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苑·经典美文2014年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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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经典美文2014年第03期-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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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自己是走在别人的城市里。
如果是在我过去的南方小城里,我只要走出家门,我就不能为自己散步了,我会不停地遇上熟悉的人,我只能打断自己正在想着的事,与他们说几句没有意义的话。
北京对我来说,是一座属于别人的城市。因为在这里没有我的童年,没有我对过去的回忆,没有错综复杂的亲友关系,没有我最为熟悉的乡音。我在这座城市里一开口说话,就有人会对我说:“听口音,你不是北京人。”
我不是北京人,但我居住在北京,我与这座城市若即若离,我想看到它的时候,就打开窗户,或者走上街头;我不想看到它的时候,我就闭门不出。我不要求北京应该怎么样,这座城市也不要求我。我对于北京,只是一个逗留很久还没有离去的游客;北京对于我,就像前面说的,是一座别人的城市。我觉得作为一个作家,或者说作为我自己,住在别人的城市里是很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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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不睡的少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母亲在吵架的时候给了我一记耳光。我愣在原地,不知疼痛,也没有眼泪,只是突然发现,连这间被白炽灯光填满的空荡荡的屋子也属于母亲,或许还包括我。于是我一分钟也待不下去了,只想逃出母亲管辖的范畴。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屋子外面游荡。乡村的夜浓稠得像一瓶打翻的糨糊,到处都黏黏的,让人恐畏,却又摆脱不了。我既不想回家,又不敢离家太远,于是干脆躲在附近的一片玉米地里,玉米地里还交替种着一些落花生。从这里能够看得到屋子里的灯火,甚至能够看到母亲从窗户努力伸出上半身来四处打探,卷起纸张般的手掌,像拿着一个扩音器,朝外面一遍一遍喊我的名字。然而回应母亲的,只有几声或远或近的狗吠。
母亲一定着急了吧?我一边悠然自得地吃着从地里拔起来的还未饱满的落花生,一边暗自窃喜,像打了一场胜仗。不过,为了确保这场胜仗胜利得彻底一些,整整一个晚上,我没有回家。
我第一次惊奇地发现,夜晚原来如此漫长,并且可怕。以前每天的这个时候,我都已经在温热的床上沉睡了,做梦,或者无梦,一夜之间都不过是一眨眼的工夫而已,从来不需要为之担心。早睡是母亲强迫我养成的习惯,她总是以咄咄逼人的语气对我说:“晚上九点钟如果还没有睡,看我回来以后怎么收拾你!”我总在想,假如她对我说这些话的时候能够温顺一点,再温顺一点,像一只温顺的绵羊,或许我会乖乖听话。
第二天,我心里的委屈和这夜色一同渐渐消散殆尽,我心满意足地回家,心安理得地吃母亲忙碌了一个早上才做好的饭,然后去学校。
高考结束,我填报的学校全部都在离家最遥远的地方:新疆塔里木、黑龙江佳木斯、内蒙古赤峰。事实上,填写志愿的时候,我还是有一些胆怯和畏惧的,但我更迫不及待地想逃离母亲和这个家。我趾高气扬地告诉很晚才下班回来的母亲:“不久之后,我就要去遥远的北方了。”我知道,这一次,我在母亲身上扔了一枚炸弹,我看到母亲被这枚炸弹摧毁的样子,疲惫失神的眼睛瞬间充满了血丝,昏黄的灯光下,我甚至还看到了母亲努力抑制住的泪水,而我,却欣然地把那些泪水当成我的战利品。
然而接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被一所不是很远的学校录取了,而这所学校,也并非我所填的志愿。后来母亲告诉我,当听说我填了最偏远的学校,她连夜找到一个在我们学校任职的旧友,费尽心思才帮我更改了志愿。她不想我仅仅只是为了躲着她,就去那么偏远的地方受苦。母亲也知道,她这样做,只会让我加深对她的偏见和不满,甚至敌意。
她始终是对我好的。
