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生涯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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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生涯四十年-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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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全都想得到一个究竟“是’或者“不是”的回答。任何地方都不可能模棱两可,不能说“或许是”。有一次一个年青的高级律师对我大吼道:

“告诉我,大夫,造成这些损伤的先后次序是怎样的?”而在我刚要开口之前他又说……

“我要得到‘是’或‘不是’的问答,不要长篇大论!”

所有这些考验对专业水准都是有益的。不允许谁畏缩不前、不求上进或敷衍了事。这是一种充满挑战的生活,不允许碌碌无为。一般有识之土都需要它,头脑机警的人则因此而大得其利。

当然也有许多困难和使人头痛的烦恼。首先是老爷式的冗长和进展缓慢的法律程序。每位法医病理学家都要与下列问题斗争:时间不方便或不必要的电话,严寒和酷暑,有许多创伤的尸体(一个创伤就已经够受了),腐败的尸体,苍蝇群集的,支离破碎的尸骸,长时间等候殡仪馆的人或某科专家的到来,肮脏的屋子和不整洁的料理丧葬者。

除此之外,还要估计到一件诉讼要在未定日期和通常在70或80英里之外的巡回审判法庭中进行。出席审判的通知常常是通过检察长或当地警察局在审判前一天的黄昏6点钟以后才送到。“大夫,请您明天早上出席诺丁安巡回大审;上午10点钟。是指控斯洛夫的皮兹的案件。”从不考虑第二天上午你的工作安排,有没有人约定你或别的法庭早已聘请你为它服务(巡回大审和民事高级法庭有优先权)。也从不考虑下午6点钟以后不可能找到明天你所需要的每个人,以便告诉他们现在发生的事情。

既不考虑明天你可能开始度假而且已经收拾好行装准备旅行,或者更糟的是也不考虑你已经在旅行了!

1956年,我和我的秘书琼·斯科特·邓恩结婚的那一天,在我去巴黎时口袋里却装着要我第二天上午10点出席伦敦中央刑事法院的具结通知书。我刚刚到达,就要回到格亚·圣故扎亚的月台上,乘坐回伦敦的夜班车。这真是一个了不起的蜜月!

更糟糕但却有趣得多的是1966年4月,我正好在摩洛哥中部的亚特拉斯山度假。当时刚刚结束从马拉喀什开始的一次非常闷热的长途行车,我正在非兹市的詹买士大厦洗澡松松身。电话铃响了。

“我们在大厦会客室,辛普逊先生。我们是警察。请下来,并请随带护照。”

我急急忙忙穿好衣服。在外国,警察可能难以对付。我怎么啦?我租用的辛姆卡汽车辗死一只狗吗?也许是的。或者更糟的是不是在丹吉尔港兑换了一些外币?

果然,在门厅站着两个摩洛哥警官——从他们的衣服镶边知道他们是相当高级的官员。立正。

“辛普逊先生吗?”

“是的,当然,先生。你们有什么事?”

“先生,这里,劳贺。”我们一起进到一间办公室。

他们仔细检查了我的护照,校对了我的照片。他们拿出一个黑色公事皮包,资历较高的官员从里面取出标明“国际警察组织”的电报。

“通缉你,”这个官员缓慢地带点威胁地宣读:“你被指控犯杀人罪。明天,即19日星期五,上午10点钟到格洛斯特巡回审判法庭。”

多够刺激!非兹市警察一生中从没有收到过国际警察组织的电报。他们抓到了要抓的人!这就是因杀人罪而被通缉的基思·辛普逊!

不幸得很,从丹吉尔传递伦敦警察厅电讯到非兹市的激动人心的过程中,遗漏了三个很重要的字。打给伦敦警察厅的长途电话查明,正如我猜想的,国际警察组织的原始电讯是这样写的:“请你为指控杀人案作证”⑦。它造成多大的误会!!到酒吧间里几杯酒下肚,紧张气氛才平息了!警官们走了,但没有一点丧气。我为他们感到遗憾:刚才看起来多象他们大显身手的时刻到了。

如果有人认为法医病理学家可以很好安排他们的日子,按他们自己最方便的时间处理死尸;可以在天气晴朗时去度假休息,那么,这种人应该花几天时间去停尸室转转,让他们一刻也不停地赶到离伦敦好几英里外的法庭去,然后回到实验室或者去作报告,还要接待,口授信件,服从到各处去的传唤:“大夫,请尽可能快。先生,尸体放在露天。我们相当焦急,警察局只有一个人在那里。尽可能快来,好不好?”“我马上就来。”这是每个刑事侦察局长希望得到的回答。只要可能,我总是放下了自己的事尽可能快地赶去。我知道在尸体完全冷却和气味变掉之前着手工作,这对我们双方解决任何凶杀案来说是多么重要。

