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千里寻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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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千里寻夫记-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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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将门拍得震天响,手都拍痛了。“李中义,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小人!只会利用女人的懦夫!现在躲着不敢见人了是吧?老娘告诉你,你不出来就是龟孙子!”
  她觉得要让李叔出现,把他激怒最好用,但喊了半天没人来,她一怒之下,目光投向怀里的□□。
  她不是第一次打枪。贺秉荣曾带他去打过猎。虽然她的枪头不准,但好歹能发得出子弹的。她后退两步,双手合着枪,颤抖着举起来,眯起一只眼睛,借着昏暗的灯光,食指收力。
  “啪!”
  一声枪响,枪口冒着白烟。颜初去查看了门锁,刚刚那枪竟然没打偏。那锁子已经摇摇欲坠。她正准备再补一枪,却听见外面有脚步声传来。
  终于来了。她收好枪,调整了自己的呼吸,以最好的姿势谈判。
  四周安静下来,她皱起眉头。
  脚步声不对,李叔是个健全的中年男人,脚步稳健落地生风,怎么会如此蹒跚,倒像个跛子。难不成是那个老大爷来了?
  等等,从脚步声来看,来了不止一个人。
  她缓慢地呼吸着,不自觉地后退。因为她已经闻到了血腥味。她刚醒来时就闻到了若有若无的异味,但被这地窖的酒香给掩盖了。现在她知道那异味原来是血腥味。
  脚步声渐渐接近,借着栅栏的空隙和天边的晨光,手中的枪掉到地上 ,她捂住嘴,身子抖如筛糠。
  过来的是李叔,不,应该是死了后的李叔。
  他的肩膀被咬掉大半,露出白花花的骨头,歪着脖子,好像脑袋随时会掉下来。肚子被掏空,里面的东西掉出来,肠子拖在地上。左腿似乎断掉了,走路一瘸一拐。他的眼珠已经没了,嘴占着血,一直蜿蜒到下巴。
  李叔后面还跟着一个年轻男人,一个女人,还有张妈……
  颜初瞪大双眼,他……她们都死了?
  现在怎么办?跑,能跑到哪里去?
  藏酒室的门若是没被她打那么一枪,说不定还能抵挡,但现在他们迟早会破门而入。
  她腿僵硬着无法移动,外面的丧尸已经发现她了,兴奋地嘶吼着砸门,门锁一摇一震,发出“丁玲哐啷”的响声,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
  她感到深深的恐惧,“走啊,跑啊。现在不是发愣的时候!”脑中这声音告诉她。她颤抖着手捡起枪,抬起胳膊对准门缝。她知道解决丧尸的唯一方法就是爆头,可是手抖得厉害,根本无法瞄准。她心一狠,闭眼发了一枪,却打在了木板上。
  丧尸没有因这一枪安静,反而被激怒了般,更加使劲砸门。
  颜初彻底慌乱。她下意识转身跑,这屋子的尽头是贺秉荣设双重保险门的暗室。她急急地拍打门,急得眼里都流不出。她回头看一眼,那锁子已经快撑不住了。
  已经没有再思考的时间了,她掏出随身收藏的那把锈迹斑斑的钥匙,镇定心神才将钥匙□□去,扭动着,只听“咔嚓”一声,竟然开了!
  她一喜,心中燃起一种希望,密码,密码!她脑中蓦然出现一组数字,这组数字她之前忘了,那天也没有记起来。可在发现贺秉荣留给她的□□之后,就一直刻在脑子里了。
  “哐啷。”
  她心一沉,知道是栅栏门的锁掉了,门开了,还好因推门时太用劲,前面的丧尸失重栽倒地上,但也很快爬起来,向她扑来。
  血腥味越来越近,千钧一发的时候,她输入那组数字。
  “密码正确。”
  门终于开了,她迅速进去,反身关上门,靠在门后,大口大口地喘息。她的背后,可以清晰感知到丧尸在撞击这门,带着不甘,撞得又疾又狠。
  可她只是在喘气,从生死边缘捡回来一条命。她带着劫后余生的激动与狂喜,捂着嘴狠狠地哭了,哭过一阵又狠狠大笑。这里没有旁人,她可以尽情发泄自己情绪,再也没有什么顾虑。
  等她终于平静下来,那丝重生的喜悦也没有了,剩下的是深深的茫然。她知道这只是个开始。
  “妈妈我腿疼。”
  “好好的,怎么腿疼了?”
