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边发动汽车一边笑道:“那么抠门干嘛,别忘了咱家里还有另外半块呢。放在老钱那,遇上几个识货的有钱主,咱银行卡里的数字还得继续暴涨。”说到‘家里’,我忽然感觉好像忘记了什么事情,与此同时手机也响了起来,接通后里边传来父亲略带埋怨的声音:“小瑞你干嘛去了,楼房锁着门,你妈我们现在还在楼底下吹凉风呢!”
稍稍安抚了父亲,我连忙开车掉头,一路狂奔回到了家里。虽然等待了片刻,但房间布置的让父亲非常满意,母亲躺在床上睡的十分安详,面色也红润如初。将一切安顿好之后,我把黑水晶已经水晶碎片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父亲听后感到非常不可思议,连连感叹:“这就是命,该有的一定会有,不该有的就是绞尽脑汁也未必能得到……”
这已经是最后一块水晶碎片,按照传说中所讲,将所有碎片相互拼接在一起应该就是一副水晶地图,而这副地图上就记载着水晶之城的具体位置!(未完待续。。)
第八十二章 水晶地
历时一年时间,八块水晶碎片终于被我们极其,每个人心中都是激动万分。光头更是手舞足蹈根本坐不住,就是这几块小小的水晶碎片,可以说弄的他家破人亡,来回奔波了几年才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为了保险起见,其他的水晶碎片都被我放在了小叶家中。
我不再浪费半点时间,直接冲下楼开着吉普车又冲到了小叶家里,在她存放首饰的小盒子里找到了剩余的水晶碎片。抑制住心中激动不已的心情,我又以最快的速度奔了回去,估计一直处在超速状态之中,红灯也一连闯了两个!
刚刚进门,光头就冲上来直接在我怀中摸出了水晶碎片,趴在茶几上打亮台灯手握放大镜沿着碎片上的纹路开始逐一拼接。我蹲在旁边帮忙,心中却总觉的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但自己还说不出来。另一边的骨头也微微皱起了眉头,很明显也发现了异常。
最后还是父亲说出了问题:“小瑞,你们收集的碎片,好像还差一片!”
整张水晶地图一共由八块上下拼接的水晶碎片组合而成,我伸出手指头挨个数了数,果然发现摆在桌上的水晶碎片,全部加起来却只有七片!还有一片不知所踪!光头放下手中的碎片,摆着手指头开始算了起来:“老骨有一块……我自己有一块……路西热带雨林找到一块……毛乌素沙漠找到一块……陕西秦皇墓找到一块……昆仑冰火谷找到一块……莽山蛇谷找到一块……加上现在黑水晶里发现的一块……这不是正好八块么,怎么突然少了一个?”
骨头轻声问道:“老张,你是不是太激动了,然后在小叶姑娘家少拿了一块?或许,在你衣服里还有一块?”我将自己全身上下所有口袋都翻了一遍,也满心诧异:“不可能啊。走之前我还特意检查了一遍,确实已经没有了,现在怎么会……”
话还没说完,坐在沙发上的光头忽然‘啪’的拍了一把大腿,满脸愤愤道:“王总!王总!我他妈想起来!前段时间如意坊那帮孙子,他妈了巴子的把老子那块水晶碎片给抢走了。这笔账咱还一直没算呢!你们等着,我去找他好好算算!”说罢蹭的一声坐起来从厨房里拿了把剁骨的菜刀就要往外冲。
我和骨头见状连忙将他拦住,将菜刀剁了下来:“你他妈又抽什么风!就这架势去了,不出人命才怪!到时候不等玛雅人诅咒,政府就该赏你一颗子弹了!”光头也是一时心急冲动所至,此时听了我的话稍稍冷静下来,瘫坐在沙发上:“那你们说怎么办,咱好不容易找齐了这水晶碎片,难道就这么继续耽误着!?”
我们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叹了口气闷头坐在旁边。冷琦走过来看了看桌上的水晶碎片说出了自己的见解:“水晶碎片说白了只是一副导航的地图而已,既然是地图就一定有起点和终点作为坐标。现在我们手里已经有了七块水晶碎片,也就是地图的大概结构应该已经可以构成。剩下的那一块碎片,有与没有应该都不影响我们辨别方向!”
话音刚落,父亲即刻用力拍了拍手:“好好好!你们几个大老爷们都不及人家一个姑娘,行了别吵了,先把这七块碎片拼上再说!”
