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同一个11月内,一直不满1600万镑!——弗·恩·}】
536
但是,这种准备金也有双重存在。英格兰银行银行部的准备金,等于该行有权发行的银行券超过流通中的银行券的数额。该行银行券的法定最高限额=1400万镑(发行这个数额,不需要有金属准备;这个数额大约等于国家对该行所负的债务),加上该行的贵金属储备额。因此如果贵金属的储备额=1400万镑,该行就可以发行银行券2800万镑。而如果其中有2000万镑在流通,银行部的准备金就=800万镑。这时,这800万镑银行券按照法律就是该行可以支配的银行家资本,同时又是该行接受存款的准备金。如果现在金的流出使该行的金属储备额减少600万镑,——因而必须销毁同样数额的银行券,——那末银行部的准备金也就会由800万磅减少到200万镑。一方面,该行将会大大提高它的利息率;另一方面,那些在该行拥有存款的银行以及其他存款人将会发现,作为他们自己在该行存款的保证的准备金已经大大减少。1857年,如果英格兰银行没有得到暂停执行1844年银行法的“政府指令”【{1844年银行法的暂停执行,使英格兰银行可以发行任何数量的银行券,而不顾它手中有多少金准备可以作为保证;这样,使它可以创造任何数量的纸票形式的虚拟货币资本,从而用来借给各个银行和各个汇票经纪人,并且通过他们,借给商业界。——'弗·恩·'}】,伦敦四家最大的股份银行就要强行提取它们的存款,从而使银行部破产。因此,尽管发行部还有好几百万镑(例如1847年有800万镑)作为流通的银行券兑现的保证,银行部还是会象1847年一样垮台。不过,银行券兑现的这种保证也是幻想的。
“银行家自己不直接需用的存款的大部分,都转到‘bill…brokers’<按字面是汇票经纪人,事实上是半个银行家>手里,而后者作为借款的保证交给银行家的,是他们已经为伦敦或其他地方的人贴现的商业票据。这种汇票经纪
537
人对银行家负责偿还这种随时可以提取的存款;这种交易的数额非常巨大,连现任{英格兰}银行总裁尼夫先生在作证时也说:‘我们知道某个经纪人有500万镑,并且我们有理由认为另一个经纪人有800万到1000万镑;一个有400万镑,另一个有350万镑,第三个有800万镑以上。我这里说的是掌握在经纪人手里的存款。”(《银行法特别委员会的报告》1857—1858年第V页第8号)
“伦敦的汇票经纪人……在进行巨额交易时,没有任何现金准备;他们指望陆续到期的汇票的收入,在紧急时,就指望用他们已贴现的汇票作保证向英格兰银行借款。”'同上,第VIII页第17号'——“1847年,伦敦有两家汇票经纪人公司停止支付,后来又恢复营业。1857年它们再一次停止支付。其中一家在1847年的负债额约计为2683000镑,而资本为180000镑;1857年的负债额为5300 000镑,而资本也许不超过1847年的四分之一。另一家的负债额两次都在300万到400万之间,而资本却不超过45000镑。”(同上,第XXI页第52号)
538
第三十章
货币资本和现实资本。I
我们现在在考察信用制度时要遇到的仅有的几个困难问题是:
第一,真正货币资本的积累。它在什么程度上是资本的现实积累的标志,即规模扩大的再生产的标志,又在什么程度上不是这种标志呢?资本的所谓过剩'plethora',一个始终只用于生息资本即货币资本的用语,仅仅是表现产业生产过剩的一个特殊方式呢,还是除此以外形成一种特殊的现象呢?这种过剩即货币资本的供给过剩,是否与停滞的货币总量(金银条块、金币和银行券)的存在相一致,从而现实货币的过剩,是否就是借贷资本的上述过剩的反映和表现形式呢?
第二,货币紧迫,即借贷资本不足,又在什么程度上反映出现实资本(商品资本和生产资本)的不足呢?另一方面,它又在什么程度上与货币本身的不足,即流通手段的不足相一致呢?
