“老板,来一壶桂花酿。”李小欢一边啃着猪肘子,一边口齿不清的喊着。

这家酒楼的生意好的惊人,正好饿了就进来坐坐,盘算着要是吃了什么好菜定要回去让自家的厨子学着做,要是醉仙楼的生意这样好,自己岂不是赚发了。

小二哥很快上了酒,说着“客官慢喝”边毕恭毕敬的退了下去,走到门口看见门外进来两人,赶紧迎了上去。

一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竟活生生的愣住了,只是口里叫了一声“妈呀。”便愣在原地不知道动弹。

随即,两个俊美的少年跨步而进,虽没有说话,自有一番威严又迫人的气势,身上锦帛绸缎,明眼人一瞧,就知道出身不凡。

着白衣的男子精致的五官,美得让人窒息,竟然比女子还要慌乱人心,就像妖孽横空出世一般,完美的五官上找不出一丝瑕疵。

身边着紫衣的男子,看起来略微小几岁,和白衣男子有五分神似五分形似,只是区区五分,也好看的让人移不开眼,也怪不得小二哥傻愣愣的表情了。

李小欢只顾着喝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