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同志还是小心的偷瞧了一眼李卫,还好,这回没被张大棒槌的大名给惊翻了。
李卫是一脸的笑呵呵,这个战士还真是个憨直的棒槌啊,傻的可爱极了。
“邓风!~”最后一个战士很简单的报出自己的名字,再也没有讲出第二句话。
李卫却是对这个邓风地战士很感奇怪,三班的其他战士都很热情。唯独只有他,除了刚进门哪会儿起立鼓了几下掌外,再也没有其他表情,只管自己磨着一支刺刀,整个人像是一块冰一样,冷冰冰的,与整个环境格格不入。
见邓风对新来战友还是一副生人莫近的样子,雷班长有些生气。但还是对李卫解释道:“这小子,打仗时候比谁都狠,就是脾气差了点,像块石头,李同志请见怪,这家伙就这样。”
李卫理解的哦了一声,麦当劳见李卫颇是好奇的打量着邓风,凑过身,在李卫的耳边耳语道:“班长没说错,这小子就这样。听说以前他未过门的媳妇被鬼子糟蹋了。还被屠了村,他一气之下烧了鬼子地军营,逃上了山当了道士不问世事。后来见咱八路军打鬼子勇猛,干脆还了俗当了战士,可别小看他,听说还练过功夫呢。”
大家一番互相了解,李卫惊奇地发现这个普通的八路军战斗班组里居然还真是卧虎藏龙,每一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精彩故事。
李卫到三团的晚上是一个热闹的晚上,像是来到了一个大家庭,感觉像是一下子多了好多亲兄弟,东南西北的话题放开了胡扯,肆无忌惮的大笑。拉着家常,李卫不知不觉沉浸入这种气氛中,心底里仿佛家的感觉又回来了。
熄灯号吹起,李卫才和其他人爬上大炕睡觉。
清晨,悠扬的起床号响起,李卫被身边的雷班长拍起,和其他战士一起挤出营房,开始了新一天。
饭前运动就是冲锋演练,趁着伙房还没正式开饭。李卫跟着雷龙和其他地战士一起跑步到村外地郊地,此刻正是青纱帐起,老百姓收完了粮食,倒也不担心踩到庄稼。
随便找了其他几个班的战士,组合成攻防双方,检查清除枪膛后,就开始了日常的冲锋和拼杀训练。
“灵活点,猛一点!~”
“卫子,从右边包抄上去,杀!干得好!”
“好,注意后面,迂回,棒槌惟意身后,唉,笨死了!”
“老麦注意和老肯地配合,二打一要快准狠。”
“来啊小子,老子一挑三,嘿!来啊!”
雷龙班长的指挥地位几乎就是整个战斗小队的核心,经验丰富的调配着每一个战士战斗配合,不断在演练中提高团队的战斗,八路军是一个讲究团队性的队伍,个人几乎是以整体利益而存在的,通过不断强化个人能力和配合能力来提高团队的整体战斗力。
演练场上土块都成了假想的子弹和手榴弹,随手扔出的,只要击中对方就算打死一个,一个班算是一个小队,一会儿碰上这班干一场,然后撞上另一个班接着再干一架,一大沟渠农田和算不是很大地树林,到处是士兵你来我往,喊杀声不断,田边上站满了老百姓围观,算是一大风景线。
一块巨大的干牛粪呼地从眼前不远的地方飞过,李卫差点有一种想狂呕的感觉,这啥玩意儿也不看清了再扔啊,简直是太不负责了,一大堆成人在农田和小树林之间冲进冲出,右躲右闪的扔着泥巴牛粪,农民版的真人CS演习,让人想笑又不能笑,只能备受爆笑折磨的故做严肃状地参与其中。
一直到开饭号响起,像是生物试验室的条件反射,所有人的动作都停了下来,互相张望一眼,几乎没有什么命令传递,自动整队集合,清理一下装备和衣服,然后向开饭地地方集结。
三团除了团部外,不论是营长还是士兵都得捧着碗排着队打饭。
在八路军中吃饭都很有讲究,当兵打仗费得是钱粮,钱是兵饷,粮是军粮,战斗和训练对于体力消耗极大,一般的普通战士的饭量几乎是普通人的两倍以上,普通的学生吃上三两饭已是很饱,而对于这些农村出身的战士来出,半斤饭才是不过是八成饱,要是战斗比较激烈了,搞不好连一斤饭都未必够饱。
有的人用大碗一次性装足吃得够,有的人用浅盘,滚烫的小米粥凉得快容易下咽,吃完了还可以再盛,几乎是各有各的高招。
第三卷
第一百零八节
小米粥色泽金黄,散发出一种诱人的清香,看上去金灿灿的养眼极了,但吃到嘴里完全不是那么回事,除了吃起来就像是沙子,有点麻嘴和少许苦涩,细细嚼起来和普通的大米没什么特别的。
战士的供给制还是有限定的,两个月能有一两肉吃就不错了,有粮食吃饱就已经不错了。
但是在田里瞎跑了一个多小时,肚子早饿地咕噜直叫,李卫和其他战士一样,毫无形象的随便找地儿蹲着,吹着碗里的热气儿,吸溜吸溜往肚子里直灌。
一大碗小米粥就着几根葱头和盐粒儿,让李卫舒服的摸着肚子打着饱嗝。
“爽啊!饱了!~”
李卫刚抹完嘴巴,就听到紧急集合号。
“紧急集合!~准备出发!”
