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同时,他就被家里嫉妒的人害得差点儿丧了性命……在书中是马道婆、赵姨娘的勾结谋算,而救命的和尚清楚地念诵的是〃青埂峰一别,转眼十三载矣〃!你看,何等惊心动魄!
在〃书背〃(书的背面或底层)即历史事实上,这是乾隆改元的大事。再到了乾隆十三年,就又一番光景了……那年,雪芹年方二十五岁,大约正在内务府当差,由〃笔帖式〃做到〃堂主事〃。这无疑是在大表兄平郡王福彭的庇荫之下,境况是〃过得去〃的。谁想,这年冬十一月,福彭忽然病逝,年方四十一岁。福彭既殁,曹家再无可予支援救济的至亲了,估量雪芹真正地告别亲友,走上更为艰辛的生涯之路,当从这个〃十三年〃开始。
第12节:《红楼》与〃十三〃(2)
再看看国是朝局的大势吧。这年,江苏民闹事,因米价太高;山东民抢劫,因岁凶灾荒。朝廷上大臣获谴。皇家内部,大阿哥、三阿哥不孝,气得乾隆要杀了这种亲生子,说的话竟明明白白指出了他们兄弟将会自封自号,争位残杀……(恰如雍正当年兄弟相残一样,只不便这么比照罢了)。乾隆甚至说:与其他们日后互斗相杀,不如我杀了你们!
这些事态,勾动了雪芹的多么大的震动、惊奇、沉思和叹慨!又是〃大阿哥〃,这不就太像太子胤那时候的故事再度显现了吗?
啊,这个是福是祸、是生是死的〃十三元〃又来了。刻骨铭心,作诗也忘不了这个〃元〃。让它永志在笔花墨彩中吧。
诗曰:
年华长记十三时,天壤风光梦自知。
才欲吟诗拈好韵,十三元总最相宜。
海棠启社兴犹浓,月满中秋续未终。
溪馆栏杆关气数,十三常与命相逢。
第13节:《红楼》与朱门
《红楼》与朱门
〃红楼梦〃,不但〃梦〃是饰词,即〃红楼〃也是假名。
何以言此?理由简单清楚,无甚纠缠之处。因为宝玉入梦,是宁国府(即东府)的府主贾珍之子媳秦氏的卧室,这都是大四合院平房建筑,没有什么楼阁亭榭……那是后花园的格局,二者无相混之例。
那么为何又叫〃红楼〃之梦?
我于拙著中多次引来唐诗佳句,用以说〃红楼〃乃唐宋诗词中的特别雅名,专指富家妇女的精美住所,其词义相当于〃琼闺绣户〃而已,〃红楼〃不过是富家的妆楼、绣户,即妇女闺房的一个代词,可以是楼,也可以非楼而以〃楼〃称之而已。可是我又强调说这个〃楼〃不能译、无法译为英文,因为〃红楼〃这个整体词语是个〃诗境〃,不能一概坐实,以为它必定是两层(或多层)的楼房。如直译为storey…building,这对欧美读者来说是一丝毫都不会表达我们那〃红楼〃的楼宇境象的,反而成了十分可笑的〃文词〃。所以,我又总是称赞自昔英译《红楼梦》为Red Chamber Dream 是高明的译法,是真能体会原文的意境而不是死抠字眼儿。在雪芹笔下,〃红楼梦〃本是指宝玉在秦氏的闺房卧室所做之梦,而秦氏卧室只是宁府的儿媳的住房;都是平房大四合院,哪儿真有〃楼〃在?
若明此义,便知自清末以迄民初的各种英译本皆作Red Chamber Dream,是煞费苦心、推敲选定的,将〃楼〃译为Chamber,正合精美卧房之原义。那是真懂了〃红楼〃二字精神的佳译。所以,英译中的chamber 正是经过精思细解,方是真能传达一个精美居室的单词,似〃不忠实〃而实为〃信、达、雅〃也。
不料,后来忽然出来了一个Red Mansion,而且大行其道。世上怪事之多,于今为甚矣。Red Mansion已不再是〃红楼〃,而是〃朱邸〃,即〃朱门〃高官豪富大府第了……这个古词语特指的与女儿(雪芹之书的主题)早无干涉。这等于把人家的书名悍然篡改为〃朱门梦〃了!
朱门者何?高官显赫人家的大〃官邸〃是也,所以也叫〃朱邸〃。朱门、朱邸,表达的是男人们争权夺利、发财致富以后居住的豪华住宅,也能称之为〃府〃为〃第〃的一个专用词,它与雪芹小说的主题……〃女儿〃正相违反。这种译法,真可谓荒谬之至,不通之至!
