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到深处不怕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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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到深处不怕孤独- 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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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晏维整整一夜都没睡。
    他幻想过很多种他姐夫的模样,真如童瞳所说那般英俊潇洒也好,长的和煤气罐那样也罢,只要他对童瞳好,都可以。
    只是这姐夫在他内心千变万化之后,竟成了他们的大老板沈茂,这着实无法让他接受。
    沈茂确实是一表人才,温柔多金,可是,他是个有婚约的男人。
    当时晏维听到两人在那间空病房门口的亲密对话时,整个人惊讶到所有的智慧都碎成了渣,半点都反应不过来。
    他的姐姐,他从小紧随其后,甘愿把她当做女神一样来崇拜来伺候着的女人,风情妩媚,却高傲自持,竟然是一个被人包养的小三!
    原来他们住的房子,根本不是什么公司提供给总监的特权,那不过是沈茂用来藏娇的金屋而已,他吃的用的那些奢侈品,全都是他姐姐不知羞耻的对男人卖弄自己而换来的!
    他那一声姐,喊的支离破碎,听的人心里发堵。
    他们家不是豪门也不是名门,只是普通的工薪家庭,虽然没有过大富大贵,可长这么大,童瞳在这家里也是要风没人敢下雨的给捧大,他就想不出,金钱的魅力至于童瞳,真的就那么大吗?
    阮阮是怎么离婚的呢?如果没有那个突如其来的于笑,她的家会散吗?呢呢和喃喃,会陷入这样破裂的成长环境里吗?
    她做那些事的时候,难道就没有想过,她的另一个亲人,就在因为她这样女人的存在,而饱受煎熬呢?
    反正那一刻,从小挨打挨骂无怨无悔的童晏维,有那么一丁点的讨厌童瞳。
    当然更讨厌沈茂。
    童晏维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句:俗人果然逃不了俗话,男人有钱就变坏,不,男人有钱简直就是BT!
    玩弄女人于鼓掌钱包之间,下作!
    于是,原本打算和他好好谈谈的沈茂,在将他带出医院,到了一间路上定下的一家饭店包间之后,童晏维二话没说,直接一记右勾拳打了过去。
    童瞳冲上去抱住,“童晏维!你脑瘫是不是!大人不分青红皂白!”
    童晏维一把甩开她,这还是他长这么大第一如此粗鲁的对待童瞳,他气的眼底直接漫上雾气,吵架是他的弱项,尤其是面对童瞳,可他特别的想痛痛快快的骂她一句:天下的男人死光了吗?你非要跟别人抢老公?还是你差劲到没有男人要!整天说这个人脑瘫,那个人脑瘫,你才是真正最大的那个脑瘫!我不分青红皂白?我姐姐堕落成这样子,我还分他妈什么青红皂白黄绿紫!
    他一转头,指着沈茂的鼻子骂,“你,你***!让我,我姐当,当小三!”
    沈茂直起腰,擦了擦嘴角,平日里那副意气风发的模样早就不见,眉间一股阴郁,缓慢而坚定的反驳到,“她不是,别这么说她,就算你是她弟弟,也不行这么说。”
    “那,那你给,给我娶娶她!明,明儿一 一早!”
    服务员敲门进来,顿时被这剑拔弩张的气氛给惊着了,手里烫金封面的厚重菜单,连说话声都格外的小,“先生,现在点菜吗?”
    童晏维两只眼睛快窜出火星了,狠瞪着她,穿着长旗袍的貌美姑娘立马一缩脖子,快速的扔下一句“需要点菜时请按铃”,然后逃也似的离开包房。
    童瞳从包里翻出面巾纸,小心翼翼的去给沈茂擦拭嘴角,“大叔,他是小孩儿,小孩儿都脑瘫,脑瘫都他这样。”
    童晏维上去一把拉住她的胳膊,直接将人拽了回来,沈茂半路抬手去抓,却抓了个空。
    “童晏维!你欠揍是不是!”童瞳抬手就在他耳朵后面扇了一撇子,晏维硬生生的忍下来,却只是恶狠狠的盯着沈茂,“明,明天,就,就娶她,你能啊做到吗?”
    沈茂深吸口气,垂下头,沉默着不回答。
    晏维突然向前迈了一步,拎起沈茂西服的衣领,“给,给不了,她,名名分,那,那她她啊,不是小小三,是啥!”