能有规律的生活该多好啊!这样的讲法或许太沉闷了。我想,人各有所好,因为不是每一个人都会选择在死尸上花那么多时间的专业的。对于我来说,这就是生活的乐趣。一个不断变化着的情景,有各种特点的角色出现。普通老百姓、警察、律师、医师、科学家、屡教不改的囚犯、青年学生,每天都有一些新的惊人的事情,一些挑战、一些幽默感、一些悲怆。有挑战的气氛和智能的考验不同于“只是在办公室里又混过了一天。”任何一瞬间,电话都可能引出一件事情来,从被勒死的皮姆里戈的妓女直至要到加拿大去的紧迫呼唤。

为什么选择法医学?天啊,怎能选择别的专业呢?

(伍新尧 郭景元)

2.早年

我成为一个医生是因为我父亲是医生。他是一个很好的或许有点守旧的开业医生。他有一大批十分信赖他的病人,而对于这些病人,他既是个医生又是一般顾问,要是他的儿子中有人不跟着他学医,他就会感到非常失望。我的哥哥丹尼斯不喜欢读书,而我除了医学之外没有想到其他的生涯。我的母亲是个很文静很有才华的妇女,她讲话很生动,文章也写得很好,她聪明地不让别的念头进入我的脑海。

我的父亲出身于苏格兰家族,但在他还是个医学院学生时,他的家就搬到英国南部,这样,他先是在爱丁堡后来是在伦敦大学医学院取得医师资格。后来象别人一样在布赖顿市和霍夫市开业。我就诞生在霍夫市。开始业务很萧条,但靠他的勤奋和对病人深切的同情心逐渐发展为“四人诊所”。当我读书及后来在盖氏医院工作时,他已经是主要合伙人了。他是个老一代开业医生的杰出代表。事实上,他很少阅读《英国医学杂志》或《柳叶刀》,但当病人——在当时很少有特定的治疗方法——来时,他知道如何处理,他也知道什么时候病人不能再用他的标准治疗……什么时候需要请象著名的哈迪勋爵那样的专家提出意见和指导。毫无疑问,当他乘着他所喜欢的别克牌汽车、由他的聋司机伍德开车去出诊时,他最再高兴也没有了,伍德也和其他许多病人一样十分信赖他。这位活泼的、精神饱满的、机灵的、总是很热情的医生经常会在汽车停下来之前就跳出车外,敲两下门,一面说“我可以进来吗?”人却早已进了门,而别的医生或许还在寻找门牌号码。我父亲在家里是个很严格的纪律维持者,我从来没有办法同他亲切地讲过话,甚至在晚上他终于松弛下来打开书本休息时也一样。他的工作就是他的爱好和乐趣。度假时,才过了第一个48小时,他就会觉得厌烦。

学校从没使我感到害怕。我的第一个老师珍科特夫人——普勒斯顿公园预科学校校长,对教育事业有天赋的热情和传授知识的能力,她会使你觉得知识是一种很吸引人的东西。她讲她的本国语言——法语,在她用英语讲演时,常常插入法语“‘du tout’(全然)和‘ma foi’(的确)”,当开始解释更加困难的课程时,常常亲切地说“现在,我的孩子们”。这位满腔热情的法兰西妇女谆谆地把求知欲望灌输进我的脑海里。从此以后,这种求知欲给了我极大的乐趣。

我还很幸运,能进入历史悠久的布赖顿中学。校长是身材魁梧的“T.里德”(我仍然能仿造他的签名!),他是位悦人的慈父般的英语和圣经课学者,也教应用数学。很难得到他一次“好的,孩子”的赞扬,但这声称赞却是真正值得去赢得的。我以极大的兴趣学习,有一阶段甚至戴起黄铜镶边眼镜来学习。我的哥哥丹尼斯鄙视我为“书呆子”,而他却顽固地不愿意接受任何教育。他由于有好几年时间都没有什么长进,不可救药地落在他的同伴后面而终于无声无息地在16岁时就离开了学校,到苏塞克斯郡务农,后来没有什么成就,又跑到罗得西亚。一个最可亲的哥哥,就是缺乏雄心壮志!

