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返狼群- 第1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小狼已听见是抱过自己的亦风的声音,亲亲热热地从床底下跑了出来,皮球一样滚到亦风跟前,张开小爪子把他的腿抱了个结结实实,一边哼哼唧唧撒娇,一边把肚子翻过来左扭右扭地让他摸摸。

“他还记得我?”亦风有点意外,小狼仅仅见过他一面。对小狼的认知发展而言,三个月是一个重要分界线,前三个月的小狼崽会一一记住来探望他的同伴的味道,将这些味道归类为伙伴和亲人——因为三个月前的小狼崽都是在狼妈妈的严格保护下,被允许接触到的东西都经过负责的狼妈妈的筛选、过滤和引导,因此这些事物的味道都被小狼归类为无害的、友好的,而这期间的重要认知会在小狼的脑海中铭记终生,即使长大后多年不见,他也能认出儿时的亲人。同时,牢记母亲和同窝兄弟姐妹的味道也能避免日后过近血缘的繁殖。三个月之后的小狼活动范围变广,狼妈妈不可能面面俱到地保护他,小狼需要自己判断危险的来临,遇到陌生事物会本能地害怕和排斥,这时候他再认识的味道都容易被归类为有害的、有威胁的,这时候出现的其他狼或者其他动物甚至人都会被归类为他的竞争者、猎物或者敌人,他会牢记这些味道。所以三个月之后的小狼要再接受和亲近陌生人是比较难的。

亦风伸手摸着小狼细嫩无毛的光滑肚腹,如同婴儿般的奇妙触感令亦风紧张的表情愈见舒展,我感到他的心微微动了。小狼用前爪愉快地捧着亦风的手掌摇来晃去,后爪子在他的抚摸下舒服得直哆嗦。亦风避开小狼尖利的爪牙,轻轻地把他抱在怀里,目光里浮现出少有的温柔:“小东西叫什么名字?”

“没名字。”

“那你怎么叫他呢?”

“呜、呜、呜、呜……”我叫了几声,小狼立刻朝我身上爬过来。亦风惊异地耸耸眉毛,学了几声,小狼歪起脑袋盯着他——“听不懂”。一番努力后,亦风苦笑着:“我学不来你的声音啊,看他这么聪明灵性像个孩子一样,咱们给他起个名儿吧。”

我心里漾起一阵感动,名字是一种认可,是一种亲密感情的维系,亦风给小狼起了名字就意味着接纳。但起名真是个费脑筋的活儿。

“叫阿狼?”

“最好别带狼字,要低调!”

“黑豹?”

“也别用其他动物的名字,混淆视听。”

“疾风?”

“那是马的名字。”

“亦风呢?”

“找揍啊?”

我俩有一搭没一搭地坐在那儿起着名儿,小狼站在我俩中间,好奇地听着,翻过后爪子挠着小脑袋,打着哈欠似乎也没听到令他满意的名字。无聊之余爬下地开始撕咬起拖鞋来。看着他的尖牙,亦风又有些担心起来:“瞧瞧,他可是吃肉的,哪天趁你睡觉时把你给生吞了。”

“拉倒吧,我又不是小红帽。”

突然,亦风一拍手:“我想起一个名字!”

“我也想起一个!”

“格林!”亦风抢先说了出来。

我连连点头,格林兄弟《小红帽》的童话不知造成了多少人从小对狼的偏见、莫名惧怕与仇视,狼外婆的恐怖形象深入人心。从前纯粹为了娱乐而编造的故事变成了主流意识,偏偏这些欺骗人的概念却向着缺乏辨别能力的儿童灌输,在最初的时候就影响了他们对客观事物的判断。对我的狼子,我希望重新写一篇属于他自己的真正的《格林童话》,记录他从小到大的成长经历。英文就叫“Green”,小狼眼睛的颜色,草原的颜色。

“格林!”小狼的耳朵竖了起来,听着我们发出只属于他的独特呼唤。

“格林!格林!”我们一声声呼唤着,小格林翻身起来抖抖毛发,亲昵地跑了过来,把伤痕累累的拖鞋叼给我,对我俩又亲又舔,似乎他也喜欢这个名字。

亦风掰着格林的牙齿细看,尖尖的乳牙像钢钉一样,上半截微微透明。亦风轻轻放开小狼嘴,心情颇为复杂:“回家吧,你一人在这里我很担心。你可以每天来看他,给他送饭。”

“那不成探监啦?我离开一会儿小狼都到处找我,而且资料上都说了,狼妈妈是相当负责的,在前三个月里,母狼除了喝水可是寸步不离地照顾幼崽的。”

“那要是‘母狼’自己都饿死了呢?光啃饼干能过日子吗?”亦风气呼呼地来回跺着脚,拿起钱包钥匙一开门走了出去。

“你去哪儿?”