    童瞳冲到两人中间想拉开,但她毕竟是女人,平时耍赖撒泼那得有人惯着,真到针锋相对的时候,她不过是手无缚鸡的弱者。
    沈茂就怕听到被人给童瞳冠上这么个名,不管说这的人是谁,一而再再而三的,他都忍受不了,他平日里再是一个谦谦君子,也抵不过他内心有老爷们儿的本质,男人暴烈之后,必然产生暴力。
    但这人是童瞳的弟弟,他理智还没有被完全燃烧,扣住晏维的手腕,猛的向外一掰,然后抓起他的衣领将人重重的推了出去,桌椅板凳的一阵乱响之后,童瞳震惊的一捂嘴巴,紧忙跪在地上去扶晏维,他的额头已经在椅子的犄角上,磕破了皮。
    沈茂喘着粗气,随手操起一把沉重的木椅,猛的砸在装饰墙的金茶镜上,他红着眼眶,粗重的喘息着,“童晏维,她是你姐姐,你不能那么说她,不能,你知道吗!谁都不能!她是我沈茂的女人一天,我就不许任何人诋毁她半句!她……”突然的哽咽令他断了后面的话,他开始在口袋里上下的摸索,除了钱夹什么也没摸到,回身看了看地面的碎镜子,捡起一块碎玻璃片,握在手里。
    然后,一把拉起了童瞳。





     126:不如,买只鸡?
    更新时间:2013…12…26 17:09:55 本章字数:3629

    疼!
    眨眼的瞬间,沈茂已经用那锋利的碎片在她左手的无名指上划了半个圈,他从餐桌上扯下一块餐巾,包住半块碎片,塞进童瞳的手里,让她牢牢捏住,然后在自己的无名指上快速的划了半个圈。
    他的手腕因为激动还微微发抖,“钻石我可以给你买很多,摘下来不过是块石头,这血戒,我们一辈子都摘不下了,童瞳,我沈茂现在没有鲜花和婚纱,可无论贫富贵贱,无论生老病死,无论困难挫折,都愿意陪在你身边,爱你,保护你,永不背叛,永不抛弃,你,愿意嫁给我吗?”
    这大概是史上最不浪漫的求婚以及最凌乱的求婚现场,没有灯光与杯盏,也没有温馨和浪漫。冲撞,爆发,鲜血,还有心酸。
    就在那个包厢里,童晏维听了整晚的故事。
    一个无法决定自己命运的王子,与无法改变王子命运的灰姑娘的故事。
    童话再好听,终究是童话,现实有多残忍呢,就像一个诱人的红苹果,削掉了皮,露出来的竟然是个土豆。
    他要替童瞳记住沈茂那个嗜血的婚约,也要替他们保密,他不能让阮阮知道这件事,她早早就知道霍筱与沈茂有婚约在身,订婚也好结婚也罢,早早晚晚都要发生,插入别人婚姻的,就算是震天撼地的爱情,也是破坏者。
    除非真的有一天,沈茂能光明正大的把童瞳带进婚姻的殿堂,他是新郎,她是新娘。
    病房门被打开一个小缝,阮阮一双黑亮亮的眼睛出现在门后,悄悄的看着童晏维。
    “晏维?”
    童晏维抹了一把眼睛,朝她笑了笑,露出两个小酒窝,“嗯?”
    阮阮从门里钻出来,筷子上夹着一块鸡蛋卷,伸到他嘴边,“这个好吃,下次还买这个啊。”
    晏维点点头,张开嘴,刚要吃,巫阮阮突然把筷子一收,放进自己的嘴里,十分认真的嚼起来。
    晏维眨了眨眼,这一波还没回神,只见另一只手突然伸出来,在他还没来得及闭嘴之前,放进一块鸡蛋卷。
    “你嚼啊。”阮阮伸手替他人为的合上下巴,“天塌下来,也要先吃饭,才有力气顶着,对不?”
    巫阮阮和他面对面站的笔直,挺着肚子吃着鸡蛋卷,看起来有些没心没肺的样子,可她不住打量晏维的神色,已经出卖了她的内心,她不知道晏维怎么了,只是有些担心。
    就像担心自己的亲人。
    从小到大,童晏维有什么秘密都没瞒过阮阮,他就是干了点什么小男孩见不得人的小坏事,也不敢告诉童瞳,只敢对阮阮说,因为阮阮有耐心烦听他结巴。
    当你对一个人坦白习惯了,心里揣着一个秘密,就像揣着一个炸弹,不管这秘密重要与否,你都会觉得,这种不诚实,是一种愧对。
    晏维捂住嘴,囫囵的嚼了两口,咽下去,阮阮朝他暖暖的一笑,他就再也控制不住,眼泪噼里啪啦的往下掉,就像小时候,他挨了欺负,冲到前面去给他摆平的永远是童瞳,在后面帮他擦眼泪的,永远是阮阮。
    巫阮阮举着筷子,笑容都僵了,“晏维,你这到底是怎么了?是不是家里出事了?”
