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连忙拍胸口,“那就好那就好,他罪有应得,我还亲眼见他杀了安德鲁呢,这就是报应,活该!”
小叔叔却又道:“人虽然不是我杀的,不过也差不多了。”
我心咯噔一声,沉默了会儿鼓起勇气问他,“小叔叔,我们回去好不好?这里呆着让人很不舒服。”
“嗯。”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方才不快瞬间消失殆尽,“你真的愿意回去?”
“我不是屡次失言的某人,答应了就一定会做到。”他奚落我。
“小叔叔……,”我从座位缝隙中翻到前排位置,轻轻捅他胳膊,“我都已经道过歉了,你就别再生气了嘛。鼎盛我有好好在管,习凤现在也升了副总……而且我现在学会做很多菜,将来回去我烧给你吃好不好?”
他懒得理我,绷着脸说:“别乱动,我现在在开车。”
晚饭时不可避免的碰到老头子和宣雅卓,当时我穿了小叔叔的衬衣和裤子,虽然大了一点但自认并不影响视觉。尽管如此,宣雅卓一幅眼珠都快要掉下来的模样。
老头子板着脸问我,“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爷爷好,我是来找小叔叔的。没有提前打招呼,您不会介意吧?”尽量将厌恶情绪收起来,我伪装的像个听话小孩。
老头架子大的很,只用眼白了我一下便视若无睹的开始用餐。
倒是宣雅卓,不断问我些国内情况和出现在这里的目的。
我不喜欢她,话语便是能简则简,绝不肯多说一个字。
不知道是不是被我的出现刺激到了,宣雅卓这个千锤百炼的女金刚又开始向小叔叔示好,“这道菜烧的不错,莫旭你尝下。”
我飞快将肉从小叔叔碗中夹出来,厚着脸皮道:“我最喜欢吃黄花鱼了。”
小叔叔说:“喜欢就多吃一点。”
我吱唔应着,埋头苦吃,不用抬头也能感受到对面宣雅卓发射过来的恶毒飞镖。
管她怎么想怎么看,反正我见不得她在我面前跟小叔叔磨叽。
吃完饭后,老头柱起拐杖对小叔叔道:“去书房,我有事同你讲。”
不待我对此事开始揣测,他拐杖冲我一嚣张点,“你也过来。”
没礼貌的老家伙,他差点戳断我的鼻梁!
75
75、旅馆 。。。
进书房的时候,我又想起一年前他杖责小叔叔的一幕,顿时忐忑不安起来。
老头绷着脸坐在太师椅里,额上每条皱纹都刻着严肃二字,孤傲的身形像只守尸阴恻恻的秃鹫。
“阿旭,你是不是还想着回去?”
小叔叔点头,恭敬道:“是的父亲,我用了一年时间来适应,但始终无法喜欢这里。”
老头灰色瞳孔锐利的像金属一样冷,“不是所有的事都能用喜欢两个字决定的,你应该明白自己过了任性年纪。”
“人不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忍不住小声嘀咕。
他耳力惊人的好,不屑的瞥我一眼,“看到你我便明白莫家为什么会堕落了。”
一句话将我噎个半死,胸口郁结也不能发泄。
小叔叔道:“如今邵氏危机已经过去,在维斯也立稳了根基。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违背过您的意思,但是这次,我想自己做主。”
老头表面不动声色,我却分明看到他抓拐杖的手在微微颤抖,“你知道离开维斯意味着什么吗?”
小叔叔点头,坚持不变,“感谢您这么多年的抚养和照顾,如果日后需要,随时可以召我回来。”
老头脸上像笼了层冰霜,怒而不发,“我再给你一天时间考虑,明天告诉我答案……。”
“谢谢您,不过不用了,”小叔叔挺直脊梁,“我不会改变想法的。”
“好,很好,我耗费二十几年精力培养出的好儿子!”老头剧烈的突然青着脸咳嗽起来,小叔叔欲上前安慰却被他一把推开,“走,你现在就走,我晚上就去跟报社打电话,正式刊登解除我们父子关系的声明!”
“父亲……。”
“别再叫我父亲!”他像只受了伤的老狼一样咆哮起来,发狂的挥舞着拐杖,“滚,全都给我滚!”
