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没有不舒服,那就是心里不舒服了,宇文清岚松了口气,眉头却皱得更紧,“你究竟怎麽了?跟我说说。”
毓灵却闷闷的摇了摇头,紧闭双眼不肯说话。
宇文清岚见她竟闹起了别扭,颇感无奈。他身为帝王,呼风唤雨说一不二,从前只有别人揣度他的心思,不曾有过他揣度别人心思的时候。伺候他的女人也都是小心翼翼的讨好他取悦他,有谁敢甩脸子跟他看?可是这个小女人却让他无计可施,打不得也骂不得,还得耐著性子哄她。
哄了半天毓灵还是不理他,宇文清岚有些郁闷了,故意道:“灵儿既然不理我,那我只好走了。”边说边作势欲起身离去。
宇文清岚刚装模做样的穿上一件衣裳,一回头竟迎面飞来一个大枕头,接著就听毓灵哭骂道:“你滚,滚去找你那些女人吧!我不要再见到你!”
宇文清岚头一偏,枕头擦著他的耳朵飞了过去,虽然没砸到,但他却真的有点上火了。宇文清岚上前拽住毓灵的手腕,将她压制在身下,喝道:“你到底在胡闹些什麽?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自从有了你,就没有再碰过别的女人了!”
“就算是这样,但她们始终也是你的女人,还跟你生了孩子,这一点你能否认吗?”毓灵气呼呼的瞪著他,寸步不让。
宇文清岚见毓灵气得小脸通红,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不免有些心疼,火气略微平息了一点,松开了她的手腕,将她搂在怀里,叹了口气道:“灵儿,你说的都是以前发生的事情,是我无法改变的,不过我可以承诺你,今後只爱你一个人。我已经封你做了贵妃,也独宠你一个,这样你还不满意麽?”
“虽是贵妃,但始终不是你的正妻。”毓灵瘪了瘪嘴,委屈道。
宇文清岚又叹了一声,解释道:“我身为皇帝,肩负天下重责,有很多事情也是身不由己,不可能随心所欲的做事。皇後并未犯错,没有正当的理由,我怎好随便废了她?何况皇太子年纪渐长,聪慧仁厚,是我精心培养的储君,若是废了皇後,那太子是不是也要换掉?这是会伤国本的事情,一个弄不好整个国家都会大乱,可不是儿戏啊!”
“你便是因为这个,才不肯让我怀上你的孩子,是麽?”毓灵终於忍不住说出了心中的疙瘩。
宇文清岚一怔,心道,闹了半天原来是在气这个,不禁失笑道:“傻瓜,我什麽时候说过不让你怀我的孩子?”
“那你为何每次都在最後时候拔出来,不肯……”毓灵说著说著低下头去,羞红了脸。
“那不是因为担心你的身体嘛?你刚刚大病过一场,元气大伤,所以我想让你先养好了身体,再考虑孩子的事。”
“真的吗?”毓灵不服气的撅起嘴,“可是太医都说我的身体无碍了呢。”
宇文清岚望著她饱含期盼的眼神,还是坚决摇了摇头,道:“话虽如此,可我还是不太放心。你不知道你上次的病有多凶险,差一点就熬不过去!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让你受伤害,我也不能冒这个险。反正咱俩都还年轻,孩子的事不妨再等个一年半载再考虑,你说好不好?”
他永远也忘不了,毓灵浑身鲜血,生死不知的昏倒在地上的惨状,就算事情过去了那麽久,每每回想起来还是会令他浑身冰凉,痛彻心扉。不是不知道毓灵渴望孩子的心情,但他是真的怕了!他宁可永远不要孩子,也不忍让她再受一次那样的苦。何况女子生孩子,本身就很凶险,好像是在鬼门关上走一遭,他怎忍让她冒险?
毓灵并不知宇文清岚心中的想法,但是能感觉到他对自己的紧张和关切,不由得心里甜丝丝的,原谅他之後就对自己刚才乱发脾气的行为有些後悔,主动搂住他的脖子,柔柔的道歉:“对不起清岚,我不该冲你发火的,你别生我的气。”
宇文清岚见她瞬间从张牙舞爪的老虎又变成柔顺的小猫,又好气又好笑,捏了一下她的琼鼻,“这下气消了?”
