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出他对尤氏还是有一定的感情的,赏月时佩凤吹萧、文化唱曲,倒也呈现出一种府内的和谐景象。可是,墙根下忽然发出怪异的长叹,贾珍厉声叱咤,连问:“谁在那里?”后来一阵风过,隔壁宗祠里发出扇开合之声,众妇女都觉毛发倒竖,贾珍酒醒一半,倒还撑持得住些——怪叹异响当然都是对他那样的不肖子孙必将败掉祖宗家业的报警,但这寥寥几笔,也写出贾珍在贾氏家族里,总还算是有些阳刚之气的男子。
贾珍带领妻子姬妾中秋赏月的地点,是在会芳园中丛绿堂上。可是第十六回交代了,为建造大观园,已经把会芳园拆了。这前后两回稍有矛盾。这一回里还写了尤氏回到宁国府,去偷听偷看贾珍和一群狐朋狗友聚赌胡闹的情节,其中写到邢夫人胞弟邢大舅的丑态丑话,尤氏听得十分真切,乃悄向银蝶笑道:“你听见了?这是北院里大太太的兄弟抱怨他呢。”北院?各古本在这里都这样写。可是根据第三回以及后来许多回里的交代,贾赦、邢夫人是住在荣国府东边用界墙隔断的一个黑油大门的院宇里,宁国府则在它的更东边,尤氏提及邢夫人,应该说“西院里大太太”才对榫,为什么要说“北院大太太”?也许,真实的生活里,贾赦、邢夫人的原型的住处,就是在宁国府原型的北边?或者宁国府虽在荣国府和黑油大门院宇的东边,但其大门连同整个府第的位置却要偏东南一些?
最耐人寻味的是,这一回写到贾赦、贾政听见贾珍带头演习箭术,认为“这才是正理,文既误矣,武事当亦该习,况在武荫之属。两处遂也命贾环、贾琮、宝玉、贾兰等四人饭后过来,跟着贾珍习射一回,方许回去”。各古本写法基本上没有差别。按“两处”下命令的文字逻辑,贾环和贾琮应该属于贾赦处,宝玉和贾兰则属于贾政处。贾环属于贾赦处?是一时笔误吗?往下看,似乎又并非笔误。因为底下写贾母领着族人在凸碧堂中秋团聚,贾环继宝玉、贾兰之后也赋诗一首,贾赦看了大加褒奖,一般的夸奖话倒也罢了,说到最后,竟然拍着贾环的头笑道:“已后就这样做去,方是咱们的口气,将来这世袭的前程,定跑不了你袭呢。”按当时贵族袭爵的“游戏规则”,父辈的爵位在其死后,应由其长子来袭(贾代善死后,贾赦作为长子袭了一等将军,贾政无爵位,只被赐了个官儿当),就算长子死去或有过失不能袭,也不可以让侄子来袭,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在这一回里,贾环被设定为了贾赦的儿子。更奇怪的是,这一回里写到,一家人围着大圆桌团聚,上面居中贾母坐下,左垂手贾赦、贾珍、贾琏、贾蓉,右垂手贾政、宝玉、贾环、贾兰,团团围坐。只坐了桌的半壁,下面还有半壁余空。贾母就感叹人少,于是就去把迎、探、惜叫过来坐到一处。不是还有一个贾琮吗?习射有他的份儿,怎么中秋团聚吃月饼就没他的份儿了呢?贾琮在第二十四回就正式出场,还被邢夫人斥责:“那里找活猴儿去,你那奶妈子死绝了!也不收拾收拾你,弄的黑眉乌嘴,那里象大家子念书的孩子!”贾琮分明是贾赦的一个亲儿子,当然也就是贾母的一个亲孙子,中秋大团聚,怎么会被排除在外呢?
