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心武揭秘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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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揭秘红楼梦- 第1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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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进府之前——刚冷了一二年间,还有人提起来趁愿,这会子呢,又跑出个偷金子的,而且更偷到街坊家来了。那么这一笔绝不是废文赘笔,这就是一个伏笔。现在是坠儿偷金子,怎么叫偷街坊呢?因为平儿不是怡红院的,也不在大观园里住,她跟王熙凤、贾琏住在大观园西边,荣国府靠北的一个小院里,她借用“街坊”一词表明坠儿偷虾须镯行为的严重性,就是她的偷窃对象已经不是她所服侍的空间里的,可见实在是胆大妄为。

平儿主张,不明说偷窃的事,找个别的理由,把坠儿撵出去就完了,这样宝玉不会觉得丢脸,别房的人也不至于看笑话说闲话。平儿本想背着宝玉跟麝月交代,没想到偏被宝玉听见了,宝玉就很感动,感激平儿对他的关怀维护。但宝玉这个人嘴没遮拦,去跟病中的晴雯说了,晴雯一听,立刻发作,把坠儿找过来,拔下头上的一丈青——一端是尖锐的锥子似的发饰品——就扎坠儿的手,晴雯发威,把坠儿给撵出了。坠儿在八十回后肯定还有故事。

坠儿这个角色非常重要。在大观园里面,坠儿的朋友是谁啊?那可不是一般人物啊。大家记不记得滴翠亭宝钗扑蝶啊?在滴翠亭里面小红跟谁说私房话啊?就是坠儿。坠儿给小红贾芸私下传递手帕定情。用我们今天观点看,坠儿是不是卑鄙无耻?我认为不能这样看问题。她偷虾须镯,目的是什么?绝对不是为了自己戴上,她能戴上吗?她继续在怡红院当差,在大观园里活动,她戴着平儿的虾须镯晃来晃去,行吗?肯定不行。坠儿和小红是有思想共鸣的,小红曾经说过: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过了三年五载,谁知道谁干什么去啊?这些丫头年龄大了,“好不好拉出去配小子”,是不是?如果你自己有一点积蓄,比如悄悄把虾须镯换成私房银子,你出去以后配人,因为你有银子,在配给谁的这个问题上,你通过向拿事的管家行贿,就可能得到一个稍微好一点的对象。所以坠儿这种行为,是在那样一个社会环境里面,一个女奴,很有心机地为自己以后前途做打算的一个勇敢行为。当然,她没有成功。

坠儿偷金,跟良儿偷玉,都是发生在荣国府里的事。坠儿偷金在后,良儿偷玉在前。坠儿确实偷了金,良儿确实偷了玉吗?良儿这个命名你想一想,她和坠儿是配伍的,一个是有罪的姑娘,一个是我本善良的一个姑娘,那么从这个命名的方式上你就可以判断,这个良儿当年是被冤枉的。她本善良,她并没有偷玉,那块玉到哪儿去了?

故事流动到荣国府遭遇第二波打击,被彻底查抄。那些抄家的兵丁,在分头查抄的过程里,会中饱一些被抄物品,这块玉,应该是从贾母正房,也就是宝玉几年前曾经居住过的空间里,抄出来的,抄到它的兵丁一看成色很好,会很值钱,就趁长官不在眼前,把它揣起来了,当然按规定,所有抄出的东西,都要到指定的地方存放、登记,私揣查抄物品也要冒一定风险,那兵丁不免会慌张,更可能他私揣的物品不止这一件,也不可能都揣放得那么严实,混乱当中,他跑出贾母院落东边的穿堂门——就是二十三回写到的,袭人倚门等候宝玉从东边贾政王夫人起居的正房回来的那个穿堂门——就把那块玉掉落在穿堂门外的夹道那里了,人们一时都没发觉,下起大雪,纷飞的雪花很快就把那块玉给掩埋了,王熙凤被罚扫雪,扫到那个位置——一丝不乱——就发现了。

