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回、第六十七回、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并非曹雪芹的原笔,以严格的标准来衡量,我们今天能看到的曹雪芹的《红楼梦》,只有七十六回;另一层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第六十四回、第六十七回、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它们虽然不是曹雪芹的原笔,是由别的人补成的,但那补写的人士,从身份到动机,都跟高鹗有重大的区别。从身份上说,高鹗跟曹雪芹了无关系,两个人不仅不认识、无交往,人生轨迹无交叉,生活阅历也大不相同;但是补上面提到的四回书的人,却应该是很接近曹雪芹的人士,在一定程度上是了解曹雪芹对整部书的基本构想的,其中一位补写者,很可能就是脂砚斋。从动机上说,补写这四回书的人,是努力去接近曹雪芹的原意,而高鹗却是想“匡正”曹雪芹前面所写的“走向”,把他自己那跟曹雪芹不相同,甚至背道而驰的意图,贯穿在了续书之中,还对前八十回进行了相应的篡改。因此,我认为高鹗的四十回续书,不应该再跟曹雪芹的文字合在一起印行,他的续书可以单独出版,谁愿意看,可以拿去看,却不能再让那些文字跟曹雪芹挂钩,所谓“《红楼梦》曹雪芹高鹗著”的印法,必须改变。《红楼梦》出版史上的这场革命,必须进行!
尽管我们现在看到的古本《红楼梦》八十回里,有三至四回不像曹雪芹的原笔,但意思大体上还是对头的,为了说起话来方便,把这大体上是曹雪芹写的八十回文字,统称为“曹雪芹的八十回《红楼梦》”,还是恰宜的。周先生因为不满意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他自己另起炉灶,另写了这两回,作为对曹雪芹迷失无稿部分的一种探佚成果的展示。他给第七十九回拟的回目是“清虚观灵玉消冤疾水仙庵双冢报芳情”,安排了贾母责备王夫人撵逐晴雯致死、宝玉往清虚观去为晴雯申冤等情节。还写到赖尚荣家又来请贾府的人到他家赴宴:赖家酒席丰富,戏文新鲜,自不必细表;只说男宾女客,分设外内两处院子,到撤了酒席将次看戏时,方将内眷女客请到戏台前,拦上帏,一处看戏。这男宾中,有荣府交契,也有赖尚荣在官场应酬,结识了忠顺王府的哥儿,这日也来赏光助庆。偏巧戏文中间停锣止乐时,宝玉正在好友冯紫英、卫若兰、陈也俊等公子一起讲论戏文的音韵,贾母惦记他要服一丸药了,便令袭人出座找亲随小厮与宝玉送去。这时恰好忠顺王公子起座与随侍人说话,却不防一回头与袭人打个照面。袭人见有生客,即回避回座去。谁知道那王子便问小厮:你们是谁家的,那日内眷来的是何人。用钱赏了小厮,小厮便说了出来——方才那是我们宝二爷的丫鬟,名叫袭人。那王子记在心。
第七十九回就结束在这里。第八十回,回目则是“赖尚荣官园重设宴贾雨村王府再求荣”。写贾雨村为了讨好炙手可热的忠顺王及其王子,不惜对给予过他多方帮助的贾府施加压力,助纣为虐:话说那王子,本是忠顺王之幼子,因此宠爱娇纵,是京师闻名的花花公子,声色犬马,无所不为。这日忽一眼瞥见了袭人,便觉自己府里二三百名的丫鬟侍女,一概不中用了。见了母妃,硬逼着叫想法子去把这个袭人讨来……母妃无奈,只得和王爷说了此事……那王爷虽也知此事名声攸关,不敢轻动……正在无聊之际,人报兵部贾雨村大人来拜。王爷心中一动,忙说快请。
原来,雨村自升了大司马,越发权威日盛,渐次向各王府里走动,心知忠顺府是当朝天潢首贵,可以左右内廷大势,便时常来献勤讨宠。这日又来……入座寒暄后,王爷装作无意闲谈,问道:近日可还常到荣府去?他家那哥儿怎么样了?
雨村尚不明就里,随口答道:学生与那贾宝玉,倒也不时常会的,因他文采过人,诗词作得好,京城里识文赏字之人无不赞羡。近日又作了一首奇诗,题作《词》,正抄来一份在此。……那忠顺王原想借雨村口才,去向贾政说话,讨了丫头,可免动文动事,闹事担名。此时雨村去后,就打开诗从头细读。忽然惊叫道:这是“反诗”!……话说这一清客罕然厉色向众人说道:这诗的要害,并不在那一两句可以为解的诗人讽语,却在这林四娘其人原本就是逆党下流之人,她是山东违抗圣朝的天兵。你看:“明年流寇走山东”,这是什么话!
