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她还听说,内屋的东西从来都不让小丫鬟随便乱动的,全是春茗她们亲自打扫,就怕谁一不小心磕着碰着哪样金贵的东西。
朱安闻言,不怒不恼,眯着眼睛笑道:“不急不急,你才进来没几天,自然进不去内屋,等过两天都混熟了再说。”说完,拉过她的小手,轻轻摸了两下。
手上的皮肤,摸着确实有点粗,但骨头该挺软乎。只是,不知身上的皮肉怎么样,细不细,嫩不嫩……
朱安不怀好意地笑了笑,吓得春芳抽回手去,忙后退两步道:“叔叔,院子里的花,还没浇完呢,我得回了……”
朱安见她忸怩不安的样子,咧嘴一笑:“那好,今儿你先回去,明儿过了晌午得空再来,叔叔有好东西给你。”
春芳飞快地点了下头,急忙跑出去了,不敢在那屋里多留。她一路气喘吁吁地跑回院子,跑得满身是汗,瞧着自己方才被朱安抓过的手,羞恼得满脸通红,忙蹲在地上舀起一瓢水冲洗了一番。
老太太赏的东西,不能不吃,更不能糟蹋。只是,这会天还热着,东西存不住,隔得时间太长就坏了。沈月尘让吴妈把那些肉菜留下三分之一,其余的分作几份给几房姨娘们,免得白白浪费东西。
沈月尘本是一番好意,可落在个别人的眼里,却是虚情假意,故作姿态。
近来,秦桃溪和孙文佩时常呆在一处,孙文佩受了她的挑拨之后,心里也暗暗对沈月尘存了几分怨念。
秦桃溪一面修剪指甲,一面冷眼瞧着桌上摆着的饭菜,开口道:“老太太不过才赏点吃的给她,她就等不及来炫耀,就像咱们短吃短喝,等着她来救济似的。赶明儿,若是老太太要是赏了一株桃花给她,她还不得让咱们每个人都在头上插着桃花,满院子转悠去!”
孙文佩微微蹙眉,她不喜欢秦氏说话的腔调,只是不敢出言反驳。
秦桃溪修剪好指甲之后,左看看右瞧瞧,丫鬟兰花已经捣好了风仙花汁,正要给她涂上去,却被秦桃溪用眼神制止,她纤指一伸,指了指旁边默不出声的孙文佩。
兰花心领神会,随即出声道:“孙姨娘,风仙花汁已经调好了,您也一起过来补补指甲吧。”
孙文佩闻言,微微一愣,随即起身道:“怎好劳烦兰花姑娘呢?”说完,她坐到秦氏跟前,从兰花的手里接过花汁,小心翼翼地给秦桃溪涂在指甲上。
秦桃溪勾起嘴角,瞧着她低眉垂眸的样子,轻声道:“这两天,姐姐总是闷闷不乐的,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孙文佩摇摇头:“没有,我只是有点苦夏而已,身子犯懒。”
秦桃溪嗤道:“立秋都过去多少天了,姐姐还苦什么夏啊?我看是姐姐是心里苦吧?”
孙文佩手上一顿,却没说话。
秦桃溪继续道:“因为大爷,姐姐心里难受。唉……我当初说什么来着,咱们这位大奶奶就是嘴甜心毒,心里的小算盘打得精着呢。”
孙文佩还是没说话,沉吟片刻道:“我有什么好让她算计的。如今,她在老太太跟前受宠,大爷又疼着她,她要什么有什么的,干嘛还算计别人的。”
秦桃溪不以为然,“福气太重,也能压死人的。好东西太多,吃进去克化不了,一样还是难受。”
她的话音刚落,琉璃就从门外窜跳了进来,吓得孙文佩手上一抖,把花汁涂到外面。
秦桃溪顿时蹙起眉头,神情一冷。
孙文佩见状,忙抽出帕子细细地给她擦好,有些慌张地说道:“琉璃平时看着乖巧,突然动起来,倒还挺吓人的。”
秦桃溪吩咐兰花把琉璃抱过来,琉璃这会正在闹脾气,身子挣了一下,立马亮出锋利的爪子冲着兰花就要挠过去,幸好,兰花躲得快,才没被它扑着。
孙文佩被吓了一跳,却见兰花像是什么都不怕似的,硬是把它从地上捞起来,送到秦桃溪的怀里。“这小畜生越发管不住了,小姐,您可得当心。”
孙文佩有些害怕,本能地往后躲。
秦桃溪却是不怕的,抱着琉璃揉了又揉,摸了又摸,那琉璃也瞬间变回了原来的温顺,窝在她的腿上一动不动。
“这东西最会欺软怕硬,平时在我跟前装乖,见了旁人就不听话。姐姐别怕,它不咬人的。”
虽不咬人,但若是真被那爪子扑上一次,也是够人受的。孙文佩还是有些怕,忙帮她把指甲涂好了之后,便起身告辞,一刻也不愿多留。
秦桃溪见她慌里慌张地模样,笑个不停,仿佛觉得十分有趣的样子。
兰花在旁,小声道:“奴婢就不明白了,孙姨娘这个人又担心又怕事,平时什么忙都帮不上,小姐干嘛还要拉拢她呢?”