在这段情节里,曹雪芹会写到王熙凤拾玉后百感交集。当年在贾母居住的院落里,在宝玉所住的空间里,丢失了一块价值不菲的美玉,这事当然由王熙凤亲自来查实处置。宝玉的丫头们,多半都有嫌疑。窃贼最后可能就锁定在几个嫌疑最大的丫头身上。王熙凤当年怎么对待有嫌疑的丫头?记不记得王熙凤有一次跟平儿怎么说的?第六十一回,大观园里闹出涉及到玫瑰露和茯苓霜的盗窃官司,王熙凤那时候正在养病,不直接理事,平儿去跟她汇报,她就说:这些丫头虽不便擅自拷打,让她们大太阳底下跪在瓷瓦子上,不给吃喝,一日不说跪一日,看她们招不招!这种解决盗窃官司、对待下人的方法,显然不是王熙凤的新发明,当年良儿被锁定为窃玉之贼以后,肯定就被王熙凤这么处置过,跪瓷瓦子——就是瓷器跌碎以后的破瓷片——你给我跪上,大太阳底下,不给吃,不给喝,你招不招?身体再好的人也受不了啊,最后,良儿屈打成招,交不出玉,只好承认是偷传出去,卖掉了,这样良儿就被当作窃玉贼,给撵出去了,可能还会牵连到另外一些奴仆,那些奴仆被判定是帮良儿传玉、卖玉。当时事情闹得响动很大,赵姨娘贾环他们一定会讥笑嘲讽宝玉,看你身边,窝着窃贼!宝玉为此,很久都心情不畅。

那么事过几年,沧桑巨变,王熙凤沦为贱役扫雪,发现一块玉,拾起来一看,分明就是当年以为被良儿窃走的那块玉,稍加推敲,就可以憬悟,当年良儿并没有偷这块玉,应该是这回抄家,兵丁把贾母当年带着宝玉居住的地方,像用篦子那么篦了一遍,这块玉就不知从哪个旮旯里给掏出来了,兵丁私揣怀内,从这地方跑过时,落在这穿堂门边夹道一侧,偏就被自己拾到了!回想几年前,自己不可一世,对良儿那么凶狠,冤屈人家。当时自己处置另外一个生命,是那样地轻率,毫不手软。现在忠王府来查抄贾府,让自己交代贾府还有多少财产,你全说清楚了也不行,非逼你再说,让你跪瓷瓦子,不给吃不给喝,下大雪,衣衫单薄,你给我扫雪去。。

曹雪芹会写,在那情景下,王熙凤的良心发现,写到一个生命内心最深处的痛切愧悔,那种对人生滋味的复杂感觉。那一段文字,对读者肯定形成强大的冲击力,能引发出读者对人道、人性的深切憬悟,在曹雪芹的第九十一回至九十九回这个情节单元里,会出现王熙凤扫雪拾玉的情节。这是以前研究者比较少,甚至于根本没有触及的一个内容,是我现在竭诚为大家奉献的比较独家的一个探佚成果。

有红迷朋友说,王熙凤作为《金陵十二钗正册》的一钗,那当然是能理解的,但是她女儿巧姐,故事里面她年龄很小,也没有很多的情节,怎么也是《金陵十二钗正册》当中的一钗呢?我想,曹雪芹是为了体现对贾氏家族薄命女子的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扫描。《金陵十二钗正册》里有已经嫁人成了媳妇的,比如李纨,王熙凤,甚至有入宫到了皇帝身边的贾元春,那么也有跟她们平辈的,一些没有来得及出嫁或者出嫁比较晚的小姐,同时呢,也要安排进比她们矮一辈的家族成员。秦可卿按她嫁给贾蓉来算的话,辈分矮一级,巧姐跟她一个辈分。但秦可卿太神秘,辈分感不鲜明,那么把巧姐安排进去,就使得《金陵的十二钗正册》的阵容更加立体化,有利于深化“万艳同悲”“千红一哭”的悲剧效应。而且巧姐这个人物的命运,也寄托着曹雪芹他很多的感慨。王熙凤千不对、万不对,但是刘姥姥到荣国府来,作为一个穷亲戚——其实根本不是正经亲戚,很牵强的一种联宗关系——来求她救济,她善待了刘姥姥,那么善有善报,最后刘姥姥就解救了困厄当中的巧姐。

巧姐最终应该是一个什么结局呢?应该是嫁给了刘姥姥的外孙子板儿,这在书里面是有很明确的伏笔的。有人相信高鹗的写法,高鹗是说巧姐后来嫁给了刘姥姥所住的农村的一个姓周的富户,这是不对的。前八十回写刘姥姥第二次到荣国府去,贾母带着她游览大观园,到了贾探春的居所,探春屋里大瓷盘里有佛手,板儿要了一个大佛手玩。佛手跟柚子在植物学上是亲戚,是同一种植物的不同变种。柚子长得圆圆的,佛手它底下有一个圆托,上面伸出好多手指头似的分支。柚子剥开皮可以吃它的果肉,佛手一般来说不能吃,如果要吃就把嫩佛手切成片制成蜜饯。那么书里面很具体地写到,巧姐——当时应该还没有这个名字,这名字恰恰是刘姥姥后来给她取的,当时她只叫大姐儿——看见板儿手里拿着佛手,她就要这个佛手,开头板儿还不愿意给,后来经过大人协调,香橼——柚子又叫香橼,也可以写成香圆——就换到了板儿手里,佛手就换到了大姐儿手里。板儿开头不乐意,后来一看这柚子能当球踢,因为他是男孩,又很高兴。

