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报仇看电影》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为了报仇看电影- 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储存鱼子酱。”她到底没等来,好像楼上的第二只鞋子始终没落下来,她担惊受怕地过了一辈子。

还有生老病死,还有生命中最糟糕的际遇,自己的错误决定,那都不是第三次世界大战,也不是外星人入侵,那是肯定会来的,迟早要来的。而且这都不是电影,不是几个镜头就能结束得了的,中间的日月流年,时时刻刻,都要熬着。潮水一样的访问慰问的人走了,更长的时间里还是得自己挺着,痛苦酸楚,都是真真实实地在自己身上。经历过这些的人,都是怎么熬过来的?不是在自己身上,所以想不到,到了自己头上也就明白了,人的忍受力真是无限的。从前,粉红娇嫩地依傍在父母亲身边的时候,想也想不到的那些事,黑白分明的世界观里永远容不下的那些事,最后也都忍过来了。

人的精力,花在什么上面,都是可以看到结果的;花在忍受和煎熬上,却多半看不到。人类大部分的勇敢和力气,并没用在冲锋陷阵和经天纬地上,而都是用在这些看不到的地方。人生,犹如尤金·奥尼尔所说,是“进入黑夜的漫长旅程”。所以我们需要各种影像,因为即便在它表现痛苦的时候,它也设法遗漏了真正的痛苦。

蜡像馆往事

全球第六座杜莎夫人蜡像馆落脚上海后,“刘德华”、“奥黛丽·赫本”、“刘翔”、“李小龙”、“谢霆锋”欢聚一堂,报章也隔三差五刊出新入住的明星蜡像,但没多久,就有英国作家凯特·布里奇推出新书《蜡像神话:杜莎夫人的生活和传奇》,讲述杜莎夫人生平。原来,她发家于法国大革命时期,令她“走向辉煌”的“生意”,是为断头台下的冤魂塑像,好让革命者们拿去四处展览。这“生意”时效性太强,因此,她常需亲自去断头台和公墓前捡人头,以便在人头腐烂变质前制好蜡像雏形。

蜡像这东西,比别的人偶更令人觉得诡异不安。它逼真,却没血没肉;它栩栩如生,却没被灌注灵魂。整件东西在似与不似中,在生与非生间。难怪1953年的经典恐怖电影《恐怖蜡像馆》会拿“蜡像”作为恐怖素材,恐怖气氛一流。而在欠缺摄影技术的时代,用它为死囚造像,震慑效果也属一流。但是,即便对它的诡异早有感受,一旦知道华服丽影、专为名流塑像的蜡像馆,居然有这样一段前尘往事,一颗老心也实在颇感震荡。

就想起库布里克的《闪灵》,规模宏大、气势迫人的度假酒店,居然是建立在印第安人的墓地上,以至于每到大雪封山、游客绝迹,酒店就成了鬼怪的天下。这里面当然有对美国政治历史的隐喻,但回头想想,所有灿烂辉煌、庄严典雅的事物背后,恐怕都有这么一段不堪的过往为某种隐喻增添分量吧。所以,吃饭别看后堂(彼得·格林那威电影《厨师、窃贼、妻子和情人》中对此有精彩描绘),恋爱别问过往,戴钻石别去想南美的血腥钻石矿(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主演的电影《血钻》亦可充当教科书),裹着皮草举着酒杯笑语盈盈时,别去想动物被剥皮时的哀号。麦当娜、凯瑟琳·泽塔·琼斯、刘嘉玲貌似善良、纯洁、完美地走到我们面前之前,阴谋、挣扎、惨烈都曾经历,嫉恨、毒辣一样都不缺,都别问,也都别想,只管享受她们的花样年华。

而且,能走至今天,能成功洗底摈弃过往,也必须有些手艺、有些能耐。就像杜莎夫人,曾为法国王室成员塑像,大革命来了,本来难逃一劫,可革命者们需要她,她活下来了,虽一度入狱,可还是活下来了。直到革命者也被送上断头台,她还是活下来了。因为,还是有人需要她。山河变色,血海滔滔,她凭着这么一门诡异的手艺,活到了九十岁。所以,鞋匠不会死,将军却死了,风云人物的权威,抵不过一只小小的钉锤。

色彩狂人

《恐怖蜡像馆》一九五三年

每次在生活里遇到过分艳丽的色彩搭配,不论是服装,还是房间装潢,我都暗暗在心底里惊呼一声:“阿莫多瓦式配色!”

