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请你一定要完成,只有完成它,你的命运,你周围人的命运,才能真正得到改变。”那人一开口,声音就好像在她的耳畔,跟当初血池里听到的感觉大不一样,如同有些年份的美酒,有一种令人着迷的成熟味道。
“我答应过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梦云郑重地说道,关于那个约定,她一直没有忘过,那是独属于她一人的秘密,连窥视过她记忆的云幻也不曾留意过。
“本来,我没想过这么快和你见面的,要实现我的要求,你还太弱小了,但,时间却不够了,我的这一缕意识,很快就要消失了,在那之前,有些话,我一定要告诉你。”
“那个孩子,我灰狼一族现存于世的唯一后代,请你一定要善待他。我们一族中,从没有出现过他那样特殊的存在,守护与毁灭并存的矛盾体。即使他选择了守护的力量,那潜藏在他身体里的灰之帝王的力量,也不可能消失掉。一旦他失去了你,失去了守护的可能,灰之帝王便会重现,没有学习过如何控制力量的他,定会成为让世间陷入无尽噩梦的恶魔。”
“我不会的。”梦云微微一怔,脑海中忽然多出了许多景象,全部都是关于云幻的,从他们前世的相识相依,到今生的一切,她所了解的,她不了解的,无一遮拦地呈现在她的面前。
她记得前世看到他的死状时的悲痛,却并不知道,他会被人发现,被杀死,只是为了想要给她一份礼物——一朵火红妖娆的千日红。
为了逃脱试炼场而被迫放血的她,也是云幻耗费了他积攒了一百年才攒上一滴的最珍贵的精血救了她。
模模糊糊的水中,又是他,累得昏迷了也要护着她。
一次,又一次,不知不觉,她欠他的,多到她无法想象,甚至穷尽一生也无法还清。
“云幻……”
“好孩子,请一定记住,不管遇到什么,都不要忘记自己的本心,它会指引你最正确的方向。”河对岸的身影,慢慢地模糊,直到消失不见。
------题外话------
亲们,姻缘好惨,不小心弄掉了写到一半的稿子,直到现在才发上来,呜呜,太可怜了我……困死了,晚安!
第六十二章 会合(上)
“今天,你觉得怎么样?”温和的声音响起,将兰深从沉思中唤醒,但他并未作答,蓝紫色的眼睛仍然一动不动地盯着某个方向,没有半点聚焦。
来人对他的冷淡已经习惯,他不回答,也不在意,只按着自己的心意说下去:“喝药的时间到了。”
散发着淡淡红豆甜香的味道靠近了他,一只勺子凑到了他的嘴边,兰深一扭头,无声地表示抗拒。
“你的眼睛还没好,不能不喝药的。”温柔的声音,没有一丝的不耐烦。
“没用的。”兰深终于开口,他的身体他最了解,施展了那样强力的禁术,他只是眼睛失明而已,算是轻的了,他的家族先辈中,胆敢像他一般尝试的人,没有一个能活过三十岁的。即便是这样,再让他回到那个瞬间,他依然会做出同样的决定。
“你不试,又怎么知道没用?这世上的药物千千万万,总有能够治好你的!”那人的声音温和却固执,温热的瓷碗小心地放入兰深的手中,“你自己来。”
“你有没有喝过你自己熬的药?”兰深忽然问道。
“没有,怎么了?”温和的声音里多了几分疑惑。
“没什么。”兰深面不改色地将瓷碗中的药一口饮尽,不要以为这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因为那药闻着香甜可口,难喝程度却是他所喝过的药中最顶级的!真不知道这种巨大的反差这人是怎么做到的,但,不管多难喝,不管这药物里是否掺杂了什么多余的成分,对兰深而言,都没有太大的差别。
他不怕吃苦,更不会轻易中招,无论这个人如何温柔地对待他,如何一次又一次地在他身旁念书,企图净化他的心灵,他都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
就好比现在,这人又开始念书了,今天,他念的是一本想象瑰丽、意韵奇诡的文——《逍遥游》。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
那人的声音抑扬顿挫,那奇异的场景也让兰深稍稍提起了一些兴趣。
原本这个世界没有文字,更没有书,但在神域和魔域创立后,天忽然大开,掉落下三山书籍,人类的智慧才真正地开化。这些天书,都有着很奇异的思想,每一句话,都仿佛别有深意,其中的任何一本,就足够一个人用一生的时光去研究。
但,这毕竟还是个以武修为主的世界,单纯做学问的人,是不存在的,而像他身边这位学识渊博,却又深不可测的,更是难能可贵。
即便一开始猜不出,但这么多天相处下来,这人的身份,早已在兰深的心里呼之欲出了。
方天齐,方家这一代最神奇的男子,曾和他有过两面之缘,都不是什么好印象啊!一次是在徐梦雪的生日宴上,他跟着夜无痕一起去杀人,混乱的场面,他并没有给他留下什么印象,但后来却从啰嗦的林斯文口中听说到,当时,他差点砍伤了他的弟弟。第二次,就是在跟着梦云去方家寻找小狼的时候,方天齐如同他最讨厌的神棍一样,说着让他倍感可笑的话语。
说起来,某些时候的方天齐和林斯文还真是有些相像呢,但差别又极大。林斯文那副温文尔雅的外表不过是为他谋得更大利益的手段而已,方天齐呢,如同谪仙一般高高在上,看似温和,却比谁都冷酷无情,偏要装出一副悲天悯人、博爱天下的模样,真是令人作呕!
