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矿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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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矿之谜-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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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有人给我岳母和吉姆·布雷迪森下了毒,还有人向我的护士开了两枪。还发现了砒霜……”

梅森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是开枪的人干的。我一到就去你那儿。”

“记住从后门进来,”克拉克说,“我想在其他人知道你来了之前见到你。”

梅森放下电话转身对德拉·斯特里特说:“想来一次快速旅行吗?”他问道。

“骑马?”

“当然不是骑马。”

“那就完全不一样了。”她回答道。     

6

梅森敲了敲小楼的后门,内尔·西姆斯把门打开了。

“就你一个人吗?”她有点儿怀疑地问道。

“我的秘书,斯特里特小姐,只有她跟我一块儿来的。”

“好吧,进来吧,老板正急着要见你呢。他说你一到就告诉他。”

“他昨天才在楼里吃顿了饱饭,”内尔·西姆斯顿了一顿说,“就是因为吃了这顿饭他才不致于饿死。平时他就吃他和盐丁儿做的糟糕的饭菜,我想这一天下来你们一定很累了。是吗?”

德拉·斯特里特和梅森随着她进了厨房,梅森逗趣说:“哦,对恶人来说没什么休息可言。”

“没错,”内尔·西姆斯表情严肃地对梅森说,“但是心地纯洁的人会得到上天的保佑,所以这样的人才会像沙粒一样层出不穷。”

德拉·斯特里特顽皮地瞥了一眼梅森,梅森冷冷地用疑惑的眼光看着内尔·西姆斯,可她只是满脸的无辜。她问梅森:“你想不想吃点儿东西?”

“吃点儿不加砒霜的东西?”梅森问。

“这件事儿还没有定论呢。我的老天,今儿中午我就费了好大劲儿才让他们吃下点儿东西,晚饭就更不用说了。”

“你知道中毒的事儿吗?”梅森问。

“不知道。”

“但总该知道大概的情况吧。”

“不知为福,知之为祸。”内尔·西姆斯说,“我一点儿不知道这事儿,而且我也不想知道。警察一直在这幢房子里转来转去。对我来说,让他们……”

后门开了,班宁·克拉克一见到梅森就舒心地笑了,他说:“我一直把耳朵贴在地上,似乎听见你来了,晚上好,斯特里特小姐。”

德拉微笑致意。梅森同他握了握手。

“吃晚饭吧?”班宁·克拉克问。

“也许他是害怕砒霜,”内尔·西姆斯挪揄道,“每个人都好像很害怕,连碰都不碰一下他们的晚餐。”

梅森笑道:“让我们来试一试。我们只吃了几个三明治,把砒霜晚餐拿出来吧。”

内尔·西姆斯说:“剩下好多炸兔肉,这是一个人的毒药变成的另一个人可以吃下去的肉。”

班宁·克拉克拉过椅子坐下,指着小楼的前部说:“他们还在那儿开股东大会。你得给我出个主意,我是应该进去参加呢?还是不参加?”

“参加对你有什么好处?”梅森问。

“没什么,依照合股协议盐丁儿有权代表我投票表决。”

“不参加对你有什么坏处?”

“那……”克拉克说道,“是因为有件事儿一直让我耿耿于怀。”

“我不大明白。”

西姆斯太太打开烤箱,拿出一大锅炸兔肉,在茶壶里添点儿茶,然后把开水倒进壶里,“我的房客们今晚什么都没吃。”她轻蔑地说。

克拉克说:“内尔,我只要一杯茶,不要其它的。你们吃饭,一边吃一边听我说。”

德拉·斯特里特说:“我太饿了,盘子的瓷釉我都能吃掉。你们可别介意我的吃相。”

“为什么你对不参加会议感到担心?”梅森急于得到答案,他追问道,“开枪又是怎么一回事儿?”

“开枪的事儿是个迷。院子里有小偷,斯塔勒小姐用手电照他时,他开了两枪——子弹击碎了窗户,两个弹孔间距只有3英寸,距离她的头部也只有2英寸。枪声把我惊醒了,我抓起那把点四五手枪跑到月亮地儿里。他已经跑到了大门那儿,向我开了一枪,我也给了他一枪,没打中,不过离他不太远。今早,我发现我那一枪击中了墙,就在楼下的门边上——而且这门一直是关着的。”

“那么中毒的事儿呢?”梅森问。

“有人在布雷迪森太太和她儿子用的盐瓶里放了砒霜,是大夫的紧急处置救了他们,这得感谢威尔玛·斯塔勒。”

“好吧,”梅森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说道,“那么,我们回到最初的那个问题,为什么对不参加会议感到害怕?”

