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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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骚-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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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可不是欺负人。

他昨日进庄时,曾遇到的下马威便是这两姐妹给的。若不是他恰好来得及给她们一人一拳,此时小马已变成了死马。

他知道,蓝兰这一开口,曾珍曾珠也许就要杀人。

杀的人当然是看起来似乎还什么都不知道,一头雾水的黄珊。

蓝兰用一种温柔而包容的目光望着小马,一点没有生气:“你难道不知道,我们不能耽误时间?”

小马说:“我知道。”

蓝兰叹道:“那你……”她瞟了一眼黄珊,又望回他,“她不是并非你的朋友?”

小马说:“刚才不是,现在是了。”他已知道不能再拖延下去,便回头打算把黄珊喝走,哪怕说再难听的话都没关系。

然而黄珊却突然问:“你们要去狼山?带上我吧!”她清凌凌的瞅着小马,“你以为我会拖后腿?我才不会!因为你根本不知道我有什么东西!”

小马瞪着她,正在酝酿恶毒的话。而老皮却上前搭讪问:“哦?你有什么东西?”

黄珊仍望着小马,忽而轻轻一笑。

她的笑容那么神秘,那么自信,乃至于那副无伦的美貌似乎都染上了圣光:“……我有一件暗器。”

“孔雀翎。”她轻声说。

轿内轿外一片死寂。

半晌,小马冷冷说:“你以为孔雀翎是酱牛肉?”他摆明不信的样子。

黄珊微微一笑:“那只是因为你不知道我是谁。”她一直天然活泼的面孔上透出股理所当然的神情,“孔雀山庄少庄主失踪,庄主老的快不行了了。想知道孔雀翎的秘密,对我家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

小马冷冷道:“是么。”他虽这么说着,自己却也拿不准了。黄珊天真不知世事的性情,倾城倾国的美貌,还有不经意间显露的高贵态度,让这件事的真伪变得扑朔迷离。但是无论如何,他也不想带她去!

另一顶轿子里突然响起一阵时轻时重的咳声。

这咳声十分虚弱,却一瞬间吸引了蓝家庄园里所有人的目光。

声音断断续续的咳了一会儿,但奇异的是,竟没有一个人在此时开口说话,直到咳声停下,一个年青男人的清秀声音低低响起。

“启程吧。”他说。

黄珊最终还是得偿所愿的跟上了这支赶往狼山的队伍。

小马虎着脸,一点也不去理她。

不过半日,他们便到了狼山前的必经之地,兔不拉屎鸟不生蛋的龙门镇。

☆、第十章

第十章

托狼山的福,龙门镇已破败的不像个样。

镇子本就是个小镇;又因为往来狼山的不是穷贼就是恶鬼;长腿能跑的人差不多全跑了,剩下的不过是几户等死的老人和生无可恋的懒汉。

唯一的一家饭铺是个佝偻畏缩的老太太开的,一间破屋,半顶茶棚;饭铺同时也是酒铺,卖的东西只有肉丝面和黄酒。

小马一行人到了铺子跟前时;门口已倒毙着一个身着宝蓝色紧身衣的瘦汉。

黄珊扭头问小马;她特别喜欢跟小马说话:“这就是传说中的追风夺命无影腿,狼山柳金莲的姘头章长腿?”

小马冷冷答:“你瞧不起他?他一脚能踢死五个你。”

黄珊软语清声;开心极了:“不不,他不能,你一拳可以打死五个他。只要他敢踢我,我就躲到你背后!”

章长腿不是被小马一拳打死的,他是被常无意一脚踢死的。

现在,常无意正坐在铺子里骂娘;响亮的骂娘声里;一老一少两个人带着绝地逢生般狂喜的表情屁滚尿流的从里面跑出来;一眨眼就没了影,简直比传说中的楚香帅还要快。

小马也一溜烟的跑进了茶铺,片刻之内,他又走了出来,身后跟着一个枯瘦阴沉的矮子。矮子个子虽矮,但是他眼神过处,却没有一个人觉得他真的很矮,他就像一座无法攀越的险峰。

黄珊黑白分明的杏目睁得大大的,她粉嫩的菱唇一动,似乎就要问“这就是传说中喜欢黑吃黑的武林高手常扒皮?常扒皮真的很爱扒人的皮吗?”,但是小马恶狠狠的瞪了她一眼,让她总算乖巧的闭上了嘴。