我忍不住出声,“爷爷,您息怒……。”
“闭嘴!我们的家事,还轮不到你这个外人做主!”老头凶狠的瞪着我,气势汹涌恨不能将我剥皮拆骨。
我立刻后退两步闭上嘴,就在以为他会扑上来的时候,老头却生生压制住了。
他紧紧抓着拐杖,闭上眼睛凝神片刻,声音便恢复了一惯的高傲,“好了,你们明天就走。”
小叔叔拉着我出门,脚步迈出房间的刹那,老头幽幽道:“阿旭,以后……无论我生老病死,邵氏没落倒闭,都再你无关。无论发生任何事,请不要再踏入邵家大门一步。”
小叔叔动作僵了下,露出欲言又止的神情,他应该很难过,可终归没有说什么话。
次日天不亮,小叔叔便叫我起床,两人只带了些简单的行礼便打算离开。
小叔叔要走了,以后也不能回来了。我对老头有些莫名愧疚,问他:“咱们就这样走,不去跟爷爷说一声吗?”
“不用,他是不会见我的。”
果然,下楼走到院中时,管家捧着伞出来告别:“抱歉少爷,哦不,莫先生,老爷他刚刚才睡下……大概不能送您远行了。”
小叔叔淡淡道:“知道了。”
外面还是阴天,细雨丝被风刮的横着飞。伞是中式的黑纸伞,木柄握在手里轻便舒适,但并不能阻止衣服被雨水打的潮湿。
走了会儿,我最终忍不住问:“小叔叔,你现在心里难过吗?”
“嗯?”他有些心不在焉看我,“你说什么?”
我偷偷回头瞄一眼,笑,“没,没什么。小叔叔,我们先不用急着加江城,在这里转转行不行?我在网上看到这里有家死人旅馆很有名,咱们一起去看看怎么样?”
小叔叔没什么意见,只道:“但愿你不会后悔。”
我们搭计程车来到一个叫德兰的偏僻小镇,整个镇不过五六百人,建筑自然人们衣着随意田气息颇重。
斑驳的街头四处可见蔷薇,只是色彩渗淡,许是不多见阳光,花瓣苍白着有种诡异的病态美。
死人旅馆果然不名不虚传,整个建筑只有黑白两种颜色,门口是用骨头粘成的英文招牌。门口侍者身上都裹着木乃伊似的布条,举止僵硬声音沙哑仿佛地窖里爬出来的干尸。
虽然知道是有意作成的宣传效果,但当用骷髅脑壳盛着血红西瓜汁上来的时修,我还是不由自主的感觉毛骨悚然。
“我已经开始后悔了。”我扬着做成血淋淋的叉子给小叔叔看,立刻又丢的远远的,“居然还有血腥味,不会是真的吧手指吧?”
对着巨大一盘的人类仿真器官,小叔叔也明显有点食不下咽,拿着叉子犹豫良久最终放弃,“算了。”
进到住房后,发现卧室内只摆着一口巨大的黑棺材,最妙的躺进去后的角度刚好可以看到天花板上倒悬的尸体。
棉被是黑丝絮状的,摸上去干枯生涩像没有营养的头发……总算枕头还属平常看来不那么凶残,只是泛着一股说不出清道不明的味道让人心中发毛。
服务生坦白很,一脸正经介绍说枕巾是浸过尸油的,用途么……方便召唤幽灵的。
待他走后,小叔叔才道:“别听他胡说,都是人造的,枕头之所以有味道是因为里面藏着珍贵香料,起安神作用的。”
不得不说这家旅馆果然名不虚传,无论真假我都开始痛恨起自己的好奇心。
傍晚时跟小叔叔出去散步,外面已经隐约放晴。天边挂着淡雅的一抹橘红,低矮的建筑有点像童话里的房子,可爱的孩子赤着脚在浅水里跑来跑去。
镇上人都很和善,知道我们是来体验死人旅馆后都露出会心的笑,“哦哦,那是个有趣的地方,每年都有很多外地人慕名而来,不过也有很多半夜就被吓到退房的。”
露天商店兼酒吧有免费的薯片吃,但并不供应其它食物,甚至没有巧克力和罐头,我觉得他们是和旅馆串通好的。
回去的时候天已经黑透,我们有幸在大厅里看到旅馆的创始人。虽然是个标准的外国人,却起着个地道的中文名:葛非。
他身材高大且清瘦,眼睛周围笼着一圈青黑色,好像很多天都没有睡过觉一样。走的近了,更觉得自他身上有股阴气扑面而来,不亏是死人旅馆的最佳代言。
服务生哑着嗓子说:“葛先生,您脸色好像越来越差了。”
他有些心不在焉的点头,眼神在旅馆里四处流移不动,“是的,我觉得是跟这里有关系……。”
小叔叔不知道在想什么,脚步放慢了一步,葛非看到我们立刻惊叫,“等等,两位先生!”
