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唐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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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唐门- 第2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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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连唐绝都忍不住赞了一句,这已经超脱了味觉上的享受,而是精神上的满足。

更让他惊讶的是他竟然感觉到了自己的修为有所增进,如果用最直观的方法来界定的话,内功有量和质之分。

量取决于修炼的时间长短,质取决于功法的优劣,当然,量其实也会受到功法优劣的影响,但是影响不大可以忽略。

从质上来讲,唐绝的御神功是一等一的功法,修炼出来的内功的质也是最佳,质的差别,就像是木头和铁的差别,差的质就等于木头,好的质就等于铁,甚至更好的可以比喻成精钢等等。

量的计算,其实不能简单以日月年这样的单位来计算,要知道勤奋和懒惰是不一样的,同样是一天,有人只修炼两三个小时就出去玩耍了,有人却是除了吃饭以外都在练功。

比如唐绝,他修炼的御神功就是睡觉、走路全都在练功,虽然睡觉走路时练功比专心练功的效率要差,大概只有百分之七十的量,但是积少成多啊。

如果说平均情况下普通习武之人每天修炼的时间是五个小时的量,那唐绝至少要有十五个小时的量!等于是别人的三倍!

所以唐绝虽然成就武林十大高手的时候只有二十四岁,其实他内功的量一点不比别人少,他四岁开始习武,二十年的苦修,折算下来是等于别人六十年的苦修的!这还是没有计算质的情况下,单以量来算,唐绝已经出类拔萃了。

成功的背后永远有着别人看不到的汗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唐绝出道江湖的璀璨夺目,就是他背地里刻苦到近乎于自虐的修炼结果。

唐绝自身有相当于别人平均情况下的六十年功力的修为,服用了佛门圣宝‘肉身成佛丹’,又凭空增加三十年功力,有此奇遇,现在的唐绝已经等于有了别人九十年的功力,功力淳厚。

第三百九十章:

而现在这个狼十三香,让唐绝竟然感觉到修为的增加,虽然增加的很少,却是实实在在的增加了,至少等于习武之人平均情况下的一年苦修!

唐绝心中不禁颇为惊异,尽管对于现在的他而言,一年功力算不得什么,但是这狼十三香能够增加他的功力已经很神奇了,因为这不是佛门秘法炼制出的丹药,而是天然生成未经加工的东西啊!

竟然还能有此奇遇,唐绝惊喜的又拿起来那刺龙血,刺龙血是从刺龙的身上得来的,刺龙是比刀狼高等的虫兽,而且平均十三头刀狼能够产出一颗狼十三香,上百头刺龙才能产出一方刺龙血,那么刺龙血的效果是不是还要超过狼十三香呢?

这是一方接近于方形的块状物体,墨绿色,像血豆腐,凝而不散,唐绝轻轻捏了下,弹性十足,其中更是蕴含着极为强大的能量。

刺龙血没有什么异味,唐绝便也将刺龙血放入了口中,同样是入口即化,一股香津化开之后顿时异香满口,让唐绝浑身汗毛孔都舒服得张开了,仿佛是炎热的夏天吃了一块冰镇西瓜,又像是寒冷的冬日偎着暖洋洋的火炉,说不出的舒坦。

竟然能够等于增添了十五年的功力!唐绝不禁大为欣喜,他长这么大,前二十年基本上都是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路,从来没走过捷径,当然也没有什么奇遇,倒是现在反而奇遇连连,先服用了肉身成佛丹,现在又得了这狼十三香和刺龙血。

不过想想重生前的二十四年可能全部加起来也不如重生之后的一年精彩,果然还是‘夜路走多终遇鬼’,这样形容好像不太恰当,但是和他的神奇经历还真是有那么点吻合。

虽然在这一次性增加十五年功力的刺龙血面前,只能增加一年功力的狼十三香太不够看了,但是本着‘蚊子腿再瘦也是肉’的原则,唐绝一点没浪费。

这一下子就是二十年的功力凭空白来,唐绝按捺住心中喜悦,潜心炼化这些能量,虽然说是等同于二十年功力,但是如果吃完什么都不做也是不行的,胃能自动消化食物,身体可不能自动吸收这些能量啊,就在唐绝炼化刺龙血和狼十三香的能量时,在距离他的茅屋最远的距离。几乎要出了塔兰部驻地范围的高大茅屋里,几个大人物正在鬼鬼祟祟的进行着磋商。

