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这哥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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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这哥们儿-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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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作《行香子-一叶舟轻》、《祝英台近 -挂轻帆》、《瑞鹧鸪 -城头月落尚乌啼》等九篇词曲。

熙宁七年(1074年)东坡的词曲创作收获最丰,作词曲《动金船-无情流水多情客》《少年游-去年相送》等近五十余首。

篇幅所限,不能一一列举,仅举一例,供大家赏玩:少年游

去年相送,余杭门外,飞雪似杨花。

今年春尽,杨花似雪,犹不见还家。

对酒卷帘邀明月,风露透窗纱。

恰似笎姮娥怜双燕,分明照、画梁斜。

这是任杭州通判的东坡在四月初因赈济灾民赴润州(今镇江)公出时所作,(今江苏镇江),词人巧妙的将自己化为心爱的妻子王闰之,以妻子的口气来思念自己,实际上却是寄托自己对妻子的思念,东坡构思别具一格!

词中首句即点明了夫妻别离时间的时间:“去年相送”;分手的地点:“余杭门外”;分别时的季节:“飞雪似杨花”。

大雪纷飞却要远赴他乡,表示了自己“公身不自由”的无奈,而润之冒寒相送,使这种凄凉气氛平添难舍余味,使我们不觉感到了他们平日的夫妻情深。

次句对应,同样是时间:“今年春尽”;季节:“杨花似雪”;可是数月前去年送别的丈夫至今“犹不见还家”。

杨花飘絮时,残春已将尽,离人不得见,怎不牵奴心?

诗经小雅中的《采薇》之:“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意境,被词人信手溶入词中,“雪似杨花”与“杨花似雪”,比拟公正精巧,绝妙好辞令人拍案叫绝!

东坡继而转向月夜,以“对酒卷帘邀明月,风露透窗纱”之画意,着意刻画妻子对月思己的寂寞惆怅,这里词人巧借唐代诗仙李白的“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名句,想象妻子正在卷帘招明月作伴,怎奈风露又透过窗纱,凉意扑入襟怀。

尾句尽情描绘了妻子人思念丈夫的孤独幽怨,“恰似笎姮娥怜双燕,分明照、画梁斜。”!姮娥即嫦娥,《淮南子》载:“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姮娥窃之,奔月宫。”。

这里姮娥乃象征一轮明月,连月亮都怜爱双栖的燕子,把她的余辉斜斜洒向那画梁上的燕巢,柔情蜜意感动当空明月!怎不使爱侣羡慕双燕偎依?

词人由实入虚,以虚抒情,尽情渲染了妻子的孤寂无伴;而自己对爱妻的思念自在不言中,而全词却并无一字明写自己的情感,但我们却又能真实的触摸到了词人的情怀,这种高超的艺术手法,怎能不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作者在用反证法轻轻拨动了读者的心弦。

大家应该能通过此词体会到东坡对妻子王闰之的真实情感,也应该能感觉到润之对东坡的一往情深。

而作为苏东坡继室的王闰之却不像东坡的亡妻王弗那般聪慧,也不像下任东坡夫人王朝云那样多才,王闰之最明显的特长:贤惠。

二十六、苏门夫人多温馨

很早就流行这样一句话: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名贤惠的女人!此言不虚,多少贪官污吏走上刑场的旅途,起点其实就是那枕边的美人!

仕途早中期时的苏东坡枕边也未缺少过美人,但是,幸运的是苏东坡身边的妻子都是优秀而贤惠的,这绝对是运气,或者说命运在这方面照顾了苏东坡,而具体到东坡的先后三个妻子,却是各有不同的风采。

前文已经简单的介绍了苏东坡的结发妻王弗,以后咱们再抽空细述东坡的第三任妻子王朝云,现在来了解一下正在杭州陪同东坡生活的王闰之。

这王闰之与他的堂姐王弗不大相同,王弗聪慧非常,虽不识字,但却有过耳不忘的本领,据载:每当东坡读书时,她便陪伴在侧;苏东坡偶有遗忘时,这王弗竟能从旁提醒,东坡惊喜之余,问她其它书中内容诗句,她凡是东坡朗读过的竟能都约略知道,这不能不让苏东坡刮目相看。

作为王弗的小堂妹,王闰之没有这个本事,但年龄小苏东坡十一岁的王闰之却绝对称得上一个贤妻良母型配偶,在相夫教子的主要业务上表现尤为突出。

苏东坡现在是杭州二把手,迎来送往的官场生活免不了身边歌妓美女环绕,这就需要做妻子的绝对信任了。王闰之知道她嫁的是个什么样的人:一个人人喜爱的诗人,一个名扬天下的天才,而且是一个级别不低的朝廷官员。