还待愚者道破,方能醒悟吗?
王爷与众客一闻此言,一齐又惊又喜——喜的是,这可抓住了问罪兴师的真由头。那忠顺王也不是浅薄粗鲁之辈,他便吩咐长史官,明日专唤贾大人。到府议事。
于是贾雨村就去荣国府,对贾政晓以利害,逼迫贾府献出袭人,以避“文字狱”,贾政无奈,只好去跟王夫人先说。
话犹未了,只听外面人报:王府长史官来拜。贾政一闻此言,目瞪口呆,连说罢了罢了,长叹一声,慌忙迎接出去。究竟袭人如何离开荣府,辞别宝玉,且看下回。
冤疾才消祸便随,名园金谷是耶非。
坠楼自是忠贞绝,难保石郎更可悲。
周汝昌先生这样写,想来是对我们现在看到的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深为不满,估计他对第八十回尤其不满。第八十回以往的通行本都以“美香菱屈受贪夫棒王道士胡诌妒妇方”为回目,周汇本坚决不取,估计周先生特别不相信关于王道士的那段情节。确实也是,前面有一位现成的张道士,提供了极其丰富的情节发展的线索,有什么必要再出现这么一个王道士?“妒妇汤”只不过供读者一笑,缺乏曹雪芹文笔一贯的内涵力度。他从第七十八回往下续,那样铺排情节,是因为根据他的理解,贾府的内外危机,应该是一步紧逼一步,前面的伏线,到这两回应该“收线”,有所照应了。
周汝昌先生对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的改写,可供参考。
我个人的看法是,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写迎春误嫁中山狼和薛蟠娶来个河东狮,写夏金桂的家庭背景、性格特点,写因此对香菱命运的影响,应该大体上都还符合曹雪芹的基本构思,对于一般读者来说,是无妨当做曹雪芹的文字接受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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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心语
观花修竹能几时?
1
观花修竹,后面还有四个字:酌酒吟诗。这是《红楼梦》第一回,写到甄士隐这个人物,介绍他的生存状态时出现的语汇。
书里说甄士隐的身份是“乡宦”。查《现代汉语词典》,没有“乡宦”的词条,查《辞海》,连增补本也查了,也没有这个词条,到百度网上去查电子词典,也没有这个词汇,但是点击网页,却有一系列涉及“乡宦”两个字的信息出现,多半是古典小说或者相关评论里的内容,也包括《红楼梦》里关于甄士隐的文字。那么,乡宦是一种什么身份呢?
从书里描写看来,甄士隐住在姑苏阊门外十里街仁清巷葫芦庙隔壁,从空间位置上说,不在城里,但也还不是乡野,用今天的语汇说,是居住在“城乡结合部”,城里人认为那里已经是“郊区”,真正的农村里的农夫可能又会认为那里是“街市”。从社会族群的归属来说,甄士隐一定是当过官,但书里看不到他还在继续当官的迹象,显然他已经用不着上班理事了,过的是闲居的生活。但是他的年龄呢,说是“如今年纪半百,膝下无儿,只有一女,乳观花修竹能几时?
