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备;她对晴雯的千伶百俐、嘴尖性大,只当活泼有趣。书里面有一笔,非常重要,在晴雯被撵出去,甚至已经死掉之后,贾母跟王夫人说起晴雯,她还是赞赏的口气,她说“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注意:不是一般的好,是“甚好”——她说“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这段话出现在第七十八回开头。周汝昌先生认为前八十回曹雪芹的真笔就到第七十八回为止,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都非曹雪芹的文字,他曾试图另写第七十九、第八十回,他写出的第七十九回里,一段重要情节,就是贾母因晴雯被撵逐致死痛责王夫人。周先生的观点足资参考。
过去有一种论调,把晴雯定性为一个具有反抗意识的女奴。这种对晴雯的定位,贴这样的标签,论家有他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个人不认同。我认为晴雯的悲剧不是因为她有阶级意识,自觉地进行反封建压迫的斗争,因力量单薄故而败亡。所谓阶级意识,或者说女奴意识,就是觉得自己是被剥削、被压迫的,我是被关在一个牢笼里面,我感到窒息,我反抗,我要冲破这个牢笼,出去获得自由。晴雯显然不是这样的。晴雯的悲剧是一个性格悲剧。
曹雪芹去世以后,在西方,过了很多年,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瑞士一位学者荣格,提出了一个影响很大的命题,叫做“性格即命运”,也就是“播下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曹雪芹虽然没总结出这样一句话,可是在他的《红楼梦》文本里,早就表达了这样一种哲思,就是很多人生的大转折,大喜剧,大悲剧,固然有政治原因,有经济原因,有其他社会原因,但是往往最深处的因素,却是性格。晴雯她那种由着自己性子来消费自我生命的做派,表现得最充分的是在“撕扇子作千金一笑”那一回,大家印象很深,论述也很多,具体情节我不重复了。由于她性格过于锋芒毕露,一时闹得宝玉都不高兴了。宝玉赌气说那我就去回太太,把你打发出去算了。如果晴雯真是一个所谓具有阶级意识的反抗的女奴,她应该高兴死了。这是一个牢笼,我在这受剥削、受压迫,你把我放出牢笼,太好了!一拍屁股走人。可是书里怎么写的呢?晴雯当时什么反应?晴雯最后就哭了,说“为什么我出去?要嫌我,变着法儿打发我出去,也不能够”,甚至说“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这是曹雪芹笔下的晴雯。晴雯为什么愿意留在“牢笼”里不愿意出去?任何事情都有特定的环境,特定的因素。固然,你按阶级分析的角度来分析的话,晴雯这些丫头确实是女奴,是为奴隶主服务的女奴。从深刻意义上分析的话,她们是受剥削受压迫的。可是具体到荣国府,具体到大观园,具体到怡红院这个环境里面,这些丫头,特别是一二等丫头的生活,跟公子、小姐没有太大区别,非常舒适,非常惬意。更何况宝玉这个主子是主张“世法平等”的,具有“情不情”的博大胸怀,具有开放性思维,对丫头们不仅绝无压迫,更把她们当作花朵般欣赏、呵护。晴雯在那样的生活环境里,如鱼得水,自由自在,她不但不会觉得那是一个牢笼,随时想挣脱出去,反而把在那个环境里的撒娇使性、纵情享受,当做了生命的必然,以为永远就可以那么优哉游哉地过下去。晴雯本身有个口头禅:“撵出去!”她对比她地位低下的丫头和婆子,是很凶的,她经常吓唬她们:把你撵出去!干脆撵出去算了!口吻跟主子没有什么区别。主子还没有这么说,她先这么说。她还付诸行动,直接做主撵出过坠儿。她从来没有设想过,自己到某一天倒会被撵。曹雪芹写出了这么一个毫不设防、毫无忧患意识的晴雯。
