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选了胭脂花粉,那长大以后八成会变成怜香惜玉地多情种,若是选了琴棋书画,长大以后八成是风流才子,若是选了金银珠宝则是富贵命,至于笔墨纸砚,那毫无疑问是做官入仕的命数,将来可能做大官。
明哥儿微微抬起头,环视一圈众人,只见大家一脸殷切地望着他。
沈月尘冲他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方才她和他都交代过了,让他直接去拿那只金算盘,传承朱家长房的光荣传统,让长辈们也高兴高兴。
明哥儿稍微别扭了一下,还是听从了沈月尘的话,乖乖地爬到金算盘的跟前,伸出小手抓住算盘,稍微拨弄了几下,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小碎牙。
他看似不走心的演技,却让朱家人大喜过望,两位老人家自不用说,就连平时不苟言笑的朱峰,也是神情激动,拍着手道:“真不愧是咱们朱家的孩子,好,这真是好。”说完,不禁一把伸手抱过明哥儿,冲着他的脸蛋亲了又亲,硬梆梆的胡子,惹得明哥儿一脸嫌弃地别开脸,却还是躲也躲不过。
朱峻和柴氏在旁看了,面上虽笑着,但心里却忍不住暗自嘀咕道:“真是邪门了,三代人选得都是这个劳什子。”
见大家高兴不已的模样,沈月尘也难掩兴奋之色,再看朱锦堂望着明哥儿的眼中,也是满是宠溺和怜爱。
明哥儿之前就是全家人的心头肉,如今满了周岁,又抓了周,朱家人更是当他如珠如宝。
明哥儿虽是小孩子,但里子却是一个不安分的男人,他越是长大就越是活泼好动,一天总是不消停。
他越是淘气,就越得朱老爷子的欢心,忍不住让着他到处玩耍。在他看来,孩子淘气那是聪明的表现,聪明的孩子都淘气。
明哥儿不光是说话早,走路也早,满岁之后,就开始到处出溜到处走,虽然脚下还不太利索,但是力气却不小,每次都把丫鬟婆子们折腾得够呛。
黎氏见沈月尘真心真意地把明哥儿当做亲生儿子一般,仔细照料,越发放宽了心,也不着急把明哥儿带回来,只是隔三差五将他抱过来小住几日,见他心里不自在了,又立马把他送回去。
明哥儿跟在沈月尘的身边,对朱家的情况也了解得越来越清楚。从前他只觉得朱家有钱,但却没想到朱家会是富甲一方的大富之家,而且,还是沾着点皇亲国戚的人脉关系。
明哥儿一直以为自己是太倒霉了才会来到这个地方,现在一看,自己也不算太倒霉。
过够了每天吃了睡睡了吃的糊涂日子,明哥儿会走路了之后,便一直在朱家上下来来回回地溜达,想要看看朱家究竟有多大。
沈月尘见他人小鬼大的模样,也好一直拘着他不放,逼急了他的脾气,又怕他会说错了话,所以只让丫鬟婆子们寸步不离地跟着他,每天陪着他去园子里走走。
小小的一个人儿,身前身后却跟着二十多名下人伺候左右,浩浩荡荡,俨然一副土皇帝架势。
早春三月,空气中还带着一点冬日的薄寒,园子里的花虽还不开,已露淡淡春。
明哥儿是呆不住的性子,还是整天愿意往园子里跑,站在高高凸起的石头上,望着望不到的园子,心里飘飘然起来,轻哼几句“我得意地笑,我得意地笑……”
朱老爷子听说他爱去园子里逛,便也巴巴地跟了过去。老爷子又长了一岁的年纪,但是性情依旧,活像是个老顽童似的。
明哥儿不是不知好歹的人,见长辈们疼他,也心甘情愿在他的面前做个小孩子模样,偶尔说两句稚气的话,逗他开心。
这天,朱老爷子和朱峰在亭子里下棋,父子俩棋艺平平,不争输赢,只求取乐。
明哥儿坐着无趣,从挣着身子从乳娘的怀里滑落下来,跑到附近的大树旁,抬头盯着那树上的鸟窝看。
这会不是繁殖的季节,他却听见了幼鸟的叫声,虽然声音很小,但很逃不过他的耳朵。
明哥儿站在树下观望了一阵,常妈妈主动过来询问道:“明少爷,您瞧什么呐?”
明哥儿没说话,只是指了指树梢上的鸟窝。
常妈妈不解其意,只道:“明少爷,那是只空巢,还没有小鸟呢?”