小叔叔问:“有事吗?”
他激动道:“没事,哦不,有事,请问你们是中国人吗?”
我点头,“是的,怎么了?”
“太好了!请你们帮帮我!”
我跟小叔叔对视一眼,显然都觉得这人比等待我们享用的晚饭顺眼多了,于是决定坐下来听会儿他的故事。
“两个月前,我去了趟中国,在此期间一直都是好好的。可自从回来后,我每个夜晚都会出现奇怪的幻觉,感觉有人在床前骂我,虽然语言很奇怪一句也听不懂,但我就是清楚他是在骂我……。每当天亮时,它就不见了!我曾经去请求过巫师和神父帮助,但是都无济于事。好像你们那里有种类似的说法叫撞邪,请问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破解?”
小叔叔虽然听的认真,但是一点都没有搭理他的意思,葛非只好将求助目光转向我,“先生有听过这样的事情吗?”
“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坏事?”
他连忙道:“哦,不!我可是个清白有良知的商人!”
我硬着头皮又问:“那你在中国的时候有去过坟地吗?或者参加死人葬礼什么的?”
葛非摇头,“都没有,我只是去见个老朋友而已。”
“这样啊,”我求助的看向莫旭。
小叔叔这才开口道:“你有带什么奇怪的东西回来吗?”
“奇怪的东西?”葛非想了想,微笑起来,“朋友送了我只金猪,很可爱,我把它摆在床头,每天都要看几眼。”
小叔叔说:“能拿出来看看吗?”
葛非连忙让人去拿,还吩咐务必要小心,看来他是真的喜欢那个礼物。
东西很快拿回来,是只胖乎乎闪亮的金猪,尾巴拧成6字,脸颊肥嘟嘟的果然可爱极了!
我忍不住摸了两下,惊讶的发现它的鼻孔动了下。
“豁!活的!”我惊吼一声连忙跳开。
葛非诧异道:“不可能!先生在开什么玩笑?”
“不是玩笑!真的是活的!”我抽着嘴角对小叔叔说。
虽然很难相信,可是有瞬间那柔软的触感和温度,绝不可能是金属会有的!可如果是活的……它算是什么,一只活着的卡通猪吗?恶寒。
小叔叔琢磨了会儿,笃定道:“这不是猪,它的名字叫山膏,百妖中的一只。虽然形状可爱但是言语恶毒,怨念至深时能一直将对方骂死。”
这下,我跟葛非的嘴巴全都合不上了。
“把它给我,明天还你。”小叔叔拿走了金猪径直离去,我连忙回神跟上,只留葛非一人目瞪口呆的留在原地。
回到房间后,我被门里突然伸出来的长舌头吓了一跳,打着冷战将那东西拨到一边去。
小叔叔将金猪捧在手里,看起来颇有几分兴趣。
我开玩笑道:“小叔叔,你不会是看上人家的东西了吧?”
“嗯,”小叔叔居然认真道:“山膏的肉很好吃,美食中的极品。”
那金猪尾巴瞬间伸直变成了棍状,脸却还保持着天真形象装死。
“是吗?我们两个人吃会不会太小了?”只有二十厘米左右长,像个稍大点的存钱罐。
“它肉很结实,全身上下都可以生吃。”小叔叔说着当真从包里取出一把常备小军刀出来。
金猪嗷叫一声跳脱出来,扑通一声跌地上打个滚儿,化作一个白胖的男孩。一脸畏惧的往墙角缩,“求求你们,别吃我!”
小叔叔冷声道:“变回去,我不想杀人。”
直到这时,我才确信,小叔叔是真的想吃肉而不是简单的要吓唬山膏……
想吃肉的小叔叔……虽然接下来的形容可能有点不对,但我真心觉得此刻绷着脸的小叔叔很可爱。
少年眼泪立刻像开闸的水龙头一样哗哗流起来,“我决定以后痛改前非,再也不骂人了,求求你们放过我吧!看在大家都是同胞的份上儿,漂泊流浪他乡不容易的很……就算你们真的要吃,至少也要把我带回家乡行么?我真的不想客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