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女王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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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女王法则-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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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沧桑明月



三种主职业的等级

三种主职业的等级划分

一:魔法师等级

普通九个等级低阶,中阶,高阶。

每一阶拥有三个“位”,初位、中位、高位。

银袍大魔法师

红袍魔导师

玛雅白袍贤者。

圣穹魔法师

二:骑士等级:

九级,三阶(中、下、高)骑兵

银盾骑士、大宫廷骑士、圣棺骑士,九级以上十到十三级高级骑士,帝国六大骑士誉为圣棺骑士,三:修士等级黑神品:修士、修士辅祭、修士大辅祭、修士司祭、修士大司祭、主教、大主教、督主教、红衣大主教和身在陆地上的代言人教皇白神品:诵经士、副辅祭、辅祭、大辅祭、司祭、大司祭、司祭长

第一章 异界(修)

暮色如一只巨大的蝙蝠,垂挂在天边,慢慢张开双翼,一点一点吞噬这座喧闹的古城,直至完全黑暗。

一座哥特风格的建筑内,月光柔和地从窗户照进房间。

帐幔内,一个女孩蜷缩在大床的一角,天鹅绒被子下的身体紧紧缩成一团,满脸都是细密的汗水,亚麻色的长发已经被汗水打湿。

一朝登基,万人朝拜。

她,头戴凤冠,身披金缕,莲步轻移,昂首走上那个万人艳羡的位置。

那时,何等风光。

她是皇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茶壶的碎片,深入骨髓的痛,染了血的绣帕,隐藏不住笑意的一张张脸……

他赶来抱她入怀,当她躺着他的怀中时,他的心跳却异常的平静,目光冰冷而镇定,那一霎那她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狗奴才会有胆子毒害她这个皇后,原来也只是做了替死鬼罢了,真正想她死的,是她的皇帝夫君。

“安心去吧,我会将你风光大葬。”这是皇帝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他连最后的温情都吝啬赐予她。

“啊!”

她凄厉地吼尽生命中的最后一口血,尽数洒在龙袍上,她不甘……

正在梦魇中挣扎的女孩眼睛突然猛的睁开,痛苦的神色渐渐缓和,僵硬的四肢也舒展开来,这是她再熟悉不过的画面,她要做的只是极力从噩梦中清醒过来。

叶欢的嘴角荡漾起一丝苦笑,恨?起初她是很恨,但是无奈,那个世界她再也回不去了,她现在已经不恨了,如果能回去,她很想问问那个人,何以用如此无情的方式,对待一个辅佐他从落魄王爷,变成帝王的女人?当真只能同贫穷,不能共富贵?

从公爵夫人的肚子里出来以后,叶欢发现她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这个新世界颠覆了她前世所有的世界观,她花了很久才把这个世界的生存规则弄明白,仿佛唐僧进了蜘蛛洞一般,所有的人都变成了金发碧眼的妖怪,幸亏那时候她只是个小婴儿,不然她一定会大呼一声:“有妖怪!速来救驾!”

现在的叶欢已经能够用一口标准的帝国贵族口音,跟费迪南德公爵,也就是她的父亲,交流下读诗的心得,她现在的身份是费迪南德家族第一顺位,也是唯一的继承人——爱葛丽丝·费迪南德。

那个漫长的成长过程她总算安全渡过,没有被当做怪物送到教廷的十字架上接受审判,她觉得自己已经足够侥幸了,有谁能够理解一个三十几岁的女人装傻卖萌是什么感觉?有时候连她自己都想吐,但是没办法,她所有的言行必须符合一个成长中孩子的身份,才能不被当成异端送到末日审判所里去。

公爵夫人爱怜的看着身旁的女儿,这样的女儿或许能够有一个不错的未来,在这个国度,女人不需要太聪明,不需要太有才,更不需要太有性格,像爱葛丽丝这样温柔可爱恬静,再有一副漂亮的脸蛋,将来懂得持家,便已足够,依费迪南德这样的家族,从不缺少上门的求婚者,将来从他们中间挑一个合适的伴侣,女儿的一生就会像她一样安逸富足的度过,那些有才有性格的女子不是被钉在了教廷审判柱上,就是成为白蔷薇帝国通缉令名单中的一个。

这个帝国的女人,只要顺从便足够。

叶欢躺在公爵夫人的腿上,享受着母亲温柔的触摸,她感谢上苍这一世赐给她一对慈爱的父母,弥补了前世不少遗憾,这是她对这个陌生世界,唯一满意的地方。

除非之外,这个世界有很多让她不满意的地方,比如为了达到蜂腰的效果,每天要束腰,还得穿那么暴露的蓬蓬裙,还得每周去教堂听祷告,还得学习交谊舞,还得学拉丁语……

身为一个贵族小姐,我容易嘛我?!