在以上考察货币资本和货币财产的积累的特殊形式时,我们已经把这种积累的形式归结为对劳动的占有权的积累。前面已经说道,国债资本的积累,不过是表明国家债权人阶级的增加,这个阶级有权把税收中的一定数额预先划归自己所
539
有。【“国家有息证券不过是一种想象的资本,它代表用来偿还国债的一部分年收入。与此相等的一笔资本已经消耗掉了;它是国债的分母,但国家有息证券所代表的并不是这笔资本,因为这笔资本早已不再存在。但新的财富必然会由产业劳动产生;而在这个财富中每年都有一部分预先指定给那些曾经贷出这个被消耗掉的财富的人;这个部分是用课税的方法从生产这些财富的人那里取走,然后付给国家债权人的。并且人们根据本国通行的资本和利息的比率,设想一个想象的资本,这个资本的大小和能产生债权人应得年利的那个资本相等。”(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第2卷第229…230页)】连债务积累也能表现为资本积累这一事实,清楚地表明那种在信用制度中发生的颠倒现象已经达到完成的地步。这些为原来借入的并且早已用掉的资本而发行的债券,这些代表已经消灭的资本的纸制复本,在它们是可卖商品,因而可以再转化为资本的情况下,对它们的所有者来说,就作为资本执行职能。
公用事业、铁路、矿山等等的所有权证书,正如我们上面所说的,固然是现实资本的证书,但有了这种证书,并不能去支配这个资本。这个资本是不能提取的。有了这种证书,只是在法律上有权索取这个资本应该获得的一部分剩余价值。但是,这种证书也就成为现实资本的纸制复本,正如提货单在货物之外,和货物同时具有价值一样。它们成为并不存在的资本的名义代表。这是因为现实资本存在于这种复本之外,并且不会由于这种复本的转手而改变所有者。这种复本所以会成为生息资本的形式,不仅因为它们保证取得一定的收益,而且因为可以通过它们的出售而得到它们的资本价值的偿付。当这些证券的积累表示铁路、矿山、汽船等等的积累时,它们也表示现实再生产过程的扩大,就象动产征税单的扩大表示这种动产的增加一样。但是,作为纸制复本,这些证券只是幻想的,它们的价值额的涨落,和它们有权代表的现实资本的
540
价值变动完全无关,尽管它们可以作为商品来买卖,因而可以作为资本价值来流通。它们的价值额,也就是,它们在证券交易所内的行情,在利息率的下降与货币资本特有的运动无关,而单纯是利润率趋向下降的结果时,会随着利息率的下降而必然出现上涨的趋势,所以,单是由于这个原因,这个想象的财富,按照它的原来具有一定的名义价值的每个组成部分的价值表现来说,也会在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进程中扩大起来。【一部分积累的借贷货币资本,事实上只是产业资本的表现。例如,1857年,英国向美国铁路和其他企业投资8000万镑,这笔投资几乎完全是靠输出英国商品实现的。对于这些商品,美国人没有偿还分文。英国的出口商人凭这些商品开出在美国兑付的汇票,英国的认股人就购进这种汇票,寄到美国去缴付他们已经认购的股金。】
由这种所有权证书的价格变动而造成的盈亏,以及这种证书在铁路大王等人手里的集中,就其本质来说,越来越成为赌博的结果。赌博已经代替劳动,并且也代替了直接的暴力,而表现为夺取资本财产的原始方法。这种想象的货币财产,不仅构成私人货币财产的很大的部分,并且正如我们讲过的,也构成银行家资本的很大的部分。
为了尽快地解决问题,我们不妨把货币资本的积累,理解为银行家(职业贷款人)手中的,即私人货币资本家和国家、团体以及从事再生产的借款人之间的中介人手中的财富的积累;因为整个信用制度的惊人的扩大,总之,全部信用,都被他们当作自己的私有资本来利用。这些人总是以货币的形式或对货币的直接索取权的形式占有资本和收入。这类人的财产的积累,可以按极不同于现实积累的方向进行,不过在任何场合下都证明,他们握有现实积累
541
的很大一部分。
