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想象在这个过程中她曾经遭遇到了多少的苦难。
“陛下,今天臣想为陛下讲解《孙子十三篇》的《作战第二》。”多愁善感天然就不是贺兰楚愿意花时间去做的事,给左瑛上完课,他还有一堆政事要去处理,“孙子曰:‘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这里所说的‘用兵之害’,只是单纯就战事与国力本身而言,尚未涉及人命的损伤和对百姓的祸害。可以说,是为君者在决定发动战争之前,需要考虑到的可能付出的最低代价。”
左瑛以前是读过《孙子兵法》的,这篇的开头是将“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这一堆打仗要付出的成本罗列出来,再说战争如果旷日持久那将如何怠军伤财,最终不利于国家,到中间部分才出现“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这句话。而贺兰楚却最先将这点睛之句提了出来,让人即便还未完全通读就已经对这篇的内涵的理解明晰了几分,真不得不叹服他的高明。
“‘其用战也胜,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久暴师则国用不足。’”贺兰楚对《孙子兵法》倒背如流,继续断章摘句也如拈花摘叶一般行云流水、信手拈来,“‘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这就是后世所谓的‘兵贵神速’。战争一旦持久下去,即便士兵再精锐、粮草再充足,也会因为日久疲惫、顿挫锐气、补给大量消耗,而军力日减,最终导致失败。”
这虽然不是什么特别高深的道理,但是经由这么精辟的语句如此切中要害地归纳出来,再有一个像贺兰楚这样对军法有深刻理解的人在旁边讲解,让人觉得好像读多少遍都不会厌倦,而且每读一遍都有新的领悟。
“记得当年,臣有一次随武帝出征。”贺兰楚踱步来到左瑛的书案前,表情变得有点深沉,“在攻打汾西玉玲关之时,戍卫士兵不足两千,而我方攻城精锐三千有余,且是乘胜追击,锐气十足。不料却因为遭遇玉玲关天险,而将战期一再延长。最终因为粮草无法支持、凉兵又有外援增至而宣告失败,我军伤亡惨重。”
左瑛似有领悟地点点头,“这是否也是后文所说的‘攻则不足,守则有余’?”
“‘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攻守各有优势可仗,”听见左瑛这么回答,贺兰楚顿时觉得自己低估了这个弟子,他也许可以将十三篇贯通讲授,而不必按部就班来了,“之所以会‘攻常不足,而守恒有余’,那是因为守方往往有更多优势可以倚重。《地形第十》道:‘夫地形者,兵之助也。’玉玲关占据天险,建于峭壁之上,山道陡峭狭窄,又无别处可以绕道,倘若强攻,只怕伤亡是敌方数倍。胶着之下,我军本已军力大不如前,又不幸遇其援军赶到,我军如困笼中,三千精锐虽浴血突围,然而伤亡惨重、十无一存……”
忽然间,“哐当”一声什么东西落地的声音打断了贺兰楚的话。众人不由都朝那声音发出的方向看去。
第九十七章 凤凰来仪
“奴婢该死……”
只见何姑姑拜倒在地上,身边是打翻了的托盘和摔碎的茶杯,还冒着热气的茶泼洒了一地。
“羽儿,去看看何姑姑有没有事。”左瑛吩咐道。
绯羽连忙领命过去将何姑姑扶起来,又有宫女自觉地过来将瓷杯碎屑和茶水清理掉。
“谢陛下恩典,奴婢没事。”何姑姑低着头,用略带颤抖的声音道:“奴婢只是、只是想要端茶水给陛下和太师解渴,一时忘记自己左手不便,所以才将杯盘摔碎。请陛下恕罪……”
绯羽低声劝道:“何姑姑,你刚刚从远在千里之外的大漠来到这里,一定有很多不适应,而且又身体不适,不如先回去休息一段时间再来伺候陛下吧,陛下不会怪罪的。”
“不,陛下、绯羽大人。”何姑姑连忙抬起头道:“奴婢受陛下大恩,即便下半辈子不舍昼夜地为陛下做牛做马,也无法报答万一。奴婢无须休息,以后多加小心便是。”
这么一说,左瑛反倒有点“受宠若惊”了,这人敢情比绯羽还容易感动。左瑛因为她的告密才在承泽离宫的动乱中反客为主、化险为夷;而赐给她的,不过是留在宫中做宫女,还有赐还汉姓这些虚名,怎么够她做牛做马,还不舍昼夜了?