〃朱邸〃是男性的占据地,里面纵然包括女子,只不过是〃附属品〃的地位与性质,绝非〃主位〃。这里是男性弄权倚势、积财进禄的巢穴,豪华是有的,于美好、于诗意是不相干连的。杜少陵句:〃朱门酒肉臭〃、〃朝叩富儿门〃,你能从那中间得到〃红楼〃的美学感受吗?
红楼梦不是朱门梦,不要给不懂中文的西方读者〃灌输〃如此错误的书名,完全改变了原著的旨义。
诗曰:
译界久传信达雅,于今胡乱可安排。
专家自有专家派,进士原来如此哉。
第14节:《红楼》四季
《红楼》四季
晋代陆机作《文赋》,开头就说〃伫中区以玄览(谓心居身躯之中位,功用是精神活动),颐情志于《典》、《坟》。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四时者,时光节序之推迁,花木风霜之改换,最是诗客文家的敏锐感受的对象,起着非常重要的引发作用。说到《红楼》,正不例外,而且所起的作用,又不止是引发思绪,更是情节的〃构件〃。
开卷中秋,甄家祸变上元,此乃序幕。以下进入正文,节令总是随笔点明。秦可卿病忽转重,叙明前儿中秋还很好……她的由病重而丧殡,皆不出冬季。以前,姥姥一进荣国府,是为了预谋过冬的生计,而宝玉到梨香院看望宝钗,黛玉亦至,回来时已下雪珠儿,送手炉,晴雯登梯贴〃绛芸轩〃,说冻得手疼……
大观园盖了一年,贾政〃验收〃已是次年春日,故有杏花海棠景色。至省亲则又是第三年事矣……此皆虚写,从元宵省亲过后,这才真正展开了全年四季的正面细写。
葬花,首次三月,二次孟夏了。饯花会明文四月二十六芒种。然后,娘娘传令打醮,五月初一至初三,连上端午。撕扇,洗澡,夏日情事。而画蔷、雨淋……以至王夫人盛暑午憩宝玉与金钏戏语,直至交识琪官惹了事,环儿诬陷,大承笞挞……连那莲叶羹也点醒是夏日名色。
再后,秋海棠结社,探春为风露所侵,接上菊花结社,吃蟹,已是八月之末旬了。
自此以后,〃风雨夕〃为深秋之景,不久便接〃白雪红梅〃,接冬闺夜景,晴雯补裘,除夕祭祠……粲若列眉。然宝玉入园之初,即叙他作了〃四时即事〃诗,那时还未历四时,而是〃后事预表〃之特殊手法,但已可知这个〃四时〃确是书中的章法脉络,绝不马虎。
雪芹写四时,我以为以写夏为最精彩……因为夏最难写。春、秋皆较易从事,而雪芹于此却反较少用力,只是淡淡写来,不肯多多落墨。倒是寒冬又一难写之季节,他反又写得极为传神入境。总之,他处处不落前人〃套〃里。他的办法是:虚者实之,实者虚之;难者易之,易者难之。完全出人意表,翻新破腐,有意〃革命〃(革文章的命)!
节令中,上元、中秋最要紧。四月二十六是宝玉(雪芹)的生辰,出以特笔……试看第二十七、二十八回与六十二、六十三诸回的书文,写得真到了花团锦簇,令人眼花缭乱,如行山阴道上,无可形容,只好借旧日评点家的话:〃真好看煞人!〃
四时,天地之运会,日月之交辉,人在其间,在在受其感召推移,身心随之而不停地迁化,而〃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正是〃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孔仲尼与汤显祖,同其叹慨。陆士衡、曹雪芹又同其领悟……这能说成是〃小事一段〃吗?能批为〃多愁善感〃乃文家〃病态〃吗?
究天人之怀,通古今之变,太史公之志也。吾辈凡夫,又何以究雪芹之心,通红楼之字哉。思之思之,岂〃一部小说〃之识见可以了得乎?