常无意有一双该长在美男子脸上的丹凤眼,那双细眼轻轻瞟过人时,阴冷的神情几乎令人不寒而栗,仿佛这一眼已经是扒人皮的刀。

这双眼睛在黄珊身上定了定,十分专注而粘腻,但却毫无情·欲,就像在看一口待扒皮的肥猪。

黄珊立刻躲到了老皮的背后,因为老皮躲的最远。

常无意又这么看了看蓝兰,蓝兰立刻放下了轿帘。

队伍里就这么又多了一个人,这个人宰了章长腿,左右躲不过狼山的追杀,索性跟他们一起上山。而且他似乎还是小马的好朋友。

常无意沉默寡言,冷静冷酷之极,虽然跟着队伍,但没有一个人敢跟他说话。曾珍曾珠曾经叽叽呱呱的说笑过,遭遇了他的铁拳制裁,于是黄珊再跟小马说话时,就凑到他跟前去,在他耳朵边上说悄悄话。

小马简直快被她折磨疯,此时又听她悄声问:“……为什么他放了那两个人,没有扒他们的皮?”

“因为那两个人讲义气,他自然也要讲些义气。”他看黄珊一脸好奇,趁她没问简明扼要的给她讲了讲故事,原来两个人带来的钱不够孝敬常无意,都愿意把自己的钱给对方,让对方生还。

黄珊听完认真的点点头:“我就说,你的朋友也一定是好人。”这句陈述一落,小马并不看她,嘴唇动了动,最终紧紧抿了起来。正当时,他感到袖子猛的被她一扯,“小马,酒铺里的老婆婆给常无意的那枚铜钱真的有用吗?我从来没见过七根手指的人!不知道那个人在狼山上是什么厉害角色,居然能救咱们的命?”

小马干脆的说:“不知道。你该闭嘴了。”

黄珊也不生气,娇声说:“你对我好凶。”

小马再次瞪他:“你是不是真不信我揍你?”

黄珊一双黑眸子望着他,她看起来那么好看,哪怕再看一百年,看一万遍,也让人觉得漂亮的有些使人窒息。在这般注视下,该脸红的本来该是小马,但是小马瞪着他那双不服气似的眼睛,却见黄珊似乎微微有些脸泛红晕起来。

她甚至微微扇阖了下睫毛,轻声说:“……我喜欢跟你说话,你陪陪我不行么。”

小马于是又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事情是不是有些不太对劲?他为什么没有真的把她骂走赶走?他为什么感到内心让他发狂的痛苦似乎减轻了一些?

小马很想逃的远远的,再也不看见少女小文。

但是现在不行。

现在他们一起上了狼山,一起聚在高岩上休息,并一起被一群狼人围住了,想走也走不掉。

小马跟张聋子跳下高岩,中了调虎离山计。等几拳打死做诱饵的几个狼人后,再返回高岩已经晚了,此时一群几十个狼人,几十把鬼头刀正架在岩上众人的脖子上。包围圈当心,一个三角眼三角脸的高瘦丑汉,手里托着一柄精钢旱烟袋,正得意的微笑着看向小马。

小马打眼一扫,便看见了黄珊。她是这群人中唯一不会武功的,如今被擒住,他简直想骂娘。由卝纹卝人卝书卝屋卝整卝理

这群狼人是卜战率领的战狼,行事百无禁忌,却又不像君子狼一样阴险虚伪,算是好对付的。

所以小马与想要他一双拳头的三角脸汉子一言不合,上前就打。

他的速度那么快,一名战狼眼前一花,紧接着便挂着他的碎鼻子瘫倒在地。这时小马已经跃到他身后,一拳要打中挟持黄珊的战狼成员。

然而那人一声惨叫,鬼头刀一抖,整个人麻痹般的僵直着挺倒在了地上。

小马一动,躺在岩石上假寐的常无意也动了,他从腰间抽出一柄青如水的软剑,瞬间收割几条人命。张聋子也动了,香香也动了,曾珍曾珠亮剑如毒蛇吐信,没有半个人能靠近蓝寄云的轿子一步。

原本似乎还优势尽丧的队伍,瞬间扭转了战局。小马看了眼满地尸体,眼光又在人群中一扫,没有看到黄珊。他忍不住又四下望了一遍,终于开口叫:“小文?”

黄珊从高岩下面跳了上来,她脸色煞白,乌溜溜的眼睛里惊魂未定,一看到小马便几步跑来扑到他怀里。

小马浑身僵硬,不知为何感到心里一阵阵的酸痛。他呆了一会儿,拉住她的手将她从怀里拖出来:“知道害怕了?晚了!”

黄珊紧紧抓住他的手指不说话。

小马冷冷道:“孔雀翎呢?”

