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革命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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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革命的结构-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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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这样一种成规的牢固框架——概念、理论、仪器以及方法论方面的成规——就会产生一种把常现科学同解决难题联系起来的隐喻。因为成规提供的规则告诉一门成熟专业的工作者世界是怎样的,他的科学又是怎样的,他就可以很自信地集中到这些规则和现有知识为他规定好的深奥问题上去。于是,他向自己提出的挑战就是;怎样对留下的难题给出一个解。就这样一些方面讨论难题和规则,正好说明了常现科学实践的本质。但另一方面,这种说明也可能完全误入歧途。在一定时期内把某一科学专业的所有工作者都结合在一起的规则。尽管,显然是有的,但这些规则本身并不能表明这里的专家们所有共同的实践。常规科学是—种高度确定的活动,但不需要完全由规则来确定。正因为这样,我在本文开始时引进了共有的规范,而不是共有的规则、假定和观点,尽管它们都是结成常规科学传统的源泉。我认为,规则来自规范,即使没有规则,规范仍然能够指导研究工作。

①关于一般微粒说,见玛丽·波瓦:《机械论哲学的建立》,《奥西雷斯》(Osiris)杂志,第 X卷,(1952年),第412~541页。关于这种哲学对波义耳化学的作用,见T.S.库恩:《罗勃特·波义耳和十七世纪的结构化学》,《爱西斯》杂志,第
XLIII卷(1952年),第 12~36页。

V 规范的优先性

为了揭示规则、规范同常规科学的关系,先看看历史学家是怎样抽出作为公认规则的特殊规定来的。只要对某一时期的某一专业作一番周密的历史研究就会发现,各种不同的理论在用到概念、观测、仪器方面时,就有一套一再重复的、半公式化的解。这就是在教科书、讲演和实验室的实验中所表现的科学界规范。相应的专业界成员用这些规范进行研究和实践,就可以学到本行的专业。当然,历史学家还会发现有些成就仍成问题的阴影区,但这里已解决的问题和技巧,其核心一般都很清楚。除去偶而有一点模糊,一个成熟科学界的规范并不怎么准确定。

但确定共有的规范并不等于确定共有的规则。那还得再走一步,而且是多少有所不同的一步。走这一步时,历史学家必须把科学界的规范互相加以比较,并同它现在的研究报告作比较。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发现,科学界成员从更完整的规范中抽象出什么样的表面的或暗含的独立因素,又在他们的研究工作中安排了什么样的因素作为规则。任何人想要描述或分析这个特定科学传统的进化,一定会找到这样一种公认的原则和规则。如上一节所指出,几乎可以肯定,他总会得到一部分成功。但是,如果他的经验同我完全一样,他也会发现寻找规则不但比寻找规范更困难,而且更不容易满意。他用以描述科学界共有信息的某些命题,看上去毫无问题。但另外一些,包括上文某些作为例证的,却似乎阴影重重。不管他能想出什么措词来,某些科学界成员总要反对的。不过,只要研究工作传统的内部联系可以按照规则来理解,这方面的共同根据就需要有某种说明。于是,想寻找一套足以形成某一常规研究传统的规则,就会接连不断地碰到重大挫折。

但只要认清这种挫折,就有可能找到根源。科学家们都会同意牛顿、拉瓦锡、麦克斯韦或爱因斯坦对一些突出的问题作出了似乎永恒的解答,他们却不会同意那种使解答具有永恒性的特有的抽象特征,尽管有时不一定意识到。就是说,科学家们在鉴别规范时可以一致,而在全面解释规范或使之合理化时意见不一致,甚至根本没有想去进行这样的解释或合理化。缺乏标准的解释,或没有一致同意归结为一些规则,就不能阻止规范指导研究。直接检查规范也能部分决定常规科学,但这个过程往往也要借助于而不依赖于规则和假设的形成。尽管一种规范的存在甚至并不一定意味着有什么整套规则的存在。①

