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嚣尘上》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声嚣尘上- 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现在,只需要严欢登台一歌。

  时间:晚上九点

  地点:NIGHTMARE酒吧

  十七岁的严欢第一次登上酒吧的驻唱舞台,也是第一次对着挑剔的地下摇滚乐迷们唱出他的声音。旁边有人帮他插好电吉他的链接线,负责试音。

  严欢站在打着灯光的舞台下,心脏呯呯的不断跳动。在舞台中心向外看,周围都是漆黑一片。明明观众的表情和视线,他应该是完全看不见才对,但是不知为何,严欢只觉得自己好像被所有人用尖刺般的视线看着。

  看得他几乎要起了一声鸡皮疙瘩。

  “JOHN,告诉我怎么才能冷静下来?”听着越来越快的心跳,严欢只能选择向JOHN求救。

  “唱歌。”老鬼道:“只要想这一件事就可以。”

  严欢听了哭笑。如果是这么简单就可以办到的话,他还有必要这么紧张吗?关键是他现在完全被台下的观众左右,根本集中不了精神。这感觉,简直比那次比赛的时候还要……

  想起比赛,严欢突然想起了一群人。

  于成功,以及原来夜影乐队的那些伙伴们。曾经在舞台上还有他们陪伴自己,而现在——

  严欢看了看手中的电吉他。这是于成功留下来的那一把,在前几日突然有夜影的原队员将这把吉他交给他。

  【成功说,这是给你的。】

  简单的一句话,却有深深的意味。于成功留给严欢的一把吉他,于成功留给严欢的梦想,于成功留给严欢的……不放弃的希望。看到这把吉他,严欢就仿佛能看见于成功笑着对自己说——严欢!我等着再见到你,在摇滚的路上。

  ——在摇滚的路上。

  深吸一口气,严欢突然发现自己能沉下心来了。摆好吉他,他轻轻拨了一下弦,对着话筒道:

  “接下来,唱给大家一首歌,希望大家喜欢。我要唱的是——”

  作者有话要说:  有谁能猜出严欢要唱什么歌呢?

  提示:男性,华裔,实力派,名字很长的一首歌曲。

☆、有没有一首歌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轻轻跟着和。

  无论闲暇时,忙碌时,总有一种音色,能够轻轻打动你的心弦。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心里记着我。

  无论是在办公室,公车站台,酒吧,听到旋律的一瞬间,就打开了记忆中的一扇门扉。

  ——有没有一首歌会让你想起我。

  灯光下的少年轻轻拨弄着琴弦,启唇带出一道低低的声音。

  低缓,沉稳,却像一股清泉,慢慢流进人们心里。

  他唱着:

  “灯熄灭了,月亮是寂寞的眼。

  静静看着,谁孤枕难眠。

  远处传来那首熟悉的歌,

  那些心声为何那样微弱……”

  歌声吐出的那一刻,点亮了一片小小的火苗。

  一开始并没有人注意到他,在其他几个乐队下场后的这中间休息时间,酒吧里的人们有的聊天,有的灌酒,有的和异性嬉笑打闹。

  没有人去在意,这个第一次出现在地下世界的年轻人。

  然而有些歌曲,有些旋律,就那样默默地传进了耳中。

  拨动着弦,严欢微微闭着眼,继续唱着。沉浸在音乐的旋律中,沉浸在他自己的回忆中。

  唱这首歌时,他想起了很多。

  与老鬼的结识,父母的冷眼相待。

  夜影乐队磕磕盼盼的路程,最终的解散。

  曾经在身边的人,现在已经不知道身在何处。然而严欢心里却不再那么遗憾了,弹着这把于成功留下来的吉他,他心里笑着,唱出了那句歌词。

  “我们都活在这个城市里面,却为何没有再见面,却只和陌生人擦肩。”

  有时候擦肩而过,却只是为了下一次的再见。

  少年清澈的嗓音,诠释出这首歌的另一种韵味。青涩的,懵懂的,像是雨后的街道能闻到一股清新的味道,却洗去了那些尘土的记忆。

  莫名地,触动心里的一片柔软。

  台上,严欢还在唱着,然而渐渐地,有人停下交谈,有人不再灌酒,抬头向正低声歌唱的少年看去。

  舞台的灯光下,严欢的身影显得有些一触及碎的脆弱感,然而,又是那么真实的存在。他的歌声,真挚地传入听众的耳里。

  多少失去,多少遗憾,多少次再见。

  曾经嬉笑的时光,现在只留冷冷的空椅。

  曾经与你对酌的那个人,现在又在哪里了?

