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皇后,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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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皇后,驾到!-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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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心蕊冷哼一声,轻蔑道:“没钱给就直说,不用打肿脸充胖子,我御心蕊又不是傻子,别当我不知道你肚子里有多少墨水!”

少年正想反击,唐琳走了过来,“都吵什么呢?”

看到唐琳,像是找到了给自己评理的长辈一样,御心蕊立即指着少年,气愤道:“小唐姐,他在街上扒了我的钱,不仅不还我,现在还强词夺理!”

唐琳把目光移到少年脸上,仔细一看,果真是那日吃自己做的那份西瓜炒饭的少年,于是,给了对方一个友善的微笑,然后问:“我们心蕊姑娘说的,可是真的?”

不知为何,在唐琳面前,少年没有撒谎的勇气,故此,在唐琳的询问下,乖乖道出,“……是!”

唐琳接着问:“为什么?”

少年的眼神闪闪躲躲,不想说实话,但假话也说不出口,故此把脸撇向一边,选择沉默,或许这样能逃过追问。

唐琳见他不想说,自己也不再问,“你点的西瓜炒饭对不对?”

闻言,少年眼睛一亮,望向唐琳,“可以了?”

少年的反应,让唐琳有所欣慰,“我知道你喜欢吃,所以专门给你做的,就放在你点菜的那号餐桌!”

“谢谢,那我先去了!”打从第一次吃到唐琳做的西瓜炒饭,少年就爱上了,因此,一听说西瓜炒饭拿出来了,便迫不及待跑去吃。

御心蕊看着少年就这样离开,很是生气,“喂,你别走啊,你还没还我钱!”

“心蕊,”唐琳对御心蕊说,“他跑不了的,你放心吧!”

御心蕊听不懂,“他吃完霸王餐就跑了,那钱还能追回来吗?”

唐琳扬起一抹自信的笑容,“我说能就能!”

一会,唐琳走到七号餐桌,看到狼吞虎咽的少年,不禁摇摇头。坐到少年对面的椅子,这才开口说话,“几天没吃饭了?”

少年一边忙着吃,一边竖起两根手指。

唐琳有点不明白,“你不是扒了我们心蕊的钱么,怎么没钱吃饭?”

这下,少年愣住,慢慢的,他放下调羹,抬头望向坐在他对面的唐琳,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我……”

唐琳认真听着,“我什么?”

除了“我”字,少年没勇气再接着说下去。

唐琳突然问道:“你是不是有什么困难?要不然,怎么会女扮男装!”

少年眼睛一瞪,“你怎么知道我……女扮男装的?”

薛延、韩雪烟

“你这里,暴露了你的性别!”唐琳伸出手,点了点少年的耳垂。

少年一怔,下意识的摸摸耳垂,又羞愧,又惭愧得低下了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唐琳并未询问对方的女扮男装的原因,指了指桌上被挖空的西瓜,问道:“还想要吗?我可以再去给你做!”

“不、不用了!”少年赶紧推辞,如今身份被说穿,又没有钱交,怎么好意思再点西瓜炒饭吃。

唐琳问:“你叫什么?”

少年如实道:“薛延,不,”顿了顿,改口道,“我的真名叫韩雪烟,因为女扮男装的原因,就改为薛延了!”

唐琳好心提醒道:“你这样下去,迟早会被官府的人逮住的。不管你有多么的需要钱,但也不能扒别人的,还是找份活干,不仅能解决温饱,还能拿到钱解决困难!”

“干活……”韩雪烟思考了下,有所顾虑,“这能行吗?”

唐琳怔住,“怎么,你从来没有干过活吗?”

韩雪烟摆摆手,“不是的,不是没干过,就是没有在外面干过活。对了,若是我想在你们酒楼干活,你们会恩准吗?”

唐琳爽快道:“当然!”

韩雪烟激动得握住了唐琳的手,“真的吗?谢谢谢谢,真是太感谢你了!”

唐琳微微一笑,“呵呵,不用客气!”