只是这种方式特别的好,或者说爱,我从未用心体会过。最终,我还是去了这个离家不远不近的地方上学。当我孤身一人坐上那列奔跑着的火车,我看到我熟悉的土地和熟悉的亲人,瞬间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此生第一次远行,逃离的快感和火车“哐当哐当”的节奏一样酣畅。
事实上,我并不适应这个城市,我不适应这里常年灰尘四起的空气;不适应这里冬天还未到就必须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不适应这里从来不下雨的春天和夏天。但是每次给父母象征性地打电话时,我总是极力渲染,只想让他们知道,我在这边过得很好。大一的寒假,我没有回家,而是去了一个朋友家过春节。大一结束后的暑假,我依然没有回家,执意留在学校实习。那是我独自一人的暑假,每天一个人骑着租借的自行车去实习单位,被领导吩咐到大街小巷寻找新闻素材,下班后,一个人去一到假期就冷清的饭店吃饭。坐在一张旁边摆放着四条板凳的桌子边,沉默无声地吃完一碗每天都如出一辙地撒着香菜和一片牛肉的拉面,一个人回到空空荡荡的宿舍,趴在一条板凳上,在干净的打印纸上书写,写着写着就到次日凌晨,再也不用受到母亲的约束。
有一天深夜,我睡不着,便鬼使神差地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我纯粹只是兴致来了,并没有期待母亲会接听这个电话,然而电话很快就接通了。母亲说话的声音气喘吁吁,我原以为她是被电话惊醒的,后来她说,她刚刚从化工厂下班回来。自从父亲和我都不在家之后,母亲宁可把更多时间放在“轰轰隆隆”的化工厂,也不愿每天面对这个空洞、冷清的家。
对于母亲的工作,其实我并不了解,也从来没有想过去了解,一个女人能做些什么呢,于是我问:“那你每天晚上在化工厂都做些什么呢?”母亲说:“每天要制造化肥、装袋、看货,有时候还要送货,不过,这几年我也慢慢习惯了,只要习惯,时间就会过得很快!”母亲的这番感受,或许就像我现在这样,只要趴在灯光下的一条板凳上不停书写,就会发现时间过得很快,很快。只是,母亲的工作比我辛苦百倍。
我一边和母亲说晚安,一边推开忘记打开的窗户。夜真的很深了,白天滚烫的水泥窗台也变得冰凉。冰凉,是它真实的体温。我突然想,或许只有深夜里的事物才是真实的,就像世间的阙静,一条终于没有人再走的马路,疲惫不堪的霓虹灯,还有自我的心。正如多年前睡在玉米地里的那个深夜,我的委屈,我的眼泪,以及我要离开的誓言,那些通通都是真实的。
但那些只是在当时而已。
摘自长江文艺出版社《我在你遥远的身旁》
寄醒者
[朱大枬]
你离别我们那夜,天上一颗大星掉了。我们吵着说,今晚有人要醒去。进屋里便见你的影子更显得暗淡了,我就取笔在你的影子周围描出一个轮廓,你的影子渐渐地模模糊糊地朦朦胧胧地化为缕缕的青灰的雾痕袅移着,我凝目望那烟子直扯着一根线穿出了窗棂以后,才觉到有些什么失掉了。我惘然对着你遗留下的黑曲线的轮廓掉下一滴泪来。
在你醒前,一颗大星的掉落预示你的将醒;在你醒后,一滴清泪的掉落哀悼你的醒去。然而你飞去了,从窗棂之隙飞去。我从窗棂之隙痴痴地窥望着,看见一朵紫色的小花在战栗,我想那该是你的魂灵罢。
我这样想,那朵紫色的小花悄然落了,飘飘地降落于窗棂以下。这时我的心也随着在沉沉地坠落。在地心有个幽碧的水潭,将来我的心就沉掉在那里面,如冷月的孤影在水里发光。我的朋友,你在别的世界见着他的时候,不要滴下泪来,因为泪掉水里,使水面皱起涟漪时,我的心碎了。
我的心沉沉地在坠落着,我怔怔地对着你遗留下的轮廓想——
这空空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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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的情书我的爸爸是超人。我一直这么觉得。他能把幼小的我高高地抛起,看着我在空中快乐地尖叫,然后稳稳地接住我。我喜欢他用硬硬的胡碴儿蹭我的脸,然后看着我羞恼的样子哈哈大笑。可是妈妈并不这么觉得,她说你是窝囊废,没出息。爸爸,你怎么不告诉妈妈你会修电路、装空调、通下水道,还能读懂天书般的使用说明书,你不是窝囊废呢?
那年我5岁。
爸爸,妈妈说你是窝囊废。你好像真的是。要不你为什么总是无言以对呢?要不你怎么拿着那个年代少有的大学文凭做了20年的中学教员让我们挤在这没有厨房的50平方米小房子里呢?
那年我15岁。别人问我以后想做什么,我说只要不做你的职业什么都行。
你在电话里局促地跟我说,我把我那个现在做台长的大学师弟的电话号码发给你,你有时间的时候就跟人家联系联系,对以后找工作也有好处。
我顶他:你怎么不给人家打呢?