秦桃溪轻轻摸着腿上的琉璃,淡淡道:“没用的人才好使唤呢。而且,她很快就能派上大用场了。”
第八十三章 猫腻(二)
听了秦桃溪这样说,兰花微微一怔,缩回要碰她的手,只道:“小姐,这次又打得什么主意啊?奴婢劝你一句,小姐还是别太斤斤计较了,凡事总要争个高低上下的,这又何苦呢?”
她跟了秦桃溪快四年,深知她的性子乖张又喜怒不定,不是个省油的灯。尤其是,赵姨娘死了之后,她愈发变本加厉起来,做事情的时候,总是自有一套歪理,活像是个不讲道理的疯子……
秦桃溪冷笑连连:“你又嚼什么舌根,我做事还用得着你来教吗?”
兰花心里还是很怕她的,只道:“奴婢是担心小姐才会这么说的。小姐总是这样和大奶奶对着来,万一被人家当成靶子……那可怎么办?”
秦桃溪用自己保养得极好的纤纤玉指捧着瓷杯,递到嫣红莹润的唇边,小小抿了一口,道:“大宅院里的女人不争不抢的,那还怎么过日子啊?难不成,要我天天忍气吞声地在沈月尘面前装孙子陪笑脸吗?哼,笑话,凭她也配?”
兰花见劝不动她,也就不劝了,将肚子里的话咽了回去,免得再被她指着鼻子臭骂一顿,靠人不如靠己,跟着这样不得安生的主子,往后,自己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古代人讲究食不言寝不语,吃饭的时候很少有人说话,席间,除了碗筷相碰发出的细微声响之外,几乎再没有一丝响动。
沈月尘因为身子不适,看着满桌子的美味佳肴,也是胃口平平,再抬头瞧了一眼对面的朱锦堂,他显然也没什么胃口,只夹了几口菜,将碗里的饭吃完,便放下了筷子。
沈月尘见状,也跟着一同放下筷子,有些迟疑地道:“大爷,今儿似乎没什么胃口?是不是这菜做得不好。”
朱锦堂淡淡道:“菜不错,只是我饱了。”
沈月尘见他似有心事,识趣地不敢多问,贴心地帮他换了身家常的干净衣服。
朱锦堂见她乖顺的站在自己面前,仔细地替自己整理衣襟,微微沉吟道:“过些日子,我可能要出门一趟,你先替我准备准备。”
沈月尘闻言微怔,眼里闪着疑惑,望向朱锦堂,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一点头道:“妾身知道了。只是不知,大爷此行要去哪里?”
要知道地方,才好准备衣裳行李。
朱锦堂语气平缓道:“京城。”
沈月尘点头,抿嘴一笑,适可而止不再多问。
朱家在京城既有势力,又有靠山,沈月尘早在出阁之前就有所耳闻了。
说实话,凭着朱家的财力人脉,随便花点银子,捐个官来当当,根本就是轻而易举地事情,但偏偏,朱家的祖训铿锵言明,朱家子孙世世代代不许入朝为官。这老祖宗定下的规矩,对于朱家上下而言,就好比是金科玉律,万万不可违。
朱锦堂五岁开蒙,论资质,丝毫不比那些勋贵之家的贵公子差,但是却从未考取过任何功名。当别人还在学堂里朗诵“之乎者也”地时候,他已经开始跟在父亲身边四处奔走,学习如何赚钱,如何辨人识物,如何当机决断。
沈月尘知道他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所以从来不在他的面前班门弄斧,凡事总是以退为进,宁可一问三不知,少问多看,也不愿逞一时口舌之快,说漏说错,惹他生疑。
德州距离京城说近不近,说远不远,准备东西并不麻烦,只是要样样俱到,还是需花点心思才行。
沈月尘才吃完饭,便开始暗暗计算起来,要给朱锦堂备上几套衣服,几双鞋……
只是,他这一走,她的心里还是隐隐有几分不安。他走了,这院子里就剩下这几个女人朝夕相对,少不了又要生出些许波折。
晚膳剩下的菜很多,吴妈挑了两盘没动过的,派人送去给曹氏和滢姐儿。而那些动过筷子的菜,就全归那些下人们了。
大家一起挤在小厨房里吃吃笑笑,像是在过年过节似的,只是不敢闹出太大动静,也不敢喝酒。
饭饱肉足之后,除了守夜的丫鬟婆子之外,其他人都美美地睡下了,只剩春芳一个人呆呆的坐在屋里。
小丫鬟们住的房间全都是大通炕,春芳年纪最小,所以才睡在最外头。她抹黑趴下炕头,抬手将蜡烛又重新点上,她怕黑,从小就落下的毛病,一直没能好。
春芳守着一小截蜡烛头,坐在桌边默默叹了口气。炕上的迎春听见动静,爬起来身子一看,见她一个人唉声叹气,忙下了床,凑过去,小声问道:“春芳,你干嘛还不睡?”