之后,登记了韩雪烟的资料,唐琳就把韩雪烟交给凤蝶舞了。韩雪烟不想暴露自己是女儿身,故此用男儿名“薛延”在酒楼干活,只有唐琳一个人知道韩雪烟的女儿身身份。

因为酒楼还缺一名人员,因此韩雪烟成为君蝶轩负责雅间事务的招待生。

皇宫。

御书房。

御圣君下朝后,直奔御书房,批完了奏折,处理完当日的朝廷大事,然后换衣服,准备出宫去君蝶轩。

临走前,他拿过放在桌上的金牌,转身就走,只是没走几步,一首古风音乐自他身后传来。

而音乐的源头,就是那台面的奏本上,放着的唐琳的手机。

御圣君走回来,拿起手机,满心好奇看着手机屏幕上的光,以及屏幕的画面。他既吃惊小小的东西能发出音乐来,更吃惊屏幕上的光芒。

原以为这东西是李大娘丢的,可现在看到上面的光,他猛然想起那夜,他所看到的那束光,能照出唐琳侧脸的那束光。

“难道……”御圣君眼睛瞪大,“这是她的东西?”

中午,御圣君回到君蝶轩,找到凤蝶舞,拿过今日要采购的单子,然后就离开酒楼了,并没有在酒楼逗留。

但,今日君蝶轩的里里外外,就像是隔世的风景一样,令御圣君打从心眼里欣赏。

晚上,御圣君早早回了西江月客栈,每次回来,总会先打开房间的窗户,看看唐琳的房间是否又灯光。

而这一次,他没有看到,有一点失望,也有一点担忧,“她没事吧?”

因为君蝶轩酒楼正式开始营业后,酒楼会开门很久,因此,唐琳忙到深夜才回到客栈。洗了澡,换了衣服,正困得要如入睡,房门被人敲响。

顶着困意,唐琳拖着疲惫的身躯过去开门,门打开之际,她的手机被人替了过来,并伴着御圣君的温和的声音,“是你丢的么?”

还记得吗?那天晚上,风把我们。。

“这,”看到自己的手机突然出现,唐琳心中震惊不已,抬眸望向站在门口的御圣君,此刻他嘴角挂着的这抹淡雅温和的君子笑容,令她的心泛起了涟漪。

此刻,站在她面前的,不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伙子,而是一个用普通掩饰了自己一切优秀的君子。

她的反应,让御圣君更加认定,他在菜地里见到的东西,就是眼前这位面貌俱佳的女人的。

原来,昨日帮李大娘拔菜的那位姑娘,李大娘口中所说的那位脾气好,人又长得漂亮,又与众不同的姑娘,就是她。

百转千绕,最终没有弄懂的故事桥段,始终围绕着他和她发生。

唐琳伸出手,把手机拿到手中,看到心爱的手机回来了,眼眶忍不住发热,望向御圣君,脸上尽是感激之情,声音不由得哽咽了三分,“谢谢,谢谢你帮我把手机送回来!”

“嗯?”御圣君的眉顿时锁住,只因听到了熟悉的字眼,“邵麒?”

唐琳呵呵一笑,解释道:“对,手机,它的名字就叫手机,双手的手,机会的机。”扬了扬手中的手机。“我昨日把它弄丢了,昨晚找了一晚也没看到,害得伤心了半夜。对了同志,你在哪见到我的手机的?”

原来,她不是邵麒的女人;

原来,她丢的不是邵麒,而是……手机。

也就是说,她与邵麒根本就扯不到一块儿,是他理解错了。

此刻,御圣君为手机的事情明朗而心中极为开心,但同时也为自己草草误会唐琳而备受煎熬。只是,他的心有着怎样的喜悦,又受着怎样煎熬,这些,都没有表露在他英俊的面容上,他朝唐琳淡雅一笑,解释道:“昨日在李大娘家的菜地里看到的,我想,帮李大娘拔菜的那位姑娘,便是你了,对否?”

“噢!”唐琳恍然大悟,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把手机丢菜地里了,害得我在房间折腾了半晚!”

她这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在御圣君眼中,被定义为迷糊的表现,有点可爱,也有点可气,总之,他能被她的情绪左右化。

邵麒非她心上人,那她,可否已有了心上人?

他是否还有与她共度一辈子的机会?

唐琳把手机放下来,不再盯着看,望向御圣君,再一次道谢,“同志,真的谢谢你,谢谢你帮我把手机送回来。你不知道,它对我可重要了!”

御圣君笑了笑,“看得出来它对你很重要!”

“对了,”唐琳这才想起要问御圣君一个问题,“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呢?”