我在小学、中学、医学院以及在盖氏医院的大学生活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老师和学生之间关系密切和感情融洽。这是因为师徒都献身于传授和学习共同的专门知识。我有幸学会了一个老师必须做到的两件事:一件是传授知识,另一件事是得到学生们的爱戴。多年之后当我在印度、锡兰、香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旅游时,我发现许多过去可爱的门生、学生和研究生给予我最热情好客的招待,原因只是为了“热情地敬重我的老师”。

我从小就再欢语言,我第一次尝到旅游的甜头是由于我在学校里获得了法国旅行奖学金。我在皮西维亚附近的一个法国乡村家庭里经过了短时期的“培训”,从此我对法语就不再感到困难了。几年后参加英国理事会去法国作旅行演讲,我有幸在巴黎的索邦大学作演讲。这一次的讲演,我很认真地用法语准备,由伦敦大学一位法语教师作了罗杰式①(①罗杰(Peter Roget,1779一1869)英国医生及语言学者,著有英语单词及短语词典。——译者)的润饰(付了相当费用)。想不到结果却令人泄气。在与我的东道主英—法协会负责人在艾台里附近吃过晚餐回来的途中,前法国大使柯宾先生(他是个杰出的白发绅士)在车里俯身向着我,一只手握着我的手臂亲切地对我说:“顺便提一下,大夫,我差点忘记提醒你。要是你用你自己的英语向他们讲演的话,这些特定的听众会更加满意。”哎呀,我的法语技巧和在指导下的修饰水平竟是如此!而我的罗杰式润饰全白费功夫!全都付之东流了!

我的父亲对我的学习情况并不了解。他把学校、入学考试和一定的医学教育以及取得资格看成是我的前途所“必需”的。所有好的苏格兰人都必须是勤奋,能够自食其力的,过一种诚实的生活,而我当时想进老牌大学(当时只要有钱就很容生们,为盖氏医院做点好事。先生,继续做好事吧,明天你可能会去医院看病的。”这样就可以得到好几千英镑来支持摇摇欲坠的私人医院系统。

那时盖氏医院有好多著名的教师,为首的是我们的校长T.B.约翰斯顿,他是个严格的苏格兰人的纪律维持者,解剖学教授,那时他正主编著名的《格雷氏解剖学》。当去病房查房时,我们又发现另一类人——内科医生、伦敦西区顾问医生。如果称职的话,他就会坐他的罗尔斯轿车每星期到盖氏医院两次作义务的下午查房。这真是一个大好时机。大学干事、他的住院医生和“一群”学生,我们大约有8到10个,都穿着白大衣在医院前门集合,时间正指2点,那位大人物就会到达。那时我崇拜的是哈伯特·佛伦奇大夫。他高大,漂亮,有成就,经常穿着清净的灰色燕尾服和大礼帽。他会从他的罗尔斯轿车跃上前排阶梯上,让他那穿灰色制服的男仆把门房里他的信件收集起来。戴着大礼帽的门房领班向他敬礼“请进”,他就会大踏步走进有名的柱廊(在这个柱廊里著名的布赖特、阿迪森和何杰金先前都走过),然后他到花园里,他的“一群”学生有秩序地跟着进入。

我所崇拜的另一个英雄是E.R。博兰大夫,当时的内科指导老师,后来象罗温爵士一样,成为大学医学院院长。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身受重伤,但仍然很机敏,身材细长,清洁,精神饱满,戴一只黑色的单片眼镜以遮盖受伤的眼睛,而且总是穿着整齐。他教过盖氏医院几代学生的医学伦理学。就是这位博兰大夫,他作为医学院院长支持我对病理学的爱好,使我在细菌学方面获得一枚金质奖章,支持我参与病理学方面的古尔氏病①(①古尔(Gull)氏病,一种有粘液水肿的甲状腺萎缩症。——译音)的示教,并在其中担任讲解工作,这一工作使我能开始讲授这一课题,这证明我没有辜负他的支持。

我对教学工作的兴趣越来越浓,在我取得资格不久时,病理学教研室工作人员的灾然不足,把我正在寻求的大门打开了。头一天,我还是一个奋斗中的年青的临时职员,第二天,我就变成了病理教研室穿着白大衣的老资格的教师了。在我还还是25岁的时候,病理学家这一生涯的大门就奇迹般地向我打开了。在我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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