最左侧的一人,体形瘦长,细长的胳膊腿儿就像是螳螂一样。绿色的皮肤和长长的灰色长发,他的灰色长发剃去了前面部分,而其余的部分全都扎成了小辫子。这样怪异的发型证明了他虽然是沃尔人,但并不是塔兰部也不是回余部。

他是沃尔人那威部的首领,名叫阿凡达。那威部是沃尔人中数一数二的大部落,拥有三万多的人口。

作为一个大首领,阿凡达有着朗格和巴依农所没有的高傲和威严,除了身上披挂满了虫兽甲壳制作成的简易盔甲以外。他的脖子上佩带着好几条项链,每一条都是虫兽的牙齿磨琢而成,象征着他自己的战绩。

这是一个战绩赫赫的沃尔人真英雄,他布满全身的纹身让他显得威风凛凛不容触犯,而在阿凡达的身边,则是一个浑身生满了尺把长雪白容貌的高大胖子,看起来就像是头彪悍的北极熊。

他就是阿萌族的族长━━其实其他种族的族长地位也就相当于沃尔族的部落首领,因为沃尔族是最大的种族拥有最多的人口,其他种族都统称为少数种族,因为其他种族的人口全部加起来也还没有沃尔族的十分之一多。

但是他确实是族长,有着族长的威严,他叫布莱克,布莱克的名字听着不霸气,但是外形却是霸气外露,大屁股直接占了两个人的位置,手里还攥着根兽腿在大吃大嚼,而在他的怀里,搂着一根粗大的铁柱。

普通的阿萌族人的武器都是一棵小树树干,布莱克显然是其中的大力士,武器是整个铁柱,个人实力不容小觑。

布莱克的身边则是坐着个无比高大的家伙,这家伙坐着都比一般人站着高,他有着粗糙如同树皮的皮肤,他正在倒水喝,但是让人心烦意乱的是他已经倒了许久,那水杯都没有满。固然他的水杯是大了点,但是那种涓涓细流的感觉实在是让人蛋疼。

这个做事慢吞吞的大块头就是巨木族的族长,名叫班纳,巨木族的人口最为稀少,但是他们的个人战斗力却是最强的,所以没有人敢忽视他们。

当巨木人站在树林里的时候,大概不会有人把他们当人,因为他们不动的样子实在是太像一棵树了。

这间茅屋就是为巨木人特地准备的,如果按照沃尔人的茅屋那样搭建,对于巨木人而言就实在是折磨了,所以会议地点是选择在这里的,会议的主导显然就是沃尔人大首领阿凡达。

阿凡达本来是想等班纳倒完水再开口说话的,但是他实在是等了太久了,看样子班纳的水杯才刚刚倒了三分之一,如果继续等下去的话,阿凡达怀疑会等到天亮。

所以阿凡达咳嗽了一声,提醒了下大家注意,这才开口说道:“诸位,我想大家都明白,如果不能团结起来共同抗争虫族,那么早晚这个世界就是属于虫族的,虫族是我们共同的敌人,所以我们大家都来了,但是,我想在联合大会正式召开之前,先和大家交换一下意见。”

他说到这里停了下来,等待着人们的响应,但是除了布莱克抽空哼哼了两声以外,没有其他声音,哦,还有班纳在倒水的淅沥沥声音。

阿凡达感觉很不爽,但是在座的没有善茬,也都是他的主要联合对象,所以阿凡达保持着自己的沉稳继续说道:“首先,我想大家联合起来肯定是没有问题,因为我们都有同一个敌人,但是问题在于谁来做这个大联盟的盟主,如果选对了人,那我们一定能够成功把虫族消灭掉。但如果选错了人……哼哼!”

“召集我们大家来参加这次联合大会的,是回余部的首领朗格,或许他是希望由他来当盟主,要不然他也不会上窜下跳那么积极,但是他没有那个威望,也没有那个实力!就凭他掌握的回余部只不过是中型部落,而且还是中型部落里最弱的那种,怎么来领导我们?他唯一的仗恃不过就是那个传说中神一样的男人罢了,但是如果真的是天神,肯定是会眷顾强者的,他朗格还真以为是认了干爹就行啊?”