“爱葛丽丝小姐,您今天的功课都完成了吗?”艾达恭敬走上前来,躬身问道。

“快去吧。”公爵夫人微笑的看了看怀中的叶欢,爱葛丽丝是拉丁语中纯洁,高雅,贞节的寓意,是公爵和公爵夫人对女儿美好的希冀。

叶欢慢慢站了起来,对着公爵夫人优雅的道了别,转过身向书房走去。

公爵大人来到书房内。

“父亲,您回来了。”叶欢立刻收起脸上的哀怨,转而用一种虔诚的眼光看着桌上的书,她谈不上讨厌教会,她只是不喜欢被人逼着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而已。

“回来了,今天过得开心吗?我的小爱葛丽丝。”公爵大人摸了摸女儿柔软的棕色头发。

“当然开心,今天的宴会还愉快吗?”叶欢微笑道。

公爵大人无奈的点了点头,他不太想去这样的宴会,但国王查理二世是个非常爱面子且爱记仇的人,在某些场合不给他面子的话,等于拿自己的脑袋开玩笑。

关于梅迪思侯爵,公爵可以用天下所有美好的或者丑恶的词来形容一遍,简单说,梅迪思侯爵是个伟大的政客和对手,两人同是国王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

而叶欢好奇的不是梅迪思侯爵本人,而是梅迪思家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奥汀·梅迪思,她经常会听到府中的女仆们私下偷偷谈到这位小少爷,据说这位少爷丑陋无比,骨骼异常,且非常好色,经常猥亵府中女仆,这是叶欢最讨厌的类型,她非常奇怪一个贵族少爷怎么能被培育成如此极品?

而撒玛利亚城其它各个有名望的府邸中,关于费迪南德家的小姐也有不少传闻,据说这位小姐长相平庸,头脑一般,完全没有遗传到公爵和夫人的半点优质基因,对此公爵没有任何不快,在他看来,低调的生活在这个时代,比高调要来的容易许多,如果可以他宁愿跟他那些支系堂兄弟换个人生,那种悠闲自在的农场主生活更加让他神往。

叶欢看着公爵那张优雅的脸庞,淡蓝色的眸子正慈爱的看着她,这个看上去还很年轻的中年男人居然是他的父亲,这个认知即使是过了这些年,她偶尔还是会有一瞬间不太能接受,就像她第一次照镜子看见自己的蓝眼睛时的那种惊愕,但是公爵和公爵夫人对她很好,她也慢慢接受了这样的安排,有什么能比惨死更难接受呢?

但她没有表现出异于寻常小孩的聪明,相反有些方面反而稍微迟钝一点,前一世的教训让她明白,当你的力量不够强大的时候,尽量让自己显得不起眼一点,在这个世界这点更为重要。

既然前世老天没有让她凄凉死去,那就好好的活这一世,无论在什么地方,曾经失去的,我终归是要亲手找回来的。

第二章 最后的嘱托(修)

秋风瑟瑟的午后,阳光明媚。

今天是去教堂做祷告的日子,叶欢跟着管家艾达来到了撒玛利亚城中心的大教堂。

教堂外停着很多各式带着家族徽章的马车,一个个头戴遮阳帽,蒙着面纱的贵妇带着她们的孩子从马车下优雅的走下来,一群人目不斜视的走进教堂坐下。

叶欢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了下来,艾达站在她旁边,虔诚的伸出双手合在一起。

没有人注意这样一个女孩,叶欢闭上眼睛开始聆听神父的祷告。

和煦的阳光洒在她的身上,亚麻色的长发散发着温暖的光芒,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形成一个淡淡的阴影,恬淡的嘴角微微弯着,不似一般的贵族小姐那么高傲冷漠,安静的教堂内,只听见神父低沉的吟颂声。