亦风头也不回地扬扬手:“公狼给你们打猎去!”

我心里有一阵暖意慢慢激荡开来,格林又多了一个人的疼爱。

转天一早我起来收拾了一下,就打算出门重新买一个体温计,原来那个电子体温计早就被格林咬得“神经错乱”了,上次测量下来一看:40摄氏度,把我吓了一跳,如临大敌。重新测量再看:80摄氏度,这明显在“谎报军情”嘛。有些号称现代科技的东西实在太过脆弱了,还是买只传统的体温表比较靠谱。当然,做电子体温计的人估计也想不到这仪器还要过狼牙这一关。我看看格林还在忘我地陶醉于和马桶刷子的戏耍中,就悄悄掩上门下楼去了。

等我回来开门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屋里简直乱了套:米粉撒了一地,地板的压脚线被抠了出来,阳台上的植物成了残枝败叶,卫生间里的卷纸被拖出来老长,像迎接国家元首的地毯一样一直铺到了阳台,面巾和日记本撕得满地都是。洗衣机和电冰箱的电线都被咬断了,他居然没被电着,更让我吃惊的是洗衣机竟然从原位置上挪动了一米多远出来,不知道小小狼崽哪来那么大的力气拖动它。洗衣机后面的墙上赫然撕咬出一个大洞,那是用塑料挡板遮住的水表监测口,格林一定对阴冷黑暗的洞穴情有独钟。冰箱面上的薄膜被抓扯得惨不忍睹,电视打开了,“咿咿呀呀”地放着广告。电脑的鼠标被拽下来甩在地上,写字台上全是狼爪印。蜂蜜罐翻倒了,滚在桌子边上,一罐蜂蜜所剩无几,我赶忙把蜜罐扶了起来。

格林挺着大肚子四仰八叉地在沙发上睡着安稳觉,还伴随着一点小小的鼾声,肥嘟嘟的屁股下面压着已经被掏出电池的电视遥控器,嘴上脑袋上沾满了黏糊糊的蜜糖,真是一个甜梦啊。听见开门声,格林半眯着眼睛瞄了我一眼,尾巴简单地摇了摇算是打了招呼:“老妈,今儿的午饭俺自己搞定了。”

显然干了这么一番“大事业”后格林累了,睡得贼香。平时爬都爬不上去,还要我帮忙的他是咋上沙发的?一看沙发前面的纸盒子,明白了,这家伙从床底下把装台灯的纸盒子拽出来,放在沙发前面垫脚,高度正好,先爬上纸盒再上沙发。可是将近一米高的桌子格林又是咋上去偷吃蜂蜜的呢?实在令我费解,传说中狼会搭狼梯,可这单只的小狼又是如何搭梯上桌的呢?唯一的解释就是借助旁边软布质地的报纸架了,刚满月的格林就能如此善用环境。狼在饥饿的驱使下可以学会任何东西,看来这话真的有道理。今天自己寻来的香甜蜂蜜代替了牛奶,填饱了饥饿的小狼肚子。而我则终于明白了“一片狼藉”这一词语的真正出处了。

等我收拾完被格林破坏的屋子,天已黄昏。格林肚里的蜂蜜也消化得差不多了,他开始爬下沙发来。我带他到阳台边,拿了一个生鸡蛋滚到他面前。

格林第一次见到鸡蛋,有点不知所措,但本能告诉他,这是可以吃的东西,几番嗅闻和拨来滚去之后,还是拿这圆滚滚的物件没办法。我拿火腿肠抹了一点肉味在蛋壳上,他的劲头更大了,把鸡蛋叼在嘴里,四处想办法,一个不留神,鸡蛋从嘴里滑落,掉在地上,磕出一道缝,淡淡的腥味从缝中渗出,格林更兴奋了,围着鸡蛋直打转,似乎琢磨出了一点端倪,他把爪子压在鸡蛋上,阳台的地砖很光溜,略一用力,滑滑的鸡蛋就迅速被弹出,滚动着撞在墙脚上,破了!格林兴奋地跑过去舔着流出的蛋黄蛋清,竟然连蛋壳也一并嚼碎吞下,直到把地上都舔干净,无限享受的样子。此后我每天给他一个生鸡蛋,由他自己玩够了以后吃掉,这对他迅速发育的耳朵软骨很有好处。

格林一天比一天长得结实,如果体温没有异常我就准备给他打疫苗了。我用体温计为他测量肛温,格林别扭极了,非常讨厌体温计插进自己的屁股里,测完以后他恶狠狠地盯着我手里的体温计,第二天我放在书桌上的体温计就不见了,我在桌上地下抽屉床头找了个满头大汗,生怕玻璃水银的体温计是被格林咬碎了,划伤他,甚至毒死他!但格林始终安然无恙,家里也没发现任何玻璃碴,体温计就这样“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成了一桩疑案。

几天后马桶堵住了,请来工人疏通下水管道,折腾半天掏出了失踪多日的体温计,格林干的!他竟然知道这玻璃的讨厌东西不能咬坏,就转而扔进了马桶里,太可恶了!