毓灵娇笑著往他怀里钻,贴著他身子不安分的扭来扭去,惹得宇文清岚又起了火,忍不住又按著她做了一回,弄得她连声求饶,才放过了她。
餍足之後,宇文清岚满足的眯著眼,对怀里昏昏欲睡的美人道:“看在你这麽乖的份上,明天我带你一起去上林苑围猎。”
作家的话:
下一章有熟人要出现啦,猜猜素谁?:)
第一百五十七章 相逢不相识
创建北燕王朝的宇文氏祖先发源於关外,本是逐草为生的游牧民族,後来趁著中原动乱拥兵自立。宇文一族骠勇善战,名将辈出,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渐渐将势力扩张至关内,最终建立了北燕。
即便是进了关内,宇文氏也没有忘记祖训,习武的传统一直沿袭下来,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士兵百姓,无不尚武成风。而每年秋季在上林苑举行的围猎大会则相当於一次大型的骑射比赛,当天猎的猎物最多夺得魁首的人不仅能获得皇帝的赏赐嘉奖,更能够一举成名,享誉全国。因而这每年一度的围猎盛事,很受重视。
往年的上林苑围猎皇帝都会亲自主持,今年也不例外,不同的是,这一次宇文清岚竟携了一名千娇百媚的妃子前来。
“快看,陛下身边那一位美人是谁啊?”
“你呀,孤陋寡闻了吧?她就是当下最得圣宠的贵妃娘娘啊!”
“原来就是她呀!啧啧,看来陛下真的很宠她,连这向来没有女人参与的围猎也不忘带在身边呢!”
“谁说不是呢?可真没见陛下这麽宠过一个女人!”
耳边的窃窃私语不绝於耳,宇文振韬捏著马鞭笔直的站立著,怔怔的望著远处的毓灵,心思不知飘到了何方。好久不见,她看起来脸色红润,气色甚佳,比起上次见她时憔悴凄楚的模样真是有天壤之别。她玲珑的身段裹在一袭火红的戎装中,领子和袖口镶著一圈白狐绒毛,将一张小脸衬得越发明豔娇媚,顾盼生姿。
突然周边安静下来,宇文振韬却还是愣愣的看著毓灵,浑然不觉四周的变化,身旁的副将偷偷扯了扯他的袖子,小声提醒道:“殿下,陛下叫您呢!”
宇文振韬这才如梦初醒,不得不快步走上前去,朗声道:“臣弟见过皇兄,见过……贵妃娘娘!”半天却不见回音,他偷眼望去,只见发现宇文清岚阴沈著脸,一脸不悦,宇文振韬心里一突,皇兄这是在怪他失态呢!当下也不多言,只是维持著弯腰行礼的姿势,一动不动。
一时间气氛有些尴尬,这时却听见一声娇笑,一个清媚悦耳的声音响起:“这位就是陛下口中常说的魏王殿下吧,果然年少英雄,气宇非凡!”
听到毓灵开口替宇文振韬解围,宇文清岚不好再多做计较,淡淡的说道:“六弟平身吧。”
宇文振韬听到毓灵的声音,只觉得眼眶一热,心跳加速,起身後又忍不住向她望去。毓灵从刚才就感觉有一道目光在追著自己,这时只隔了几步,越发感觉到魏王目光灼热异常,似是带著难以掩饰的情愫。
莫非这魏王以前就认识自己?毓灵疑惑的想著,忍不住仔细打量起他来。只见他古铜色的肤色,眼神犀利,面部线条硬朗,五官立体分明,身著明蓝色窄袖短襟戎装,系银白色的束腰带,肩披一件玄色英雄氅,上面用金线绣著一只栩栩如生的猛虎,显得英姿飒爽,充满了军人的阳刚之气。
毓灵微微蹙眉,感觉他的样子依稀有些熟悉之感,可任凭她怎样努力去回忆,也想不起来任何关於他的事情,於是又否定了自己的猜测,心想自己应该不认识他吧,这熟悉感或许是因为他是宇文清岚的兄弟,毕竟他们兄弟俩虽然眸色不同,但五官长相也有几分相似之处。这麽想著,她就不再纠结,微微移开了眼,转而含笑为身旁的宇文清岚斟了一杯酒。
见毓灵先是好奇的打量自己,然後又似乎苦思冥想半天,最後眼神归於茫然,宇文振韬的心情也一变再变,由紧张、期待最终转为失望。早就听说她失忆了,却没想到忘得这麽彻底,竟是将自己完全从脑中抹去了一般。
如今她光彩照人,容色更胜从前,对著宇文清岚巧笑嫣然,毫不掩饰满腔情意,而皇兄也对她宠溺呵护,百般宠爱,不再欺负折磨她,看到她过得幸福,他本该为她高兴,可是……她怎麽能就这麽轻易的忘了自己呢?看他的眼神仿佛他是一个陌生人,从前的两小无猜,情投意合,竟统统都抛开了吗?他难过的垂下头,只觉口中阵阵发苦。
宇文清岚在一旁冷眼看著他们俩互动,看到毓灵低头苦思之时也有些紧张,直到最後毓灵转过头来,微笑著为自己斟酒,看清楚她的眼里只有自己,才长舒了一口气,继而掩饰不住满心欢喜,嘴角止不住的上扬,就著她的手将杯中烈酒一口饮尽。
看到宇文振韬郁郁寡欢的神色,宇文清岚多少有些内疚,态度温和了下来,笑道:“去年的围猎六弟独占鼇头,那英姿至今仿佛仍浮现在朕的眼前,今日也莫要教朕失望啊!在场的各位,也要加油,朕期待看到你们的成果呢!”