一双澄澈如绿宝石般的眼睛,在远处静静注视着叶欢,他注意到叶欢袖口的家族徽章,眼中微微露出一丝惊讶,随后恢复平淡,从小父亲就教育他,喜怒不应形于色。

漫长的祷告终于结束,叶欢松了口气,终于结束了,她愿意坐在这里浪费一个美好的下午,原因是可以离开戒备森严的费迪南德府邸,到大街上兜兜风。

感觉到脑后有种异样的感觉,叶欢转过头,但却只是看到一张张冷漠的脸,并没有什么异样,轻笑了一下,看来是自己太敏感了。

一个简单的笑容却牵动了一个少年的心情,他也跟着轻笑了一下。

所有人起身离开教堂。

“爱葛丽丝小姐,您该回府了。”艾达垂首道。

“好。”叶欢随口道。

叶欢慢慢走出教堂,看了看教堂周围高大的梧桐树,秋风卷起满地的梧桐树叶,这是不同于东方的异域风情,她愿意用这双眼睛慢慢观察,了解这个新世界。

叶欢突然眼前一花,一个少年像一阵风似的疯跑过去。

“别跑!”耳边顿时响起管家艾达的狮吼声。

“怎么了?”叶欢茫然道。

两个护卫骑士已经追了过去。

“那孩子抢了我的钱袋!夫人让我拿给裁缝铺的订金!”艾达着急道。

一转眼间,少年已经被抓了回来,一个孩子的腿脚哪跑得过两个强壮的骑士。

叶欢看了看眼前的“小偷”,坑脏,瘦小,衣不蔽体,但那双眼睛炯炯有神,一脸倔强,仿佛根本没觉得自己做错事情一般。

艾达拿回自己的钱袋,看了看里面的金币数目,没少。

“小兔崽子,你毛还没长全就敢偷东西?”艾达双手叉腰骂道。

那个孩子一脸的倔强,仿佛并不认为他做错了什么。

“你为什么要偷东西?”叶欢不明白这个孩子为什么在看见护卫的情况下,还敢大白天的明抢,难道不怕死吗?而且他还只是个孩子,家里父母呢?

那孩子依然倔强的沉默着,一脸的桀骜不驯。

“如果你说的话,或许我可以考虑把它送给你。”叶欢从艾达手中拿过一枚金币说。

那孩子在看了一眼金币以后,目光再也没有移开,眼神中透露着渴望。

“我……我要买吃的……给我母亲,她病的很严重。”小孩垂下眼帘道,满脸忧伤。

叶欢愣了一下,原来是这样,在这个贵族集结的地区,这样打扮的孩子很难见到,这个孩子应该是急需要钱才会跑到这里来。

“别听这小子胡说,他这是骗取同情呢!”一个护卫骑士顺手拍了一下那孩子的脑袋。

那个孩子抬头狠狠瞪了那个护卫一眼。

“住手。”叶欢也瞪了那个护卫一眼,回头接着对那孩子道:“带我去你家。”

那孩子看着手中的那枚金币,这枚金币对于叶欢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是这是这个孩子第一次接触金币,孩子的手有点发抖,轻轻用手抚摸着,这个金币代表的是生命的延续。

“小姐,你不能去那种地方。”艾达提醒道。

“你先去把订金送去裁缝铺吧,有他们俩个保护我,不会出事的。”

“这……”

艾达犹豫了一下还是去了裁缝铺。

“走吧。”叶欢对着小男孩笑道,一枚金币或许会让这个孩子在半途就送了性命,送他回家也无妨,再次看了看小男孩破烂的衣服,她一直活在这座城市的贵族圈子,她也想看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庭,这个被教廷标榜充满光明与爱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

小男孩愣了一下,似乎被叶欢的笑容所感染,或许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看见一个贵族小姐的笑容。

当叶欢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她惊呆了。

叶欢明白自己来到了那片所谓被神遗弃的土地,虽然她从未踏入过这里。

如果说撒玛利亚城东部是天堂,那么西部就是地狱,肮脏的街道上饿殍满地,就像发生了灾荒或者瘟疫一般,难闻的气味冲击着鼻黏膜,老鼠跟人抢着发霉的食物。

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切,脑中突然跳出一个想法,如果重生在这里而不是费迪南德家族,会不会疯掉?

走进那件散发着霉味的屋子,叶欢愣住了,她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这里的窘迫,可能翻遍这里的角落,也不可能找出半个铜板来,整个屋里只有一张摇摇欲坠的床,一只瘸腿矮脚凳,一张破旧的小桌子。

“阿妈,我买吃的回来了,你起来吃吧。”那个孩子拼命的摇着那个已经陷入昏迷的苍老女人,女人的年龄看不出来有多大,贫苦的生活让她显得十分苍老。

叶欢走过去看了看,那个女人闭着双眼,面如死灰,不知道是死是活,装着胆子伸手探了探鼻息,还有微弱的鼻息,顿时松了口气。

而这时那个女人也醒了过来,看见叶欢时显得很惊讶,不过身体已经虚弱的连动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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