  “可能早上摔着了。”
  “点点,来,爷爷给你揉揉。”
  “爸,我来就好。”
  是那个孩子,原来是那个孩子。
  这是丧尸爆发后她第一次碰见丧尸。如此狼狈不堪,猝不及防。她想到周奕死的时候,她是那样慌乱无助,自己却能保持镇定,不是因为她不怕,只是她没碰见过而已。
  颜初不知道在地上坐了多久,外面也渐渐安静下来。她没有胆子开门看。
  她动了动腿,早已经麻木了。撑着门站起来,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这暗室里的黑暗。她摸索着在门的四周找开关,开了灯。
  灯一亮,待眼睛适应这光亮,她呆愣住,泪水又一次情不自禁滑落下来。
  这间二十平米的屋子,堆着层层的大米,几乎堆满了大半个屋子,那是她喜欢吃的越光米。满室都是米香,比门外的酒香都更让人沉醉。
  屋子另一角放着整整一箱种子,水稻小麦一应俱全,甚至还有发了芽的土豆。
  贺秉荣是打算让她在这过种田生活吗?
  她哭笑不得。
  可是她还是感动了。经历了一夜的寒冷,此刻她深深感受到了那股温暖。
  他和她吵架,他在外面找女人,他找她要大把大把的钱,他让她带冬衣,他给她留了枪,给她留下了这一满室的食粮。
  她想起五年前,在遥远的格西雪山,四周都是风雪,他从天而降,陪了她一晚。第二天下山时她摔了一跤,走不了路。而他已经在前面走了很远,她“喂”了一声喊住他,怕他把她丢在这里。
  他听见了,没说话,只是静静看着她。风呼呼地刮着,她的声音顺着风声传到他耳朵里:“你真的能把我带下去吗?”他迈着长腿走回来,无声点头。
  他的肩膀瘦削,胳膊却极有力,又是山路又是积雪,路这样难走,他却走得很稳。
  那样冷的气温,因为他有了温度。
  如今这样绝望的环境,因为他有了希望。
  或许贺秉荣提前知道了末世的消息,没告诉她,只是将她逼到这山上。他什么都不曾说过,只是给她造了这座城。
  为了这座城的安全,木依桥或许是他炸的,在丧尸爆发前阻拦了修缮。
  为了城中的生活,他置办了食物。他找她要钱时,说的话那般难听,甚至说她是他家的寄生虫,她一气之下把存折信用卡全给他了。当时颜初以为他要钱是拿去养女人的,现在看这些大米,才知道原来用作了其他。
  他甚至用了双重保险。李叔一早就得到了藏在睡衣里的钥匙,要是没有密码锁,只怕他会更早与她翻脸。可惜的是她太笨,没有提早会到贺秉荣的意,白白辜负了他的良苦用心。
  他甚至在密码设置上都有一番心思。假如设成他两的生日或结婚纪念日,别人很容易就能猜到。而他设置的那组数字,只有他两知道。
  为什么呢?为什么她没有早点猜到那组数字?
  颜初绝望地闭上眼睛。
  也许……
  也许是因为,她没有把他放在第一位吧。
  室内的时间漫长又压抑,直到清晰的狗叫从外面传进来。
  地主……是地主!
  颜初不知道外面情况,心又提到了嗓子眼。地主还活着吗?有没有丧尸化?它为什么会叫?它的叫声会不会把丧尸引来?
  拜托,地主……不要叫了。求你了……
  可是地主没有听见她的祈祷,一声声如啼血,直到最后悲伤地呜咽,仿佛知道被抛弃。
  她心渐渐下沉,想起洗澡时候如婴儿般可爱乖巧的地主,想起撒着小短腿奔向拿着肉的贺秉荣的地主,想起她出走时抱着她大腿的地主,想起第一次将地主抱回来的贺秉荣说:“听说你喜欢这种狗,虽然没有狼狗威武,但还是给你买了只。不用太谢我。”
  “你这么喜欢,给取个名吧。”
  “难听死了。要不叫英雄吧。”
  “算了算了,懒得跟你争。地主就地主吧。”
  她现在什么都没有了,爸爸妈妈死了,好朋友死了,身边的佣人死了,贺秉荣……生死未卜,忆起之前没有打通的电话,只怕凶多吉少。
  颜初没有在犹豫,将枪提在手上,深呼吸了一下,轻轻打开门,先是只开一条缝,做足了心理准备,结果外面很安静,除了摇尾巴的地主,没有旁人。
  这不对啊,地主那狂吠的架势,只怕方圆几里的丧尸都能引过来。太不科学了。
  她将地主放进来,把地主搂在怀里。
  地主啊,现在只剩我们两个相依为命了。以后我一会不会在抛弃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贺秉荣:地主的戏份都比我的样子。

☆、禽兽

  
  颜初摸着地主的头边思索,为什么丧尸没有被地主引来。一来可能是丧尸已经离开,二来可能他们不攻击动物。
  别墅的大门一直紧闭,丧尸离开的可能性不大。那就很有可能他们不攻击动物。
  但一寻思也不对,不攻击动物,总不至于不被动物叫声吸引吧?
