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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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禁忌-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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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之属,即虎、兔属木,蛇、马属火,龙、羊、狗、牛属土,猴、鸡属金,猪、鼠属水。又因为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间有相生相克的关系,所以生肖之间也有了相生相克的关系。这种关系适用于各种人际关系,因此也被用于婚配的合婚。东汉王充反对生肖相克的说法,他在《论衡?物势篇》中问道:“水胜火,鼠何不逐马?金胜木,鸡何不啄兔?……土胜水,牛羊何不杀豕,……火胜金,蛇何不食猕猴?”最后,他的结论是“以十二辰之禽效之,五行之虫以气性相刻(克),则尤不相应。”然而,方家术士在民间的迷信活动并未因少数像王充这样的无神论者的忠告、劝解甚至是批驳而中止。相反,他们的活动反而越来越风俗化了。当然这种迷信活动的风俗化是与民众的愚昧和统治阶级的倡导都是有关的。由于民俗文化传承的口承性质和变异性质的存在,后来的生肖五行相克的原则又与古代的原貌大相径庭,有些合婚生肖禁忌的原则也早已脱离了原本的轨道,变得面目全非了。比如,在《论衡》中“木胜土,故犬与牛羊为虎所服也。”如果是用于合婚,则应属虎的忌配属牛、羊、犬的,属牛、羊、犬的忌配属虎的。但是后来,一些民间历书中所列“男女配婚吉凶表”中,属虎的倒不忌配属牛、羊、犬的,而独忌配属猴、蛇的。而属牛、羊、犬的也竟无一忌配属虎的,堪称怪事。可见后来的生肖相克已经不是五行相生相克的承继而成了各种民俗文化的“合成事实”。

另外,汉族民间口头上至今还流传着一些生肖婚配禁忌的谚语和歌谣,也录在这里,以备参考。

谚语有:

龙虎相斗,必有一伤。

龙虎相斗,必定短寿。

两只羊,活不长。

两虎不同山。

猪猴不到头。

白马怕青牛。

鸡狗不一家。

鸡狗相配断头婚。

青龙克白虎,虎鼠不结亲。

歌谣有:

白马怕金牛,

鼠羊不到头。

蛇见猛虎如刀锉,

猪见婴猴泪长流。

子鼠见羊万年愁,

不叫白马见青牛,

虎见巳蛇如刀割,

兔子见龙不长久,

酉鸡不与犬相见,

亥猪不可见猿猴。

自古白马不配牛,

羊鼠相配一旦休,

金鸡不与狗相见,

青龙见兔泪交流,

猪猴见面如刀割,

虎蛇相配不到头。

蛇配虎,男克女;

猪配猴,不到头;

兔见蛇,如刀割。

白马怕青牛。

乌猪怕猿猴,

蛇怕猛虎如刀断,

羊鼠相逢一旦休,

黑狗不能进羊圈,

庚鸡见犬泪交流。

辰子申忌蛇鸡牛,

巳酉丑忌虎马狗,

寅午戌忌猪兔羊,

亥卯未忌龙鼠猴。

这些谚语和歌谣大都是在中原一带搜集起来的,如果与台湾民历中的生肖婚配禁忌相比较一下,就知道有许多相似之处,也有许多不同之处。这是风俗的必然特征,正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不过,这一比较也暴露出了这种生肖婚配禁忌的不可信性。一对男女在此地合婚不成,受到生肖方面的禁忌,如果换了地方,还是他们两人,很可能就丝毫不受什么约束了。这不是很有戏剧性、喜剧性的事情吗?同时也很有讽刺性。可见生肖婚配禁忌完全都是无稽之谈,是不值一驳的。这一点已经逐渐被广大民众认识到了,所以这种生肖婚配禁忌的信仰也就越来越弱少了。

第二部分第24节 定婚禁忌

纳吉禁忌

在议婚阶段中,纳彩、问名等婚仪顺利通过之后,便是纳吉一项了。纳吉就是把问名后占卜合婚的消息告知女方的仪礼。男家卜得吉兆后,备礼复至女家决定婚约,这是订婚阶段的主要仪礼。俗称“送定”、“过定”、“定聘”等。订婚时,古时用雁,表示婚事已定。后来,随着买卖婚姻的兴盛和发展,逐渐演变成为带有定聘性质的定金和定礼,一般多为戒指、首饰、钱币、彩绸、礼饼、礼烛等。明、清时代汉族及西南一些少数民族中还流行送茶礼。云南拉祜族聘礼中忌无茶礼。拉祜人常说:“没有茶就不能算结婚。”定聘的定金必须是偶数,外边包上红纸,俗称“红包”、“喜钱”或“定钱”。定礼也都要成双成对,忌讳单数。礼单、礼帖用红纸(忌用白纸)写好,上边的字数也要成偶数,忌单数。甚至,一些讲究的人家,还要把礼物的名称也补单成双。如“一头猪”要写成“全猪成头”;“一盘菜”要写成“喜菜成盘”等等。这些,都是为取意“双双对对,万年富贵”,以象征新婚夫妻婚姻美满的。如果出现了单数,岂不象征着孤单吗?大喜的日子,让人产生“丧偶”的联想,当然是很败兴的事,何况,人们更害怕那征兆真的会应了验呢!所以,定婚时是一定要忌讳单数的出现的。

