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我嗫嚅,可是我身边好象就有一匹。
那只傻兔子还在原地看着我们,饶有兴趣。
“你不觉得它很可爱吗?”
“我只知道有人的肚子饿了!”
“唔……可是我还是觉得它很可爱。”怎么办,色欲和食欲究竟哪个更重要?我些许困扰。
那个差点成仙的小灰兔凑到那一度要“吻”上它的凶器前,闻了闻。可能觉得跟它以前撒过尿的黑色物体没什么区别,有点无聊地消失了。
死没良心的小东西,不懂得献个飞吻权当谢礼,起码也该一跳三回首抛个媚眼儿如丝吧!
“你听,什么声音?”南侧头作专注状。
我听——叽哩咕噜、叽哩咕噜……
“还能有什么声音啊,是我的肚子在叫啦!”
“不是不是,你再听!”
那兴奋劲儿,连我也变得认真起来——淙淙的、叮叮咚咚的……
“是水声,前面一定有小河。”我跳得比小树还高,向前冲、冲、冲!
一泓溪水弯弯绕,鱼儿鱼儿水中游。
脱鞋、挽裤腿、互相泼水。
这回我可学乖了,肥肥美美的滋味难逃南的魔爪,淹没在我的口水中。
火堆在林间闪耀、鱼儿在火中升华,没有盐、没有葱、没有任何调味料,可是很香,真的很香。
“现在还缺一瓶白朗姆酒。”
“如果再有一杯冰淇淋咖啡的话……”
冰淇淋咖啡?我突然想到了汀汀。
“那个……你对斯汀了解吗?”
“怎么突然想到他了?”
“汀汀平时总是淡淡倦倦的笑,可我觉得他心里藏着什么事。”
“他的心事,就是他的情事。”
南了然的语气成功地勾起我的好奇心,追问:“你知不知道他喜欢谁?”
“这个人你也认识、经常见面,虽然你们好象不怎么投缘。”
故弄玄虚,南含笑的目光等待我的答案。
见常见面、不怎么投缘……拉姆斯?
我差点被鱼刺鲠到喉咙,这个设想也太夸张了,横看竖看、左看右看汀汀都不像是有恋父情节……啊,我怎么忘了!方圆几百里之内,还有一株野草闲花——
“不会是唐纳吧?”我的超级美型脸就这么皱成一团。真是一朵鲜花插在那个什么东东上——吃饭的时候,还是文明一点的好。
“不用太惊讶,他们两以前就是一对恋人。”
“以前?为什么现在不是了?我知道,一定是唐纳他太、太、太花心了。”
“这你可就冤枉他了,他原来很专情的,在大学的时候就喜欢同级生的斯汀了。可是……”
“你存心吊我胃口是不是?不要一波三折,敬请长话短说。”
“半年前,斯汀突然留下一封分手信,不辞而别。那个时候,唐纳简直发了疯,动用所有的人脉去寻找蛛丝马迹,连隐居的爷爷都惊动了。一个月后,唐纳找到了斯汀。”
“然后呢?”
“斯汀告诉他第二天自己就要结婚了。”
“这个婚礼一定没有成功吧。”突然有点同情唐纳,这样不明不白的分手,任谁也无法安心接受,更何况是血液里有黑色因子的唐二少。
“没错,他先炸掉了教堂,然后用一系列入流或者不入流的手段在最短的时间内,逼得斯汀父亲的公司濒临破产。这是用滥了的方式,但很有效。”
“所以,汀汀回到唐纳身边,当他的仆人?”
“大致就是这样了。”
“不明白,相爱的人怎么会突然就说分手呢?汀汀一定是有苦衷的。”
记得那一次唐纳挽着个香艳女郎进屋,汀汀原来的高谈阔论立刻变得心不在焉。当时,我还以为他身体不舒服,所以就善解人意地结束了话题。
原来我还一直不明白——唐纳对我这个有点梁子的小仇人也只不过是寻常日子里互相抬抬扛,却偏偏对汀汀那样春风和煦的人儿恶声恶气的,想来是爱得深伤得也重吧。
“唐纳把汀汀锁在身边,又不好好珍惜。”两个人都不幸福,为什么不能退一步,一片海阔天空。
“他以为自己恨他,但又不想放开他。”南叹了口气,似乎深有感触。“我那个开朗爱笑的堂弟,依然在笑,只是镶了一层花花公子的外衣,看就蝴蝶就要追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到他原来的样子。”
没想到唐纳平日里嘻皮笑脸、百折不挠、神经大条,背后却有这么一段辛酸血泪史。为他,我落泪半滴。
“你有没有试过帮他们填平隔在中间的那条河?”