第一次,兰深觉得林斯文还算是个不错的人,那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家伙,活得很真,真的又很有趣。像他那样的人,要是遇到自己现在的状况,估计也能如常的说话,甚至还是那样欠扁地故意激怒他吧?
读书声骤然停止,方天齐的声音带了一丝惊喜:“你也喜欢这书吗?竟然笑了呢,这是你来我这里第一次笑!”
他笑了?兰深微微愣住,下意识地抬手去摸,那微微弯起的弧度还没有完全消散。
真的呢!他居然在连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笑了?这绝不是因为喜欢什么逍遥游,那后面他根本就没听,唯一的可能性只剩下一个。能够让他发笑的,也只有那个没脸没皮的家伙了。
果然是天生搞笑的家伙啊,居然连他都不能幸免!一想到这里,又想揍人了。
“你的笑,很好看,要多笑笑才好。”温和的声音里隐隐的有些伤感,很淡很淡,却还是让兰深捕捉到了。
身为一个瞎子,他的听力和其他的感觉总是比常人更敏锐一些。
“不管你想的是谁,我都不是他。”笑容彻底敛去,兰深的声音冷淡至极。
房间里一时安静下来,好久好久以后,他才听到方天齐压抑着悲伤的声音:“你说的对,你不是他,谁都不可能是他,他早已经不在了。你真的很像他,但,毕竟不是,对不起,我很抱歉。”
“知道错了,就不要再犯。”兰深依旧冷淡,方天齐只是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他的想法他不会在意,至于他究竟将他看做谁的替身,兰深更没有了解的兴趣。他,只是陌生人而已!这是兰深早已划定的界限。
又是沉默,更长一段时间的沉默过后,那人的脚步声向门边移去,吱呀吱呀两声,门开了又合,方天齐,离开了。“醒了?”一睁眼,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一张憔悴的面孔,深蓝色的眼睛里不满了细密的血丝,却在对上她视线的一瞬间,亮得惊人,深邃的蓝色,像是传说中灰域西畔的大海,仿佛连她的魂魄都要吸走了。
一时间,梦云恍惚,只觉仍在梦里。
直到,“云儿!”一声欢喜的呼唤让她彻底清醒,这是娘亲的声音。
“嗯。”梦云轻轻地应着,既是在回答云幻,亦是在回应王燕。
“混小子,现在好了,我的云儿已经完全恢复了,赶快给我放手!”温柔的娘亲,转瞬就变成了凶恶的夜叉,对待她和云幻截然不同的态度,让梦云直想发笑。
可,当身体脱离了那双纤细却温暖有力的胳膊时,她的笑容顿时有些凝滞了,那空空荡荡的感觉,她不喜欢。
梦中的场景再次在脑海中回放,那一幕幕,越发的清晰起来,仿佛火烫的烙印,深深地烙在她的心上,想忘也忘不了,每每想到,除了心痛难过,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何其有幸啊,世上竟有人将她看得这样重要!何其有幸,重活一世还能再次和他相遇!何其有幸,他还活着,她也还活着,那些痛苦的可怕的未来,绝不会重演!