春芳摇摇头,不说话。
迎春比她虚长一岁,也有几分姐姐的样子,关切道:“是不是方才吃多了,肚子里积食不消化?”
春芳还是摇头,不吱声,活像是个锯了嘴的葫芦。
迎春见她情绪低落又不说话,忽地想起什么来,拍拍她的肩膀,道:“你一定是想家了吧?”
她一语戳中了春芳的心事,春芳立刻红了眼眶,点点头,小声问道:“迎春姐,我想让我爹娘替我赎身,我想回家。”
迎春闻言,轻叹一声:“傻丫头,你父母既然舍得把你卖掉,还怎么会来赎你呢?”
春芳有些着急,“那我自己攒银子来赎我自己……行不行?”
迎春摇摇头:“你这更是痴人说梦。且不说,咱们一个月只有五分银子,就算以后你攒够了银子,大奶奶那边不放人,你又能怎样?还不是得继续老老实实地呆着。”
春芳欲言又止,可又不敢把自己的心事说出去。
迎春还为她是小孩子气,忙哄哄她道:“快别胡思乱想了,万一着了凉,更耽误事儿,赶紧睡去,明儿我去要一小碗猪油给你拌饭吃。”
春芳听话地躺下去,可是一想起朱安白天对她不怀好意的样子,她就心里发慌。
若不是爹娘收了他十两银子去买地,自己也不用这样乖乖听话,去偷什么劳什子账本,还得被他动手动脚……
春芳越想越怕,只把被子蒙在头上,小声小气地哭了大半宿,以至于,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眼睛又红又肿的。
第八十四章 猫腻(三)
一大早,沈月尘才睁开眼睛,吴妈就把红糖姜茶送到床边的小凳子上。
沈月尘睡眼朦胧地笑了笑,轻声说道:“有劳妈妈,让春茗先给我打水来把,我想梳洗一下。”
她一起来,院子里便传来了小丫鬟们做事清扫的声音。
沈月尘梳洗完毕,迟迟未见朱锦堂回来,便问道:“大爷,这会还在书房吗?”
翠心点头答是。
朱锦堂的书房不在西侧院内,而是紧挨着西苑的常香园,窗外有水有树,屋内还自有卧房,可以休息。
沈月尘立马着人端了些细粥和几样小菜送到书房。
请安的时候,沈月尘没有与朱锦堂同去,而是,故意要带上滢姐儿,稍微迟了一步。
朱滢虽是庶出,却是朱锦堂的长女,平时在家里还算受宠,只是在朱老爷子和老太太心里没有明哥儿重要。古代人皆是重男轻女,尤其是想朱家这样看重子嗣的人家。
沈月尘领着朱滢给众人请安,朱滢很会撒娇,懂事乖巧,说话嘴又甜,讨得两位老祖宗满心欢愉。却唯独不敢和朱锦堂亲近,望着他的眼神,总是带着七分畏缩,三分陌生。
朱锦堂鲜少和孩子们呆在一处,不是不疼,只是在于他的命太硬。打从十五岁起,他的身边就开始陆陆续续有人被他的命格所克,青梅竹马的表妹失足跌落池塘,没了性命。十七岁时,他最喜欢的丫鬟有幸怀上身孕,原本等到孩子出生之后,就可以成为姨娘,偏偏遇上难产血崩,折腾了一天一夜把孩子生下来一看,竟是个死胎,孩子没了,丫鬟也跟着断了气,母子俱损,令人惋惜。
打从那时开始,朱锦堂就被人烙上了命硬克妻的名声,但是碍于朱家的财势和名望,依然有人迫不及待地想要嫁进朱家。二十岁时,朱锦堂风光迎娶秦家之女秦红娟,秦红娟出身名门,又是才女,可惜,依然被朱锦堂的命格所克,成亲三年依然无子,好不容易怀上孩子,却又遇上难产之痛,保得住孩子,保不住大人,秦氏终究还是没撑住,不久便撒手人寰了。
经此一事,朱锦堂命硬克妻的名头,可算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