大红的墙壁,明黄的屋顶,深蓝的窗帘,粉红的床铺,橘红和黄色格子相间的地砖——各种颜色在阿莫多瓦的电影里,总像是在过狂欢节,一起舞蹈着涌到人眼前来。剧中人的装束更是浓艳到让人便秘,夸张的黑色眼影,大波浪的头发,头发上还常常扎着礼物上才会有的蝴蝶结;长着棕红色的头发,却要配上艳绿的套装,镶金片子的黑色长裙下,还要露出一双“红色高跟鞋”(阿莫多瓦影片女主人公的最爱)。阿莫多瓦就是这样,从场景道具到剧中人的服装、化妆到海报,到处贴着他的色彩标签,和剧中人躁狂离奇热情的性格以及情欲热望一一契合,并“体现出西班牙人民对绚丽色彩和生命与激情的钟爱”。

当然,色彩狂人不只阿莫多瓦一个,蜷川实花、中岛哲也、张艺谋、印度宝莱坞电影、梵高、弗里达,都是将浓烈的主观色发挥到极致的佼佼者,即便看过以后不记得情节画面,也一定有一片热情的颜色在脑海中烙下烙印。但这种配色如果落脚在现实生活中,效果一定非常骇人。朋友A性格热情奔放,一次失恋后,服装的配色风格更加往阿莫多瓦的路数上走,完全不顾所有的服装书上都会有的告诫:“全身上下颜色不能超过三种。”只见她身着深枣红色夹克,配着火红色大摆裙,脚上是黑色镶着金丝的靴子,还缀满小零件。我们都疑心她有点色弱,而且失恋之后真的疯了,暗地里称她的衣服为“交通安全服”,因为穿着这样的衣服过马路,如果还出交通事故,责任一定在司机。

朋友B认定了自己循规蹈矩的生活需要改变,并认为自己其实是一个热情浪漫的人。在读了几本色彩书后,她以极大的热情对自己的房子进行了装潢,风格完全近似阿莫多瓦电影。尤其是那个让人充满色情幻想的鲜红的大沙发,暖房时去坐过一次,此后的几天时间里,总感觉大腿还热乎乎的。但她住进去没多久,面对着粉红色的卧室就感到精神紧张,几个月后,她发展到一进屋子就胸闷气短,买一棵碧绿的青笋放在厨房紫红色的橱柜柜面上,她顿时就没了吃它的勇气。她又开始重新收拾屋子了,这一次她走到另一个反面去,所有的墙壁都是白色,连地脚线都是白色的。

我则在金融危机到来之际,努力地买了许多鲜艳的衣服和两双鞋,一双大红,一双艳绿,我猜想我以前的朋友和同事看到我,脑海中一定浮现出“性情大变”四个字。其实我只是在最近频频想起那些大萧条电影,都有阴沉压抑的颜色,萧瑟枯寒的调子,想竭力破除那种色彩诅咒。我们经常随便地抓点救命稻草,来使自己安心:色彩、门神、避火图、经济学家、新总统,或者爱情、塔罗牌,甚至周围人笃定的神色。

缺胜于丰

《破碎的拥抱》二零零九年

《看电影》杂志访问刘镇伟,并做了一个题为《刘镇伟电影中的乱世桃花》的小专题,检点他电影中的桃花。

他的电影中,总会有桃花出现,从《新精武门》、《东成西就》、《方世玉II谁与争锋》、《花旗少林》、《大话西游之月光宝盒》到《天下无双》、《情癫大圣》,总有桃花。桃花不多,有时候不过一枝,多时不过一丛,有时候是在窗前,有时候是在门外,有时候是画在信封上。有时候,只见花瓣纷纷地洒下来,却看不见桃花树。而且,那些桃花,出现的时间也不多,眼开眼闭之间,桃花已经不见了。但只要想起刘镇伟的电影,就会想起桃花,莫名的明艳、不知由来的欣喜,一起袭来。记者问起桃花意象的由来,他答:“可能我觉得桃花是很开心的象征,我小时候每到过年,爸爸拿桃花回来放进瓶子,我就觉得‘哇,跟着这十来天是很开心的,有红包给我了。’”令我既感惊讶又感同身受的就在这里,如此固执的关于桃花的景象,起因竟是瓶子里的一两枝桃花,而这一两枝桃花,在若干年后蔓延开来,竟成为那样明艳盛大的景象。大陆的导演也好、作家也罢,看见桃林的机会,大约远远多于生长在香港的水泥森林间的刘镇伟,但大陆艺术家自然情怀的丧失、季节感的缺失,一向为人诟病,没有人会这样执著于一枝桃花。有段时间,评论界集中开火,为的竟是现今的中国小说家完全忽略景物描写。但《三国之见龙卸甲》的导演李仁港与郎天对谈,谈到他的山水画,谈到大陆画家总在奇怪生活在城市中的香港人如何画山水画时,这样说:“因为我们平日不得见(名山大川),所以一旦见到了就会有比他们更深刻的震撼和感受,从而画出比他们更好的山水画来。”