  时光匆匆,留下的是不能再往复的过去,留下的似乎只是一份落寞。

  “最真的梦,你现在还记得吗。

  你如今也是,

  一个有故事的人。

  天空下着一样冷冷的雨,

  落在同样的世界,昨天已越来越遥远。”

  不知在何方的故人,不知在哪里的旧友,曾经遗忘的记忆,在某刻突然被点燃。

  严欢对着话筒,压低嗓音轻轻唱着。

  台下依旧是一片嘈杂,没有太多的人关注到他。然而即使是再少,也依然是有那么几个人停下了步伐,静静听着严欢的歌声。

  听着这首能够勾起他们回忆的歌曲。

  在忙碌的生活中,在醉生梦死的不理想的现实中,有一首歌,有一种旋律,能让你想起曾经的自己。

  曾经年轻的自己,曾经稚嫩的自己,曾经天真地喊着我要成为宇宙无敌世界第一的自己。在这些过去被现实磨灭前,是多么真实而又美丽的梦。

  现在想起来,或许只会换来一声叹息,一道怅惘,一个羞涩的笑容。

  却铭记于心。

  因为那是曾经最真挚,最快乐的自己。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轻轻跟着和。

  牵动我们共同过去,记忆从未沉默过。

  ……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心里记着我

  让你欢喜也让你忧,这么一个我。”

  舞台上的少年低声地唱着,台下为数不多的听众静静地听着。

  有时候,这就是一种无声的交流,不需要言语的默契。

  唱歌的人带给你一份情感,带来一份触动。听歌的人默默听着,心里悄悄的共鸣,有时候会心一笑,随着歌声轻轻摇摆。

  不是只有激烈的节奏才是摇滚,不是震撼的曲调才能撼动你的灵魂。有时候摇滚也温柔,摇滚也有流行。只要它能触动你。

  安静是摇滚的另一面,温柔则是它的另一度。

  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了正轻轻唱歌的严欢。那低鸣的歌声跃入耳中,不经意间打开了他们过去的一份记忆。

  严欢的歌声,说实话并不是听众们听过的最出色的一个,他的吉他伴奏,在专业乐迷听来甚至是有些粗糙的。

  但是这首简单的歌,这样简单的唱风,却像是细雨,润物无声。

  严欢的脸庞,在灯光的照射下的侧影,看起来虽然稍显稚嫩,却能让听众们感到年轻的气息,想起过去的自己。

  粗糙,自我,天真。

  却真挚,火热,充满希望。

  严欢不经意间忘记了老鬼的嘱咐,嘴角带出一份笑意。因为他想起了自己,想起了于成功,想起了父母,甚至是想起了那个黄毛。年轻时的失败与痛苦,曾经是那么让人绝望。然而会不会有一天想起来,只换来会心一笑,成了一份宝贵的追忆。

  “我现在唱的这首歌,若是让你想起了我。

  涌上来的,若是寂寞。

  我想知道为什么。”

  有人抬起头,对严欢吹了一声口哨。在嘈杂的酒吧里,这个鼓励的声音是那么微不可见,然而严欢却听见了。

  他对着那个方向,悄悄露出一个微笑。有人认可,有人赞扬,哪怕只有一个,也是件开心的事情。

  严欢今天终于明白,原来在吉他之外,摇滚也有另一面能让他如此开心,如此触动。

  ——带给其他人一涓涓细流,带给其他人一份温热的情感。

  通过自己的歌声,如果能够做到这些,那是多么令人开心的一件事。严欢抚着吉他,感受着它被自己染上的温度。

  道出最后几句歌词,同时也在心底默默地诉说。

  “我现在唱的这首歌,就代表我对你诉说。

  就算日子匆匆过去,我们曾走过……”

  不知道在何处的朋友,总有一天,我会用我的歌声,我的摇滚。

  让我们再见面!