这样一些描写,分明是一个伏笔。脂砚斋的批语,在这个地方也点破了,说“小儿长情,遂成千里伏线”。就是告诉你最后他们俩结为夫妻了。为什么呢?因为“柚子,即今香圆之属也,应与缘通”,就是香缘,意味着有一个姻缘在里面。“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佛手好象手指头似的,但是不是人的手,是神佛的手,所以叫佛手,佛手起什么作用呢?指迷津,你的生命陷于迷途中,它能起到指点你把路走通的解救作用。

当贾府崩溃,巧姐作为未成年家属,允许亲戚领走的时候,她的舅舅王仁,就来把她领出,但并不是要抚养她,而是把她卖到妓院去了。解救巧姐,涉及到贾芸“仗义探庵”、妙玉在庵里佛手指向处,留下一包银子,以及刘姥姥带着板儿及时赶到,用那包银子将巧姐赎离火坑,等等情节。刘姥姥将巧姐带回自己家中,最后她嫁给了板儿。这才是曹雪芹八十回后的真故事。高鹗写她嫁给了周姓地主,是不符合曹雪芹原笔愿意的。

高鹗为照应第五回关于巧姐的判词里“狠舅奸兄”的提法,把王熙凤的胞兄王仁设定为“狠舅”,这是对的,王仁这个名字谐音“忘仁”,过去把“仁义礼智信”作为建道德的基本组成,第一个就是“仁”,那么这个舅舅对自己妹妹的女儿,狠心往火坑里卖,当然是“忘仁”;但是高鹗把“奸兄”设定为贾芸,还有贾蔷,可就大错特错了!这两个人根本不是曹雪芹后八十回里面所写到的“奸兄”,那么这个“奸兄”是谁呢?有人一定会很感兴趣,应该告诉我“奸兄”是谁,可是又会皱眉头,为什么呢?你不是预告讲完王熙凤、巧姐,你要讲李纨吗?你怎么横生枝杈呢?我没有横生枝杈,要闹清楚对这个巧姐下毒手的“奸兄”是谁,就必须要从对李纨的分析说起。请期待我下一讲。

第十章 第九十一回至第九十九回之谜'3'——李纨之谜

过去有一种说法,认为《金陵十二钗正册》里有一钗堪称完美,哪一钗呢?李纨。如果你像脂砚斋一样通读过曹雪芹的全本《红楼梦》,就知道绝非如此。即便你读的是通行本,如果你仔细推敲第五回里面,关于李纨的判词和她那支曲,你也应该怀疑高鹗后面所写的那些情节是否对头。高鹗后来就没怎么写李纨了,确实给人一种感觉,李纨这个人完美无缺。

第五回里,通过判词和关于李纨的《晚韶华》曲,曹雪芹其实已经告诉你,李纨不仅不完美,而且,问题还不小。在关于李纨的判词里面有两句,叫做“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你细琢磨一下,这难道是赞美吗?特别是最后一句。李纨的结局比较好,儿子贾兰后来中了科举考试的武举,当了高官,她成了诰命夫人,但是,却被判定为“枉与他人作笑谈”。别人对她并不佩服,并不羡慕,反而去讥笑,这是为什么?难道“他人”形成的舆论毫无道理,都是对她的误解和污蔑?我引的两句判词,前面一句历来聚讼纷纭,解释不清,什么叫做“如冰水好空相妒”?其实这句话不难理解,就是在八十回后,会写到贾氏宗族最后是忽喇喇大厦倾,府里面各人的命运,就出现了分流。本来他们都是一个池子里的水,但是有的呢,就被冻成了冰,也有的呢,居然还以水的姿态存在,还可以自由流动,所以冰和水之间,虽然本来是同质,但是遭逢变故之后呢,生存状态却大相径庭,互相之间产生了隔阂,甚至于冰就会来嫉妒这个水,这个水也就不去顾那个冰了。

一定会有红迷朋友皱眉头问了:你前面讲了半天,给我明确了一点,就是说皇帝如果打击这家人的话,那么不仅那个贵族官员本身会失去自由,“冻成冰块”,包括这个罪者的正妻、侧室、儿子儿媳妇、公子小姐,以及所有的这些府里面的男女仆役,都要面临一样的或打、或杀、或卖的命运。如果书里的荣宁两府彻底崩溃,李纨她凭什么就能例外不受打击,还是“好水”,拥有自由呢?

这就必须探讨李纨这个角色的原型。

李纨这个角色应该是有原型的,当然,从原型到书里面的艺术形象,作者进行了特别多的艺术加工。甚至于就辈分来说,都把她降低了一辈来写。

怎么回事呢?咱们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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