从上面这些迹象看,第七十五回应该是写得比较早的一回文字,但是因为就整个故事而言,它又处在相当靠后的位置,因此,曹雪芹一直没有腾出手来让它的叙述文字跟前面各回一一对榫,更没来得及把其中的三首诗补上。回目说“新词得佳谶”,“佳谶”就是好的预言那当然是反讽。甄家大厦已倒,贾家已经风雨飘摇,围坐在大圆桌旁的这些人,无论善恶贤愚,都将不免进入“白骨如山忘姓氏”的范畴。
第七十五回的三首诗曹雪芹未及填入,固然是我们阅读上的一大损失,但我们要感谢他把第七十六回写完全了。第七十六回整体上是一首诗。关于这一回,我在前面都有详尽的分析,这里不再重复。只是还要强调一下,林黛玉所写出的,与史湘云“寒塘渡鹤影”相呼应的,应该是“冷月葬花魂”,而非红学所校订本所主张的“冷月葬诗魂”。“花魂”是《红楼梦》文本里一个多次出现的语汇。“鹤影”句预示着八十回后史湘云历尽艰难困苦终于与飘零的宝玉遇合,“花魂”句则预示黛玉自沉于湖心月影已为时不远矣。
不稀罕那功名,不为世人观阅称赞
青年时期读红,我最不忍读的是第七十七回,最不爱读的是第七十八回。不忍读第七十七回,是因为内心的情感太与书中的宝玉共鸣了。其实,那是曹雪芹高超文笔的胜利。他经过反复的精雕细刻,从第八回宝玉酒醉回到绛芸轩,晴雯迎上去埋怨他,他把晴雯冰冷的小手渥在自己温暖的手里那个细节开始,迤迤逦逦,以撕扇、补裘等重场戏,以及摔帘取钱偷听宝玉麝月私语、爆炭般发作用一丈青乱戳坠儿的手等等琐细的穿插,把一个由着自己性子生活的真率而诚挚的生命,鲜活地塑造了出来,使我们觉得恍惚跟这个人生活过一段。这样一个生命的抱屈陨灭,怎能不令人肠断心碎?
晴雯的生存态度,是有违封建礼教的。王夫人剿灭晴雯,是一次给宝玉“扫荡外围”,促其归顺礼教的“严肃整顿”。这确实是事件的本质。但往深里探究,就会发现,那其实也是一个惊天动地的性格悲剧。性格即命运。从贾母屋里的绛芸轩,到怡红院里的绛芸轩,在没有家长、大管家等外部势力进入监管时,里面的生态环境,读者都是非常熟悉的。由于宝玉的纵容,或者说是带头,那里面充溢着自由浪漫的气息,以第六十三回群芳开夜宴为例,哪里是只有晴雯、芳官恣意狂欢,就连袭人,不也喝酒唱曲,礼数出位了吗?
晴雯被撵后,宝玉哭道:“我究竟不知晴雯犯了何等滔天大罪!”袭人道:“太太只嫌他生的太好了,未免轻佻些。在太太是深知这样美人似的人必不安静,所以很嫌他,像我们这粗粗笨笨的到好。”袭人的话不完全是敷衍,她在一定程度上说出了真相——晴雯毁在美丽与聪明皆外露,构成了那个时代那种社会环境中的性格劣势,而袭人却具有所谓温柔和顺的性格优势,更何况她相貌上平平,也不会让封建主子一眼看去就惹上“狐媚子”的嫌疑。我曾写过一篇随笔,题曰《性格何时无悲剧?》,现在引在下面:“性格悲剧”曾是文学评论家笔下常见的话语,更有“性格即命运”一说。
最近读到一些文章,发现“性格悲剧”的慨叹不是用在了虚构的艺术形象上,而是针对了真实的人物。比如一篇文章大意是说,胡风对曾拜在他门下,后来主动揭发批判他,却又跑到他家希图板凳两边坐的某人,一点面子也不给,当场下了逐客令,这就促使某人更“及时”地把胡风等人的私信上交构罪,促成一场“肃清胡风反革命集团”乃至全面的“肃反”运动在全国迅即烈火熊熊……这些涉及不同悲剧人物的文章,又几乎都用“书生气”来概括他们的性格弱点。“书生气”严格来说还不能算是一种性格,因为性格是指个体生命与生俱来的独特秉性,这种秉性在后天通过社会影响、学校教育、家庭熏陶与个人努力,可能会有所萎缩、抑制、掩饰、修正,可是却很难说能够彻底改变。
就性格而言,无论是总结中外古今文学艺术中的人物形象,还是分析历史与现实中活生生的个案,有一些类型的性格,显然是属于易生悲剧的。如过于内向或过于外露,心太软,多愁善感,优柔寡断,刚愎自用,或意气用事,易于冲动,喜欢即兴发挥,能伸不能屈,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死亡等等。如果世界上只是自己一个人活着,那么无论是什么性格,也都无所谓性格悲剧;但无论在什么时代,什么社会体制下,个体生命总不能不遇到一个与他人,与群体,发生交往、碰撞、磨擦乃至冲突的问题,在这个体与他人与群体的复杂关系中,性格冲突是一大因素。这也是个体生命烦恼和痛苦的一大根源,我们读伟人的著述与传记,也能从中发现出自性格深处的东西,并且会深感震撼。
在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日子里,因性格而纠葛为政治悲剧的例子不少。现在社会转轨到市场经济,市场使每一个体生命有了更活泛的人际选择,不会在性格完全不合的情况下,也硬是挪不出某个社会组织板块,从而使性格冲突激化所派生的悲剧得以减少。但市场的选择也有其冰冷、犬儒的一面,在激烈的效益、收益竞争中,某些类型的性格也会感到更多的压力,面临更尴尬的性格困境,因此性格悲剧仍会源源不断地显现。这对文学艺术或许是福(可取材者多多),对世道而言,却依然令人不能满意,因之对理想境界的追求,也便会伴随着对现实缺憾的批判而渐强渐进。
如果说人是生而平等的,那么,不同的性格也应是平等的,和不能有种族、肤色、性别、长幼、相貌、体态等方面的歧视一样,人与人相处时也不该有性格歧视。即使是与一般大多数人性格相差甚多,以致可称为有性格缺陷的生命个体,我们也应该像对待生理上有缺陷的残障人、智障人一样,平等待之。人类社会真达到了这一境界,所谓性格悲剧,也就不复存在了吧?