这些说法的第一个后果,是不可避免地提出了问题。没有一套强有力的规则,还有什么能够把科学家限制到特定的常规科学传统呢?“直接检查规范”这个短语可能意味着什么呢?近年来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对这一类问题提出了部分答案,尽管是在一种十分不同的上下文中提出的。而这种上下文关系却更为基本,更为熟悉,从而可以首先考虑他的论证形式。维特根斯坦问道,为了毫不含糊而且不会挑起争论地使用“椅子”、“树叶”或“游戏”等词,我们必需了解些什么呢?②

①迈克耳·波朗依(Michael Polanyi)曾天才地提出了一个非常类似的命题,证明科学家的许多成就都依赖于“不言而喻的知识”,也就是通过实践而获得的、不能明确分析的知识。见他的《个人知识》(芝加哥,1958年),特别是第V、VI章。

②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哲学探讨》,G。E。M。安斯孔伯(Ansbe)译(纽约,1953年);第31~36页。但维特根斯坦对于那一种必然要支持他所勾画的命名方法的世界,他却简直什么也没有说。因此以下所说的不能全部归之于他。

这个问题是很古老的,而且,只要说我们必然自觉地或直观地知道一张椅子、一片树叶或一场游戏是什么,这个问题一般也就得到了解答。这就是说,我们必须抓住全部的游戏和唯一的游戏所共有的某一组属性。但维特根斯坦的结论却说,只要有了我们使用语言的方式以及我们用来表述的那种世界,并不一定再有这样一套特征。讨论许多游戏或椅子或树叶所共有的某些属性,虽然常常可以帮助我们学会使用相应的词,但是并不存在一组既可以用到这一类的所有成分、同时也可以用到它的个别成分的特征。碰上一种前所未见的活动,我们就会用“游戏”这个词,因为这时我们所看到的活动同以前学会用这个名字来称呼的许多活动,很象是“一家人”。简言之,对维特根斯坦来说,游戏、椅子、树叶都是自然界的不同家族,每一个家族都有一张重选、交叉的相象之网。这张网充分说明,我们已成功地识别了有关的对象或活动。只要我们所说的家族互相重迭并且逐渐互相溶合起来——就是说,只要不是天生的家族——那么我们在识别和命名方面所获得的成功就会证实,相应于我们所使用的每一类名称都有一组共有的特征。

对于各种从单一常规科学传统内部所产生的研究问题和研究技巧,有些同类的东西也很有效。这并不是说,这些共同性的东西就满足了某些表面的甚至完全可以揭示出来的整套规则和假设,它们赋予传统所具有的特点并使之在科学思想中不断加强起来。这只是说,它们可以通过这种相象,通过模拟抱有疑问的科学界已承认是成就的科学某一组成部分而联结起来。科学家总是按照在学习和后来接触的文献中得到的模型进行工作,但他们往往并不怎么了解或者不怎么需要了解,是些什么样的特征使这些模型具有科学界规范的地位。正因为这样,他们再也不需要整套规则了,他们参与其中的研究传统所显示的这种一致性,并不意味着下面还有一套基本规则和假设可以通过历史研究和哲学研究而揭示。科学家们通常并不去问,也不去争辩,某一个问题或解答是怎样合理的,这就很容易使我们以为,至少是直觉地以为他们知道答案。这只能表明,无论是问题还是答案同他们的研究工作都没有什么关系。研究工作可以明明白白地从一套规则中引出来,但规范却比任何一套这样的规则都要更为优先,更为适合,更加完整。

到此为止,这一点还完全停留在理论上:如果不是发现不了的规则作梗,规范是能够规定常规科学的。为了使这个问题更清楚,更迫切,现在让我指出为什么我们相信规范正是这样起作用的一些理由。第一个理由已充分讨论过,即发现曾指导常规科学的规则,困难是很大的。这个困难,很象一个哲学家想说明一切游戏具有什么共同点时所遇到的困难一样。第二个——前一个其实就是它的必然结果——来源于科学教育的本质。已经很清楚,科学家决不会抽象地学习概念、定律和理论本身。相反,这些理性工具,在历史上和教学中,从一开始就是同应用一起并通过应用而优先显示出来的东西。一种新理论总是同它在某一具体自然现象领域的应用一起发表的,离开应用,理论不会有任何被接受的可能。被接受以后,这种以及其他应用就随着理论一起进入了教科书,未来的工作者即由此而学到他们的专业。在这里它们并不只是一种装璜,甚至也不只是一种证件。恰恰相反,学习理论的过程依存于应用研究,包括用纸和笔以及用实验室的工具实际解题。例如,如果学习牛顿力学的学生曾发现过“力”、“质量”、空间”、“时间”等术语的意义,那一定不是由于他从课本中不完善的,尽管有时也有所帮助的定义出发,而是由于他观察并参与了用这些概念解题的过程。