“我只是局外人,不管是惊涛骇浪,还是暗潮汹涌,都是他们自己的人生啊!”
火堆渐渐熄灭,一轮红色天体适时升起。
不是第一次看日出,只是初次觉得靠在别人的肩上看出去,角度特别好——那种安宁的美。
汀汀啊,好想把这种幸福的心情传递给你。
接着的一个星期就像在赶场子,每次气氛酝酿、闲人勿扰之时,总有那该死的魔音穿脑。现代通讯科技真是发达到让人可怕,在十万八千里之外都躲不掉唐纳的短信息骚扰。
我白日做梦,设想若是空降到了香格里拉的无人地区——漠漠黄土、灿灿星光,管你是纯真年代,还是激情岁月,都无人打扰。妙啊!祖国啊祖国,海外游子想念你。
现实就那么残酷,吃喝玩笑的日子彻底当掉,不管我怎样地意犹未尽、心有不甘,还是得打包回意大利。我恨!
地球上90%的男人都以事业为重,南也不能免俗地成为其中之一。如果他只是个普通的街头小贩,我是不是会更幸福一点?
他忙着卖热狗,我可以帮他吆喝;他忙着找零,我可以帮他炸薯条,顺便偷吃一两根。我还可以帮他推着小餐车满街乱跑躲警察,凭我们两人的灵敏身手,定是有惊无险、相拥一笑。
南已经连续四个晚上没有和我一起吃饭了。他明明是混黑道的,却还要去管那些个已经漂白或正在漂白的家族企业,累不累啊!虽然这是新时代边缘社会的发展趋势,但我——向往纯粹。
今天不一样,值得期待。
前一天就和他说好,一定会按时回来过两人世界。
情人间吃个饭还要预约!
抱怨归抱怨,对着镜子我还是忍不住骚首弄姿,因为今天是我的生日,不过南还不知道,因为我要保持神秘感。
用水把头发打湿,衬衫一半拉出皮带一半塞在里头,还涂了我从来不用,但是他很喜欢的、那种摸起来滑滑的润肤霜。
性感一点、感性一点、肉麻一点、花痴一点,准备给他个惊喜,然后讹诈礼物。
墙上的指针挪到六点了,南怎么还不回来?我有点无奈,肚子好饿,只好先啃两块牛奶饼干充充饥……
八点零一分——南啊,你要是现在回来,我送你一个中式古典热吻。
八点零三分——南啊,你要是现在回来,我给你一个法式贴面拥抱。
八点零五分——死南、臭南、呆瓜南,你要是现在回来,我撒你一头暴雨梨花针。
我不行了,不要说是暴雨梨花针,就算是饼干屑我也没力气撒。眼皮好重,感觉迟钝。太期待今晚的来临,害我兴奋地早上五点就对着天花板偷笑。好想睡,睡吧……
那是一阵前仆后继、春雷滚滚的热吻攻势。就算有人在练龟息神功,恐怕也要被折腾地醒来。
“天啊,你怎么现在才回来。”窗外一片明亮,已是早上。
“对不起对不起,被唐纳拉去参加拍卖会,然后又搅进一场赌局,很疯狂的一群人。”
“可是你明明答应昨晚陪我吃饭的。”
“昨晚?我们不是说好星期四吗?”
“昨天就是星期四——” 我,欲哭无泪。
“嗯?”南犹自不信地扭头转向台历,“啊,是我搞错了。天,我还以为我们约定的是今晚。”
不要完全相信大人物,因为他们也会犯错。
“你错过了一次投怀送抱、暖玉温香。”
“现在你也可以投怀送抱嘛。”长手一探,我的下巴抵上他的肩。
算了,他也累了一个晚上,就罚他保证明年生日要和我一起到非洲去看雄狮斗野牛。体贴如我啊!
在他怀里蹭蹭头,这就是爱一个人的心情吗?陶醉……
突然而然地,一股暗夜迷离的味道误闯入我的鼻子。暗香浮动,氤氲其中——
中枢神经一下子跳了起来,我双眼看定一根金色的波浪形长发,有点痴傻:“你昨晚参与了一场赌局?”
“对啊。”
“有金玉满堂兼美女相伴——到、黎、明!”我一下子推开他,大叫。
南愣,然后笑:“这是一场小游戏而已。”
日月无光、山崩地裂、乌雀齐飞——
他承认了、他承认了、他承认了!
“我是千思万想盼归人,你却灯红酒绿乐逍遥。我讨厌你!”