这篇文章虽然没提《红楼梦》,没举晴雯为例,但促使我写成它的因素,当然有《红楼梦》的熏陶,有《红楼梦》里黛玉、妙玉、晴雯等形象的启迪储存于胸臆。
我自己经历过很多世事后,回思所遭遇到的人生坎坷,多与自己的个性相关。我现在深切地意识到,无论在什么时代,什么社会,什么体制,什么具体的小环境里,个体生命的悲苦都在于:他(或她)一方面必须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而人格尊严的很大一部分就是其独特的性格;另一方面又有必要与他人,与群体,去协调,去磨合,这协调与磨合,在很大程度上,其实也就是抑制,甚至是打磨掉自己个性棱角的痛苦历程。人应该就是自己,人却又不能不因将就他人和社会而丧失掉一部分自我。这里面有超政治的,哲学性的思考。曹雪芹,他以《红楼梦》,引领我们进入了这个哲思的层面。站在这个层面上,我们就应该更加理解,曹雪芹为什么通过贾宝玉宣布女儿是水作的骨肉,为什么又说未出嫁的女儿是颗宝珠。他这是从社会群体中先把受污染最轻,较易保持本真性格的闺中一族,摘出来加以评价。
我们也就更加可以理解,为什么脂砚斋不止一次说黛、钗其实是一个人,最后合二为一了。曹雪芹确实有那样的用意,就是通过这两个角色,去反映人生的两面——黛玉体现着凸显个性维护个体生命尊严的一面,宝钗体现着以吞吃“冷香丸”压抑浪漫天性以求符合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贞静”规范的一面,但她们同属“红颜薄命”,因为无论是率性还是归顺,那个时代那个社会那种主流意识形态,都不能够给予她们一个能够幸福的生活空间。我们也就更加可以理解,曹雪芹为什么要塑造出一个把个性尊严推至极端的妙玉,并对她极为珍爱,要把她安排进金陵十二钗正册,让她排名第六。又通过对太虚幻境四仙姑的命名,告诉读者,她是宝玉生命历程中最重要的四个女性之一,并在八十回后写她如何以舍弃自己的清白解救宝、湘,在自我人格挥洒上达到惊天地泣鬼神的程度。
我们也就更加可以理解,曹雪芹为什么在行文上并不将王夫人和晴雯的矛盾完全归结为礼教冲突。第七十四回他是这样写的:“王夫人原是天真烂漫之人,喜怒出于心臆,不比那些饰词掩意之人……”他写出了王夫人与晴雯之间的性格冲突,说到头,晴雯在王夫人眼里,是犯了“讨厌罪”。在人与人相处时,其实最厉害的排拒因素还未必是政治上的“反动”、道德上的“败坏”、能力上的“愚笨”、行为上的“糟糕”,而是不需要很多理性在内发酵的天然的“讨厌”。单向或双向的“讨厌”如果发生在社会地位平等的人士之间,那还不至于直接酿成人生悲剧,但王夫人是封建主子,晴雯是女奴(她既不是府里家生家养的,也不是府里买来的,是府里老仆妇赖嬷嬷家买来后,带进荣国府,贾母见了喜欢,赖嬷嬷就把她当做一件小玩意儿白送给贾母的,属于荣国府女奴中出身最最卑贱的一类),社会地位如此不对等,双方又都“天真烂漫,喜怒出于心臆”,因此,一旦双方都觉得对方“讨厌”,那弱势的一方当然就只能遭罪。晴雯带着勾引宝玉和得了“女儿痨”的冤名,被粗暴撵出,正如宝玉的形容:“就如同一盆才抽出嫩箭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