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色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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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警察- 第3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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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天上人间绝无仅有的绝代佳肴。  我这个人。  对吃的一向比较挑剔。  很多时候我都宁愿自己做,因为嫌别人做的东西不好吃。  但是这一次,我觉得别人做的饭比我做的好吃多了。

    这是一锅兔肉火锅,不是野兔,而是老两口自己养的兔子,他们一口气杀了两只,在一锅翻滚地红汤里,肥嫩地兔肉随便一伸筷子就夹到了。  菜是干制的,在冬天以前从他们自己种地地里收割了,送到嘴里,一口咬下去就能吃到一种秋天的阳光的味道。

    美中不足的是,天黑下来以后,当做餐厅的那间屋子里的电灯光线很微弱,弱到几乎只剩下了暗红色的灯丝。  可是,当老头提来一盏马灯的时候,这个美中不足也变成了一种难以找寻的浪漫。

    肖濛一边很好奇的看着那个马灯,好像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的东西一样,一边问:“大爷,怎么这里晚上的电力这么微弱吗?”

    老头回答说:“这个站实际上十几年前就撤了,站里的人都已经搬走,剩下我们老两口留守在这里。  因为有的设备搬不走,让我们守着。  其实这些东西也没有人会来偷,有些铁架子倒是能换钱,可是谁有那个力气搬那么远啊?基本上,这地方就是白天有电,到了夜里就得点灯。  再往后一些日子,凝冻了的话,白天也没有电了。  不过不用担心,我们存了很多的粮食和木柴木炭,地窖里还有柴油发电机和足够的柴油,就算路断了也不用怕。  ”

    听他那意思,好像还希望我们一直在这里住到凝冻封山的日子去呢。  我个人也并不介意,甚至觉得让我在这里住一辈子都行。  我喜欢都市的灯红酒绿,可是,我也受够了都市的步步危机。

    吃了饭,我们和老两口围着炭火聊了一阵,他们睡得早,给我们交代了一些事情以后,就睡觉去了。  他们交代的,就是提醒我们把炭火的火盆抬到屋子里以后,要注意留缝,最好在火上架上水壶,既可以增加房间的湿度,又有热水洗脸洗脚。  不用的时候一定要用火灰把炭火盖严实了,避免一氧化碳中毒。

    那种反复叮嘱的啰嗦,就像跟自己的孙子孙女说话一样。  我和肖濛都觉得鼻子酸酸的,但是我们发现李莎的脸上竟然流满了泪水。  我知道,这也许是她记事以来,第一次得到这种长辈的叮嘱吧。  那一刻,肖濛伸手握住了李莎的手,又拉过我的手和她们的手握在一起,那一刻,我们的心都非常的柔软。

    天黑了,但是时间其实还很早。  对于习惯了都市里的夜生活,或者是猫在网上当宅人的我们来说,这个时间距离睡眠好像间隔着几万个光年那样的遥远。  我们把火盆端到了屋子里,从老人那里拿了三个草墩,就这么坐在火边烤火。  没有点那个很古董的煤油灯,就只是任由火盆里的木炭发出那种温暖的红光。

    就这样坐着,一时间也没有谁说话。  外面飘的是雪,可是,这世界静得好像连雪花落地的声音都能听到了。  这种感觉让人觉得不真实,就在早上,我们还在一个地下停车场里经历了一场生死搏斗,突然之间来到这样一个仿佛是世界之外的地方,所有的喧嚣和危险似乎都离我们远去了,这种感觉,实在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可是,我们又非常明白,这里的一切非常的真实。  真实得让人感动。

    一直到,放在木箱上的那个军用笔记本发出了很轻微的报警声。  现在是彻底没电了,但是这个笔记本的电池电量看起来还很充足,完全可以撑到明天白天来电以后再充电,而且,就算明天不来电,备用电池也可以再撑一天。

    李莎最先反应过来,在笔记本上面,我们看到了一柱从远处照来的汽车的灯光。  我没有那种危险靠近的感觉,不过,李莎还是很警觉的拿着她刚才组装的那把狙击出去了。  我和肖濛就这么在火边坐着,肖濛不为这种事操心,而我现在也不想费这个心。