有一位红迷跟我讨论晴雯的时候,我难过地说,晴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她说这个话只能去说坏人啊,晴雯死了以后,宝玉写了篇幅很长、文句很古奥的《芙蓉诔》,称誉她“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月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这样一个生命,怎么可以忍心说她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呢?我就跟她一起梳理书里的情节发展。
晴雯最后被撵出去,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抄检大观园。大观园为什么被抄检?风起于青萍之末,或者叫做“蝴蝶效应”——本来只是一个蝴蝶翅膀轻轻扇动,结果形成一个大风暴。酿成抄检大观园惨剧的“蝴蝶扇翅”,换句话说,那挑事起头的是谁?就是晴雯自己。
大家记不记得从第七十三回开始的情节发展逻辑链?那天晚上,宝玉正准备睡觉,突然赵姨娘那儿有一个丫头叫小鹊,来到怡红院,直接走到宝玉跟前。这个丫头的名字取得很有趣,小鹊,喜鹊的鹊,按说应该报喜,结果她报的却是凶信儿,似乎应该叫做小鸦——乌鸦的鸦——才对。她说什么?说宝玉你要仔细,我听见赵姨娘在老爷耳朵边说了一些什么,仔细明天老爷问你话。宝玉听到老爷,就跟孙猴子被唐僧念了紧箍咒一样,坐立不安了,连夜抱佛脚温书。因为老爷问他话,无非是问你圣贤书读得怎么样了?你八股文练习得怎么样了?宝玉开夜车搞恶补,所有丫头都得一块儿熬油。晴雯表现得很积极,对小丫头们吆三喝四。有个小丫头陪着在那儿值班困了,打盹时一下子头碰到板壁,就以为晴雯打她了,哭着央告:“好姐姐,我再也不敢了。”突然,出现了一个事态,就是芳官她出去方便完,回来以后就说,哎呀!我觉得有一个人影从墙上跳下来。晴雯一心一意要为宝玉解围,一听有这动静,觉得构成一个理由,马上让宝玉装病,把这个事儿吵吵出去:有人跳墙了,这还得了啊!宝玉吓着了,吓病了。这么一来,第二天,老爷也好,天皇老子也好,谁还问他功课啊!晴雯就带头闹。守夜人到处查,哪有跳墙的痕迹啊,哪找得着跳墙的人啊,说没有这个事儿。当时晴雯是怎么说的?晴雯觉得自己跟王夫人是一头的,说明明看见的,不光芳官看见,我跟宝玉都看见了,我现在还要到上房,到太太那去,报告这个事儿,还要给宝玉领安魂药,依你们说,难道就罢了不成?其实这事闹到一定程度,及时刹车,第二天就说虚惊一场,宝玉确实受惊病倒,贾政也就不会问宝玉功课了。但晴雯的性格使然,她执意要把这个事儿闹大。果然越闹越大。到第二天,贾母也知道了,等于就临时召开了一个家庭紧急联席会议。贾母平常不问府里面的事儿了,她离休多年,只享清福,这回却亲自主持“御前会议”,确定了严查严处的基本方针。结果没有查出来跳墙的人,但是查出府里夜间赌局,查出了赌头,这个赌头一查出来,牵动面就太大了,一个是府里面大管家林之孝家的亲戚,你说管家能高兴吗?又查出来一个是贾迎春的奶妈,这个事儿让她没脸,贾迎春虽然很懦弱,能忍就忍,可是她是邢夫人的女儿,邢夫人能忍吗?你们二房竟查到我们大房头上来了!还有一个是内厨房厨头柳家她的妹子,内厨房那个柳嫂子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而且内厨房是很重要的机构,供应整个大观园里面这些公子小姐,包括李纨的伙食。所以就搅得整个府里全乱了,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全激化了。恰好贾母房里的一个傻大姐,在大观园的山石上捡到一个绣春囊,交到了邢夫人手里,邢夫人如获至宝,赶紧封起来交给王夫人——什么叫封起来交给王夫人呢?有人说是不是写了一封信?不用写信,尽在不言中。大家想一想,王夫人看了什么感觉?等于邢夫人就跟你说了,谁是贾母大儿子?贾赦。谁是大儿媳妇?本人。谁应该住在荣禧堂?谁应该来管理荣国府?我们大房。我们被排除了,都交给你们二房了。贾政一天到晚忙于他的公务,掌管整个荣国府的不就是你王夫人吗?对不对?那么你现在看看,你把这个府第治理得怎么样?光天化日之下,你的荣国府所附属大观园的山石上头竟有这种淫秽物品!王夫人脸上心里就都搁不住了,那么事态发展到后来,就是抄检大观园。