第15节:红楼·朱楼·绛楼
红楼·朱楼·绛楼
〃红〃有很多代字,如丹、赤、茜、绯、朱、绛、,皆是也。但亦不能胡乱替换,须知各有所宜。比如〃红颜〃之薄命,不可以换为〃丹颜〃;〃绛河〃岂容改作〃茜河〃?盖汉字组联之方,其理微妙精奇,此所以为人类之奇文,民族之灵慧也。
至于〃红楼〃,似乎可以变换成文而不害义者,只有〃朱楼〃与〃绛楼〃。〃赤楼〃就不成话了,难听了,可笑了。〃茜楼〃、〃绯楼〃,不可想象。
雪芹的书,〃红楼〃一词可以换为〃朱楼〃。然而,〃朱门〃、〃朱邸〃却绝不可以改换为〃红门〃、〃红邸〃。〃丹门〃、〃丹邸〃也没听说过。
〃红尘〃从未变为〃朱尘〃。〃红妆〃更无法易为〃朱妆〃〃丹妆〃〃赤妆〃……
〃红楼〃可易为〃朱楼〃,雪芹笔下已有三例:〃红粉朱楼春色阑〃,一例也。〃卷朱楼罢晚妆〃,二例也。〃昨夜朱楼梦〃,三例也。
至于〃绛楼〃,就是康熙太子的〃绛楼十二不飞尘〃之句。
绛色,实际是红深而透紫的颜色,〃万紫千红〃,〃姹紫嫣红〃是泛言对举、不必细分之词。紫者,红中夹黑而发暗之色也。是以〃紫楼〃亦无此语可入得诗词。
奇怪的是,〃绛楼〃却又可以用得。
〃绛〃有仙家气味,又显得庄严厚重多了些。是以〃绛楼十二〃,是指仙境神居而言……太子那一联原是〃蓬海三千皆种玉,绛楼十二不飞尘〃,咏雪景而以仙岛绛阙为喻,是其本义,与〃红楼〃不同。
但我以为,太子胤的诗,雪芹见过,〃绛楼十二不飞尘〃,启发了他写〃幻境〃的〃飞尘不到〃,也正是仙居;此仙居又是女儿之所专,别无夹杂,遂又与〃红楼〃之本义(美人所居)可以联通了。
诗曰:
绛楼十二绛河槎,绛袖垂栏烛照花。
谁把红楼译朱邸?将男混女乱喧哗。'注'
'注'
此谓有将〃红楼〃译为Red Mansions 者,以高官权贵之男性府邸之词取代了原著〃红楼〃为女儿之琼闺绣户之所。差以毫厘,失之千里矣。
第16节:《红楼》之情(1)
《红楼》之情
要想读通了《红楼梦》,第一先得懂得作者雪芹心中目中、意下笔下的这个〃情〃字。
雪芹自云:他的书是〃大旨谈情〃。他自喻是〃情僧〃,书是《情僧录》,而这是因为他〃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是以只有一个〃情〃,才是天地万物的〃核心〃……否定了虚假的〃空观〃,所以放弃了〃空空道人〃这个原名。然后,又借贾雨村之口,阐明天地生人,正邪两赋之气最为聪明灵秀,秉赋于人,便为〃情痴情种〃。又后,宝玉梦游,警幻待以各色奇珍异味,而聆曲的开头即是〃开辟鸿谁为情种〃。此清楚喻指:宝玉方是真情痴情种……天生的情到至极之地步,便如痴者,为一般常人所难理解,所嗤所谤。
在回目中,写出了〃村姥姥是信口开河,情哥哥偏寻根究底(应作柢)〃。在〃判词〃中,则有〃多情公子空牵念〃之语。其他诸例不必备举,已然昭彰显著,略无遗绪了。
在过去,旧小说中的分类就有〃言情小说〃一目。这〃情〃就是上举诸例之所指吗?完全不是一回事。那〃言〃的是男女之情,即所谓〃爱情〃是也,佳人才子,〃一见钟情〃,偷偷地〃恋〃起来,〃结合〃起来,云云。
《红楼梦》恰恰就被归入了此〃类〃……然后批为〃淫书〃。前些年到铁岭(雪芹祖籍)开会,得见两份论文,方知在延安时期,很多革命者也还认为那是一部〃吊膀子书〃(只有毛泽东说不是)。这种观念牢不可破,已成〃共识〃。不料,伟大的鲁迅出来革了那种眼光的命……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给《红楼梦》的大标题是〃清代人情小说〃。
〃言〃情、〃人〃情,一字之差,境界全新了!〃人情〃者,人的感情,人与人交往交流的心态心田,发生的互感相通,真心诚意……此之谓情,也就是雪芹作书的主题大旨之所在。可惜,鲁迅的这种卓识伟题,自1924年以来,很少加以标举申论的良证,不免为先生慨叹:〃知我者稀〃。那么,雪芹写的不是〃宝黛爱情〃吗?怎么硬说不是,变了〃人情〃了呢?其实,论事应该实事求是,勿以教条为先入之〃主〃,还该重读原书,再求体会。
第17节:《红楼》之情(2)
原来,宝玉是自幼与湘云最亲厚的,因为这表妹是祖母的内孙女,她随祖姑常住贾府,故二人才真是〃青梅竹马〃之深情至戚。及至湘云刚刚长到一个可以做点活计的年龄,其家遭事以后的困窘,加上婶母的严苛不加怜恤,就将她接回家去做〃使唤〃了……这些书中〃暗度〃而有意地不予明文〃死〃叙。恰好,失了群的小宝玉忽然见到新来的另一位表妹(祖母的外孙女)和一位姨姐,自然〃填添〃了他失落(湘云)的心理遗憾。然而,这都是小孩子时期,并非少男少女,不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