“何姑姑,朕命你立刻就回房好好休息,明日再来御书房候命,不得违抗。”〖Zei8。Com电子书下载:。 〗
在左瑛的命令下,何姑姑才露出不得已的样子。唯唯退下。走出御书房之前,还悄悄回头看了两眼,差点不留神,跟匆匆走进来的一个内侍撞了个满怀。
那内侍急急忙忙地来到左瑛面前跪下来。看见贺兰楚也在旁边,有点欲言又止的样子,但是这宫里可没人敢在贺兰楚在场的时候让陛下屏退左右。
“陛下。请恕小人大胆,小人有要事禀告。”内侍一副十万火急的样子磕头道。
“陛下正在潜心课业,有事一个时辰后再来报。”贺兰楚威严道。
内侍既不敢违抗,又好像不得不报,万分纠结之下带着哭腔冒出一句:“陛下!皇夫往御书房这边来了……”下半句俨然是“再不跑就来不及了”。
左瑛一听就知道一定是阿史那无期要来闹事了。闹事不要紧,要紧的是他那鲁莽的举止在贺兰楚面前一下子就会露陷,让贺兰楚轻易就能觉察出来他并不是那个传说中温文尔雅、深通儒学的阿史那无疆。被贺兰楚拿这个作为话柄。天天讽刺挖苦就算了,他还很可能以此为由,再次推动对突厥的强硬政策,那她的和亲计划就功亏一篑了。虽然以贺兰楚耳目的发达,遭他怀疑可能是迟早的事。但是正所谓“宁被人知,莫被人见”,还是不要让他们二人过早见面的好。
“羽儿,”左瑛不动声色地对身边的绯羽道:“你去见见皇夫,告诉他,朕正在这里潜心课业,无法抽身。一个时辰后,朕再传他。”
“是,陛下。”救火队员绯羽心领神会。领命跟着内侍离开了御书房。
左瑛目送完绯羽背影的目光不经意落到贺兰楚双眼上,被他没有特别表现出狠辣却天然带着几分犀利的眼神刺了一下,刹那间居然真有种读书的时候背着老师偷懒、作弊时候的心情。
“陛下,请专心致志、心无旁骛。”贺兰楚冷冰冰道。
“爱卿教训得是。”为了抚平贺兰楚那一定在暗地里蠢蠢欲动的好奇心,左瑛还是不得不装一回孙子。
在离御书房门口不足二十米的路上,绯羽截住了阿史那无期。他的身后正有一群气喘嘘嘘的宫人跟着。劝不敢劝,拦不敢拦,不敢不给他指道,也不敢不指对,只好绕着道来指,可也架不住他脚程快,抄近道通报的内侍刚向左瑛禀告完的功夫,他已经赶到了。
阿史那无期不穿汉服,穿着打扮还是保留着突厥人的习惯,加上身材高大健壮、相貌堂堂,在宫里走一圈,吸引了不少看热闹的目光。
他看见绯羽,紧皱的浓眉反而一舒,用终于见着个活人的语气道:“缺血的浑小子,你来得正好,快带我去见她。”
绯羽一怔,反应了一秒才知道他是在叫自己,“皇夫殿下,陛下正在御书房中用功,要稍等一会儿才能见殿下。殿下有什么事,请尽管吩咐绯羽去做。”
“哼,要是你能解决也行,我也没什么兴趣见她。” 他不屑称呼左瑛“皇帝”、“陛下”之类,叫“狗皇帝”在不是吵架的时候又好像出师无名,所以就只好“她、她、她”的了,“你们让我住的那个什么宫殿,我不愿意住,你给我换一处地方。”
绯羽一听,原来是皇夫住不惯新地方?这是人之常情,看来不是什么无理取闹的棘手事,于是恭敬地道:“回殿下,殿下所住的凤仪宫乃是后*宫正主之位,历来只有皇后、皇夫才有资格入主其中,今日,皇夫也不应纾尊降贵,改住其他宫室。绯羽敢问殿下,凤仪宫有什么地方未能令殿下满意?好让绯羽知道后,叫底下的人好好整改。”
“哼,在我们那,还只有待产的母马才能入厩呢!”阿史那无期露出一脸鄙夷的神情,“我是堂堂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够像个女人一样,住在一个叫‘凤仪宫’的地方?昨晚灯火不明,我没看清楚门口的牌匾,才被骗在里面睡了一夜;今天早上起来看清楚了,是决计不可能再在那里待下去了,除非你们给改个名字。”
这么一说,众人好像顿时也觉得不妥,一时不知如何劝说了。但是专门为了一位殿下而将给宫室改名,好像又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皇夫误会了。”正在这时候,一个悦耳的声音从众人身后传来,众人回头一看,只见那个身后跟了几个宫人、笑语盈盈地走来的人是李云深。李云深平常对宫中无论上下都财礼周到,所以宫人们看见他总是最主动热情的,这会儿个个都纷纷争先行礼,唯恐落后怠慢。
