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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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的天空-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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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念中学时,一位老师教孔子的一句话:“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论语·述而》)”老师翻译成:孔子说,自己带了肉干来找我,我是没有不教的。结果同学哄堂大笑。这样翻译,孔子好像成了个开补习班的,你只要交学费,我就教。后来我读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史》,谈到孔子时说他是一位至圣先师,拿他跟希腊大哲苏格拉底比,比到最后冯先生说,孔子还是比不上苏格拉底,为什么?因为苏格拉底教学生不收学费,并且严词批评别人收学费;但孔子是收学费的,而且公开声明:“只要交了学费,我是没有不教的。”冯先生还加了一句,说这也不能怪孔子,因为生活总是要维持的,教书收费无可厚非。

我念到这一段心里很感慨,事实真是这样吗?在仔细搜集了各种资料,认真研究之后,我发现大家其实冤枉了孔子。因为这里所说的“束脩”并不是指肉干,而是指可以行束脩之礼的人,也就是十五岁以上的人。换言之,只要是十五岁以上的孩子,孔子就愿意教诲。这正是“有教无类”的心怀与抱负。至于实际是否带着肉干这样的薄礼,反而是无关紧要的问题了。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这句话的读法若是“自行/束脩/以上”,就可能有“自己带着/薄礼或学费/来见我的”的意思。但是从古人说话的句法来看,整部《十三经》里没有任何一处是以“自行……以上”来表达的,反而“自……以上”的句法出现过两次。《周礼·秋官司寇》记载“自生齿以上,皆录于版”,亦即从一岁(长出牙齿)以上的小孩,就要登记户口。这无疑针对“年龄”而言。因此孔子这句话应该念成“自/行束脩/以上”,从十五岁以上。因为古代男子十五岁入学,所备之礼即为束脩,行此礼之男子的年龄可用“行束脩”称之。东汉郑玄为“束脩”所下之注语即是:“谓年十五已上”(见《后汉书》卷六十四,《延笃传》注)。

第二个理由是“自”这个字在《论语》里出现了二十次,其中十次当作“从”来讲,譬如“有朋自远方来”,从远方来。还有十次作为反身动词的主词当“自己”来讲,譬如自道,说自己;自辱,侮辱自己;后面不会再有受词。而且古代不像今天有月历年历,很容易知道今年几岁。在古代,你问一个人几岁?他说比去年多一岁。那去年几岁?比前年多一岁。到底几岁搞不清楚。古人更在乎的是你是否经过了某一个阶段,譬如女孩子十六岁要行及笄之礼,头发束起来,别人一看就知道她待字闺中,准备嫁人了。男孩见面要问“加冠”了没有,男子二十岁行冠礼,以示成年。行束脩则是贵族子弟十五岁上大学时要送十束肉干,后来就用来代表十五岁。孔子自己没有机会念大学,他十有五志于学,到处访求名师指点,最后卓然有成,推己及人,回馈社会,公开宣布十五岁以上我没有不教的。他要求弟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又怎么可能大声宣传自己要收费教徒呢?

还有一个理由,《论语》是孔子的学生编的,如果这句话真有“收肉干”的负面意思,恐怕会被删掉。但事实上这句话完全印证了孔子有教无类的胸襟。况且他有弟子三千,每人送十束肉干,就是三万束肉干,怎么吃呢?吃了还有命吗?《论语·乡党》里有一句话铁证如山:“沽酒市脯不食”,孔子很注重饮食卫生,对于市面上买来的酒和肉干是不吃的,他怎么可能跟学生说,你送肉干来我就教你呢?这完全违反孔子的生活习惯。

很多人说,那孔子不收肉干,他生活怎么办?事实上孔子年轻时做过一些基层公务员工作,管过仓库、牧场,后来主要的生活来源是替别人办丧事。办丧事在古代是一种高尚的行业,因为人生自古谁无死,一旦过世就需要专家来帮忙料理后事。所以孔子有他的生活资源,这一点实在不需要我们来担心,我们要担心的反而是他的学生不太长进,以至于后来墨家的学者批评说孔子这些学生真不像话,听说有钱人死了就很高兴,为什么?吃饭的机会来了。由此可知,孔子的学生也是以办理丧事为重要的生活资源的。这是老师教的嘛。但是他们忘记一点,办丧事要心存哀戚,要能体谅丧家,不能想着这是我吃饭的机会来了,好像我要开始工作上班一样,绝对不能有这样的想法。