明哥儿摇摇头,奶声奶气道:“妈妈您仔细听听。”
常妈妈闻言,只好微微侧着头,跟他一起听。
明哥儿又道:“这么冷的天,它们会被冻死的。”
常妈妈无奈道:“那少爷您的意思是……”
“派人上去把鸟巢摘下来,我要给它们找个新住处。”
明哥儿说的一本正经,但是听在常妈妈耳朵里却是诧异不已。
只当是小孩子家的顽皮淘气,连忙找人找梯子,看能不能树上面的鸟巢捞下来。
正当下人们忙来忙去的时候,朱老爷子也在停棋观望,朱峰见父亲迟迟不落子,不禁抬起头来,只见他转头望着明哥儿,脸上浮着淡淡的笑容。
朱峰微微笑道:“明哥儿这孩子越来越机灵了。”
朱老爷子含笑不语,见小厮小心翼翼地把树梢上的鸟窝捞下来,放在木盆里,递给明哥儿看。
“这孩子不错,将来定是个有出息的。”朱老爷子半响之后,说了一句。
朱峰闻言,笑道:“爹,您也别太宠那孩子了。”
人家说隔辈亲,老爷子对明哥儿隔了两辈,自然是亲上又亲。
朱老爷子呵呵笑道:“招人宠我才宠,这孩子确实不错。”
老爷子喜欢明哥儿不禁是因为他是曾长孙,还因为他的与众不同,在明哥儿的脸上鲜少见到小孩子的憨傻之气,他总是一脸机灵相,目光敏捷,仿佛你和他说什么,他都明白似的。
明哥儿捡了一个鸟窝回去,沈月尘正在亲自准备午膳,见他回来了,忙吩咐丫鬟端来温水,浸湿手巾,给他擦手擦脸。
等他把手脸都擦干净了,才道:“玩了一晌午饿了吧,咱们马上就开饭了。”
明哥儿看着满桌子的好菜,往前凑了凑身子,道:“我现在就要吃饭。”
沈月尘端来温水给他润润喉,“你爹还没回来呢。咱们得再等一会儿。”
明哥儿闻言,微微蹙了蹙眉,扭头望向常妈抱他下去。
常妈妈忙扶着他的小身子,温言哄道:“明少爷别乱动了,咱们再等一会儿。”
须臾,朱锦堂从外面进来了,沈月尘刚起身迎接,就见他肃着一张脸,好像不大高兴的样子。
朱锦堂先是净了手,方才坐下来,吩咐大家吃饭。
沈月尘亲自给他夹菜,顺便问道:“大爷,今天不大高兴啊。”
朱锦堂先是喝了一口茶,方才回道:“朝廷好像又要打仗了,正在开始四处筹集军饷和粮草呢。”
沈月尘微微一怔,她平时闭门不出,对外面的消息并不灵通。
李政刚刚即位,朝廷就要打仗,这无疑不是一个好兆头。
朱家是粮商大户,每次朝廷筹集粮草,都会连累他们跟着一起赔钱。
沈月尘不懂征集粮草的事,所以没有多嘴,只等着朱锦堂继续开口道:“西郊的粮仓受损,咱们的存粮有限,一旦朝廷筹粮,整个德州城都得跟着遭殃。”
“那大爷准备怎么办?”
朱锦堂微微沉吟道:“依我的意思,还是先保大头,朝廷的事大,我还是要先把总数凑齐了。然后,再想办法从地主小户那里收些粮食回来,怎么也得想办法撑到下半年新粮下来了再说。”
沈月尘听他说的头头是道,便点点头:“大爷的法子自然是最好的。”
朱锦堂大口吃着饭,吃得很快也很着急,稍微垫补了一下,便起身道:“今天我要去郊外的庄子上看看,晚上回不来了,你就别熬夜等着了。”
沈月尘应了一声,亲自替他披上披风,送他出去。
夜里,明哥儿和朱潇都被老太太抱去了正院,沈月尘难得偷一回闲,可以从日常的琐碎中抽身出来。吴妈随后带着春茗翠心进来陪着她一处说说话。
另外一边,朱老爷子逗弄明哥儿玩耍了好半天,依旧不困不累,仿佛有使不完的精力。
老太太连打了两个哈欠,忍不住道:“老爷,时候不早了,该让孩子歇着去了。”
明哥儿听了这话,心里忍不住暗暗赞同,他装小孩子装的都累了。
朱老爷子好容易得了机会和明哥儿呆在一处,如何能舍得?便笑嘻嘻地道:“难得这孩子能跟咱们一块睡,多玩一会儿,没事的。”
老太太拿他没辙,只看着杨妈妈道:“你们都下去吧,今晚明哥儿跟我一起睡。”
杨妈妈应了一声,抱走了已经睡着了的朱潇,只留他们老两口守着小孙子。
朱老爷子看着明哥儿怎么看也看不够,他忽然想起白天在园子里的事,索性笑呵呵地问道:“明哥儿,曾爷爷问你啊,白天你为什么把鸟窝从树上拿下来啊?”