这个自己动手或通过行动的学习过程,一直贯穿在整个创立专业的过程之中。随着学生们从大学一年级上到通过博士论文,给他的问题也愈来愈复杂,愈没有先例可援。但是他们继续机械模拟以前的成就,同样,他们在以后的独立科学生涯中也是按常规投身于这样的问题中,人们可以随意设想,科学家就是这样从什么地方为自己直观地抽象出博奕规则来的,但没有什么理由可以相信这一点。许多科学家们,虽然可以轻易而有把握地谈论某一已成为现有研究工作一个具体部分的个别假说,但对于说明这个领域的已有基础、合理问题和方法的特征,却未必会比外行更好一些。如果他们彻底学会了这样的抽象,他们就可以主要通过他们的研究能力来表明。而不求助于假定的博奔规则,也可以了解这种能力。

科学教育的这些结果具有这样一个反面,即提供了第三个理由去设想:规范可以通过象抽象规则一样的直接模拟指导研究。。只有在有关科学界已毫无问题地接受了某种问题解法时,常现科学才能没有规范而继续进行下去。因此,只要人们感到规范和模型不可靠,规则就重要,无关乎规则的特征也会消失。事实也正是这样。特别是前规范时期是以频繁而激烈地争论合理方法、问题和求解标准为标志的,尽管这些争论主要是促进学派的划分,而不是达到一致。我们已谈过光学和电学的一些争论,在十七世纪的化学和十九世纪的地质学中,这种争论所起的作用还要大。①而且,这样的争论也没有由于规范的出现而一劳永逸地消失掉。在常规科学时期绝大多数争论虽然并不存在,但在科学革命之前和革命期间却可以有规则地再现出来,这时规范先受冲击,以后又随时可以改变。从牛顿力学到量子力学的过渡激起了许多关于物理学的本质和准则的争论,有些争论直到现在仍在进行。②有些今天仍然在世的人还会记得由麦克斯韦电磁理论和统计力学所引起的类似辩论。③更早一些,伽里略和牛顿力学的同化分用,在科学的合理准则问题上同亚里士多德派、笛卡儿派、莱布尼茨派都发生了一系列特别著名的争论。④对于他们领域的基本问题是否已得到解决,当科学家们没有取得一致时,对规则的探求就获得了一种一般情况下所没有的作用。但只要规范仍然可靠,即使没有对合理化取得一致意见,甚至根本没有想过合理化问题,规范也能够发挥作用。

(1)关于化学,见凡梅兹热:《法国从十七世纪开始到十八世纪结束的化学原理》,(巴黎,1923年),第24…27、146~149页Z玛丽·波阿:《罗伯特·波义耳和十七世纪化学。(剑桥,1958年),第II章。关于地质学,见沃特·F·坎农(Walte
F.Cannon):《渐变论和突变论之争》《爱西斯》杂志,第LI卷(196O年),第38~55页;C。C.吉利斯庇(Gillispie):《发生和地质学》(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1951年),第IV~V章。

②关于量子力学中的争论,见让·乌莫(Jean Ullmo〕:《量子物理学危机》(巴黎,1950年),第II章。

③关于统计力学;见伦尼·杜加(Rene Dugas):《波耳兹曼关于感觉的物理学理论及其现代的发展》(纳沙特尔,1959年),第158~184、2O6~219页。关于麦克斯韦工作之被接受,见马克斯·普朗克(Max
Planck):《麦克斯韦在德国的影响》,载《詹姆士·克拉克·麦克斯韦:纪念册,1831~1931》(剑桥,1931年),第45~65页;特别是第58~63页;西凡尼·P·汤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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