关键是这样一个做官的丈夫,性格还有别于常人,王闰之也是与东坡相处几年之后才逐渐了解丈夫的性格的:从一个才气焕发,愤世嫉俗的东坡,到一个学识渊博的才子,既有性情乐观豁达随遇而安的一面,又有见解固执反映激烈的一面,这些,王闰之都要适应丈夫,而不可能改造丈夫来适应自己。

但是,再贤惠的妻子在对待丈夫与其它女人交往上也会心胸狭窄,“酸”之极表示爱之深,恰苏东坡又性情喜爱追欢寻乐,杭州的官场生活又使得他身边周围美女歌妓不断,妻子如何应对这种尴尬?

在这方面苏夫人是无比聪明的,她不会把自己丈夫反推入歌妓的怀抱,因为她明白:好丈夫决不是妻子管出来的,对东坡这样的男人,最有效的管理就两个字:信任!

王闰之要的就是做个妻子,一个不大抛头露面的妻子,现在她已经为丈夫生了两个孩子,加上堂姐王弗留下的苏门长子苏迈,她现在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养育、教育这三个孩子就是王闰之需要做好的首样事情。

苏东坡到任一年后,杭州又换了新太守,陈襄,也是个饱学之士,与苏东坡性情极为相投,尤其是这位陈太守也喜好招官妓陪同游玩,这下东坡遇到了同好,杭州领导班子的集体旅游式办公自然愈加合法盛行。

这时的王闰之看得特开,对于丈夫经常给歌妓题诗,她也没认为有什么不应该,王闰之知道丈夫不会迷恋哪些“野伎”,随场应景做戏,那又何妨?

所以,当她听说苏东坡与一个名叫琴操的歌妓交往甚为频繁时,也没有大惊小怪,而是采取了正确的沉默,结果还是知夫莫若妻:虽然琴操聪慧非凡,诗与佛学一触即通,还是没能让苏东坡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反倒与苏东坡成了文学上的知己。

这对琴操也说不上是什么好事,就因为苏东坡经常把白居易所写歌妓末路凄凉的诗句念给琴操听,琴操竟然被不是和尚的东坡度化而皈依佛门,狠心终生为尼了!实在难判断:佛门与娼门哪个门能让女子快乐?

王闰之甚至对丈夫接触其他女人采取了支持的态度,王朝云这个后来的继任妻子能得以来到苏家,就是王闰之以妻子身份替丈夫买来做侍女,进而升级侍妾的,她曾公开声称:“春月胜如秋月,秋月令人凄惨,春月令人和悦。”――这里的“春月”便别有意味。

反过来苏东坡在这方面也就没有什么对妻子隐瞒的了,苏东坡对于自己这“不检点”爱好也留诗句为证:“惯眠处士运庵里,倦卧佳人锦瑟旁”,甚至对东坡的好酒,王闰之也给予主动配合:后来密州任上时,因为朝廷又公布的一个税赋新法,东坡心情不乐,偏孩子还要来牵衣哭闹,东坡不由发火骂孩子痴傻。王闰之这样劝丈夫:“你比小孩还痴,为什么不开心饮点酒呢?”。

斟满的酒杯放在他面前,令东坡十分感愧,后来曾写诗说自己的妻子比好酒诗人刘伶的妻子要贤德,因为据载:刘伶的妻子是不许丈夫喝酒的。

苏夫人本身也是个进士的女儿,自己也能读会写,但是她只乐于下厨动手为东坡做家乡川菜,做丈夫爱喝的姜茶。

对于这个诗人丈夫文学上的成就,王闰之没那么当作宝贝,以至后来苏东坡因乌台诗案入狱后,王闰之竟然怨恨起了这些给丈夫带来灾祸的诗文手稿,索性一火焚之,致使东坡诗稿被烧掉十之八九,给后世留下了无尽的遗憾!

实际上东坡也没有辜负妻子的新任,据宋人袁文《瓮牖闲评》说:“坡倅(当副手于)杭日,与刘贡父兄弟(刘敝、刘攽)游西湖,忽有一女子驾小舟而来。自叙景慕公名,无由得见,今已嫁为民妻。闻公游湖,不惮呈身以遂景慕之忱,愿献一曲。坡乃为赋《江神子》词” 。

竟有女子主动慕名献身!而东坡却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仅赠词一首便打发走了,可见东坡实乃风流而不色,重情而不淫。

苏东坡对王闰之评价也相当到位,曾专作《蝶恋花》夸赞妻子:“泛泛东风初破五。江柳微黄,万万千千缕。佳气郁葱来绣户,当年江上生奇女。

一盏寿觞谁与举。三个明珠,膝上王文度。放尽穷鳞看圉圉,天公为下曼陀雨。”