在定聘时,还忌讳说“重”字和“再”字。比如男方送来了聘礼,女家将礼饼、礼烛供在神龛上祭告神明祖先,这时烧香时,不管插入香炉里的香是不是歪了斜了,都忌讳拔出来再插一次;再比如男方来订婚的人回去时,女家送出门口,打招呼千万忌说“再来坐”。因为“重插香”犯了“重”字的忌讳,“再来坐”犯了“再”字的忌讳。据信,这是会导致“重婚”、“再嫁”的,因而也必须禁忌。

以上忌单喜双,讳“重”讳“再”的禁忌习俗都是担心美好的姻缘被破坏的心意表露。还有一些定聘中的禁忌是出于礼节方面的考虑。比如台湾民间纳吉送定时有忌将聘礼全收下的习俗。男方送来的猪肉,女方要将带骨的部分退回男方,当地的俗语说是:“食你的肉,无吃你的骨”,若女方疏忽了此项禁忌,男方会很生气的。湖南湘潭一带,定亲之后,男女双方就要改口,分别和对方一样称呼亲友。每逢三节(端阳、中秋、春节)、两生(岳父母的生日),男方都要提礼物去女家,当地俗称“提节”。提节时要提鲤鱼,忌提草鱼。如果提草鱼,就等于是骂岳父母是吃草的,女方是会很生气的。类似这样的禁忌,各地恐怕不少,这种于礼仪上的习俗规约,很能考验出哪一方“知书达礼”,哪一方“不懂礼教”。严重的也会影响到婚姻的成败,所以这些禁忌也是必须了解和注意的。不过,有些禁忌,看上去是属于礼节的,实则确有深层的民俗信仰的根由。如民间有禁忌未过门的媳妇吃食礼饼的习俗。看起来似乎是未来的新媳妇抢吃喜饼会被认作“好吃懒做”或者“行为不端庄”等等,其实,那其中的意义,还在于担心未来的新媳妇将自己的“喜”给吃掉了,会导致转吉为凶,出现不可预料的祸事。惟有这一层才是男女双方都怕得更狠的理由。但是,这一深层的忧虑和担心,竟不好跟那未过门的新媳妇明讲出来,因为说出来本身又是被忌讳着的事情。所以只好用“结婚日会有月信(月经)”来吓唬阻止她,使也不再敢吃喜饼了事。可见一件禁忌习俗,往往牵连着许多层意识方面的道理。就是我们前边提到的单数双数问题和忌讲“重”、“再”的事也都不止是一个表面礼数的禁约问题。所以民俗学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揭开那些表面习俗礼仪下隐藏着的各种民间信仰的根源秘密,让人们认出深层民俗文化的本来面目。

纳徵禁忌

纳徵是“六礼”之一,又称“纳币”、“大聘”、“过大礼”等。纳吉之后,男女双方缔结了婚姻,男家正式将聘礼——俗称“财礼”送往女家,就是纳徵的仪礼。旧时,这一仪礼非常隆重,男方往往借此机会荣耀门庭富贵、婚礼盛大,通常备有礼单。礼品装入箱笼,或挑或抬,走街串巷,燃放鞭炮,吹奏鼓乐,在媒人、押礼人的护送下送至女家。聘礼中各样物品要取吉祥名称,数目也要取双忌单。民间忌讳送女方鞋子作聘礼,怕是女方穿上鞋子溜掉了。山东一带,订聘的礼盒忌用肉馅。据说用肉馅,新媳妇过门后性子肉(即慢性子,不麻利)。聘礼送到女家后,女家忌将聘礼全部收下。一般要将其中一部分食品退回男家。中原一带的习俗中,女方收聘礼时,不留公鸡,并配回一只母鸡。母鸡要活的,且忌白色的。回礼之后,还发送陪嫁的嫁妆。嫁妆中的被子,旧时中原一带禁忌九月里做,喜好在十月里做。俗语云:“等十月,忌九月。”因为“十月套被十相出(希望连生十子),九月套被九女星(恐怕连生九女)”。而且套被子时忌用白线,喜用红线。缝制者忌寡妇或儿女不全的人参与,一定要请儿女双全的“全活人”来缝制,以图吉祥。在娘家陪送的嫁妆中还忌讳有剪子、镜子、茶壶一类的东西,否则会“妨舅”,即新娘娘家的哥哥或弟弟会因此而死去。浙江杭州一带嫁妆中忌无子孙桶,否则会影响子嗣的延续。子孙桶就是马桶。浙杭一带的马桶有两种。一种是便溺用的;一种是生产用的。新马桶内盛有红蛋、喜果,有祝福子孙昌盛之意。