爸爸显得很局促:哎哟,我……你妈也叫我给人家打,这怎么可能嘛?我跟他其实就不熟,只是以前大学的时候一起打过球,人家也不一定知道我。
我没好气地:哼,那我就更搭不上边了。
爸爸:哎哟,话不能这么说。还是你给他打比较好。你要是做出了成绩那还不是给他脸上添光?你还可以报我同学××的名字,他们以前很熟的。就是那个安全局的。哦,还有,那个工商局的,我也给了你他的电话号码吧……
你已经老了,爸爸。
爸爸,你被妈妈骂走一气之下被人拉进安利上了几次课一度燃起创业的激情却以买了几千块钱的产品告终之后就老了。缄默不语,其实已经说了;答非所问,其实已经答了。你只是勤勤恳恳地工作了20多年而没有升官罢了,给欣赏你的领导送条烟却紧张得哆哆嗦嗦,最后只好折回来并不是多丢脸的事。
爸爸,我知道你不是不成功,只是你不符合这个世界定义成功的标准。你是个好人,还很坚强,是这个时代稀缺的那种有血性的男人,你只是不够成功罢了。你在这个圆滑的世界中绷得太直。你只是不想背弃你的心。
而我的偶像是韦小宝。
不过,有人说,人总会喜欢上那个自己永远也不可能成为的人。我的自知之明告诉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韦小宝。因为,我是爸爸的女儿。基因与血缘是一件奇妙的事。由不得选择,也就没有公平一说。它是你脱不掉的印记、生存的依据,它是我们的摇篮和坟墓、生命与意义的最初缘由。而我们除了热泪满眶地拥抱它,还能怎样?
现在我20岁。我想保护你,爸爸。而保护你最行之有效的途径就是获得这个世界定义的成功。对不起,也许我要背弃你。
中学里我心情不好就跑去打电动,大学里跑电玩城还得车马劳顿地进城,随随便便玩一次一百块就没了,玩不起,于是我学会了更简便经济的方法:洗衣服和跑圈。有一天受了气在操场上闷着头跑圈,间或听见一个女生对女伴说:我一朋友给她爸发短信说,你可不可以再养我一年时间,我想试最后一次。结果她爸马上就回了,养一辈子也行啊。
突然眼泪就掉下来。
摘自《三联生活周刊》2013年第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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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一只兔子和朋友逛街,恰好碰到有卖兔子的,老板在旁边鼓动说:“这是珍珠兔,长不大,还吃得少。”于是她就果断买了下来,怎么劝说都不动摇,过几天给我打电话:“这只兔子不要了,送你了。你要是不要的话,我就把它扔了。”我问为什么。她说:“它真是太能吃了。养不起。”唉,谁让我心地善良,慈悲为怀呢?我便偷偷把这只兔子养在宿舍里。
最让人头疼的是它的食物。楼下的草坪里的草好不容易长得高一点,工人就会推着除草机把草坪修剪得和刚刚理过的头发一样。后来有人告诉我,离宿舍走十五分钟的地方有一个菜市场。这样,我骑车到菜市场给它买棵大白菜。其他的蔬菜贵得要命,买不起。再说也不知道兔子爱不爱吃。有一次我下决心买了胡萝卜,它竟然一口都没有吃,只是闻了一下。要知道那是从我的零花钱里省下来的,恨得我牙痒痒。
当然,我也有偷懒的时候,觉得买菜麻烦,有时就不去了,也有时候在外面疯玩一天,干脆忘了。它吃什么呢?我吃什么它就吃什么!面条、土豆、米饭它都通通拿下。室友睁大眼睛,惊得半晌没说出话来。还有充满正义感的人站出来指着我的鼻子说:“你看你,把兔子都饿成什么样了!都开始吃饭了。”我心里想:“你们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试试每天买菜的辛苦。”
这只兔子刚来的时候,还住在一个小笼子里,渐渐地它越来越胖,也越来越大,在笼子里转不开身子了。我这才惊觉遇到了骗子,当初不是说长不大的吗?不是珍珠兔吗?
经过我百般央求,威逼利诱,室友们终于同意把兔子放出来。有一天忽然想起整天没有喂兔子,飞奔回宿舍,发现兔子不见了!能跑到哪里?我翻箱倒柜,终于在室友的衣柜里发现了它,它缩在角落里,眼神无辜。算了,一只兔子和它计较什么,况且还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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