    我以为来的人是林森,但是,让我意外之中更加意外的是,来的并不是林森,而是小倩。

    小倩,程黛云。  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衣,盘着头发,靴子在雪地上踏出嚓嚓的响声。  她并不是自己一个人来的,和她一同出现的,还有一个男人。

    依然不是林森。  当然,也不是常年跟在她身边的那个阿源。

第一季 欲望都市 第351章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第351章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小倩的出现让我感到非常的意外,但是,跟着小倩一起出现的那个男人,让我意外的程度反而降低了很多。当小倩意外的出现在这里的时候,再看到他,我觉得非常的合情合理。

    在我们现在住的那间小小的屋子里,我点亮了本来不打算用的马灯。虽然我们也就比小倩他们稍微早几个小时到达这个地方,可是,对我们来说,他们就是两个不速之客。而这里,俨然已经变成我们的家了。肖濛对这两个不速之客并没有什么好脸色,她大概已经不太记得小倩是谁,尤其是现在的小倩打扮和气质都和原来那个小倩非常的不同。不过,对于那个男人,我们倒是都有很深刻的印象。

    “不好意思,不请自来,还请不要见怪。”

    人还是那一个人,可是,当他开口说话的时候,和我印象里的那个人又完全不一样了。不是这句话本身的问题,而是他说话的那种语气和态度。在公众的视线里,中兴集团的二太子晋有志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花花公子,而且还是40多岁了还整天花天酒地,祸害无穷的花花公子。但是,现在出现在我眼前的晋有志,却丝毫没有那种纨绔之气。

    现在我看到的,是一个态度谦和,气质内敛的中年男人。40多岁当然算中年,不过他一身很随意的穿戴,一头剪得很整齐的板寸,是他看上去最多只有30多岁。而且,他的气色看起来丝毫都没有那种夜夜笙歌,醉生梦死的酒肉像。

    其实一个有心计的人在别人面前扮演一个看上去很宝气,很蠢和很跋扈的花花公子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难的是他演这个角色演了十几二十年。我觉得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扮演一个和本来的自我完全相悖的角色一扮就是将近二十年,这个人如果没有彻底被自己扮演的那个角色同化掉,吞噬掉,完全变成了原本扮演的角色,那么他肯定也会人格分裂。

    对于作为一个个体意义上。的人来说,即便是正常生活的人也经常会迷失自我,更何况是一个把生活都当做了演戏的人。

    我并不是那种一眼就能看透别。人本性的人,但是在某些时候,我会有一些非常灵验的直觉。而我现在的直觉就是,出现在我面前的这个晋有志,就是他最真实的自己。

    晋有志很随意的在李莎空下。来的那个草墩上坐了下来,不倨傲,不跋扈,也不故作深沉,他的那种笑容甚至让人觉得有些亲切。我的结论是,这是个城府相当深,而且精神力量非常强大的人。在外界一致看好他那个同父异母的大哥能够凭借自己的实力继承中兴的家产的时候,晋有志也从来没有停止过把这个继承权夺到自己手中的动作。

    晋有志给我递了一支烟,软中华,对他来说算不上。什么高档烟了。我接过来,但是没有抽,我的理由当然是有伤在身,不能抽。晋有志也就没有抽,他说,男人不抽烟会少很多魅力,但是,对自己的健康有好处。然后,他看向肖濛,说:“我们见过,对吧?你们俩还非常猥琐的吞了我一个当时最高端的手机。”

    我现在对他惊人的记忆力一点都不意外了,在他。身上,还有什么不可能呢?肖濛没有理他,只是无所事事的拿着火钳在拨弄火盆里的炭火。我现在倒并不担心晋有志会对肖濛有什么想法,第一,他不缺女人,第二,一个装了近二十年花花公子的人,绝不是一个真正沾花惹草的人。对他来说,女人可能反而是最不重要的。

    这时候晋有志又说:“至于你,古警官,这是我们第。三次见面吧?”

    我说:“晋先生,有。什么话你不妨直说吧。我觉得我们不需要兜什么圈子了。还有,我很好奇,你和我们林头是什么关系?”