孔子的生活非常简朴,甚至很穷困。这一点可以在《论语》里找到许多例证。所以他教学的时候,弟子诚心送来薄礼,他也没有理由拒收。但是本末轻重不宜混淆,说孔子教书要收肉干当学费,我认为不然。因为像颜渊这样的学生,一贫如洗,孔子还对他赞誉备至。把“束脩”当成学费,实在是以小人之心去度君子之腹了。

4。为何挑剔食物?

“割不正,不食”这句话我们都熟悉。肉没有割正,孔子就不吃。当时我们对孔子的印象实在不好。有肉吃就不错了,还那么挑剔干嘛?后来念到《论语》这段原文,才知道孔子对食物的挑剔何止“割不正,不食”,他有八种东西不吃,三种东西不多吃。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薑食,不多食。(《论语·乡党》)

食物不以做得精致为满足,肉类也不以切得细巧为满足。食物放久变了味道,鱼与肉腐烂了,都不吃。颜色难看的,不吃。味道难闻的,不吃。烹调不当的,不吃。季节不对的菜,不吃。切割方式不对的肉,不吃。没有相配的调味料,不吃。即使吃的肉较多,也不超过所吃的饭量。只有喝酒不规定分量,但从不喝醉。买来的酒与肉干,不吃。薑不随着食物撤走,但不多吃。

有人根据“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认为孔子是一位美食主义者。“厌”这个字在古代有不同的理解,有人理解为食物愈精巧愈好,肉切得愈细致愈好。其实不是的,这里的意思是说孔子吃东西不在乎是否精巧,是否细致,因为他很能够自得其乐。他曾经说自己“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哪怕过的是粗茶淡饭的简陋生活,也不在乎。他称赞颜渊“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论语·雍也》)可见孔子对于生活的享受完全不放在心上。

但他为什么又有八种食物不吃呢?养生的考虑。俗话说:“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古代医药卫生不太发达,一旦生病,不容易治愈。怎么办呢?预防胜于治疗,而预防的最好方法就是吃东西要小心一点。譬如切割方式不对的肉,不吃。我年轻时不太理解这句话,自己过了五十岁以后才知道,肉的切割方式不对,确实不容易咬烂,再加上年纪大了牙齿不好,吃下去很可能不消化。所以,孔子的饮食看似挑剔,其实是以饮食为养生及享受之途,原本应该多加注意。

孔子还有三种食物不多吃,肉不多吃,酒不多喝,薑不多吃。这些生活经验都非常切合实际的情况。譬如人的酒量跟身心状况有关;今天心情很差,一杯酒就醉了;我就看过一个朋友,心情坏到极点,大家聚餐的时候,一杯酒之后,人不见了,为什么?到桌子底下去了,喝醉了;而心情好的时候,往往是“酒逢知己千杯少”。孔子的酒量如何,不得而知,但是从来不会喝醉失态。他说自己“丧事不敢不勉,不为酒困”,替别人办丧事时,不敢不尽力把丧事办好,不因为喝酒而造成任何困扰。显示出孔子的人生态度:做任何事都恰如其分,尽好自己的本分,即使对饮酒同乐,也有明确的守则,适可而止。这确实需要高度的自知之明和自制之力。

孔子是一个重视身体健康,注意养生的人。除了对食物很挑剔,他的起居作息也有颇多值得参考之处。譬如“食不语,寝不言”,吃饭时不交谈,睡觉时不说话。这样做不但对健康有益,也可培养人做好每一件事的专注力。再譬如,“寝不尸,居不客”,睡觉时不像死尸一样,仰天平躺;平日坐着,也不像见客或做客一样,跪着两膝在席上。这两件事似乎都合于养生之道。侧睡是既正确又舒服的姿势,尤其向右侧睡,对肠胃较好。平日居家,当然不必像见客或做客一样,连坐着都嫌拘谨,应有个人家居的自在与怡然。甚至连生病吃药,孔子都很慎重。有一次他生病了,鲁国的大夫季康子送药给他,孔子“拜而受之”,但是说:“我不清楚这种药的药性,所以不敢服用。”有人据此认为孔子可能深通医理。因为药必须对症,不能随便服用,对一个人是良药,也许对另外一个人是毒药,不可不慎。

