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我的1997》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逆行我的1997-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一直到下半夜天快要亮的时候,李文秀才眯了一会儿工夫,但是还没等他睡个饱,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就把他给弄醒了,睁开眼一看,原来是李日和竟然抹黑在穿衣服起床。

    真是够折腾的,也难怪刘金兰脾气大,睡个囫囵觉都不得安宁。

    “爸,你干啥呢?这天还没亮你爬起来!”

    “没事,你继续睡,我起来去河边溜溜看看能不能抓个一斤半两蚂沓子。”

    蚂沓子!!

    李文秀眼前突然一亮,脑子里恍如隔世般转了一圈又一圈这才意识到自己想了大半夜的东西就这么出现了。

    蚂沓子,又称水蛭或者蚂蟥,是一味很有价值的中药,通常分部在湖泊和水田中,而李湾这一代因为毗邻梅子河,自然也不少见。

    但是如果不是后来亲身经历,李文秀绝对不会想到就这么个软踏踏而且还吸人血的鬼东西竟然能在省里的药材市场上卖到七八十块钱一斤。

    最重要的是,在97年的9月份之前,蚂蟥的价格一直都是不温不火,县里最高的时候也才8块多的样子,镇上收蚂蟥的人只给到7块5左右,一般人数量少也不会为了贪这点便宜拉到县里去卖。

    一直到8月底9月初,马沓子的价格才猛地窜上了一个新台阶,从8块一斤直接飙升到四十、五十甚至更高,具体的李文秀已经记不得了。

    但是无论如何,马沓子绝对是他距离脱贫致富最近的机会。
………………………………

003…004 要脱贫想致富

    既然已经想到了脱贫致富的路子,而且还是如此的简单没有技术含量,李文秀自然不会轻易放过。

    别以为重生就可以蔑视一切,事实上重生了你活得可能只比一条狗利索那么一丁点。

    至少狗还知道回家的路,你特么的重生了可能连一个村的人都记不清楚。

    李文秀的胆儿并不比其他人肥,一个15岁的少年,除了窝里横以外,兴许已经没有其他的能耐了。

    至少,在他拿出足够的成绩之前。

    所以,抓住眼前的机会才是李文秀最想做也必须做的事情。

    “马沓子?爸,我跟你一起去,反正也睡不着了!”

    李日和还想说什么,但是看到儿子李文秀已经一股脑从床上爬起来也就不说话了,反倒是从床边上有掏弄出来一个手电筒朝儿子文秀递了过去。

    “省着点用,电池还是上个月买的!”

    1块钱一节1号电池,如果不是有必要,的确舍不得经常去买新的,大多数时候都是用了一段时间拿出了用铁锤敲结实了又继续用,一直到再也发不出任何光线为止。

    李文秀其实一直都没弄明白电池敲结实了亮度就会增加到底是个什么原理。

    “知道了,这是什么东西?”

    应了一声,李文秀有些皱眉,如果他没看错的话,除了手电筒他老子给他的应该是一只袜子。

    给他一只臭袜子干个毛啊!

    “用这个装马沓子!”

    听到李日和的话李文秀才一脸尴尬地明白过来,马沓子这玩意儿可长可短,一般的东西还真兜不住,废弃的袜子正合适,棉质的透气而且马沓子还钻不出来。

    父子俩拾掇了好一会儿功夫,等出门的时候已经快要5点了,再过一会儿就是马沓子出来活动的高峰期。

    父子俩一前一后出门往河边走,路上时而听到几声狗吠,这个时候天还是全黑的,但是打着手电走了一段路之后就渐渐泛白。

    等父子俩赶到河边的时候,已经能看到三三两两的大闺女老媳妇在行动了。

    “日和也来啦?”

    “嗯,来找两包烟钱!”

    “怎么样?今天多不多?”

    “我也才刚来呢!没多少!”

    撇了撇嘴,李文秀没怎么说话,都说农村人老实巴交,这话说他老子可以,一般人他还真不信。

    就刚才说话那个,石老三家的媳妇,逢人说鬼话,手里的袜子都石沉一样吊着,起码也有个半斤八两的量,简直就是睁眼说瞎话。

    不过李文秀也懒得去计较这些小事,这时节里谁还能没几个小心思。

    “爸,我去那边,你从这边好了!”