名英莲,年方三岁”,也不能算很老,脂砚斋说曹雪芹的写法是“不出荣国大族,先写乡宦小家”。后来写到荣国府,贾政出场,那员外郎贾政的形象,似乎比第一回的甄士隐还要略老些,每天去上班,案牍劳烦,有时还要出长差,虽然住在豪华的大宅院里,但真正能够跟亲属一起享受闲适的机会很少。他在大观园建成后去验收时,看到稻香村的景象,说了句“未免勾起我归农之意”,过去有的论家就说他是虚伪,我倒觉得贾政那样说,起码是“一时的真诚”。甄士隐年纪不过是刚及半百,何以就可以有官宦的身份而又不必去打理官宦的事务?他“每日只以观花修竹、酌酒吟诗为乐”,成为“神仙一流人品”,“家中虽无甚富贵,然本地便也推他为望族了”。书里没有更多的交代,我们无法知道他没到退休的年龄,怎么就挂冠而居,看来不大像是被贬斥的,即使是被罢了官,用今天官场的行话来说,也是“软着陆”,权力是没有了,尊严还在,自己“禀性恬淡,不以功名为念”,主动取边缘生存的姿态,倒也悠哉游哉,自得其乐。
2
甄士隐在整部《红楼梦》里,只是个起引子作用的人物,他和贾雨村一样,具有象征意义,即“真事隐,假语存”,实际上也就是作者告诉读者,他是从生活原型出发来写这部书的,“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摄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也。”
在故事正式开始前的“楔子”里,曹雪芹还有这样的说法:“今之人,贫者,日为衣食所累;富者,又怀不足之心。”那时的社会,呈葫芦型态,两头大,中间小。所谓两头大,不是两头一边大,富者那一头,好比接近葫芦嘴的那个小鼓肚,四大家族,宁、荣二府,都属于其中的一部分,这个社会族群的基本心态,就是贪得无厌,第七十二回贾琏对王熙凤说:“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听听这口气,胃口有多大!贫者那一头呢,好比葫芦底部的那个大鼓肚,书里写到的王狗儿家,算是较穷的了,其实比起那些社会最底层的更大量的生命存在,还是强许多,王狗儿的岳母刘姥姥毕竟还能挖掘出跟葫芦那头的富贵鼓肚里的人际关系来,破着脸跑到荣国府里去“打秋风”,凭借装傻充愣插科打诨竟然满载而归,这是葫芦底下那个大鼓肚里的更多人家不可能有的幸运。曹雪芹写《红楼梦》,他主要是写葫芦嘴下边那个小鼓肚里的故事,葫芦底部大鼓肚的事情写得很少,但是,他的了不起之处,就在于通过写贵族家庭的荣辱兴衰,让读者对那个时代的整个“葫芦”的形态,通过阅读中的想象和补充,都能了然于心。
甄士隐出场的时候,既不在葫芦的小鼓肚里,也不在葫芦的大鼓肚里,而是在两个鼓肚之间的那个细颈当中,具体而言,也就是非贫非富。今天把这种人叫做中产阶层,这个社会族群在漫长的中国历史进程中,始终似有若无,是“两头大中间小”的那个“小中间”。直到上个世纪后二十年以后,这个“葫芦颈”才开始拉长、变粗,但也只是跟过去比,长了一点、粗了一点,跟两头比,就还是显得势单力薄、幼稚脆弱。
中产阶层最可自慰之处是衣食无忧。说甄士隐是乡宦,他有没有定期发放的宦银呢?看来是没有,如果有,他后来也就不一定非去依靠岳丈。但他有带夹道的住宅,书房外有小花园,至少有两个使唤丫头和一个男仆一个小童,生活可谓小康。他的经济来源,应该是当官宦时积攒了一些俸禄,后来置了点田庄,从中取租。
在那样一个时代,中产阶层尤其是一个变动最大的社会族群。葫芦上头小鼓肚里的一些人,会因为种种原因,从那个小鼓肚里坠落到葫芦颈里来,比如书里的柳湘莲,就是破落世家的飘零子弟,从生存状态上看,比甄士隐更暧昧,具有游动、冒险的浪漫特征,但从经济生活小康和政治上的边缘化上看,可以与甄士隐一起划归到中产阶层一类中。葫芦底下的大鼓肚里,也会有一些人通过这样那样的办法,使自己从大鼓肚上升到葫芦颈中,刘姥姥的努力使王狗儿家达到小康便是一个例子;像醉金刚倪二,虽说是市井无赖泼皮之流,但是经济上逐渐增加着积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不受主流政治约束自由生活,其实也是补充入中产阶层的一员。
中产阶层的成员,有安分不安分之别。甄士隐属于安分者。他满足已达到的经济状态和生活格局,过着享受琐屑生活乐趣的雅致而悠闲的生活。书里写到他抱着爱女到街门前看那过会的热闹。过会,曹雪芹没有展开描写,但那种乡俗直到上世纪仍活跃在中国民间,鲁迅先生写过一篇《五猖会》,记录他目击的景况:“开首是一个孩子骑马先来,称为‘塘报’,过了许久,‘高照’到了,长竹竿揭起一条很长的旗,一个汗流浃背的胖大汉用两手托着;他高兴的时候,就肯将竿头放在头顶或牙齿上,甚至于用鼻尖。其次是所谓‘高跷’,‘抬阁,‘马头’了……”“却只见十几个人抬着一个金脸或蓝脸红脸的神像匆匆地跑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