晴雯她万没有想到,她强调有人跳墙必须得严查,一查到底,蝴蝶翅膀一扇,酿成超级风暴,抄检大观园的第一个苦果子,竟是由她来尝,她天天在那里毫无心机地嚷“撵出去撵出去”,到头来抄检大观园以后,率先被撵出去的就是她自己。正如宝玉所说,她就如同一盆才抽出嫩箭来的兰花被送到猪窝里去一般,她的嫂子,还对去探望她的宝玉进行性骚扰,最后她就死在她那个姑舅哥哥的冷炕上,而这对受过她恩惠的远房兄嫂,竟在她刚一咽气的时候,就忙着去领烧埋银子,把她匆匆火化了。真是凄惨绝伦!你看这个晴雯,那么聪慧美丽、心地善良的一个好人,结果确实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我和一起讨论的红迷朋友,不禁发出长长的叹息。她说曹雪芹下笔真够狠的。我说,也唯有这样的文笔,才能够使我们读者遍体清凉,懂得什么叫社会,什么叫做世道,什么叫做人生,什么叫做人性。真是一言难尽。所以晴雯是一个专门把她展开讲十几讲都讲不够的一个角色。限于时间,我只强调这些。曹雪芹在设置《金陵十二钗又副册》的时候,把她列在所有丫头的第一位,是有道理的。她的出身虽然最卑微,但是她的故事最丰富,最动人;她所能够引发我们的思绪,最充沛,也可以达到最深刻。
又副册里排在第二位的是袭人。关于袭人我前面讲了很多,这里就不重复了。
第三位是谁呢?第三位我觉得应该是鸳鸯。提起鸳鸯,有人马上就想到鸳鸯抗婚,那当然是全书里面最精彩的片段之一。有红迷朋友会问,既然鸳鸯是世奴,贾赦直接占有她就是了,何必唆唆,又是让邢夫人私下去动员,又搬出鸳鸯兄嫂来劝说,更想让鸳鸯父母出面包办?这是因为鸳鸯是他母亲身边的一号大丫头,他知道贾母不可能放弃鸳鸯,他希望鸳鸯在劝导和逼迫下去跟贾母违心地表态,如果鸳鸯自己表示愿意,贾母也就难以挽留。那是一个把“孝道”扛上天的宗法社会,贾赦不能不至少在表面上尊从贾母的意志,所以最后鸳鸯抗婚得以胜利,贾赦只好拿银子去另买了个嫣红来泄欲。贾母一死,鸳鸯没有了保护伞,贾赦霸占她也就无所谓不孝,因此贾赦发狠宣布鸳鸯早晚脱不出他的手心。鸳鸯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那个时代那种社会,如果贾母死后鸳鸯宣布出家,永不嫁人,从法律和道德的大面上说,贾赦也不能强娶她,但鸳鸯深知在得势之时,贾赦这样的贵族老爷对法律和道德是满不在乎的,她恐怕到头来还是要落入魔掌。贾母死,鸳鸯随,这是必然的结果。在曹雪芹的全本《红楼梦》的八十回的后面,在贾母去世之后,会写到在贾赦逼婚的情况下,鸳鸯掏出剪子,剪喉自尽。她并不是为贾母表忠——在高鹗笔下,“鸳鸯女殉主登太虚”,完全是一个“忠奴”形象——她是为了捍卫自身的尊严,她绝不屈服于色鬼贾赦。支撑鸳鸯心灵的,绝不是什么忠孝节义封建道德那一套,这在前八十回里已经表现得很清楚。
第七十一回,写到鸳鸯有一天在大观园里办完事,打算出去回到贾母那边,天已经黑了,她要方便,往僻静地方走,无意中就发现了司棋和她的表兄潘又安,在大观园里面幽会,分明有云雨之事。这种行为在那种社会非同小可,不要说主子,就是一些丫头,如果发现或者仅仅是听到这个事情,也会觉得司棋无耻之极。可是书里面有一笔写得非常动人。鸳鸯后来听说那边无故走了一个小厮,这边司棋病重——一方面可能生理上确实出现问题,更重要的是心病。鸳鸯无论是跟贾母、王夫人或者王熙凤随便一汇报,司棋就面临金钏那样的下场。金钏无非只是跟宝玉稍微调笑了几句,司棋是真有行为,而且私自把外面男子勾引到大观园里面来,不光是淫行,更涉嫌召纳匪盗——司棋面临被挪出去的处置,作为丫头,不能老病着在小姐屋里呆着,虽然她跟小姐不住在一个空间,可能在另外一个屋子里头,但是怕传染,府里管家需要把她挪出去。在司棋最惶恐绝望的时刻,鸳鸯赶到了司棋的身旁,把其他人支开,赌咒发誓:“我告诉一个人,立刻现死现报!你只管放心养病,别白糟蹋了小命儿!”不要说在那个时代,在今天,有的人看见别人所谓的偷情,婚前性行为,都可能要去告发,都不同情。而在那个时代,鸳鸯那样一个女性,她真是具有人本思想啊,在她眼里,最最重要的是司棋的“小命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