御圣君微微一笑,有点不好意思说了,指了指隔壁房,“我就住在你隔壁。还记得那天晚上吗,风把我们两个房间的灯火吹灭了……”

“噢——”唐琳再一次把嘴巴张成鸡蛋型,恍然大悟道:“原来,那晚站在窗前的人,是你呀,”尴尬一笑,“我当时还以为是一位姑娘呢!”够糗的。

正想继续说点什么,御圣君这才注意到唐琳的穿着,低胸吊带,超短皮裤……露背,露脖子,露半酥胸,露纤细嫩滑的手臂,还露出了修长的双腿……

小心擦枪走火!

视线落到唐琳没有穿鞋子的脚趾头时,御圣君这才微微撇开视线,也许由于门口的光线有些暗淡,并没有把他脸上那层淡淡的、青涩的微红照出来。

对于唐琳来说,她现在身穿的,在现代的街头街尾,随处可见,并不觉得自己如此的穿着有何不妥。

她没有发现御圣君的不对劲,但见御圣君是侧脸对着自己,似乎在沉思着什么,或者回避着什么,于是唤了声,“同志!”

但,她的这一声同志,也没能让御圣君回神。

于是,她干脆伸出手过去,在御圣君面前晃了晃,“嗨,你想什么呢?”

御圣君回过神来,朝唐琳不好意思地笑笑,道:“没什么,姑娘,让你见笑了!”

唐琳笑道:“没关系,我也时常会在不同的场合发呆,理解。对了同志,你住在隔壁多久了呢?”

“嗯……”御圣君认真地想了想,认真的神态有着让人不忍打破的念头,他不是很肯定地回答:“应该有四五天了吧。”

唐琳“哇”了一声,激动道:“真巧,我也是这四五天里住进来的。”

御圣君难得也有幽默的时候,“所以说,我们还是很有缘的。那菜叶小姐,我是继续这样称呼你呢,还是你愿意把芳名透露出来?”

唐琳撇了撇嘴,“别,别叫我菜叶,我可不喜欢这外号,我叫唐琳,那你呢?”

御圣君说;“朕……”顿了顿,改口道,“我姓御,御前的御,叫……”

突然,唐琳的手机响了起来,见是调在晚上响的手机闹铃,这才点了点屏幕,把闹铃关掉,面向御圣君,歉意道:“御同志,不好意思,这手机就这样,总是让人意外的。让你在门口站了这么久了,实在过意不去,进来坐会吧?”说着,让开了道。

介于古代的姓千奇百态,故此唐琳并没有深入研究御圣君的姓。

被女人所邀,还是心仪之人,御圣君有点受宠若惊,半响,才有点勉强回道:“好啊,那打扰了!”

唐琳先行回了屋,来到饭桌前,执起茶壶。

御圣君轻步走入,大致地环视了唐琳的房间一眼。就在他正要收回视线时,一杯茶已经送到他面前。

清新的香味,扑鼻而来,香气缭绕。

唐琳微微弯起唇角,面对每一个人的时候,嘴角总是挂着一抹清新友善的笑容,道:“御同志,这是碧螺春,希望你会喜欢!”

“谢谢!”御圣君感激一笑,随即拿过唐琳手中的这杯茶。

“不客气!”说完,唐琳转身走入里间,收拾床上的一堆今日晒干的衣服,一件一件地把衣服叠整齐。

御圣君已抿了一口茶,然后把茶杯放下饭桌,往里间走进去。趁唐琳忙碌之际,他欣赏了一下里间的环境,当视线落到里间的那张桌子上时,好看的眉,顿时锁紧。

桌子上放着一些奇怪的东西,一些他从未见过的东西。

走到桌前,他伸手下去,把唐琳那把狙击步枪单手拿起,顿时觉得挺重的,再双手捧着,仔细琢磨起来。

唐琳往身后随意一瞥,御圣君的食指正扣住狙击步枪的扳机,她没想到会看到这样一幕,顿时瞳孔瞪大,心脏收缩,喝道:“小心擦枪走火!”

被她这么一喝,御圣君重重一怔,差点就失手把狙击步枪给弄掉到地上。回头望去,眉宇写着疑问,“擦枪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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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改不了的职业毛病。

唐琳提心吊胆走过来,把御圣君手中的狙击步枪拿到自己手中,一边检查是否有损坏的地方,一边提醒御圣君,“这东西不能乱玩乱摸的!”

鲜少会问原因的御圣君,在唐琳面前,忍不住问了,“为什么?它……是武器么?”

“若不是武器,我也不会这么紧张的,”确认狙击步枪没什么事,唐琳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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