黄珊咬住一点樱唇:“……只有丧门钉……我错了还不行嘛。……小马……”她下意识般软语咕哝的撒娇,似乎早已习惯了只要开口就会拥有一切的生活,而如今也习惯了“有问题就找小马”的生活。

小马沉默极了,拿开她的手,转而去同常无意探讨如今的危局。

常无意阴冷而刻薄的看着他:“如果你再聪明点,我们的状况一定比现在好。你难道不知道君子狼才是最可怕的狼?你难道不知道战狼一败,君子狼就会出现?”

他话音一落,就在黄珊方才出现的那个方向上,七位白衣高冠的儒士从萧条枯黄的林木中缓缓而来。山峡割落半轮红日,日光霞色中,那七人衣袂飘然,在众人死寂的注目中走近前来,又坦坦荡荡似的上了岩台。

为首一人姿容隽秀,风仪清雅,他手执一柄折扇,扇面上题着“惇惇君子,温文如玉”八字,小马一行人还未说话,他已当先轻轻合扇,向众人深深一揖,那六个人亦纷纷一揖到底。

这一揖如此彬彬有礼,温文儒雅,简直令人不好意思不微笑以待。那白衣儒士揖罢,直身长立,斯文微笑道:“在下温良玉。”

君子狼,温良玉。

战狼首领卜战并未亲自来,没想到竟碰上了他。

众人仍未言语,温良玉极为客气的道:“诸位远道而来,有失远迎,万望海涵。在下素闻马公子,常公子,张老先生等人大名,只恨缘吝一面,今日得见,实为快慰。”他等老皮与他寒暄过,才顿了顿,道,“诸位也知我狼山并非良善之地,若要平安过山,只怕不易。在下本领微薄,只得一小计,欲助诸位度山,不知如何?”

三角脸换成了温良玉,讲条件的内容却一致的要命——他们都想要金银财宝,和小马的拳头。

夜幕渐深,寒星几点。

在夜狼出现之前,君子狼已斯斯文文的留下条件,斯斯文文的与众人约下再见时间,从容退走了。走之前,他还恍若无意的看了眼黄珊。

可是没有了君子狼,难道不择手段,毒辣狡诈的夜狼就容易对付么?

一点不容易。

事实上,小马等人与夜狼这一战,就是一整夜。不知死了多少人,不知流了多少血,疲惫不堪,饥寒交迫,夜狼如跗骨之蛆般穷追不舍,直到一声奇异而美妙的音乐自东方隐绰响起。

夜狼的首领是个跛足的黑衣蒙面人,听到这声乐响,他抬手轻轻一挥,仿佛一瞬间,原本仍浴血抢攻的夜狼像一阵阴影般倏尔退入林中。

沐浴着幽微的月色,深不见底的林中一豆白光摇曳着,一男两女提着只素纱灯笼显出了身影。

黄珊紧紧靠在小马身边,她凝神看了看,发现这三人居然是日落之后,夜狼出现之前,打从众人身边路过的那一男二女。

三人都很是年轻,中间的青年麻衣散发,两侧的少女长袍素披。他们这次提着灯笼缓缓走来,没有再与众人交汇而过,反而停了下来,停在小马面前。

左侧那美貌的少女微微笑的望着小马,她的眼光比酒更醉人,白皙的长腿在长袍下隐隐可见,周身弥散着一股诱人的奇异魅力。

她看着小马道:“喂。我喜欢你。你跟我走罢?”

山下酒铺里的老婆婆曾经跟常无意说过,狼山上如今多了一种狼,他们从出生就在狼山上,行事诡异,难以揣测,可能害人,也可能救人。他们的首领是卜战的儿子和温良玉的女儿,这种狼的名字叫迷狼。迷狼晨起祭祀,必奏礼乐,礼乐一出,便是夜狼消失之时。

眼前的这少年,这少女,是迷狼么?

黄珊知道的很清楚,他们当然是。她知道他们供奉太阳神,知道他们行邪教之极致,知道他们纵人欲到淫·靡。

她还知道,他们每逢十五便要以性为题,祭献一位少女给太阳神,在日落之时将她杀死。

这个月的十五,他们选中了那个离开了小马又不知如何来到狼山的女孩,杜若琳。

但小马当然什么都不知道。

他听到这话,只是冷静又好奇的问:“我不认识你,干什么要跟你走?”

那少女微微侧头,灯下美人如玉如虹,她吃吃笑着说:“因为我能让你知道,……什么才是人间极乐。”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店是一家破店,几把歪扭的桌椅;几间简陋的客房;唯一的小伙计是个癞头,据说是店老板的唯一的儿子。

这么破的店,本应该关门大吉,但是它的生意却相当不错。一盘青菜几百两;一壶浊酒几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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