“呵呵呵!”布莱克憨笑了起来,咧着一嘴锋利的大牙。

“哼哼哼!”阴影里也有人笑,声音尖细,原来在场的并不仅仅是阿凡达和布莱克、班纳三人,在布莱克和班纳之间,他们两个庞大体型的阴影之中,还隐藏着一个人。

仔细看去,那里有三点发亮,正是那个人的眼睛。毫无疑问,这是个库克族,他生长着三只眼,皮肤就像黑夜一样漆黑,隐藏在阴影里简直是浑然天成。

能坐在这里的自然也不会是普通人,这个库克人就是库克族的族长━━格德米斯,格德米斯的打扮和其他库克人有点不尽相同,其他库克人都是背负着一张弓,腰间左右各挂一壶箭。

库克人射击的时候,通常都是上面一双手只负责拉弓、射箭,而箭则由下面一双手不断的添加,所以库克人的‘连珠箭’最为有名,毫不夸张的说能够将满满两壶箭一口气全都射出去。

而格德米斯虽然也是佩戴了两壶箭。但是却背负了两张弓,据说格德米斯是可以左右开弓,两双手开两张弓,同时射双箭,堪称一绝。

布莱克和格德米斯的回应让阿凡达感觉好多了,毕竟一个人唱独角戏是很无聊也很郁闷的。

阿凡达少许抬高音量,说道:“当然也有别的可能,扎基部、卡罗部也是大部落,实力比我们那威部弱不了多少,朗格或许是为扎基部或者卡罗部做走狗,这都说不定,但是我想他们都不具备这个实力,能够统一沃尔人的,应该只有我阿凡达!”

他说到这个话题,其他人都沉默了,只有布莱克呼哧呼哧的说道:“阿凡达,我们是多年的好朋友了,你要统一沃尔族,我当然支持你!”

阿凡达满意的点了点头,一拍布莱克的肩头:“好朋友!”

然后意味深长的看着其他人,阿凡达约起了这些人,自然是想要达成他梦寐以求的心愿,连朗格都有成为沃尔王的梦想,他阿凡达又怎么可能没有想法?

“我……”这个时候,还在倒水的班纳终于开口说话了,其实早在布莱克说话之前他已经开始张嘴了,只不过到现在才终于发出第一个字而已。

阿凡达两眼一亮,目光炯炯的盯着班纳的厚嘴唇,巨木族拥有最强的战斗力,如果能够得到巨木族的率先支持,对他而言无疑是最好的助力。

但是,他等了许久,都没有能等到下一个字,班纳张开嘴唇然后再闭上嘴唇就需要很多时间,然后再要张开嘴唇、发音,这中间的时间让此刻的阿凡达急得想吐血。

还好这个时候格德米斯开口了,格德米斯尖声笑着:“阿凡达也是我们库克族最好的朋友!沃尔族如果统一,阿凡达能够成为沃尔王是再好不过了!”

阿凡达爽朗的笑了,对格德米斯投以友善的目光,库克族的人数虽然不多,但是他们背后放暗箭的本事实在是一流,现在库克族能跟阿凡达站到一条战线上来,也是阿凡达所希望的。

而后大家都把目光投到了班纳的身上,众人都达成了共识,现在就差班纳一个了。

阿凡达其实召集了这些人来,就是因为这几人的份量够重,又都有着一定的实力,并且和他关系比较靠近。

布莱克和阿凡达是过命的交情,两人年轻的时候曾经一起去闯荡大陆,其间布莱克救过阿凡达的命。

而格德米斯是阿凡达的盟友,在部落之间的战斗中,阿凡达不止一次出钱给格德米斯,由库克族成为他们最好的佣兵,有着长期金钱合作关系,所以阿凡达也料定了只要他能给库克族足够的利益,格德米斯是会答应的。

唯一让阿凡达有点拿不准的就是巨木族的班纳了,班纳严格的说来是格德米斯的朋友,格德米斯所在的库克族跟巨木族有着长期的联盟,从历史上两个种族就是伙伴,而班纳私下里和阿凡达也勉强可以算得上是熟人。

这个时候,班纳终于说出了第二个字:“认……”是要说‘我认同’吗?阿凡达眼睛亮晶晶的,只要班纳也肯答应,那就再好不过了,作为森林的守护者,巨木族有着一些共生种族,并且有着不小的号召力,事实上今天对他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巨木族的支持了,而布莱克根本就是他安排的搭档,专门和他配合的。

但是等待第三个字的时间也是漫长的,阿凡达眼睛挣得太大也太久了,不知不觉眼泪都充盈了眼眶就在他终于舍得眨下眼的时候,班纳终于说出了第三个字:“为……”

居然是‘我认为’!阿凡达想哭了,以‘我认为’开头的话,后面还不知道是多么的长篇大论呢,要想等班纳说完,也不知道天亮了没有。

格德米斯忍不住了,他们库克族和巨木族是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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