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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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生论-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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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下之分.分高下,排在下位的会感到不舒服,但这是事实,也就只好承认。有高下,比如有人提议合,推想不只高的不愿意,下的也未必肯接受,因为改变生活方式,以及承认己不如人,都是很难的。协调是合的条件,尤其合,是不争的条件。现在我们张目可见,有些地区还在合久或不久而分,可见不协调的情况是如何突出了,

《礼记? 礼运》篇的、其后康有为著《大同书》发扬而光大之的大同(去一切界)理想,就目前说终归是幻想。事实是群国并立,而且都确信自己有独立自主的理由。所以谈问题,谈解决,都要在这铁的事实的前提下谈,死马当活马治。

还是只能谈原则。原则是协调比不协调好,所以应该尽力求变不协调为协调,即减少利害冲突和感情不和谐。这求的力量从哪里来?就一国说是以明智为根源的德,比如说,有这种德就会,对于邻国,注重互利而不想扩张;就多国说是以明智为根源的风,比如说,有某一国不讲理,甚至动武而求扩张,这股国际的风就要吹向它,由轻的舆论谴责起,直到制裁和也动武。这股风很重要,但其生成并壮大要有个条件,即绝大多数国家讲理。讲理最好能有个公开而共同的场所,目前的联合国就是这种性质的组织,纵使有时需要吹风的时候,它的风力还不够强大。但小总比没有好,幼芽可以生长,逐渐高大。这力量主要还是只能由各国的明智,愿意并惯于讲理来。

科技使各国的距离缩小了。这会产生大影响,其中有可见的,如出国,朝发可以午至,逛大街,举目多见老外,衣食等用品,不少是进口的或合资的,等等。还有不可见的,是旧所谓想法,新所谓意识形态的变,内容过于复杂,只举一种最能说明情况的,是见到青年男女搂搂抱抱,连老太太们也认为可以容忍了。这是文化的交流,任何时候都不可免,交流(以较高向较低渗入为多)的结果是接近,或再前行,融合。国与国会不会也这样?趋势是这样,但又大不易。原因有总的,是生而为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甘心由姓徐改为姓李的。还有分的,是治于人者不习惯大变,治人者不愿意放弃官位。于是如目前,情况就成为,国与国间,既心怀鬼胎又眉来眼去口这有如战国的形势,战争不断,因而人民困苦是大缺点,但也有优点,是百家真可以争鸣。如果成为大一统,又如果如秦汉之大一统,没有允许思想言论自由并真正照办的宪法,百家争鸣就必致成为画饼。

分,国情不同,文化交流终归不能不有个限度,就是说,其中的一些生活方式,比如两国确是有高下之分,下的也可能不容许高的一方渗入。这对不对?或好不好?也是问题很复杂。如不干涉他国内政与人道主义的不调和就是典型的例。偏向哪一方,取决于由什么人看,怎样看口如被后世尊称为亚圣的孟子就这样看:

汤一征,自葛始,天下信之。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后我?”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归市者不止,耕者不变。诛其君而吊其民,若时雨降,民大悦。(《孟子?梁惠王下》)

如果真是民大悦,孟子的主张就能通过吗?问题是夏桀绝不会同意,他还会举出理由,说夏的何去何从,应该由夏的人民来选择,而他是代表夏的人民的。总之,这又是一笔胡涂账,很难算清;如果一定要算,恐怕诉诸理就不能解决,还要诉诸力。

眺望远古,直到现在,人类社会,尤其国与国间的问题,总是嫌取决于力大小的太多,取决于理多少的太少。当然,这也不是说得胜的一定就不占理。但是纵使这样,这理终归是由大量的杀伤和毁坏来,所以是可悲的。可悲的反面是可喜,至少是不可悲,如何能做到了一种是近视的,或说可行的,是形体仍分,文化接近,以求不协调的成分减少;偶尔出现不协调,其处理,要增加明智的成分,多顾及互利,少顾及出气。这自然也要有基础,普遍的,是人民的文化教养;特殊但绝顶重要的,是必须有个不容许某一野心家有任意发疯的权力的稳妥制度。可惜在日前,国情之不同,也是各如其面,想做到这样还大不易。