    跟他老子李日和说了一句,李文秀便自个儿朝右边去了,手电筒照在河滩的泥巴地上,坑坑洼洼的,脚上的雨靴很快就沾满了泥巴变得沉重无比。

    6月份正是天气彻底转暖万物肆意生长的季节,呱呱的蛙鸣充耳可闻,时而听得到水鸟和野鸭子扑棱棱的声音。

    就连水面上时不时地浮在水面上游过去的水蛇都不少见,手电往远处照过去,满目的芦苇荡漾在碧波之上,盘开的荷叶摇曳生姿。

    上一辈子,自从离开李湾后,李文秀哪里见过这样生态和野趣横生的景象,即使是在后来的人生里,他也只是在梦里一次次地回想过。

    捡马沓子绝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尤其是光线并不明亮的夜色下面。

    李湾野生的蚂蟥品种是颇为常见的宽体金线蚂蟥,背面的皮肤呈现出暗绿色或者黄黑色的斑点状,而腹部则呈现出并不规则的淡黄色纹路,这种蚂蟥其实并不会吸食人血,

    不过这东西乍一看到的人会觉得很恶心而且害怕,但是对于李文秀来说,这就是他脱贫致富的法宝,自然不会胆怯。

    一条条夜间出来行动的马沓子被李文秀相继收入旧袜子里面,他的兴趣也越发地高昂了。

    跟后来不同,此时的李湾还没有被农药和各种化学物质污染,不管是农田水沟里还是梅子河里,水质都是原生态的,水生的动植物也极其丰富。

    即使是马沓子这种可以用来产生经济效益的产物,由于兴起捕捞的时间不长,以前从来没有人捕捞过,所以数量相对来说还是很多。

    有些专门以此营生的人甚至一晚上抓到过五六斤,这绝对是一个很恐怖的数字,毕竟蚂蟥这种生物的单个体积和重量都有限。

    能抓到五六斤的量,这绝对是把蚂蟥祖宗到孙子都一锅端了,不过蚂蟥这东西,梅子河多得是,临河的十几个村子哪个村一年不得收个千儿八百斤的。

    所以李文秀丝毫不担心这东西的产量,他现在想的,是如何把这东西囤积起来。

    要说服他老子李日和并不难,这个老实巴交的汉子向来就不轻易做主,李文秀怕的,是家里那位老娘。

    不管了,死活是条路,哪怕就是闹也得闹出个名堂来。

    打定了主意,李文秀也不墨迹,埋头继续找,一直到天亮堂了,这才折返身子往回走。

    回去的时候沿途又碰到了几个熟人,不过李文秀一时间还没适应过来该怎么称呼,所以点了点头也不说话就擦身过去了。

    一直到跟李日和碰头的时候,这才往岸上走。

    一路上父子俩也不吭声,李日和是因为没什么好说的,父子俩向来就是如此,李文秀则是心里在想着主意。

    快要到家门的时候,李文秀才突然拉着他老子。

    “爸,你说我们要是把村里的马沓子都收起来拿到县里去卖,能不能挣钱?”

    原本李文秀是打算自己埋头干的,但是这年月,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

    家里拢共就那么几百块钱的存款,他要想拿到手里来做生意,娘老子刘金兰不跟他拼命那才叫怪了。

    但是让李文秀有些意外的是,他老子李日和听到这句话竟然愣了愣,然后才说道:“你也是这么想的?就怕你娘她不同意啊!”

    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李文秀敢肯定,打八辈子他都没见过什么时候他老子李日和竟然还有过这种想法!

    但是转念一想立马又有些歇菜,有他娘老子这座大山在,什么都别谈。
………………………………

004 老娘发威不输男

    过完秤,即使是预料到重量不会太少,但是李文秀还是被4斤6两的数字吓了一跳。

    毕竟不是什么分量重的玩意儿,其实他自己拾的并不多,大半是李日和的功劳。

    感叹了一句。

    李文秀也越发地觉得自己真的是堕落了,什么时候竟到了二十几块钱就让他饥渴难耐的地步。

    这该死的年代,真是让人彻底没了脾气。

    按照97年的市价,割一斤红白夹色的花刀肉(五花肉)也才2块4毛钱,一早上父子俩等于是捡了十斤的肉钱。

    相比于刘金兰一副窃喜的模样,经历过二十一世纪经济大爆炸浪潮的李文秀,却实在是落不下面子跟刘金兰这样。

    只好装出了一副对二十几块的小钱钱提不起兴趣的样子,但是李文秀还是眼巴巴地盯着袜袋里的马沓子发呆。

    作为一个过来人,他很清楚,很多机会总是只有一次,错过了就错过了,追悔莫及那不是重生的男人该有的姿态。

    1997年随着国内市场对蚂蟥需求的急剧扩大,尤其是野生蚂蟥的价格,几乎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天价。

