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来,你告诉陈哥哥,今天那个臭老头做了什么?」陈哥哥竟然又再次提起这件事,我眨巴眼睛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跳针,陈哥哥看着我呆呆的脸笑了笑,眼睛里浮起的,是嫉妒的颜色:「每一个小细节都给陈哥哥清清楚楚的交待出来。」
我……我、我是不是……用最不应该的方法,惹火这个温柔的陈哥哥啊……
今天下午的情节重新上演,只是主角换成陈哥哥和我。陈哥哥要我站在床上,他则蹲在我面前,就跟今天大鼻子叔叔一样。
「然后呢?他怎么抠你的小肉穴?」陈哥哥已经把食指和中指插到我的屁股洞里头,可是他还是不肯动作,硬是要我亲自说出来叔叔对我做了什么,他才一个指令一个动作。
我被陈哥哥的手指头插进来后早就全身发软,恨不得他快点像王哥哥一样把大鸡鸡插进来狠狠抽送一番,可是陈哥哥不像王哥哥那样精虫冲脑就会失控,手指头动也不动,只是停留在我的小肉洞中。
「叔叔…叔叔他、他把手指头勾起来,像在抓痒一样轻轻刮我的肉壁……」我受不了这样上不上下不下的快感,只好松口告诉陈哥哥,话还没讲完体内的手指头就刮动起来,我一句话还没讲完就是一声惊喘。
「然后呢?」陈哥哥好坏,就算我都已经连站都站不住,要靠王哥哥在后面帮我扶着身子,他还是继续追问。
「然、然后……叔叔勾着手指头在里面转动……啊!就、就是这样……啊!」陈哥哥的手指头和他斯文的外表不一样,喜欢缝纫的手指是粗糙的,磨在我嫩嫩的肛壁肉上,带来的不只是一点点的麻痒,会让我想要更多更多。
「嗯、嗯嗯~陈哥哥……不要玩了啦……」快点插进来,把大鸡鸡插进来,我满脑子都是这个想法,思考有什么方法能够让陈哥哥忘记『处罚』我,改用他真枪实弹的大鸡鸡来『疼爱』我——被情欲给冲昏头的嘴巴自己动作起来:「乐乐的小肉洞都在冒淫水了,陈哥哥快点来干乐乐啦~~」
讲完,我眨眼,期待陈哥哥的兽化。
可是现场却只有一片沉默,连在后头扶着我的王哥哥也一语不发。
怎么了?我不该这么讲的吗?还是讲得太白造成反效果?
就在我努力想要搞清楚状况时,突然一阵头晕目眩。
不对,不是头晕也不是目眩,只是我突然被推倒在床上而已。
「啊!!」而且,在我还来不及适应突然间的姿势变化时,两只腿已经被拉得左右大开,躲藏在当中的小肛穴也被猛力插入。
是陈哥哥,我第一次感受到他的阴茎如此粗大,并且无情,我几乎要怀疑他被兽化的王哥哥给附身了。
至于正牌的王哥哥呢?没有意外的他也不是乖乖在一旁排队而已,只见他露出邪恶的微笑说:「乐乐,我记得你说过他硬是把臭臭的大鸡鸡塞到你嘴里抽插嘛?既然如此你也帮王哥哥咬个一咬(咬=请分成二字看)。」讲完,他就把胯下的大鸡鸡塞进我的嘴中。
两个大哥哥联手,一个干我的屁股洞,一个干我的嘴,他们没有再讲话,只是一边喘息一边用失控的阴茎疯狂的攻击我,完全忘记我只是一个十岁大的男孩子。
不过我一点也不介意,因为这正是我想要的,我想要大人用他们的大肉棒插我的小肉洞,插到我能什么也无法思考,只有身体跟着他们的律动一起疯狂。
而且,就算这种时候,我还是能够感受到他们无言的温柔。
陈哥哥的大手虽然握着我的腰,却很小心的没有让指甲伤了我。
王哥哥并没有像今天的大鼻子叔叔硬是把龟头塞到我的喉咙,只要我露出一点点痛苦的表情,他就会往后退一点。
就算再怎么样的失控,我也从未被他们两个给弄伤过。
我想,这就是那一点点的不同,让我,不知在什么时候开始,把他们放在心里不一样的地方了吧。
「哈!哈!哈!」陈哥哥和王哥哥的喘息重叠在一起,就像一个人在喘息一样。
插着我的身体的动作也合而为一,王哥哥插入时陈哥哥就退出,陈哥哥插入时王哥哥就退出,默契好到就像一个人。
我敏感的小肉洞和嘴巴也感受到了,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他们的大鸡鸡开始发涨,抽送的频率也开始加快。
「小王!我不行了,我要射了!」陈哥哥紧闭双眼,眉头皱得像吃到很酸的酸梅。
「老陈!我也一样,一起射吧!」王哥哥把头高高抬起,露出喉头上下跳动的喉结。
我超喜欢看到他们这种表情,这种在极度快感中露出的原始反应,因为我知道这是他们透过我的身体得到的。
然后,我也一样。
在陈哥哥和王哥哥的阴茎喷出白水时,我只觉得身体当中有什么饥渴的部位得到了满足,发出长叹。
一道打在我上颚处,一道打在我的屁股里,带着精子的液体全都射到我身体里了,如果我是女生,搞不好还来不及有月经,就怀上他们的宝宝了吧。
然后就算我在肚子里怀了宝宝,王哥哥和陈哥哥还是不会放开我,不断用精液继续在我肚子里灌溉,让我大着肚子接受他们的精液。
如果是这样,也许还比较好。
至少,在哪一天大哥哥们离开我时,我还有宝宝在。
也许哪一天,王哥哥念完博士班要出国工作。
也许哪一天,陈哥哥碰到适合的对象要结婚。
就算那一天来到,我也不用担心,喜欢上陈哥哥和王哥哥的我,在被他们像高姊姊一样离开我的时候,会难过到心脏纠成一团,就算躲在棉被里头想哭,也发不出任何声音,流不出一滴眼泪。
我不喜欢他们。
我不可以喜欢上他们。
我不可以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他们。
因为就算想哭的时候,也不会有妈妈的手安慰我。
躲起来,用密密的丝线把自己包成紧紧的茧。
站不到聚光灯下的我,已经习惯躲在,没有光的地方。
完 2009/7/13
后记
这算不算是一个大转折
至少乐乐总算发现自己的心情了
虽然他还是很乌龟的躲进龟壳中了
然后这一篇也长得太莫名其妙了吧!(翻桌)
开头埋的伏笔(高姊姊)那段我也不知道干嘛写得那么详细
害我一边写一边抱怨没H超痛苦的
总之,今天贴这篇超长的乐乐篇
顺便庆祝一件事
那就是,我恢复自由之身啦~~
没错~我的缓起诉到今天为止
总算是恢复自由人罗~
(虽说缓起诉中也没啥不自由的,H继续写得很快乐,要出国还是出国)
然后这一年也看到很多警方上层的努力
像是明文规定警察不可使用钓鱼方法抓网路犯罪
还有检察官判决不起诉的案子不列入绩效
以及四月的新规定——抓网路犯也不再计入绩效(这个真的是明智的决定!)
这样子应该会减少了很多只办小案(而且还是无心案)的奖金警察吧
不过,不论如何,大家在网路贴文还是要多多小心就是了
警局一日游虽然还算有趣
不过跑法院就不是那么轻松罗(苦笑)
那么那么,今后也请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