明哥儿眼珠一转,不知他还记得这件事,只轻声回道:“我怕窝里的小鸟会被冻死了,所以想给它们重新做个窝儿。”
老太太听了这话,不禁心中一暖,只觉稚子天真无邪,最是可爱。
老太太捧起明哥儿的小脸,亲了又亲,夸赞道:“咱们明哥儿懂事,真是好孩子。”
老爷子摸摸明哥儿的头,一脸满足。
明哥儿被他们老两口夸得有些不好意思,顺势歪过身体,闭上眼睛装困。
老太太见他困了,小心翼翼地把他放在床上,轻轻给他盖上一幅小薄被儿,半响才淡淡开口,似有感概道:“老爷,看着孩子们一波一波地长起来,咱们真是想不服老都不行了。”
朱老爷子闻言,躺在明哥儿的身边,皱巴巴的手掌攥着他的小手,也有些感叹道:“老就老吧,只要孩子们一个个健健康康的,我心里就知足了。”
想想,明哥儿刚出生的时候,大夫们都说难养活,可是如今却也长得好好的。
明哥儿听了他们的话,心里暖和和的,没一会儿就真的睡着了。
老太太瞧着他的睡脸,忽地想起一事,道:“仔细算算,月尘那孩子进府也有多半年了,怎么肚子一直都没动静呢。”
老爷子瞥了她一眼,语气微有责怪道:“你也太心急了,还不到一年呢。孩子们还年轻,以后有的是机会,早晚会有的。”
之前,秦氏也是用了三年的时间才怀上孩子,有些时候,一切还得看老天爷的意思。
想到这里,老爷子又道:“现在看她把明哥儿照顾得这么好,想来晚生两年也是好事。一旦她有了自己的孩子,就算想继续照顾明哥儿,怕是也不能像现在这么精心了。”
人都是自私的,再好的人,也难免有私心。
老太太轻叹道:“老爷说得也有道理。幸好,她是个稳妥的,不像秦氏那样争强好胜。”
老爷子道:“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只要她能照顾好明哥儿就行了,别的先不急。”
第一百五十七章 京城(一)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匆匆而过。转眼间,春暖花开,已经到了暮春时节。
前几天,沈月尘接到娘家寄来的书信,说是她的父亲沈志云受到工部尚书陈达的提拔举荐,被任命为工部都水清吏司郎中,不日即将奔赴京城就任。沈志云从前是莱州知州,官品从五品,如今,他官拜清吏司,居官正五品,绝对可以算得上是高升了。
虽说,李政登基还不到一年,但是他已经开始迫不及待地对朝廷内外,进行重新洗牌换血了。
近半年来,朝中不少官员被罢免抄家,或是沦落成了阶下囚。一朝天子一朝臣,官场风云突变,有人走,自然有人来。
沈志云虽是地方官,但在京城一直有人脉,很多年轻时结交的同窗同科,听说他成为了德州朱家的新亲家,纷纷替他牵线搭桥,让他和许多京城很多显贵之人攀上了关系。
工部尚书陈达便是其中的一位。陈达乃是地地道道的太子党,打从李政还是太子时期,他就这样一直忠心耿耿,如今李政成了皇帝,自然对他这个心腹多加信任。
陈达之所以会沈志云来京中做官,一来是因为沈志云这个人很会办事,态度好又舍得花钱,二来也是因为他和朱家的亲家关系,而朱家和阮家又是沾亲带故。
此时,京城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当今圣上最宠爱的妃子,就是静妃阮琳珞,据说只要她能生下皇子,还很有可能成为未来的皇后娘娘。
阮家本就是功勋之家,阮西平前阵子又平定西北余党,立下了不小的战功,博得君心大悦。阮家正值大势,陈达提拔沈志云也不过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沈月尘听了父亲的高升,心中毫无喜悦之情,反而多了几重担心。站得越高,跌得越痛,眼看着虽然得势了,可是未来谁也不好说。她宁愿沈志云少些野心,安于做一个地方小官,平安度日。
别的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一家人平平安安,踏踏实实过日子。
不过,沈月尘虽然这么想,但是她的想法一点都不重要,毕竟,沈志云和她之间,并不存在那份父女之间那份真挚的亲情。她劝不住他的,没由来去浪费口舌,惹人生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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