从孔子的养生的观念可知他是一个全方位的思想家,不只谈一些高尚的人生理想,也注意到人生的实际情况的方方面面,从每日的食、衣、住、行开始,每一步都走在人生的正途上,不要因吃喝玩乐而忘记了人生理想。而这些养生观念,不仅对古人,对我们今天的人也非常有用。现在很多人得所谓的“富贵病”,大都是因为饮食和生活习惯方面的问题造成的。经济繁荣之后,我们不应该只把注意力放在饮食享受上,而要设法加强人生的修养。因为真正的快乐在内不在外,你从外面得到的乐趣会随着刺激效应的递减而慢慢减少,到最后求乐反苦;而通过自我修养,由内而发的快乐却是真正持久的。孔子一再强调我们对于食物要重视,是因为人生的时间非常宝贵,应该抓紧时间修养自己,生病虽然难免,但总要设法避免。

5。谁的耳朵顺了?

人类历史上最短的自传是孔子说的,只有三十七个字: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

我十五岁时,立志于学习;三十岁时,可以立身处世;四十岁时,可以免于迷惑;五十岁时,可以领悟天命;六十岁时,可以顺从天命;七十岁时,可以随心所欲都不越出规矩。

这是孔子一生的自我描述。但我要减掉一个“耳”字(六十而(耳)顺),因为这个字不但在整段话的文脉上说不通,而且与孔子生平的事迹也毫不相干。首先,“耳”这个字在《论语》里出现过四次,两次当语助词,没有意思,如“前言戏之耳”(《论语·阳货》),“汝得人焉耳乎”(《论语·雍也》);还有一次明指耳朵,“洋洋乎盈耳哉”(《论语·泰伯》),耳朵里面充满了音乐的旋律;第四次就是“六十而耳顺”了。由孔子自述生平的其他各阶段来看,如“志于学、立、不惑、知天命、从心所欲不逾矩”,都是他在《论语》中反复声明的题材,唯独对“耳顺”却无一语提及。

再看孔子六十岁前后所做的事情,跟耳朵没有任何关系。他从五十五岁到六十八岁周游列国,到处奔波。有一次子路清早进城,守门人问他从哪儿来?子路说:“从孔家来的。”守门人说“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也”,就是那位知道行不通还一定要去做的人吗?可见当时有很多人用“知其不可而为之”形容孔子。为什么明明知道理想不能实现,还要去做呢?因为要顺天命。

孔子有一次到了卫国边境的一个小地方,叫做“仪”。“仪封人”,也即这个地方的封疆官员,想跟孔子见面。谈完之后,这人出来反而安慰孔子的学生说:“二三子何患于丧乎?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各位同学,你们何必担心没有官位呢?天下混乱已经很久了,上天要以你们的老师孔子作为教化百姓的木铎。古时候有金铎、木铎,金铎是金口铜舌,里面的铃铛是用铜做的,敲起来声音刺耳尖锐,一般用于军事作战。木铎是金口木舌,声音钝钝的,代表宣传教化。仪封人说,上天要以你们老师作为木铎,代表教化百姓正是孔子的天命。孔子在周游列国时两次生命遇险,也都诉诸于天。第一次在匡,他说“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论语·子罕》)上天如果还不让我们的文化消失,匡人又能对我怎么样呢?第二次在宋,司马桓魋要杀害他,他说:“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上天是我这一生德行的来源,桓魋又能对我怎么样呢?可见,孔子对自己是在奉行天命充满信心,有恃无恐,认为你们不能对我怎么样。这正是他基于知天命、畏天命,而表现的顺天命。因此,“六十而顺”是在顺天命,跟耳朵完全无关。如果这些还不能证明的话,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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