这或许不是根本的原因,但有时候,真的是“缺胜于丰”。因为不够,因为俭省,因为只得一点引子,所以身在其中的人,要时时动用自己的经验、想象去填补,要时刻准备调动自己感受力的储备,让眼前的一切扩大、蔓延,在内心丰盛起来,并深深镌刻下印迹,所以,“缺胜于丰”。

小王子只得一朵玫瑰花,所以他悉心培育,倾注深情,使这朵玫瑰成为只属于他的、独一无二的玫瑰。如果他有一座玫瑰园,他或许连一朵玫瑰都不曾真正拥有。就像是丰子恺的漫画所描述的:“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有两三枝。”丰盛的世界,或许只是便宜了情感的钝者,感受力的懒人。所以,物资匮乏的上世纪八十年代,竟比今日还显得丰盈,点点滴滴,因为得之不易,反而使我们反复深究,获益良多。而我所生活过的小镇,在今日的我看来,竟像一个缤纷深邃、无可比拟的异域,而这都只因为“缺胜于丰”。

钓鱼钓到白鲸

《大话西游之月光宝盒》一九九五年

《西雅图夜未眠》中,汤姆·汉克斯告诉朋友,他即将和网络上结识的女性见面,遭到了朋友的恐吓:“可别是《致命的吸引力》里的那种女人!”汤姆·汉克斯被吓到魂不附体,声音都在颤抖:“全美国的男人都被它吓死了!”

这部把全美国的男人都吓坏的电影,出现在1987年,以极端的方式展现了“一夜情”后遗症。电影中,男主公已婚,与偶然结识的女编辑春风一度后,本以为可以轻松离场,却随即遭遇痴女的电话恐吓,邮箱里被扔进血淋淋的死猫,孩子也遭绑架,发狂的女人最后甚至杀上门去,被夫妻俩摁进浴缸,竟还能悍然破水而出。《致命的吸引力》吓坏的可不只是美国男人,里根时代的后半段,它不但为女权主义退潮助了一臂之力,更为捍卫家庭鸣响警钟,甚至有人认为,痴女隐喻的是刚刚开始肆虐的艾滋病!其余威多年犹存,斯蒂芬·金《丽赛的故事》中的女主人公,遭遇丈夫的读者恐吓时,就疑心那位变态读者会效仿《致命的吸引力》,往邮箱里扔死猫,那读者果然没辜负她。《致命的吸引力》的影响力和普及程度,由此可见。

弗吉尼亚·伍尔芙的话,可以作为《致命的吸引力》的注脚。她说:“出来找乐子的男人,碰上用情太深的女人,犹如钓鱼钓到白鲸。”就像陈佳明对许美静,他只是像男人一样爱她,而她却分明是像女人一样爱他。他希望她理智、适可而止、希望这段关系愉悦身心、希望事态在不可收拾前款款止步;她却像古往今来许多女人那样,为爱不顾一切,带着所有的悲郁、期望、神经质、甚至歇斯底里去爱他。而男人并不是神、不是天,男人也是人,既然从这段感情中得不到愉悦,很快就悚然退却了。

但,白鲸这意象,仅仅适用于女人么?《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的萨宾娜,听说弗兰茨要为她离婚,披星戴月地逃跑了。白鲸亦有可能是男人。但米兰·昆德拉意不在此,他借助萨宾娜的选择,表达了一种更久远的恐惧,对于“重”的恐惧。有人身世惨厉、气息沉重,与他相处,犹如重拳打在脸上,有人却毫无负载、吐气如兰,所谓如沐春风,大概就是和这种人在一起时的感受。有的人从来都躲不过这些选择——家与国、生与死、爱与恨,不由人不沉重,有人却从来不曾面临这些抉择,一味轻盈,轻盈到让人嫉恨。与前者相处,就要分担那些“重”,与后者相处,却有可能分享“轻”,到底选谁弃谁,很容易做出抉择。

所以,《致命的吸引力》其实是“轻”与“重”的较量,不过刚好发生在两性之间。而在别的地方,这种较量也依旧存在。我有两个朋友,一甲,一乙,都很穷,甲身世凄厉,有轻度听觉障碍,人生故事里满载家族罪孽、阴森的大屋、病房里发毒誓、手臂上刻字、为磨炼品质冬天洗冷水澡之类的桥段,我被他吓怕了,换句话说,我被他身后拖拽的“重”吓怕了,我闪;乙也穷,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