“《尚书?益稷》有云:‘箫韶九成,凤皇来仪。’”李云深看着浓眉微锁的阿史那无期,笑得春风满面道,“跟龙的威严、尊贵相比,凤凰乃是太平、祥和之兆,与性别无关。若要较真起来,‘凤’乃是雄性,‘凰’才是雌性,所以才有《凤求凰》一曲传世。”
阿史那无期打量了一下李云深,只觉得他唇红齿白、体格偏弱,又穿得奢华繁冗,跟他们突厥人追求刚猛粗犷的审美情趣相去甚远,顿时对他没什么好感。而且这个人还触到了他的雷区——他最恨听人引经据典、卖弄文采,而这个一张嘴就来这套,实在是让人不痛快。
绯羽看见阿史那无期用一种大孩子瞧不起年纪比自己小的玩伴的鄙夷眼神看着李云深,连忙介绍道:“皇夫殿下,这位是清泉宫的云妃殿下。”
“李云深见过皇夫。”李云深微笑道:“本宫本来正打算到凤仪宫拜见皇夫,听说皇夫到御书房来了,所以才跟随来此。本宫久闻皇夫英名,心中对皇夫十分仰慕敬服,皇夫如不嫌弃,请赏脸到清泉宫小酌几杯。本宫日前差人从洛阳城最好的酒肆带来几坛上好的陈年老酒,正好可以敬奉皇夫殿下。”
阿史那无期不太了解“妃”是个什么头衔,只是约莫知道这个人所住的地方也叫“某某宫”,所以他也许是他现在的邻居一类的。而比清楚知道这个人是干什么的更关键的是,他说他那里有好酒等着他上门来喝!
突厥人的风俗豪放好客,即便是初次见面的人,两句话说得投缘也很有可能就邀请人家进自家帐篷喝酒吃肉,畅谈甚欢;相应的,随便到投缘的陌生人家里饮酒也并非什么新奇的事。在阿史那无期看来,李云深能够提出这个邀请,很是令他刮目相看,而且他备的还是美酒,阿史那无期心中的不满意全都抛诸脑后,勾唇一笑道:“好!反正那个什么凤仪宫我是不会再回去了,我先去你那里喝两杯再说!”
“皇夫愿意赏脸,实在是本宫的天大荣幸。”李云深笑着让开身后的路,“皇夫请。”
看着他们两人说说笑笑地离去,绯羽才松了口气。没想到这么棘手的事情,被云妃殿下如此举重若轻地解决了,真是庆幸。
“回车驾言迈,悠悠涉长道。四顾何茫茫,东风摇百草。所遇无故物,焉得不速老?盛衰各有时,立身苦不早。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奄忽随物化,荣名以为宝……”
寂寥的院落里,传出一阵和着琴音的歌声。唱歌的人没有技惊四座的歌喉,歌曲的旋律也很平实古典,但是随着阵阵熏风,透过层层粉墙,隐隐约约地传来,让听见的人颇有几分想靠近去将歌词、旋律和歌者的感情听歌真切的吸引力。
第九十八章 曲有误,周郎顾
“夫人,今日军中无事,请为三军歌一曲吧。”
高大俊朗的贺兰崇从营帐外大步走进来,摘下头上的银盔,笑容爽朗地对那个正坐在营帐内缝补着衣服的妙龄女子道。
女子面容姣好、举止温婉,但是不施粉黛、衣着朴素,身上最贵重的东西也不过是耳垂上的一双款式平实的金耳环,除此之外就是跟普通百姓一样的荆钗布裙。她温柔而略带羞涩地一笑,点点头,放下手中针线站起身来,抱起旁边的一座古琴,跟着贺兰崇盈盈步出帐外,浅笑低头来到已经在暮色中翘首期待的将士们的中间。
“回车驾言迈,悠悠涉长道。四顾何茫茫,东风摇百草。所遇无故物,焉得不速老?盛衰各有时,立身苦不早。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奄忽随物化,荣名以为宝……”
这首劝说人们在不能如金石一般永存的短暂人生中,要及早建功立业、开拓不朽功勋的古诗,被配上了悠扬动听的旋律唱诵出来,让在枯燥的军旅中的人们听了不但娱情悦耳、豁然开朗,还暗起奋发之情,倦意为止顿消。一曲歌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