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丽雅就在等他这句话。“阳,听说万年人参可以救人一命。你帮我买一根。”
这个要求差点把向阳吓死,万年人参,这哪儿去搞,这根本就是传说。可是向丽雅是女人,女人在得到爱情后,无理取闹是她们的专利,即使是间谍出身的向丽雅也不例外。向阳只能答应下来,她是高兴的又亲又抱,可是向阳却只能苦笑,天知道他上哪儿去搞万年人参。
向丽雅不管这些,她高兴的走了,爱情已经迷住了她的眼。在她眼中,向阳就是个无所不能的人,如果他没做到,她会觉得那是他不愿意做,而不是做不到。
“向子,你和人家姑娘见面怎么样?你老不和我们说,你怎么连个电话都不打。害得人家姑娘先打给你。”
向阳正烦着,向妈却说起了相亲的事。“哪个姑娘?”显然他已经完全忘了那场相亲闹剧。
向妈白了自己儿子一眼,心想:这小子,还不好意思,这都不敢承认,我什么时候才能抱上孙子哦。“还有哪个姑娘,矿医院的月红啊。瞧,人家姑娘先打来了。”
“月红。”向阳想起来了,这也不是个简单的女人。他心想:或许她那儿会有人参。万年人参是不用指望了,几百年的也行啊!反正也没听说过得了白血病,还有吃人参吃好的,反正就是个心理安慰罢了。这样一想,他转身就跑。
“老伴,怎么样?”向爸也关心自己的孙子,只是作为男人,他不好表现出来。
“成了,看来我们抱孙子有望了。”向妈很高兴自己儿子的表现。可惜她想的,和向阳想的不一样。
再度来到矿医院,向阳便直奔护士室,看到了月红,是直接拉着就走。向阳太急,却忘了他们根本还没有熟到那一步。
月红是抬手就想打他,可是却发现这是医院,这儿有许多人看着,她还要注意她的淑女形像。此时此刻,作为一名淑女,在大庭广众被一名男子拉住,她应该害羞,应该红脸。月红这样做着,她知道从来没有人这样对过她,一直都是她处在强势地位。今天,为了淑女形像,她处在了弱势,虽然是装的,但是通过手腕上传来的热度,麻麻的,她一时间竟有些迷醉。
“哎哟!”
“对不起。”看着月红手腕变红了,向阳立即冷静下来,他没想到他的手劲竟然这么大。
“没关系。你这么急找我,有什么事吗?”她还沉醉其中,只用手抚着手腕,害羞,却没有生气。
“哦,对了。你关系广,不知你知道哪儿有好的野人参卖?我知道你们这些武学世家,一定有什么千年、万年的人参,对吗?”向阳真的知道吗?不,他不知道,他是小说听多了,想当然了。当然小说也是源于生活,虽然不能信,却还是有些影子在里面。
月红对向阳说出武学世家很吃惊,心想:他怎么会知道?难道他在查我……想到这,她害羞了,是真的在害羞。由于向妈的住院生活,几乎医院所有人都知道,向爸向妈的儿子是既有才又有财,再配上英俊的长相。向阳在没有结婚,年龄却又到了的女性中,虽然还不是白马王子,却也是首选之一了。
女人们总是有着许多的之一,月红也不例外,特别是耳濡目染之后,他们又面对面接触过。只是一开始的误会,让她很难放下,女孩子总是要面子的,即使她知道是误会了,也不愿首先低头。她的小姐妹们不只一次劝她,劝她抓住姻缘,她都以不来电拒绝了。
嘴上是说拒绝,可是她对向阳在和她相亲之后,便音讯全无,还是非常在意的。
今天,他不仅亲自来找自己,抓住自己的手腕,更是查了自己的家世。她突然间变了,不是生气,反而是开心。要知道以前她可是最讨厌别人查她的。她心想:他是要求婚吗?大庭广众之下……她笑了,却又突然反应过来了。“什么?人参?”
“是,人参。”
月红怒气刚升起来,因为这和她想的不一样,转念又一想:也对,我一开始给他印像那么差,怎么会突然向我求婚呢?再说我也不想,或者不一定要他,好男人多的是。
第九十三章、买错人参
月红心想:哼!从前是误会,可他故意用老虎吓我,这笔帐还没有算清呢!这个男人,小气的很。这样一想,笑容也便收敛了回去,问道:“你说要什么人参?”