“卫子,老麦,老肯,棒槌快点,邓风,快点,老毕,你在忽悠啥呢,把碗洗了,赶紧去打包。”
还没来得及吃上饭的战士赶紧一拥而上,胡乱打了一碗粥抓点咸菜就闪人,每一个人都冲进自己的营房,收拾行李武器,然后排队立刻出发。
战士们像是早就习惯了这种突然行军的生活,不少战士一边跟着大队跑,一边享受地抱着碗继续早餐。
“快,加快脚步!”
“跟上!不要掉队!~”
队伍中不断传着这样的口令,刚饱餐一顿的战士们精神正旺,脚下如风般疾奔。
“敢情要打大仗了!~”雷龙抹着汗,一边赶着路道。
“难说!~这可不一定,上回咱们就替人家做佯攻,空跑一趟,看上去气势蛮大,楞是干打雷不下雨。”毕胜克打着哈哈道。
“扯羽最近哪回不是大战一场啊,子弹就在俺耳边儿直蹦。嘿,我听说四营有一个排全都牺牲了,不过伤亡大归大,但还是打得挺过瘾的。”张猛一边喘着粗气儿说道,他身上还背着一挺机枪班的轻机枪,人高马大的他经常主动帮别人多担点东西。
“棒槌,你可小心别光荣了,到时候你还没过门的小媳妇儿就跟人家跑了。”麦当劳趁调侃着这个关外汉子。
三班其他的战士和附近的战士们爆发起一阵哄笑。
“你叽歪啥哪!看俺不收拾你!”张猛冲着麦当劳就是一拳。却被麦当劳躲了过去。
周围又是一阵哄笑声,李卫也是跟着大笑,整个队伍队形却依然保持紧密,闹归闹,但并没有影响行军,边上地连长和排长也是一脸的笑意看着张猛虚张声势吓唬麦当劳。
“卫子,你腰上和背后挂得是啥啊?!”肯得积有些奇怪的打量着李卫身上的装备,李卫身上挂的一些东西他从未见过。
李卫挎着水壶,背后是他自己找人专门定做的旅行背包,什么米袋。碗。生活用品和毯子都塞在里面,包括了李卫的除了一支崭新的八一式步枪,李卫后腰处倒斜插着一支暗藏格斗刺地鞘。腰际还有一只装满星尘梭的牛皮盒子,这些属于李卫所独有的作战装备。
李卫一楞,他笑了笑,很顺手地拉开格斗刺的鞘,抽出近两尺左右的格斗刺,在肯得积面前晃了晃,耍了几个招式,道:“这是格斗军刺,我的独门武器,近战的利器。”
望着李卫手上那根有三个棱角的钢针形凶器。肯得积看上去的第一眼的感觉就是后背直冒冷气,三棱地棱边还是锋利地刃角,虽然主要杀伤方式是刺击,但每一个刃的截面都有60度的厚刃让人丝毫不敢怀疑它能无任何阻碍地划开皮肤,靠近把手处地细密锯齿足以锉开人的骨骼。
若不是事先没有准备,李卫甚至还想为自己打造一些近战利器,毕竟近战是自己的中项,可现在被发配到三团成为普通战士,基本上是没什么机会去打造了。
“给我看看!~”三班长雷龙抓过李卫的格斗刺。仔细打量着。
“啧啧!~好东西,份量真够沉的!用得是好钢。”雷龙掂着手里的格斗刺,点着头道。
李卫嘴角一翘,好钢?实际上,这支格斗刺的成份里钢的比例并不大,里面掺有相当份量的钨,格,钛,猛等稀有合金,几乎比得上是宝刃的材料。
原本一声不吭地邓风眼神中猛然变得异样,一把从班长雷龙手上抢过格斗刺,
“不错!”