  最后一声轻喝,带着似乎无尽的回味和意味深长。

  严欢唱完,抬起头来。

  台下响起零落的掌声,并不是很多,却清晰地传进他耳朵里。更多的人在做着他们自己的事情,他们没有注意到就在刚才,一个初入摇滚乐的少年完成了自己在地下世界的第一次表演。

  第一次表演只换来寥寥掌声,可以说是失败。但是严欢并不在意,因为刚才那首歌他唱的很开心,他唱给自己听,也打动了那么一些人。

  这意味着严欢终于走到这条路上,他轻轻地推开了一扇门,告诉这个封闭傲慢又无比绚丽的世界。

  ——喂,我来了!我来找你了,摇滚乐!

  严欢走下台来,还未来得及从登台表演的感觉中走出来,就被向宽一把搂住。

  “我就知道你行的!”

  向宽搂着他,死命地蹂躏。

  “我真喜欢你的歌声,真他妈的喜欢你的声音,严欢!”

  这还是严欢认识向宽以来,第一次听到他爆粗口。被人,尤其是熟人这样热烈地称赞自己,严欢耳朵都窜上一抹红色。

  “我、我唱的也就那样吧。我看很多人,都没在听我唱啊。”

  “这很正常。”向宽笑眯眯地揉着他脑袋,“要是第一次登台就能让所有人都注意到你,那严欢你就不是天才,而是超人了。”

  “最重要的是,你唱的很好。”向宽道:“认真听的人,总会被你打动。真是的,竟然让我这个老油条也有年轻一把的冲动了!”

  “是吗?”严欢呵呵傻笑。

  这时候,老鬼幽幽地在脑内对他说一句。

  “形象,保持形象。”

  刚扯到起弧度的嘴角立马收敛下来,严欢谨记吩咐,将嘴角尽量保持水平角度。因为老鬼说,这样看着才沉稳。

  “你怎么了?”向宽看着奇怪。“要笑就笑啊,故意板着脸干什么?”

  “要……要保持严肃。”严欢痛苦地忍着笑说:“不然会被人瞧不起的。”

  “…… 你个,你个臭小子!”一阵沉默后,向宽爆发出狂烈的笑声。他将严欢死命地揉弄着,几乎快把他弄断气。

  “你怎么能这么有趣呢!现在我都迫不及待地期望付声被你攻下的那天了,加油啊,严欢。”

  向宽不提,严欢都差点忘记自己这次表演,可是有着要将付声这座大神拐来的最终目的的。他四处张望了一下,有些失望道:“付声呢?他没来?”

  “来没来我们怎么知道呢?”向宽神秘一笑。“那得看他自己了。”

  一分钟前,某个角落,静静听完严欢一曲的某个听众,站起身离开酒吧。

  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他不喜欢严欢的歌声吗?

  不,他只是急着赶回去,想要回去弹吉他而已。

  狠狠地弹一晚上。

  ——在听了严欢的歌声以后。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悄悄触动你的心弦。

  让你心里记起了谁。

  作者有话要说:  前一章犯了一个大错误,我竟然将老周说成独立歌手。

  虽然我也搞不清楚老周究竟是哪个经纪公司和经纪人的,但是他一定不是一个独立歌手。

  顶多说是一个——独立于乐队的歌手,这样的歌手有很多,像是MJ,艾薇儿等等。他们的曲风囊括流行和摇滚,但是并不能说他们就不是摇滚歌手。

  啊,再说下去好像又要引起争执了。那就送上今天的最后一样东西——

  喜欢的人,点开听一听吧。O(∩_∩)O

  PS:差点又忘记,感谢念念OX的地雷支持,人老了,记性不好了?╭(╯3╰)╮

☆、曾经的人

  离开酒吧后,严欢与向宽嬉闹了一阵,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他父母似乎已经睡了,客厅里并没有谁为他留一盏灯,黑暗,冰冷。严欢在门口顿了一下,随即笑笑,不在意地回自己的屋里去了。

  一回到屋,他就精疲力尽般地躺在床上,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一般。

  “JOHN,你说,难道每一次表演都会这么累吗?”

  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我觉得好像全身的力气都被用光了一样,现在看什么都是晕乎乎的。”

  J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