向阳不知道她是怎么了,一会儿是害羞,一会人是笑得很开心,现在却又阴着脸,他发现他认识的女人都是那么怪,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事的时候。“我想买株万年人参,千年的也行。”看到她的脸色,向阳觉得有门。因为上学的,在他听室友说小说时,当一个人想要另一个人的最爱时,脸色也会是发生变化的。
“万年人参?你确定你不是在玩笑?万年人参是要么成精,要么变成木炭。”月红又笑了,她心想:他是大学生,应该知道世上没有什么万年人参,他会这么说,也许只是找个搭茬的理由。真是好好笑,我喜欢……心里想着,甜蜜蜜的很。
作为女孩子,都希望有人追的,越是长的漂亮的女孩子,越是希望有人追求。可是她们的美貌,她们的气质,又往往让男人难以鼓起追求的勇气,有钱的男人视美貌为玩物,没钱的男人视美貌为负担。
向阳的条件不错,他的追求,自然让月红满意。满意的程度,足以让她忘记不愉快的误会。
向阳不知道她心里的想法,他只看到她又笑了,于是说道:“要么千年的也行。”
“市场上的千年人参,其实最多只有几百年,这样吧,我正好认识一个种参的,我请完假,便带你去。”月红转身去请假,甜美的内心,回忆着一场场误会,她又笑了。哦,甜美之余,她扫了眼手边的言情小说,她把这个叫做缘份。
“月红,加油!我看好你。”“对,月红。好男人是要追的。”“那个男人看上去木木的,你要主动。”“农民都是木木的。”“什么农民,人家是农场主。在古代,那可是地主。”月红的小姐妹们听说月红为向阳请假外出,全都围了过来,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月红听着这一切,是又甜又羞,恨不能找个地洞钻了进去,同时又想站在高台上,向所有人宣布,月红,二十四岁了,终于有男朋友了。
月红不仅不再对自己拳脚相加,反而变得很亲密,这让向阳难以适应。向阳心想:怎么回事?她怎么突然变这么多?哦,一定是上次我发现她偷东西的事,她想让我保密。真是,我还想让她保密呢。
种参人离镇子不远,一个多小时便到了。有了科学技术,东北的人参,在南方也变得可以人工养植了。一亩亩田地,种的不再是庄稼,绿色的叶子下面,是一株株的人参。
种参人叫方正,三十多岁的年龄,让人难以相信他种参竟然已经二十年了。向阳一来,便向他说明了自己的要求。他看着向阳,上下打量着他。
向阳的万元外套被向丽雅弄脏了,这次他没有穿来,而是穿着极普通,大概二三十元左右的地摊货。本来不是外出买人参,就这地摊货他都不会穿。农民干农活也有工作服,即又旧又厚的衣服。
方正打量完向阳,他不觉得他是个买得起人参的人,于是说道:“现在根本没有真正的千年人参,几百年的人参都已经被人当宝一样收藏着。它的价格不好估测。现在有售的最多是百年的人参。这样的人参,由于品质的不同,价格也在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向阳一听,摸摸兜里,还躺他刚得来的二千万元,为了向丽雅,他咬了咬牙,说:“好!就来棵最好的百年人参。”
方正又看了他一眼,他还真没看出来,这还是个富翁。“没有,我这没有百年野人参。这样的野参,你等去东北长白山。也许会有人运气,挖了两三年,可能会挖出那么一株。”
两三年?到的,骨灰都下葬了。“你这不是人参吗?”向阳指指地上生长着的人参。
“这些。”方正笑了,小声问道,“怎么?你为女朋友买人参?”
向阳吃了一惊,他可是什么都没说,却被看出来了。
方正一看,就知道猜对了,说:“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脸上—点儿悲伤都没有,显然不是为了病人,又这么急,当然只是为了女人了。唉!我们男人真惨,女人一句话,男人跑断腿。不过,你还真行,带着一个,却为另一个买人参!”方正笑着,一副羡慕死你的样子。
“不,你可不要胡说!”