李卫的奇型兵器让邓风这个好武之人心头窜起一股莫名的火焰,冷冰冰地从嘴里蹦出一个词,接着又冒出一句:“来,咱练练!”
邓风从绑腿上抽出一柄刺刀打算现场开练,对于他来说好对手难求,看上去李卫也不像是弱手的模样。
其他几个战士立刻就慌了神,邓风是谁?雕本就是一个人如其名的疯子,打起仗来不要命的主儿,现在可是行军,不是开架的时候。
大牛村的三把锄头,麦当劳,肯得积和毕胜客一下子围住了邓风。
“疯子!又不听指挥了是不,你牛啥啊,有种在战场上比高低,拳脚无眼伤了自己人,影响咱们班的战斗力,我可不饶你!”班长雷龙硬生生地抢过邓风手里的格斗刺,塞回给李卫,说道:“卫子,收好,别理这疯子,练了两天功夫就以为打遍天下无敌手,总有一天会教他知道一山更比一山高。”
李卫赶忙把格斗刺收好,看到邓风的诡异眼神,直冒冷汗,向来是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如果是自己没到抗战年代之前的时候,恐怕会忍不住和邓风动手,干脆捏断他的脖子,而现在不会,抗战的生活让他被身边的人所感染,也有了牵挂,过去已经死去的心也有了少许活跃。
随着大队人马行进,李卫的心也像是飞到了未知的战场,和这么多战友在杀声震天,空气中飞窜着无数随时会夺走生命的子弹的战场上浴血奋战,李卫的血液像是在燃烧,不禁加快了脚步。
部队的前进速度是很快的,每个人背负着四五十斤的负重,凭着两支脚行进在太行山中,开始还有人说笑声不断,但随着体力的消耗,豆大的汗珠跌落在尘埃之中,整支队伍变得沉默,每一个人都尽全力小跑着。
第三卷
第一百零九节
但接下来的行军却让李卫感觉这不是在行军,而是铁人十项全能加超级马拉松,刚开始还往大路上走,最后干脆一头扎进崎岖的山沟沟里,三团人马过去后,楞是踩出一条没人走过的路,不仅要穿山越岭,还得涉水穿林,过河的时候如果河水太深,就得一个拉一个的顶着枪和装备从水里趟过去,上了岸人浑身上下成了大水漏子,一个劲儿的滴水,林子里密集的藤蔓荆棘,从林子里穿出来,走在前面开路的人身上几乎钉满了细小的绿色植物刺。而且每个人走路时不仅要注意地面,还得防得天上,只要天上一有飞机的轰鸣出现,马上地上的人全部散得没影,和鬼子的空中侦察兵玩躲猫猫,有时还得趁着黑夜穿过铁路从鬼子的碉堡下摸过去。
从早上到天黑三团的将士们这一天行军近一百多里,对于这种长时间长距离的急行军,这让李卫非常郁闷,两腿前后的动作交替无数次,若是走直线倒也算了,有时干脆在绕大圈子,甚至早上走过去,下午就得退回来。要不是李卫刚练成了《炼神诀》养气阶段,恐怕这种长时间的急行军也会把他磨成和其他老战士一般模样的干瘦黑粗的瘦骆驼状。
“呯!~哧!~~~”
右方猛然爆发出一阵枪声大作,子弹划破空气的声音不断。
行军的队伍猛然停住,分建制散开,抢占有利地形和制高点,大部队行军中有时会遇上小股的敌人,通常是能避则避,如果避不开就立刻吃掉,避免暴露行踪。
“妈的!弟兄们,冲啊!~”李卫利索的从背后抽上八一式步枪,率先冲了过去。
听得出枪声就知道打得不是很激烈。最多也就十七八条枪在干仗,三团一千多号人还怕这么点小杂鱼,李卫早就郁闷久了,这么好的机会恃强凌弱,怎么能轻易放过。
班长雷龙还想喊住李卫,却见这个新兵蛋子早跑远了,忿忿地跺了跺脚:“这小子!见了枪响就跑得比兔子还快,回头给他强调强调组织纪律性。非得给他上上课不可。”
心想着能不能捞着点油水,李卫拼了命地狂奔,一边还嗷嗷地喊:“弟兄们!等等我,给俺留两个,悠着点!~等等我!”
心里能不急嘛,去是晚了,鬼子全给别人放倒了,他连点战利品的渣子都捞不着。
听见李卫喊叫声的战士们憋不住地笑出声来,最近新来的新兵倒是越来越有特色,好几个被李卫地喊叫撩拨地战士按捺不住地跟了过去。原地警戒不动的更多的战士们脸上更是懊恼之意。敌人咋不他们这儿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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