冷琦的分析我们也非常认同,毕竟八分之七的面积应该已经将地图显示了大半。剩余的那八分之一的位置的确可有可无。听到这些光头紧皱的表亲顿时又舒展开来,立马凑过去重新开始进行拼接。每个碎片之中的纹路都非常复杂。所以四个人围成一圈要不断的进行比对。
七块水晶碎片一直忙活了接近两个小时,这才终于将所有可以吻合的地方接好,一副缺了个边角的水晶地图呈现在几人眼前。出乎我们的意料,这七块水晶碎片竟然已经构成了一副前后完整的路线图,剩下的那一块边角,似乎真的可有可无用处不大。
回忆起光头的那块水晶碎片。我猛然想起那块碎片相对于其他来说比较特殊,其中并没有纹路存在。当时我还以为那是个假货,现在想一想,那确实应该是一快没有任何纹路的水晶碎片。
这对我们来说无疑也是个天大的好消息,不用去如意堂找那个王总进行交涉。就给我们省去了许多时间和功夫,接下来只要弄清楚水晶之城的真正位置前往即可。玛雅诅咒破解的时刻,指日可待!
尽管可以看清楚碎片内部的纹路,但是仅凭肉眼和一把放大镜根本难以彻底看清。没办法我们只好再次去了一趟古文物研究所,继续麻烦马薇。
这一次我们直接进了办公室,马薇正在盯着那几块黑水晶沾沾自喜,见到我顿时吓了一跳:“张瑞?你……你怎么又回来了?”我开玩笑道:“把那么值钱的黑水晶都给你,我实在是太心疼了,所以得过来要回去两块。”马薇听后顿时噘起了小嘴,将双臂抱在胸前:“哼,小气鬼,上学的时候你就小气!拿走吧拿走吧,我一个都不要!”
我哈哈大笑,不再逗她,直接说明了来意。马薇有些不好意思,轻轻捶了我一拳,随后将几块拼接好的水晶碎片放到了电子显微镜下。放大了图像之后直接拍摄打印了出来,这下碎片中所有信息都能看的一清二楚。约好了有时间请她吃饭后,我们抱手告辞。
在回楼房的路上,光头拿着那份打印图就已经开始研究起了其中的地图路线。但水晶碎片里空有纵横交错的复杂纹路,根本没有任何地名或者地区的标注和详解,想要确定这几条线路所指的具体位置,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闷头看了一路,最终光头也没能瞧出任何头绪。
不过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那么就算是绞尽脑汁我们也要把这条线路给挖掘出来。回到楼房把吉普车停进车库,四个人直奔楼上,准备对着世界地图好好研究一番。
就在走进楼道还没等上台阶的时候,我忽然感到眼前有个白影迅速闪过,接着就听到一声惨叫。转头一看,只见身旁的骨头已经被一个全身长满白毛的猛兽压在了身下!那猛兽十分巨大,体长接近两米,宽大的脚掌之间锋利尖锐的爪子清晰可见,看得人胆战心惊头皮发麻!(未完待续。。)
第八十三章 白獒朗姆(一)
这里是在赤峰市区内我家楼房的楼道内,城市之内根本不可能会有猛兽出没,更别说是体型如此巨大,将身体魁梧的骨头都能轻而易举的扑到在地上。
这一切都发生在瞬间,几人完全没有任何心理和精神上的准备,木讷的看了半天这才反应过来。来不及寻找武器,我当即从楼梯上一跃而下,跳到骨头旁边抱住那猛兽的一只爪子开始用力往外拖拽。虽然不能将其彻底直至,但是能拖延一下时间也是好的。
然而,在我这么一拖之下,那只巨大的白毛猛兽的注意力竟然被转移,从骨头身上直接轻扑一下又将我压在了地上!
闻着那股带着温度的温腥之味,我紧张到了极点,想要大声呼救,喉咙里就像是被塞了一块棉花一样,半点声音都发不出来。猛兽的体重远比看上去要更加沉重的多,我被它压在下边根本无法动弹分毫,只能眼睁睁看着那长满了尖牙利齿的血本大口慢慢咬了下来!
事已至此我也放弃了挣扎,因为人类与猛兽之间的身体悬殊太大,想要防抗根本不可能成功。于是闭上眼睛,皱紧眉头,准备体验体验喉咙被撕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但是,记下来的一秒钟却与上一秒的情况完全相反。没有血盆大口咬在脖子上,没有尖锐的爪子撕破皮肉,只有一片肥硕的大舌头不停给我‘洗脸’……
舔了几下之后,那东西也从我身上跳了下去,静静的呆在一旁盯着我和骨头。我挣扎着坐起来,屏住呼吸强忍着恶心用衣袖把脸上的腥臭的口水擦干净,睁眼仔细一看,发现那并不是什么怪兽或者猛兽。而是一只高大威武全身长满白色毛发的正宗巨獒!