“行了,行了。都是男人,我明白的。”他不给向阳说话的时间,便开始在地上挑选起来。选中后,他小心挖了出来,不伤一点儿根须。“给,这株很像人参。保证你的小女朋友看不出来。”
人家都包好了,向阳还能说什么。反正买不到,在他看来,都是人参,没有什么曲别。因为在科学上,药材是不会因为岁月久远,而变得包治百病的。农民上个大学并不容易,既然上了,他当然是万分相信书上写的,老师讲的。付了五十元,向阳真的很感慨,这人参价格的差异。不过,他反正是在尽人事,即使真有万年人参,也不可能治得了白血病。
月红在外面等着他,介绍完,她就出去了。因为种养人参的地方,是那么的阴凉、潮湿,她不喜欢。
人参买完了,自然得坐车回去,在车上,向阳放下了人参的心思后,他说道:“对不起,那天我不是故意的。”
“哪天?什么事?”月红根本就不知道。
“哦,对,我明白,我明白。”向阳心想:当时她蒙面,一定是不想让别人发现她的身份。不能问,也不能说。
月红不知道他在道什么歉,不过她接受了,说:“把你买的人参拿出来看看,长得什么样?”
人参被拿了出来,一看,还真有点像人,头和胳膊腿都有,只是……“你买的人参好小,这样的人参没有用的。”
“是吗?”当时向阳光顾着买了,却没有太注意大小,这一指大小的人参,外貌是有了,可是现在看起来,还真是太小了。怎么办?他一时傻眼了,这么小的东西,怎么看都不会像万年产人参。
第九十四章、月影
人参买坏了,向阳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把月红送回医院,他连请人家吃一顿,作为答谢,都忘了。不过,这也无所谓,反正现在的向阳也还没有脱离农民的本色,他请客,那不是米线,就是馄饨,即使下了饭店,也最多四菜一汤。也许他不请,反而比请有更好的结果。
在镇上,向阳没有立即回家,而是去了网吧。先下好一个钟头的上网费,然后便查找起来。真的像方正所说,没有千年人参的信息,就是百年的,也不知谁有卖。
一个小时是很快的,他根本什么都没查出来,便过去了。下了机,他不知怎么办。而口袋中的人参,是越看越小。小……突然他脑中灵光一闪,他想到办法了。立即向家赶去。
看着枯萎,开始腐烂的瓜藤,他知道这块地是没用了。所以他又立即赶去古树的所在,仔细寻找着,很可惜,古树上没有长出一片树叶。想利用树叶,是绝对不要想了。
什么事,都是天无绝人之路。古树叶是没有,可是别忘了,向阳可是把虫尸液抢了一瓶。
人参生长在阴凉、潮凉的山岰处,有什么地方能比古树旁边的小湖,更能满足这个条件。小心种下人参,小心滴下一滴虫尸液,惟恐滴多了,把人参撑死了。
向阳离开了,一切都得等到明天。古树基因是能让生物进化成它们的祖先。远古时,植物生长的很快,快速的生长,才能满足恐龙那样的巨兽食用。可再快,也是需要一点时间的。
带着虫尸液回家,向阳有些心虚,他不知道那株人参会长成什么样。回了家,更是看到那棵不开花不结果的树。鬼使神差之下,他把虫尸液也倒了下去,他觉得这树大概是营养不足,所以便倒了。
“别倒!住手!”那边刚倒,便是个女声急吼。
向阳抬头一看,竟然是月红。“你怎么来了?”向阳不记得,她说她要来。
“老头子,快看,咱们儿媳妇来了。”向妈从屋里听见声音,从窗户往外一看,看是月红,便想出去。
“别去。让他们小年青自己聊聊。”向爸阻止了她。
“对,让他们自己聊。”向妈非常高兴,自以为给自己儿子制造了独处的时间。她和向爸两人去了里屋,在外屋,她怕她会忍不住去偷听。
“我不打过电话了吗?你知不知道你刚才在做傻事,你这样做是很危险的。”月红一边说,一边向他靠近。
向阳想起了向妈说的电话,可那是他们今天见面前,分手时,她可没说她会来。不过这都是小事,而傻事?向阳不觉得他在做什么傻事。至少他知道这古树液的正确用法,先植物,再动物,只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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