立在一旁的俱是身手不凡的高手,又都是意气风发的少年,去年魏王刚一回国就勇夺头名,让很多人心里憋著一口气,想要在今年扳回场子来,听皇帝这麽一说,纷纷露出跃跃欲试的神情。
宇文振韬此刻却无心争胜,涩然一笑道:“多谢皇兄谬赞,去年臣弟不过是侥幸获胜而已。”
其实在宇文清岚登基之前,围猎的头名基本都是他的,後来他当了皇帝,便不得不韬光养晦,把这夺头名出风头的机会留给别人,也借著围猎的机会发掘可用之才。宇文振韬是最清楚自己兄长本事的,若皇兄认真起来,在场的人大约都没有机会。
旁人只当宇文振韬自谦,一时间有人恭维,有人不服,气氛倒是活跃了起来。毓灵对於这样杀生的游戏并无兴趣,只是笑意盈盈的望著宇文清岚,见他兴致甚高,谈笑风生,妙语如珠,不禁也受了感染,抿著嘴浅笑起来。
作家的话:
很多亲都猜到啦,这次出场的是将军,不过……口莲的,好桑心的……
谢谢栀子的100礼物金、mjmao的一枚好梗、lunn的春雨绵绵*2、薄荷香香的俺的小受~
第一百五十八章 越影追风
旁边的侍卫长斟满一杯腥红的鹿血,端到宇文清岚面前,恭敬的道:“陛下,时辰到了。”
宇文清岚点点头,端著酒杯站起身来,与众人一起饮尽杯中的鹿血。鹿血可补虚损,益精血,对身体裨益甚多,故而军中经常饮用。
骑奴牵来一匹毛色黝黑光亮的汗血宝马,这是宇文清岚的坐骑,唤作“越影”。越影见到主人,亲热的摇头晃脑,欢快的打了几个响鼻,宇文清岚笑著抚摸了几下它的鬃毛。
毓灵好奇的凑过来,伸出手想摸摸越影的头,不料越影却高傲的昂著头颅,很不友好的冲她“恢恢”叫了两声。宇文清岚在旁边轻笑一声,略带得意的说道:“越影本是草原上的野马,被我驯服後就只认我一人,别的人都是不让碰的。”
“哼,谁稀罕哦!” 毓灵撇撇嘴,冲马儿做了个鬼脸。
按照惯例,围猎的第一支箭需由皇帝亲自射出,宇文清岚正欲上马,瞥见毓灵穿得单薄,便随手解开自己身上明黄色的龙纹披风,替她披在肩上,又握著她的小手嘱咐道:“你乖乖待在这里,我等会儿就回来陪你。”
毓灵乖巧的点点头,道:“嗯,我知道了,你也要小心。”
嘹亮的号角悠远,低沈的鼓声阵阵,杏黄色的旗帜舞动著,数百名骑士争先恐後的冲出去,围猎大赛正式开始!毓灵目送著队伍前方那苍紫色的高大身影消失在茫茫原野,身旁的侍女斟来一杯混著鹿血的酒,毓灵端到唇边,只觉一股血腥的味道直冲鼻喉,於是摇了摇头让人撤了下去。
围猎的众人出发後,营地里只留下一些守卫,毓灵枯坐了一会儿,感觉百无聊赖,便随意的逛到旁边的马场。因为宇文清岚爱马,所以马场里饲养了一群品种优良的御马,都是上林苑精心喂养的,个个膘肥体健,神骏异常。
毓灵东看看西摸摸,最终目光落在一匹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毛的白龙驹身上,一旁的骑奴趁机奉承:“贵妃娘娘好眼力,这一匹可是罕见的大宛名驹,唤作追云。”
追云站在那儿,任由毓灵摸著它的脑袋,乌溜溜的眼睛,看起来十分驯良,毓灵越看越喜欢,恰好也无事可做,便让人给它装上马鞍辔头,翻身上了马。毓灵先试著在马场内跑了几圈,见追云走得十分平稳,便放心大胆的骑著它往外驰去。侍卫们不敢大意,一路远远的跟著她。
追云本是千里神驹,脚力极健,开始时毓灵还拘著它慢慢跑,但随著心情越来越畅快,就放松了缰绳,任由它越跑越快,耳旁只听得呼呼的风声和得得的马蹄声,很快就甩开了缀在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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