    紧接而来的自然是大量的捕捉,慢慢地过了几年,这个生意也就做不下去了,但是无疑,第一批吃螃蟹的人多多少少都发了点小财。

    多则十几二十万,少则万儿八千,在90年代,这其实也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只不过吃螃蟹的终归是一小撮人。

    但是眼下李文秀却急需这笔钱来改善生活,至少不能继续一日三餐两顿吃杂粮了。

    吃早饭的时候,李文秀盯着李日和一个劲地猛看,闷声不响地扒完碗里的饭菜,李日和一顿饭的功夫连闷屁都没憋一个出来。

    除了叹气,李文秀也没辙。

    他老子着实被老娘压得太狠了,这一点李文秀深有体会。

    由于昨天已经正式放暑假,所以老二文文也不用继续上学,吃过饭,小疯丫头就出门去跟同年人戏耍去了。

    无忧无虑的日子总是过得非常快,但是对于李文秀而言,这是一种煎熬。

    要是坐等日子一天天地过去,这损失的可都是钱,要是再不动手收购马沓子的话,等季节过了,那就什么都晚了。

    “妈,我听人说县里的马沓子卖8块一斤,镇上才卖6块5,差了一块多,暑假我想跟我爸收点马沓子去县里卖,你看怎么样?”

    “吃多了撑的吧!没事多睡会觉!”

    没事……多睡会觉???

    还是那么简单!

    粗暴!

    直接!

    把儿子李文秀接下来的话一棒子打死,刘金兰压根就没想到李文秀差点一口气憋在肚子里出不来。

    “前头老三家也有这个打算!”

    就在李文秀无言以对的时候,李日和突然闷声闷气地说了一句,倒是让李文秀高看了自家老子一眼。

    他说的老三自然就是跟李日和一母同胞的兄弟,农村里妯娌关系能处的好的还真没几家。

    刘金兰和老三家媳妇自然也尿不到一个壶里,李日和拿老三日新来说事,刘金兰自然也憋着一肚子气。

    这人就是从小看大。

    李日和从小往大里数就比老二日立和老三日新忠厚老实,老二和老三都是做石匠,靠着一门手艺挣了不少钱,这几年各自起了新屋,一溜儿的红砖砌墙,水泥刷地。

    说不羡慕那肯定是假的,都是一个娘肚子出来的,差别越大,这心里越不是滋味。

    尤其是老二老三,从来就没把这个老大放在眼里正眼瞧过,连带着作为大嫂的刘金兰也不见得多受待见,这嫌隙自然就结的老大了去了。

    李文秀知道,他娘老子这一辈子心直口快,挺爽利索的一个人,就是心里这道坎没迈过去,老大比老二老三还混得不如。

    逢年过节,就是他那两个没人情味的姑姑都从来不踏老大家的门,只迈老二老三家的槛。

    被李日和这么一激,刘金兰脸上顿时就腾地一下子冒出了火。

    “李日新那个蹩脚货也能做生意?除非日头从西边出来了!”

    李文秀有心打个圆场,但是心底却又计较开了,与其做个老好人,还不如趁热打铁把这事给定了。

    这时候能把钱赚到手,比什么都强。

    “爸,你听谁说的?”

    “还能是谁,肯定又是爱莲那个嘴快的嚼的舌根!”

    爱莲是李文秀的三婶,也就是日新家的媳妇,典型的泼辣村妇,嘴巴比刀子还快,骂起人来屋前屋后能骂个遍,当然,讨好起人来那也是谁都比不了的。

    再加上家里有点小积蓄,平日里东家送点吃的,西家送点用的,也没少笼络人,反倒是刘金兰这种心直口快的没讨得了好。

    “你看,我猜对了吧!我就知道,就爱莲那德性,她要是不说啊,我就把我的名字倒过来写!”

    看到李日和默不作声,刘金兰自然就越发地肯定了,连带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