台湾订婚后,女方请吃订婚宴。吃完后,男方的亲戚应抹抹嘴自己悄悄离去,而女方人也应故做不知情地照旧谈天。忌讳说“送”、“顺走”或者“再见”。否则不吉利。因为台湾的“送”、“走”,常表示死亡、丧事,而“再见”又会令人想起“再见到一次”,恐怕引出“再婚”的霉头。

卜婚禁忌

有些地区和民族并不按“六礼”的程序来议婚、定婚。他们实行卜婚的习俗,把婚姻的成败与某种物象联系起来,形成许多独特的定婚习俗禁忌。

例如,布依族订婚日禁忌响雷。如果订婚那天响雷了,双方都认为是恶兆,立即自动解除婚约,而且各无怨言。有人称此习俗为“雷打鸳鸯散”。大概布依族以为雷响是天神对此婚约不满的警告,所以他们不得不遵从神意而离异。哈尼族(墨江碧约人)婚姻的缔结,除了须征得父母的同意之外,还要经过“踩路”之后才能决定。“踩路”是由男女双方家庭的老人一同在寨外林间小道上走一段路。双方老人一边默默地往前走着,一边用眼睛盯着小路两旁,看看是否有兔子、狼等野兽出现。哈尼族认为,假如遇上了兔子、狼等野兽,就是不吉祥的象征,婚约就要解除。如果没有遇上这类野兽,就算正式订婚了。现在,这一习俗已有所改进。有时虽然双方老人踩路时遇到了野兽,也会顾及青年人的感情或双方要求缔结婚姻的强烈愿望而对那出现的野兽视而不见,照常订婚。因此,踩路如今只不过是一种必行的定婚仪式罢了。景颇族过去有掌管批准婚嫁的“魔头”,因此旧时景颇族的定婚必须要由“魔头”的批准才行。而“魔头”批准男婚女嫁依据的却是一种占卜的游戏。即是把一只盛着水的碗放在地上,然后放进两个鸡蛋。如果鸡蛋能凑合在一起,那么一对青年便被允许成婚;如果鸡蛋凑不到一块儿,那么婚约即不成立。德宏一带,傈僳族婚姻的成败,还决定于被“抢”去的姑娘是否被找得到。过去,青年男女在私定终身之后,绝不把心中的秘密告诉父母。当暗定的结婚日子到来时,小伙子便领着姑娘悄悄躲进了深山密林。姑娘的父母不知姑娘找了什么样的人家,于是就把亲友找来,一起寻找姑娘的下落。按习俗规定,三天之内找着了姑娘时,男方便被认为是愚蠢无能的小伙,婚事即行告吹,男方还要赔偿女方一笔钱财。如果三天之内找不到姑娘,那么,这一对青年的婚事就算定下了,并且会得到社会的公认。所以,男女青年能否定婚是决定能否被人找到的。黔西北苗族,举行婚礼之日还要举行最后的卜婚仪式,即抢牛尾巴。该日,女家请几个青年人把牛牵到举行婚礼处。新郎来到时,新娘用一把快刀突然将牛尾巴砍下,新郎则立即扑向新娘抢夺牛尾巴。新娘一方的人就帮新娘守卫,不让新郎接近新娘。如果新郎在女方父母亲友到来之前把牛尾巴抢到手了,便立即举行婚礼,否则,便认为新郎无能而使婚姻告吹。这种占卜式的婚俗禁忌虽然形式野蛮一些,但实际上具有一定的选择良好素质的男性传种接代的积极意义。

以上所谈的几种婚俗,都带有占卜的性质,都是占卜决定婚姻的实例。其中也都含有着婚姻决定于“神判”的意味,正如前文所提以的,“六礼”中“问名”时,汉族、瑶族、畲族等等民族要在收到庚帖后三日内进行一些物事占卜行为一样,都是把这种“占卜吉凶,以定婚姻”的行为视作是在听取神明祖灵的意见,也就是把婚姻的决定权,交给神明祖灵来判定了。占卜得到的是吉兆,婚姻即成;占卜得到的是凶兆,则遭受忌讳,婚约随之解散。所以此类婚俗完全地或者部分地放弃了人们的自主权力,虽然有些习俗也含有某种“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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