獒属于犬科,是所有犬类中最厉害最凶猛也是最忠诚的一种。最有名的要数藏区的藏獒,传说藏獒一生只认准一个主人。主人遇到了危险,会拼命上去保护。倘若主人出现了什么意外,藏獒则不会吃其他人给的东西,会一直守在主人身旁。直到活活饿死。
骨刀干爹曾经养过一只专门用来狩猎的狼狗,那是一只纯种的朗姆狗,非常聪明。是骨刀干爹从邻村特意要回来的,当时拿回来的时候只有手掌心那么大,为了方便,骨头就按照品种给它取名为朗姆。骨刀干爹从朗姆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训练它,并且经常带它出去狩猎。每次进山的时候朗姆狗都会提前一段距离冲进去,检查陷阱是否被触发,偶尔也会独自抓两只山鸡野兔。叼回来与骨刀父子共同分享。
只是可惜在朗姆两岁半的时候,有一次骨刀照常带着它出去狩猎检查陷阱。与往常一样,朗姆率先冲进了林子,随即树林中传来了一阵阵犀利的惨叫。开始的时候骨刀干爹并不担心,因为他知道朗姆非常聪明,知道什么时候该冲什么时候该退。这种惨叫声,多半是其他动物被朗姆欺负了。
一边检查着其余的捕兽夹和陷阱,骨刀干爹一边等待着朗姆叼着战利品回来。但是半个多小时过去。骨刀干爹已经走过了大半个林子,却依然不见朗姆回来。而在这期间,那种惨叫声断断续续从未停止。
隐隐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骨刀干爹开始便的警惕起来,停在原地竖起耳朵仔细倾听那阵惨叫之声。集中的注意力,很快他就听出了丛林间传来断断续续的惨叫声并不相同,似乎是两种不同动物所发出的声音。而其中一种声音。毫无疑问就是朗姆所发。
两年来朗姆虽然有的时候也会被野兔咬伤或者被山鸡抓伤,但都是一些皮外小伤,过不了几天自己就会痊愈,从来没有过惨叫的情况。听着那阵声音,骨刀干爹心中开始紧张。紧握手中的猎枪寻着声音的方向来源,慢慢走了过去。
七八分钟过后,惨叫声彻底停止,于此同时骨刀干爹也寻到了近前,隐入周边的草丛之中探头一看,顿时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只见左边趴着一只满身咬痕皮毛不整的棕熊,虽然还有气息但喉咙已经被彻底咬断,过不了多久就会断气。而另一边则是同样满身伤痕的朗姆。
朗姆全身满是血迹,腹部的皮毛被硬生生撕掉了一大块,粉红的血肉清晰可见。虽然它还坚持着站在原地,但眼神已经开始迷离,四条腿摇摇晃晃几乎都没有了重心。在它们之间,是骨刀干爹布置好的陷阱,陷阱抓住了一只身体肥硕的野兔,野兔的脑袋已经消失不见,从颈口高低不平的咬痕来看,骨刀干爹一眼就看出来是棕熊所要。
情况非常明显,肯定是在朗姆冲过来检查陷阱的同时遇上了那一只正准备享受嗟来之食的棕熊。通常遇到比自己体型更大的猛兽,朗姆会迅速跑开,绝不恋战。但这次为了保护陷阱中的猎物不被棕熊吃掉,它当真是拼尽了全力,更让人吃惊的是他竟然真的战胜了体型比自己大出接近四倍的棕熊!
胜利不总是喜悦的,有时候也要付出非常惨重的代价。骨刀干爹看明白了情况之后,走到朗姆面前心疼的留下了泪水。朗姆抬起眼皮看了看他,随即吃力的迈开步子,拖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走到捕兽夹旁边,将野兔衔在口中又转身走了回来放在骨刀干爹面前,轻叫了两声之后终于再也坚持不住到达了极限,四条腿微微一颤摔倒在地上没有了反应……
尽管只有两年半的相处时间,这只朗姆狗却和骨刀父子产生了深厚的情感。骨刀干爹见状顾不上其他,将朗姆抱在怀中拼了命的跑回家中,用自己所知道的土办法进行医治。但朗姆受到的伤害实在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