让我们在较狭小的范围内来谈谈这个问题:国家证券也象股票及其他一切有价证券一样,是借贷资本即用于生息的资本的投资领域。它们是资本出借的形式。但它们本身不是投在它们上面的借贷资本。另一方面,就信用在再生产过程中起直接作用来说,必须指出下面一点:产业资本家或商人拿汇票来贴现或申请一笔贷款时所需要的,既不是股票,也不是国债券。他需要的是货币。所以,如果他不能用别的方法取得货币,他就把那些有价证券抵押或卖出去。我们要在这里研究的问题,就是这种借贷资本的积累,具体地说,也就是借贷货币资本的积累。我们在这里不讨论房屋、机器或其他固定资本的借贷。我们也不涉及产业资本家和商人互相在商品上和在再生产过程范围内进行的借贷,虽然我们对于这点也要预先进行比较仔细的研究。我们这里只研究银行家作为中介人对产业资本家和商人发放的贷款。
因此,我们首先分析商业信用,即从事再生产的资本家互相提供的信用。这是信用制度的基础。它的代表是汇票,是一种有一定支付期限的债券,是一种延期支付的证书。每一个人都一面提供信用,一面接受信用。我们首先撇开银行家的信用不说,它是一个本质上完全不同的要素。如果这些汇票通过背书而在商人自己中间再作为支付手段来流通,由一个人转到另一个人,中间没有贴现,那就不过是债权由A到B的转移,而这绝对不会影响整个的联系。这里发生的只是人的变换。即使在这种场合,没有货币的介入,也照样可以进行结算。例如,纺纱业者A要向棉花经纪人B兑付一张汇票,棉花经纪人B要向进口商人C兑付一张汇票。现
542
在如果C又出口棉纱(这是十分常见的现象),他就可以凭这张汇票购买A的棉纱,纺纱业者A又可以用这张由C支付而得到的、要经纪人B自己兑付的汇票,来偿付经纪人B。在这里,至多只有差额要用货币支付。这全部交易只是棉花和棉纱交换的媒介。出口商人只代表纺纱业者,棉花经纪人只代表棉花种植业者。
在这种纯粹商业信用的循环中,需要指出以下两点:
第一,这些互相的债权的抵销,取决于资本的回流;也就是说,取决于只是延期的W—G。如果纺纱业者从棉织厂主那里得到一张汇票,这个棉织厂主只要能在到期之前,把他投放市场的棉布出售,就可以兑付这张汇票。如果谷物投机商人向他的代理人开出一张汇票,这个代理人只要能在到期之前按预期的价格把谷物出售,就能够支付货币。因此,这种支付取决于再生产的不断进行,也就是说,取决于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的不断进行。但由于信用是互相的,每一个人的支付能力同时就取决于另一个人的支付能力;因为在签发汇票时,一个人不是指望他本人企业中的资本回流,就是指望在这期间要向他兑付汇票的第三者企业中的资本回流。把这种对资本回流的指望撇开不说,支付就只有依靠准备资本,这是由发票人自己支配,以便在回流延迟时偿付债务的。
第二,这种信用制度并不排除现金支付的必要。首先,支出的一大部分,例如工资、税款等等,总是要用现金支付。其次,B从C那里得到一张代替付款的汇票,但他本人在这张汇票到期之前就要向D兑付一张到期汇票,为此,他必须握有现金。一个如此完全的再生产循环,象我们上面假设的由棉花种植业者到棉纺纱业者、又由棉纺纱业者到棉花种植业者的循环,只能是一个例外,实际上这种循环总要在许多点上发生中断。我们在论述再生产过程时(第
543
2卷第3篇)已经看到,不变资本的生产者彼此用一部分不变资本进行交换。这样一来,汇票就能或多或少地互相抵销。从生产的上升序列来看,棉花经纪人向纺纱业者,纺纱业者向棉织厂主,棉织厂主向出口商人,出口商人向进口商人(也许又是棉花进口商人)签发汇票的情况,也是这样。不过,与此同时,并没有发生交易的循环,因而,并没有发生债权序列的回转。例如,纺纱业者对织布业者的债权,就不能用煤炭供应商人对机器制造业者的债权来抵销;纺纱业者在他的营业中,对于机器制造业者,从来不会有相反的债权,因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