我打发走工人,叫出格林开始严肃教育,格林偏着脑袋听了两句,突然伸出两只前爪,并拢向前一溜,“刺啦”一声,在光滑的地板上像磕长头一样拉长身子趴下来。我一愣:今天怎么行此大礼啊?难道他知道错了?格林伸长舌头斜眼瞄了我一下,在地板上呼呼大睡起来。我这才领悟,中午天气热,这家伙绷直了身子趴下,把肚腹这些少毛的地方紧贴在凉快的地板上,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散热,他才不会有悔过心呢。

夜里,我开着窗户睡觉,明月清辉洒进屋中,我很快进入了梦乡,格林却一点不知疲倦,他白天早已睡够了。他扒在床边,想要我起来陪他玩,我翻了个身没理他。他不满意地呜呜叫着,不一会儿屋子里传来了叮叮当当折腾捣乱的声音,我疲惫而痛苦地捂着耳朵,这家伙又要拆房子了。果然“哗啦!哐哐当当……”一连串大响动——卫生间的盥洗架被他拉倒了,接着“吧嗒、吧嗒”津津有味舔舐的声音又钻进耳朵,我生怕他又乱吃东西,忍不住翻身起来开灯查看——格林正忘乎所以地舔着果味的洗发液,看见我走过来,他舔舔鼻子,突然从鼻孔里吹出一个五光十色的大泡泡,“啪”,泡泡破了,格林吓了一跳,再舔舔鼻子,“噗”,又是一个大泡泡,格林蹦跶了一下,再舔,再吹,他竟然乐在其中了。这家伙会吹泡泡了,明天又将干出啥意想不到的事儿呢?我唉声叹气地收拾卫生间。

关灯上床,我突然发现格林的眼睛在清透的月色下如同两颗湛蓝的宝石闪闪发光。其实小狼的眼睛本身并不发光,但能反射进入眼睛的月光、星光和其他微弱的光线,汇集在眼睛的虹膜上,才使这双眼睛光彩照人,给黑暗中的小狼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两点磷火般的光亮随着他身形的移动拖出流星一样长长的光尾,这是夜行动物特有的眼睛。

我摸到口袋里一颗小小的黑色巧克力豆,有心试试格林的夜视能力。我不动声色地把巧克力豆用指尖弹射出去,几声轻微的碰响,巧克力豆在房间各处弹跳,最后不知落在什么地方,那两点磷火迅速准确地蹦射而出,一秒钟后传来了嚼碎巧克力豆的声音。

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在这黑暗中我几乎是睁眼瞎,而格林却天生是暗夜的精灵,是夜神最为眷顾的孩子。黑夜给了格林光明的眼睛,但愿他将来看到的也是光明。

第04章 天生会游泳

格林身上有种神秘而不可阻挡的力量——生长的力量。这力量最明显而外在的表现就是好奇和探寻,没有什么可以阻止这股力量在他体内的升腾,当屋子里的一切对他而言都索然无味以后,他最向往的就是屋外的世界。从格林第一次见了亦风不再本能地把自己藏起来,而是好奇地嗅闻这个陌生人的时候,这股成长的生命浪潮就冲走了他与生俱来的恐惧感。

格林的食量越来越大,两三天一箱牛奶还不够,我出门采购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格林好奇的眼睛一次次看见我消失在门后,又一次次开门而入,每次手里都会有收获——鸡蛋、牛奶,还有那对他有无限吸引力的充满腥香的肉。格林热切地跳起来扑咬着袋子,再失望地看着我将这些食物都储存在那个他怎么也啃不开的冰冷的柜子里。他总期望着有朝一日爬进那个柜子里吃个够,他也总好奇着为什么每次我消失在门外以后就能带回好吃的。诸多的疑问不断刺激着他的好奇心,他开始在每次我要出门的时候跟随在我脚跟后面想要到门外看个究竟,每次都被我严肃地制止推回屋内。门在小格林眼前合上了,他只好独自在屋里自娱自乐,时不时地在门后侧着耳朵细听,他知道有熟悉的脚步声响起,妈妈就会带着食物回来。

有一次我开门把焦急等待的格林夹在门背后,进屋转了一圈没找着,回头才发现那团小毛球卡在门后,可怜巴巴地哼唧着;另一次进门,把扑上来热烈欢迎的格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