“有那么严重吗?那只是一个贴上来的女人、一个赌桌上的战利品。”
“当然严重了!”一把甩开他欲搭上来的手,我不喜欢那种纸醉金迷的味道。“撇开以前那可以成书立册的风流史,我要你答应我,在和我交往的时候,不要碰别人。”
“溢,我承认我很喜欢你,所以我不想欺骗你。”南也变得正色起来。“我的生活一向如此,需要点缀、需要插曲,可是不管这条线绕得有多远,我都会回到这个家。就像现在,我一大早赶回来就是想陪你吃顿早饭,因为我心里有你。溢,不要把问题想得太糟糕,这不该影响我们。”
我最亲密的人第一次用正式的口气说他喜欢我,我想那是真心话。可是,他还不了解我有多生气。二十一岁,我不是青涩少年。
“那么我是不是也可以来段人生的小插曲?是不是也可以带着别人的味道、别人的头发对你说我有多爱你?”
“不行,绝对不行。”斩钉截铁的声音响起。
“为什么?同样的道理到我这怎么就行不通了?”
“因为我是男人。”
“难道我不是男人!”
屋子暂时安静下来,再开口的人还是我。
“南,我知道,你的地位注定你的人生一直是最洒脱最无所羁绊的,所以你今天可以这么的理直气壮。可是,这些日子来你真的对我很好,好得让我以为,你会为我改变。”我吸口气,缓缓道来。“这个家自有一方天地,它不是愚人码头,我也不愿做固守码头的愚人。南,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我可以是水,就算有时候被你吃得死死的,也不会觉得委曲;正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我可以是火,沸点就控制在你手中,现在……现在我就要爆炸了——”
没错,就算我如此爱你,就算我是个小受,也要爱得有尊严、受得有格调!
爆炸、爆炸,怎么个爆法?我转身来到窗前,毫无疑问、毫不犹豫地纵身跳下。
放心,这不是自杀,以我的程度,五、六米高还能将就,只是压坏了拉姆斯刚修完的绿色植物,也吓呆了正巧站在窗下的他,大剪刀落地,咣啷有声。
“溢——”
不理会南的惊呼,我疾步狂奔,闪过错愕万分的佣人,在门卫搞清状况前,窜上跳下。
那一道铁门怎能锁住狂怒的心。
阳光明媚,多好的一个早晨。我那颗伤了心的心,决定败金。
各种小吃摊我都光顾,冰淇淋、烤肉串……再好的美味也去不掉我的乌云罩顶。吃醋啊吃醋,我不是第一次,只是这回特别的酸,酸得我心好痛。
明明我们已经那么好了,只差没有海誓山盟,可是为什么还会有这场突如其来的争吵?虽然我也有点小花心,但堪称“美男裸于前而面不改色”,最多只是流流口水,纯属欣赏罢了。哪像他,居然、居然……
不行,我又要抓狂了!看来以他西方类人狼的风流基因,是很难了解我这个东方美少年的纯真心态的。
看了场黑色电影,不知所谓。
找个非洲婆婆帮我算命,小小的掌心有如此玄机,我将信将疑。
混入街头的高中生队伍打一场篮球,总算,酣畅淋漓。
一直磨到下午两点多,我坐在百货商店的橱窗前,决定改变一下心境,数一数平均每三分钟内能走过几个帅哥。
可叹唷!绿肥红瘦,都不及那远在天边一抹蓝。
哼,一定是得手时太容易,让他不知道珍惜,像我这种纯情、可爱、超级美形的男人打着灯笼也找不出第二个!
就算最近像幽灵一样的神出鬼没,他也是逮得机会就死缠着我,想不到还有那么多精力拈花惹草,一定是偷偷喝了不少鹿鞭、马鞭、鲸鱼鞭。我踹!
我们还在热恋就已经进入倦怠期了,头上绿云一朵朵。我呕!
不如晚上回家偷袭他,让他知道知道野花哪有家花香!我窃笑!
千绕百转,心坎上忽喜忽悲、忽冷忽热。
接下去应该到哪去蹭时间?现在去PUB似乎太早,好男人忙着赚钱、坏男人还在补眠。
晃来荡去,我踱到公园。看吧,春色无边风光好,何必单恋一棵草。
哇,快乐果然还是要自己寻找——长椅上的男子让我的目光锁定。
他的脸半埋在手臂里看不真切,可是略作弯曲的双腿,就算是裹着长裤也可以看出线条完美、比例均匀,像青瓷白玉瓶上舒展开的一枝淡绿——慵懒。
走近,居然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