词中“三个明珠,膝上王文度”,便是称赞王闰之对三个儿子一视同仁,疼爱不分彼此。

后来王闰之去世之刻,东坡“泪尽目干”,亲自撰写祭文,向妻子承诺:“唯有同穴,尚蹈此言”。并将王闰之的灵柩留在京西寺院里停放了十多年,东坡去世,弟弟苏辙终将两人合葬,实践了东坡祭文中“惟有同穴”的承诺。

东坡通判杭州,也并非整日诗酒游玩,不理政务,事实上还是比较敬业的,只不过此时的通判主要业务是杭州接待处处长兼杭州法院法官的工作,而苏东坡竟能办公不忘游玩,别出心裁地把法庭设在了美丽的西湖岸边。

二十七、湖边判案情重法

总的说来,苏东坡通判杭州期间公务不甚繁忙,除不时因公外出外,大部分时间实际上是干着杭州市政接待处长的活路。

这也难怪,杭州胜景名冠华夏,京师中大员谁不想公费到杭州来趟?找个理由容易的很:开个会议、考察、学习什么的,而苏东坡恰又才名动京师,这些大人物来到杭州之后,自然要来主动拜访这“前科状元”,苏东坡是逃不过出面接待的。

像现代的一些“专业酒陪”官员一样,这其实不是什么易干的活路,对身体影响极大,那著名的“三高”――高血糖、高血脂、高血压,得以在一些政要人群中流行,繁多的酒宴功不可没!

宋人笔记中记载的苏东坡有段时期肚腹翩翩,估计就是干这工作落下的“职业体形”。至于后来有记载东坡五缕胡须,面目清瘦,那是后来的事,不掌权了,这些“艰苦工作”自然也就没人派给了。[517z小说网·。517z。]

其实杭州通判时的苏东坡对成天淹在这种迎来送往的业务中也是深痛恶绝,曾称呼自己这判官职业为“酒食地狱”(《萍州可谈》载)。

此段时间,东坡做过开挖溏镇运河的督监、赈济灾民的官方代表、检查劳改犯的巡视,但主要业务还是法官,因此也就少不了坐堂问案,挥毫判词。

前文说过,苏东坡审案下判,习惯把办公桌直接搬到西湖边上,这个是有记载的:宋人的史料笔记《梁溪漫志》里边曾经说“至冷泉亭,则据案判决,落笔如风雨,纷争辩讼,谈笑而办”。

西湖边的小雨伴着东坡落笔如雨,湖面上浩渺的烟气淹不过案中的迷雾,东坡办公,公私兼顾,上班不误赏美景,的确令人慕煞!

苏东坡判案经常把法理和人情结合到一起来办,有时竟是人情重于法理。据宋代史料笔记《春渚纪闻》记载:有两个人把官司打到了东坡的湖边法庭,是件有关民间借贷的民事诉讼:被告是个经营扇子业务的小本生意人,原告是一个富有的绸缎商。原告诉被告向其借了大概价值两万铜钱的绸缎,用来制做扇子,现已逾期没有偿还,绸缎商请求法庭主持公道,予与追索。

东坡听完被告答辩,知道借贷事实属实,但被告并无赖账不还的主观故意:这做扇子的被告父亲去世,做丧事费去了一大笔钱;又因丧事错过了扇子的销售旺季,恰赶上这年夏天雨水超常多于往年,造成解凉的扇子滞销,是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了确实无力如期偿还。

苏东坡提笔下判不由犹豫:欠债还钱,合理合法,绸缎商起诉并无不当;但被告确属情有可悯,如判令强制归还,这小扇子商人必将被逼家破人亡。可这绸缎商虽富,私人资产也是辛苦所得呀,同样需要继续经营与生活。

判被告当堂还钱,于情不忍,于心不愿;不判立即偿还,于法不容,于理不通。

犹豫再三,东坡举笔难落,思来想去,东坡情法两难。

看着笔尖上的滴墨欲坠,东坡突然灵光闪现,当即令被告速取物证扇子二十把到庭,扇子小贩不明所以,只得依从法庭调查之要求,回家取来如数凉扇,交到了湖边的法庭。

主审法官苏东坡好似欲将判词书于扇面之上,二话没说拿起判笔在扇上狂书一气,不多时墨迹遍凉扇,随即吩咐被告收回证物,并嘱咐:“马上出庭变卖,每把索价不要低于一千钱,这些凉扇处理所得应该在两万上下,还了原告,本案就此结案。”

扇子商贩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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