求做到可喜,还有一种远视的,或说理想的,是形体的完全合,联邦或干脆称为大同世界。这样的大同世界,其中有事务,由大大小小相关的单位管理;也会有问题,由大大小小的协商单位处理;还会有害群之马,所以还要有某种规模的警察性质的武力。核武器、隐形飞机之类的武力用不着了,因为不再有国与国的对抗;向地外吗,全球动员,去攻子孙月球,去攻兄弟姐妹金、木、水、火等行星,甚至去攻君父太阳,总是太神话了。有人会说,这样的大同世界也是神话,是否如此?这要看时间长短,短期必做不到,上面已经说过;如果不出天文性质的如银河系混乱之类的奇迹,或者说,地球仍然照常绕日运行,人类的文化(包括科技)加速提高,各部分的距离一缩再缩,合也必是不可避免的。但那终是远而又远的事,就现在说现在,我们就难免有俟河之清,人寿几何之叹。

第三分 己身

三七 自我

这个题目难写,可是不得不写,因为想谈与己身有关的许多方面,先要知道己身是怎么回事。这显然不容易。对于有些事,我们有时候感到,不想像是还明白,一想反而胡涂了。己身正是这样的事物,而且也许是最突出的,可以与“存在”或“有”(其对面的“无”同)并列。比如说,一阵发奇想,想问问,我吃饭,我与某人争论,总执着有个我,这“我”究竟是怎么回事?正是不问则已,一问麻烦就来了。可以用历史家的眼看,是由父母那里受生,有生命就有了我。但也有麻烦,是有我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自己能觉知,受生之后多久能够自己觉知呢?确定某一刹那,恐怕实验心理学家也会为难吧?还可以用哲学家的眼看。很多人都知道,笛卡尔是用“我思”证明“我在”的。这显然也无用,因为思之前已经有了我。不得已,或者只能用叙述事实的办法,是受生以后,机体生长,感官的收获渐渐组成觉知(包括分辨实虚和感受苦乐),这觉知由一物和心的整体发出,并进而能够反照这整体,于是说这整体是“我”,这样说,所谓自我不过是个能反照的感知系统而已。也可以不学究气,只由常识方面认知。那就不必问究竟,只看现象。现象,或事实是,古今中外,有数不尽的人,每一个人是个物和心的整体,这整体有独自觉知的知识和苦乐,就自己觉得这整体是“我”。

神秘,或说有大力的是“觉知”。这神秘是由生命的性质来口生物与无生物的最本质的区别是,生物主动地要求保存、延续、扩充,这主动就是觉知,或慢慢发展为觉知。人类的觉知或者可以算作高等的,ZEI8。电子书它能够以自己为对象,站在对面反观觉知。这有时就像是有了两个我,如悔的感情就来于,一个明智的我觉得那个胡涂的我做错了。其实,觉得有我,这我成为对象,如果相信笛卡尔“我思”的判断,总不得不承认,那觉知不是来自对象的我。总之,“我”就是这样神妙莫测。

但是它也有不神妙的一面,是一个人无论如何神通广大,想离开“我”是办不到的,因为能想和所想都来于觉知,觉知不能离开那个能觉知的整体(即反观时的“我”)。不幸是这能觉知的整体“生而有欲”,有欲就不能不求,求而常不能得,于是有苦。苦与“我”难解难分,为了离开苦,有些人无力对外,就想在“我”上打主意。如庄子就有这样的设想:

南郭子綦隐机(凭几)而坐,答焉似丧其耦(躯体)。颜成子游(名偃)立侍乎前,曰:“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子綦曰:“偃,不亦善乎而问之也?今者吾丧我。”(《庄子?大宗师》)

丧我是“我”没有了;可是还有个“吾”,吾也是我,至多只是个造诣高超的我,可见还是没有离开我。佛家也有这种想法,认为“我执”是一切烦恼的本原,所以想除烦恼就要破我执。如何破?似乎只能乞援于万法皆空的认识。如果是这样,那就又是走向觉知。而觉知,显然只能是“我”觉知。就我的孤陋寡闻所知,真正丧我,只有一则笑话的故事可以当之无愧。这故事是:

一和尚犯罪,一人解之,夜宿旅店,和尚沽酒劝其人烂醉,乃削其发而逃。其人酒醒,绕屋寻和尚不得,摩其头则无发矣,乃大叫曰:“和尚倒在,我却何处去了?”(赵南星《笑赞? 和尚》)

这自然是笑话;至于实际,蓄发变为秃头,如果生疑,是只能问,我的头发哪里去了。这就可见,人,生年不满百,情况也许如邯郸卢生之梦,外,环境,内,身和心,什么都时时在变,只有“我”却像是始终如一,总跟自己的觉知纠缠在一起,除去丧失知觉,是绝不能离开,哪怕是拉开一点距离的。

因此,我们就只好不问究竟,考虑人生问题,对付世间的诸多大事小事,都由自我出发。自我,与身外的无数自我,即他人相比,有类的同点,有个体的异点。如一首二足是类同;同是一首,有大小、胖瘦,美丑等区别,是个体间必有差异。这就自我说,是生来就受“天命之谓性”的制约,只能顺受。昔人称顺受为认命,命指命运,包括得于先天和遇于后天的。这里只说得于先天的,也包括无限花样。不能不化简,只算作举例,可以分为身和心两种。两方面,都有得天独厚和得天独薄的;厚薄之间,自然又必致有若干等级和无限花样。只说厚薄。就身说,项羽力能扛鼎,西施有沉鱼落雁之容,是得天厚;相反,刘伶是“鸡肋不足以当君拳”,无盐甚丑,就得天不厚了。心也是这样,世间有神童,也不少弱智儿,这是同受自天,而厚薄相差很多。这差异,受生的“我”不当负责,却不能不承担。有违公道之义吗?老子早已说过,“天地不仁(无觉知)”,我们,以及外面的大环境,都来自天,而并非来自公道。如屈原,作《天问》,吐一点点郁闷,结果还是不得不跳汨罗江。所以说,既已有了“我”,这“我”就带来“天命之谓性”,不幸而不厚甚至很薄,怨,难免,却没用,上策是用荀子的办法,求以人力补天然。如何补?显然,具体的必千头万绪,只好说几个原则。

一是“顺应”。上面已经说过,“我”之来,我不能负责,却不能不承担。这里说顺应,是要求“知道”有此情况。古今中外许多贤哲都重视这样的知。深思冥索,所求不过是想了解,外看,大千世界,内省,方寸之间,究竟是怎么回事。有些人明白说出这种心情,如孔子说“畏天命”,斯宾诺莎说人的最上德是知天,等等,都是。知天然后才可以知命。知命,我的理解,可以包括三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外推,姑且限于有生之物,要知道,不只近邻,如五伦及路人张三李四,就是远邻,鸡犬蚊蝇,直到单细胞生物,都是在同一个天命的笼罩之下,所谓“民吾同胞,物无与也”,说可怜就同样可怜。另一方面是知止;就是要安于自己的能力有限,具体说是接受天命而不强求了解天命之所以然。《礼记?中庸》篇就是这样处理的,它说过“天命之谓性”之后,接着不问“何谓天命”,而说“率性之谓道”,意思是,生之谓性,已如此,逆,无力,也许还有大麻烦,那就顺着来吧。对付“我”当然也只好这样,逆,如自杀。非绝不可能,总是太反常了。还有一个方面是知足,是感知有“我”之后就不要嫌弃。这种态度是由务实的精神来,例如生来不聪明,你嫌弃也不会变鲁钝为聪明,也就只好用庄子的办法,“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当然也可以尽人力图补救)。幸而天命同时也赋予人知足之性,愚而自以为智,中人而自以为至美,老子天下第一,都是这种天性的表现。这种性对天(假定为也有觉知)有好处,是不会有人向他造反;对人也有好处,是集为“我”的一体,由生到死,都亲亲爱爱。

二是“自知”。这是因为过于在“我”的范围内亲亲爱爱,就会如俗话所常说,无自知之明。一个人,得于天,很少能够,或说不能,独厚,至厚,各方面都厚;后天也一样,不可能各方面造诣都最高。不厚不高而自以为厚为高,对人对己都无利,或说有小害甚至大害。所以应该有自知之明。这明来于多往外看,然后虚心比较。其结果就有如把自己放在衡器上衡量,一看明白了,本以为超过一斤,原来只有几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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