    晏维左右抹了两把脸,不说话,只摇头。
    阮阮伸手拍拍他的肩膀,他却一个拥抱将她搂进怀里,微微弓着背,把脸埋在她的肩膀里,身体微微发颤,他一直以为自己已经长大成一个男人。
    其实,还是个孩子。
    22岁男孩的肩膀能扛得住什么呢?扛得住英语四六级考试的,都是战斗士,如果他真是个战士,那他不会结巴。
    这是来自心底的自卑和懦弱,从他很小的时候开始。
    他的羽绒服鼓得像个面包,她双手揽着他的背轻拍,筷子交错时会发出哒哒的声音。
    病房的门再次被打开,霍朗一身病号服,吊着胳膊,包着脑袋,瞪着门口拥抱得和失散多年的姐弟两人,伸手拽了一把巫阮阮后衣襟的蝴蝶结,阮阮回手一挥,继续抱着晏维。
    霍朗直接拎起童晏维,看见他的泪流满面时不禁一挑眉,童晏维长的一张娃娃脸,这一哭,让他想起他十几岁的时候,沈茂因为把他爸的青花瓷撞翻被打的屁股坐不了地的时候,一见人就开始说他和他爸的斗争血泪史,然后就哭成这样,霍朗直接把晏维捞进自己的怀里,在他背后拍了拍,“她矮,你趴着不方便。”
    晏维吸了吸鼻子,推开霍朗,嘴角向两边咧着,酒窝都快撑开了,“谢,谢谢,霍霍,霍……”
    阮阮放下咬在嘴里的筷子,接过话,“总。”
    ——————
    钟表的指针一秒一秒向前行走,五点十七分的时候姚昱起来喝水,没有开灯,在黑暗里进行,他还为孟东盖了盖被子, 6点10分天开始发亮,六点30的时候,天空彻底变成青白色。
    孟东睡在陪护床,姚昱睡在沙发,霍霆看了看窗外,悄无声息的下床。
    他没有可以出行的衣服在这里,连钱包都被孟东拿走,所以他从衣架上孟东的大衣里,翻出他的车钥匙,抽出他的钱夹,想要拿走里面全部的现金,却看到里面夹着一张自己的照片,已经有些泛黄,甚至有些模糊,他自己都不知道还有这样一张相片,教室的午后,他在画画,手指沾满颜料,逆光笑着对镜头张开手,这是早就被他遗忘的瞬间,他从来没有翻过孟东的钱夹,也从来不知道有这张照片的存在。
    可能孟东记得他所有闪闪发光的刹那,就像他记得阮阮所有美好的那一瞬火花,她带着黄色棒球帽骑着叮当作响的破自行车从他面前和樱花树下飞驰而过的模样,过去了很久,却像从没逝去过。
    揣上药,他开门的动作极其小心,除了走廊风忽然灌进了门里,再也没有发出一丁点的声音,这还是他活了28年,第一次干地下工作,当贼的感觉原来是这样的。
    他裹着自己的长毛衣,因为怕运动鞋的胶底在地面蹭出声音,他只穿了袜子就跑出来,找到了孟东那辆横在路边被毁了容的卡宴,兴奋到摩拳擦掌,解锁,跳上去。
    回家,回家,终于能回家了!
    呢呢,爸爸回来了。
    他穿着病号服在路边的早餐店喝了白粥,这一身打扮,连个鞋也不穿,路人纷纷侧目,内心慨叹,可惜了,长的这么英俊一个男人, 居然精神不正常。
    霍霆全然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因为别人看不见他什么样,他ying侹的鼻梁上正架着一幅巨大的黑色太阳镜,就是通常明星用来防追拍的那一种,这孟东的装备太有大腕儿的气质了。
    早餐店隔壁的服装小店店主,正拉开卷帘门,睡眼惺忪的对这边喊了一句,给我一个白粥两个蛋 ,霍霆结了账,走到门口,摘下墨镜看了一眼里面,“做生意吗?”
    脑袋鸡窝一样的年轻老板上下打量了一番霍霆,不知道这生意该做不该做,霍霆从口袋里拿出一叠钞票,笑了笑,“我不是精神病,我会付钱的。”
    “噢……我没说你是精神病,那你进来看看吧,呦,这大冷天的,你还光着脚……”
    霍霆没答话,挑了一条纯棉深灰色哈伦裤,白色的拉绒卫衣,这店里的生意看起来也不算很好,衣服搭配的不伦不类,他甚至很难找到一身穿在一起不突兀的东西,最后选了一双英伦的白色皮鞋,鞋底钢板一样硬,他站在镜子前,这都不用外人看,但是让呢呢看,都会觉得她爸怎么会变得如此落拓。
    他扔掉袜子,光着脚蹬上鞋,裤料凌乱的弯起,露出光洁的脚踝骨,挑了一个牛奶纹的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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