小狼的身影慢慢地淡去,云幻的面目却越来越清晰。梦云的心里,少年的地位越发特殊起来,她隐约觉得,娘亲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啊!
宁静而平和的世外桃源,粉蓝色的天空,忽然笼罩上一层淡淡的红。
随即,一个熟悉的僵硬的声音响起来:“警报,警报,有外敌入侵,启动一级防御体系,所有人留在屋内,不得外出!”
“怎么回事?”梦云吃惊极了,原本已经松手的云幻,又立刻拉住了她的手,温热的手掌传递着热量,更是传递着让她安心的力量。
“有人企图强心渗透项链内部。”王燕的声音近在耳边,“哼,没用的,要是那么容易就被他们潜入,祈云项链的秘密又怎么可能在我族保有这么长的时间?”
“那么,外面的人是谁?”齐浩没有想过自己会碰到这样的事。
很倒霉地被有纨绔大集合的不破兵团的老大张满羞辱,还没等真的报仇,就听说纨绔大军全军覆没,还没来得及高兴,又被王城来的特卫队给带走了。
王城特别护卫队,一个神奇的组织,只听命于神王一人,没有人知道他们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却似乎每一件大事之后都有他们的影子,被称为连世家都不敢得罪的恐怖存在。通常情况下,被特卫队带走的人,不管有没有错,都会先脱掉一层皮。
齐浩知道事情不妙了,飞鹰兵团是最后与不破军团相遇的人,还起了冲突,怎么看怎么都很可疑,要说他和他们的死没关系,齐浩自己都不相信。
谁不知道,不破兵团的人虽然实力差劲,战斗力却是一般普通兵团拍马也难及的,人手一身的超高防御内甲,威力强大的各式武器,还有以箱为单位来计算的便携式灵力球……用钱堆起来的杀伤力,那是惊人的恐怖,要说全将城有谁能无声无息地干掉他们,那也就是齐浩的飞鹰兵团了。
纨绔们虽然被家族所不耻,但毕竟也是世家的成员之一,动了他们,就是在打世家的脸,世家怎么可能没有一点反应呢?于是乎,疑点最高的齐浩刚把林斯文送进了将城的监牢,自己就进了一个更恐怖的地方,也因为如此,林斯文被捕的讯息就这么阴差阳错地被隐瞒了下来。
第六十三章 会合(中)
离开的兰深的屋子,方天齐的心情很低落,他难得有像这样控制不住情绪的时候,可那人的冷淡确实让他受了伤。
“真是活该啊!”方天齐喃喃自语,明明应该毫不犹豫地将人直接丢进监牢,或者交给特卫队,但是,“小叔叔……”
兰深像他的小叔叔,一个早在他十岁的时候就去世的男子,那个方家一直深深隐藏的第一天才人物,也是他方天齐平生最钦佩的人。
小叔叔方君兰,天资出众,才华横溢,却不幸天生带了眼疾,只能看清极近的东西,远处的,却是一片模糊。不管方家人想了多少办法,请了多少名医,他的眼睛却始终无法治好。
因为眼睛的缘故,方君兰不喜和人太过亲近,却独独对方天齐例外了。很小很小的时候,他第一次违逆父亲的意思,偷偷跟着他跑进了方君兰的屋子,又理所当然地被发现的时候,第一次见到他的小叔叔,居然笑了,这难得的笑容,使得当时身为将军的爷爷立刻拍板,让他养在了小叔叔名下。
五年时间,他跟在方君兰的身边,学了很多很多,他的天赋,让方君兰觉得惊喜,不遗余力地传给他各方面的知识,而曾经被大家公认为全方家最顽皮的男孩子的他,竟然一点也不抗拒,如同海绵一样努力地吸收着小叔叔教授给他的一切。
曾经那个调皮捣蛋的坏小子方天齐,就那样成长为了一个风姿卓著,气质高洁的少年,还被天启殿的殿主林峰相中,成为他唯一的入室弟子,带给方家无上的荣耀。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方君兰。那人,总会温和地抚摸他的头顶,总会用那一双绝美的淡蓝色的眼睛注视着,肯定地说:“天齐,你一定会成为方家最大的骄傲!”那样纯然的信任,是他从未接触过到的。
怎么可能呢?最初的他如此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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