    晋有志说:“合作关系,很长时间的合作伙伴。”

    我点了点头,晋有志知道我在这里,当然是林森告诉他的。林森那个家伙,和这种藏得很深的人也一定很处得来。相比之下,我简直太浅薄了。我看了看小倩,看来,她也是晋有志的合作伙伴。这个搭配非常完美,商界、警界,还有黑道,我相信很多人都想拥有这样的组合,但是,这种组合往往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最先毁于自身。

    晋有志回头看了看站在他身后的小倩,说:“这位是我的秘书程黛云小姐,据说你们过去有些不太愉快,不过,我想替程小姐辩白一下,其实很多事情,她都是在我的授意下去做的。”

    这个不用他说,我早就想到过,小倩不管再怎么有天赋,很多事情都始终不是她这个年龄和阅历的女孩计划得出来的。小倩当上了晋有志的秘书?嗯,这又有什么不可能呢?

    晋有志似乎也是个健谈的人,在肖濛不搭理他,我也很少说话的时候,他丝毫没有让气氛冷场。稍微停顿了一下之后又接着说:“我说话也不喜欢兜圈子,我和林森除了是利益上的合作伙伴之外,其实还是很交心的朋友。对于这个城市,对于很多事情,我们都有共同的看法。而你,是他最看重的一个得力干将。”

    我苦笑了一下,说:“这是你说的还是他说的?事实上,很多时候我都是被林森逼良为娼而已。而且比我有本事的大有人在,如果可以,我倒希望他,或者晋先生你不要这么看重我。”

    晋有志说:“人各有志,我从来不会对别人的志向指手画脚。林森看重你,那就是他确实需要你。或许你也是因此遇上了太多的麻烦。不过吧,这个世界上得失总是相辅相成的。现在你也很麻烦,我和林森会尽力的帮你摆脱这些麻烦,所有的事情都会有结束的那一天。为利益也好,为正义也好,书写历史的总是只有赢家。你应该庆幸,你在最关键的时候选对了路。其实所有的事情,林森来对你说就可以了。我今天来,主要是想交一个朋友。”

    我说:“我受宠若惊。晋先生你太看得起我了。”

    晋有志笑笑,说:“如果你能当我是朋友,就不要说这么见外的话。这个城市有很多的问题,警队里有蛀虫,我的家族企业也有蛀虫,在这些蛀虫的放任下,滋生了很多犯罪。你是警察,消除犯罪是你的责任,也是你的机遇。好好养伤吧,你在这里会很安全,别的事情,林森会想办法帮你搞定的。我给你拿来了一些生活用品,这里条件看起来挺艰苦,不过,学会享受的话,这里也是城市边缘的一个世外桃源。我已经把这块地买下来了,不过,我不会动这里的一草一木的,以后,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到这里来,就像现在这样,烤一炉火,看一窗雪,品一壶老酒。”

    晋有志说得我一愣一愣的,没想到他这个人竟然还有些古人式的浪漫主义。我赶紧看了一眼肖濛,生怕她被这个无招胜有招的超级泡妞大招给打迷糊了。

    在晋有志跟我说话的时候,他的司机已经把他带来的一些生活用品搬到楼下的空屋子里了。跟我说完了这些话,晋有志就起身告辞。他就像一个到边远地区看望贫困农民的县长一样。也许,他不去做演员太可惜了。

    从头到尾,小倩都没有跟我说过话。她所有的表现都是一个秘书应有的表现,这让我感觉有点奇怪,想想也就释然了。就像晋有志说的,人各有志,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随缘吧。

    晋有志一走,肖濛就说:“我觉得我不能光是写一篇关于中兴集团豪门恩怨的通讯报道就算了,我得搞个电影剧本。你说我要是当一个编剧的话,会不会比当记者更有前途?”

    我说:“我觉得,当我老婆,和我回到我老家那里去生活比什么都有前途。”

    肖濛说:“滚,我现在觉得晋有志原来挺有魅力的,我讨厌花花公子,不过,有深度的男人我觉得可以考虑。”

    我心里那个汗啊,是不是真的越怕什么越来什么呢?对于肖濛这种骄傲的公主,你跟她玩派头,耍宝砸钱,她会很鄙视的。不过,来点深度,来点思想,她就很容易中招了。我说要把她带回老家去不是随便说说的,因为我敢肯定,回到我老家那里,我就可以算得上最有深度,最有坚实也最有思想的人了。

    肖濛看着我一脸紧张的样子很是得意,或许,这就是女人的一点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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