  不管怎样,在这里总归带不了一辈子,现在她也没有谁能依靠,只能靠自己。该面对的迟早要面对。
  方才已经开过一次门,这次颜初胆子大了很多。她对地主说:“等会我们出去,你跟着我。不准乱跑听见吗?”
  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地主放着舌头摇了两下尾巴。她才满意点点头。
  平安出了藏酒室,她脚步轻缓,左右观察,也把枪拿在手上随时待命。庭院里有些许血迹,已经干涸。她望了望围墙的大门,果然是锁着的,这样她便出不去。
  她想了想,决定先返回主卧去。一来主卧的门比较结实,二来那里面生活用品一应俱全,三来去主卧要上楼梯,丧尸行动多少有点不便。
  从藏酒室出来后右转走个十多步就是别墅的大门,好在那里也有几层台阶。她那时候无意把丧尸全引到了藏酒室,此时屋子里应该没有丧尸了。
  别墅庭院够大,丧尸应该还在到处摇晃。她要抓紧时间,找准时机回屋,确保不被丧尸们发现。
  颜初成功五步并作两,回了别墅,关上门的时候,她觉得终于安全了。心不由得松了口气。
  可是地主却向屋子里狂叫了起来。
  颜初疑惑,向里看去,心又漏掉一拍,站在玄关处,背脊蹭蹭的冒着冷汗。
  客厅的沙发前面,趴着个孩子,两三岁的样子,左腿小腿乌黑,血迹斑斑。听到地主的叫声,抬起头来,没有瞳孔的眼睛兴奋地睁大,嘴一直裂到耳朵,岑岑的流着血。
  完蛋,她怎么忘了这个孩子?
  这个孩子兴奋地向她爬过来,留下一串串乌黑的血迹。她这才注意到小孩的右腿自膝盖以下断了。索性还是个孩子,爬行速度不快。她拿起枪,对着那孩子的头,按下食指,发了一枪。
  孩子倒在血泊中,她想,这也算是种解脱。
  她怕刚刚的枪声吸引来丧尸,急急上了楼,地主跟在她身后,成功进了主卧关上门,又瞥见阳台,忙去关上阳台的门窗,才总算松了口气。
  她摊累在沙发上,看了看座机上的时间,11月8日,下午2点23分。
  呵,原来她睡了一天一夜。
  这一觉醒来,天地都不一样了。
  世事无常,世事无常啊。
  颜初洗了个澡,搓洗身子的时候,她发现右手长了个红点。一按下去的时候,痛痛痒痒的。她长冻疮了。
  活了二十五岁,从不知道长冻疮什么滋味。她以前有个大学同学会长,冬天时那双手跟胡萝卜似的,她虽知道不礼貌,但每每经过那个同学时,都会忍不住去看两眼。那同学说长冻疮是如何如何难受,她那时想,如果自己也长那东西的话就太可怕了。
  现在她真不负众望长了这个东西,却发现没什么大不了,一点都不可怕。
  给自己洗了澡,又给地主洗了澡,给地主的狗毛吹干后,又给自己吹干头发。做完这一切后,又过去了一小时。她坐在床边,面前放着玉色的电话。她迟疑着,拿起听筒,播出了一个号码。
  不同于那一次的焦急与恐慌,这一次她倒平心静气,听到“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已关机”的时候,她挂掉又打,如此反复,她的右手举得麻了,就换左手,左手麻了又换回右手,不知疲倦。
  冬天天暗的早,等她抬头,才发现她竟打了三个小时的电话。
  她苦涩一笑,钻进被窝里。丧尸刚爆发的那天是10月30日,她在第二天给贺秉荣打了电话,那时候是无人接听。现在已经过去8天了,他的电话已是关机状态了。这其中的原因她不敢多想,但她也不相信贺秉荣死了。
  肚子早就唱起了空城计,她没了起床的力气,也没有在大晚上下楼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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