“因为……哦,哦……梅森,我得跟你说点事儿,我从来没对别人说过,虽然盐丁儿对这事儿疑神疑鬼,我也没说。”

“需要我离开吗?”内尔·西姆斯问。

“不,内尔,你就呆在这儿。我信任你。”

“继续说。”梅森说着把兔肉递给德拉·斯特里特,然后再把自己的盘子添满。

“知道著名的加利福尼亚失踪的矿藏的事儿吗?”

“只知道一点点。”

“听说过‘歌勒矿’吗?”

梅森摇了摇头,嘴里满是兔肉。

“它是失踪的矿藏,”内尔·西姆斯插了句话,“沙漠里这样的矿还有好多。”

克拉克在自己的茶里加了点儿糖,搅拌了一下,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了一本有蓝色封面的书。

“这是什么?”梅森问。

“《采矿人指南》,是霍勒斯·韦斯特编的,韦斯特收集了大量关于加利福尼亚失踪矿藏的情况,这本书是1929年出版的。对于这些失踪的矿藏有多种说法,一些听起来有道理,另一些说法驴唇不对马嘴,韦斯特亲自翻阅历史记录,跟老采矿人攀谈。20年前他完成了这部书,尽他所能精确地记载了历史。”

“好吧,”梅森说,“‘歌勒失踪矿藏’是怎么一回事儿?”

“在1886年左右,”克拉克说,“按照韦斯特的记载,有3个在死谷边的派那明山脉探矿的人,他们从一个山口出来,向圣·伯那迪诺城走去。他们骑着壮实的马匹,背囊鼓鼓的,还有个能装10加仑水的水壶,带着这些,他们信心十足地走进了沙漠。”

“第二天,他们就为走哪条路好发生了纠纷,吵得很凶,其中一个叫弗兰克·歌勒的人认为他们向西南走得太远了。他说他们应该沿一条偏东方向的路前进,争吵过后,他与其他两个人分开了,向偏东方向走去。后来,谁也不知道其他两个人怎么样了,也许他们就消失在沙漠里了,或者到了某个地方,也可能到达圣·伯那迪诺。总之据历史记载,他们失踪了。”

内尔·西姆斯像总结似地说:“两个人好相处,三个人不好相处。”

德拉·斯特里特聚精会神地听着,眼睛盯着班宁·克拉克,甚至忘记了吃东西。佩里·梅森还在吃着兔肉。

“想喝杯茶吗?”内尔·西姆斯问道。

“麻烦你了。”梅森说。

在她倒茶时,班宁·克拉克继续讲故事:“两天后的中午,歌勒筋疲力竭,眼前出现了连绵的群山,他越过这些群山,进了峡谷,峡谷里有各种植物,还有一条小溪——他欣喜若狂地伏在小溪岸边上,在一株杨树下的阴凉地里咕嘟咕嘟地豪饮。就在他喝水的时候,一阵微风吹过枝头,让一缕阳光照射到离歌勒几英寸远的水里,那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反射出黄色的光芒。”

“歌勒停了下来,把胳膊伸进水里捞出个黄色的东西。是一个天然金块,有几盎司重。在它附近小溪的河床上还有几块,歌勒把这些金块拾起来都塞进了他的衬衣里面。”

“要是我,得装满一大包。”内尔·西姆斯说。

“发了笔横财,嗯?”梅森说道。

“当然是发了笔横财,”克拉克说,“可是在沙漠里面对一片荒漠,你根本不知道会遇上什么情况,歌勒弄到了金子,可它既不能吃也不能喝。他距离有人烟的地方太远了,他的马又饿又累,由于缺乏食物,他自己的身体也很虚弱,猛然间,他意识到除非回到文明世界,在这荒漠里他手里的金子不值一文,只是给疲惫不堪的坐骑增添额外负担而已。这几块金块已越来越成为他回到文明世界的障碍。”

“想到这儿,歌勒有点儿着急,他决定把其他东西尽可能地扔掉,只带金块回去,他还解下了他的左轮手枪,扔进了灌木丛。就像所有过度疲劳的人一样,歌勒无法判定他的确切位置。更不幸的是,他迷了路,这使他心慌意乱。”

“他沿着峡谷前进,来到平坦的田野,眼前是一片大湖蒸发后留下的平滑、干燥的平原。到这儿他才辨认出方位,圣·安东尼奥山就在正西方向——我们现在把这座山叫老头子山——它是歌勒的第一个路标。沿这座山的方向向前,山脚下有一个采矿城,歌勒朝着这个小城走去。”

“他到达这个小城后病倒了,衬衣里的金块儿磨得他皮开肉绽,伤口已经感染了。感染使他一直在病床上躺了3周,然后他才有时间想回去确定他发现的金矿的位置。如果你一直全神贯注地想一件事儿的话,3周的时间真是有点儿太长了,用不了多久,你的记忆力就该跟你开玩笑了。”

“当然会这样。”内尔·西姆斯说,她正背过身儿去从烤炉里取兔肉出来。

克拉克接着说:“他自然不会一个人去,一大群探矿的伙计跟在后面,一心想着在这片富矿脉开一片矿。这一大帮人在沙漠里转悠了一段时光,有些人受不了掉了队开小差儿了,歌勒不知道怎么迷路了,漫无目的地瞎闯。”

“歌勒一个月之后才回来,休息了一下,带上更多的给养,重新出发。他再也没能找到那个峡谷——甚至连那一连串的小山也没有找到。”

“这些历史记载很可靠,你可以在韦斯特的书里读到大部分。有些是我从其他渠道搜集的——比如说,枪就是个例子。我是找到了歌勒写的一封信才了解到的;这封信被珍藏在帕萨德那的图书馆中。”

“一个大男人连路都找不到真是不可思议。”德拉·斯特里特说。

“很可能,”克拉克说,“在沙漠里容易迷路,比方说,那些外出野营的人,早上离开营地时把驻地记了一遍又一遍,想在晚上回来时能找到‘家’,可真正到了回来的时候,他们来来回回走上几个小时,也没法找到熟悉的路标。”

梅森点头赞同道:“这就是‘歌勒矿藏’故事的结尾了?”

班宁·克拉克嘴角掠过一丝神秘莫测的微笑:“哦,好吧,再看看霍勒斯·韦斯特的记录。提个醒儿,这时的时间是1886年,几年后,也就是1891年,有个叫汉·莫斯的身材魁梧的老采矿人在圣·伯那迪诺出现了,他常常到沙漠里做探矿旅行。”

“有一次,莫斯旅行时,他刚买的头一次外出旅行的小驴子闹着要脱离队伍,可以想象得出,莫斯有多恼火。这头小驴子驮着好多莫斯旅行时要用的东西,可它却不管这些只是自个儿闷着头走,莫斯拦不住也抓不住它。他只好跟在队伍后面嘴里骂骂咧咧地嘟哝着,这下正合那只小驴子的意,它一下成了整个队伍的头儿。汉·莫斯跟在他后面,一会儿骂它几句,一会儿追它,一会儿又哄它掉头回来,可是,这头小驴子是个怪家伙,它认死理儿,朝着一片汉·莫斯从未到过的荒地走去,没有几个探矿人到那儿转过,因为那是一片光秃、干旱的地带,弄不到给养。在那个年代,到那地方去简直就是自取灭亡。”

“但是,汉·莫斯就是舍不得小驴子身上驮的东西,他也不愿意失去这只小驴子,他只是一个劲儿地想,如果再走1英里,还逮不着它,我扭头就走,让那小驴子爱上哪儿就上哪儿,就在他准备放弃的时候,小驴子却朝着有水的方向走去——你把驴子带到沙漠里来,一旦它朝有水的地方走,你总会从它的举动中看出些蛛丝马迹来。当然,其它的动物也会嗅到水源。于是它们都朝着同一方向走了。莫斯跟在它的小驴子后面来到了有水和有金矿的峡谷。”

“汉·莫斯一看到金矿,欣喜若狂,拼命往口袋里装金块。他又叫又喊地绕着圈跑,然后起程返回圣·伯那迪诺,准备享受生活。大约走了一半路,他突然意识到他兴奋得过了头儿,忘记在他发现的金矿上立块标记,证明金矿属于自己。他犹豫了一下,但是一想到他会在圣·伯那迪诺狂欢,就立刻朝城里走去,准备先好好地乐一乐,然后再回到峡谷里,找到他的金矿,认真地开采一下。”

“男人在他们快喝醉的时候和喝醉了以后总会做出正确的决定。”内尔·西姆斯说。

克拉克微笑道:“出乎他意料之外,他在圣·伯那迪诺引起了轰动,人们看到莫斯的天然金块,整个小城沸腾了,他们都知道,老莫斯发了大财,而且不久之后他就得回去取更多的金子。他们就给他灌酒,一直盯着他不放。”

“老莫斯终于花光所有的钱,再也无法买酒了。他开始清醒过来,并且意识到他要面对的是什么。他启程想去金矿,可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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