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思潮越发上涨起来。思潮和水潮一样,人的思潮也会随着夜潮高涨起来。但是,有谁能把海水喝干呢?那么,又有谁能把自己的思潮都记录下来呢?
先写到这儿吧,明天还要起早呢……
1980年8月18日夜
(原载《端木蕻良近作》,花城出版社,1983年1月)
向《红楼梦》学习描写人物
《红楼梦》和我有血统关系,在古今中外的一切小说中,我最爱《红楼梦》。
我喜欢《红楼梦》里描写人物的生动手法。还没有说话,就听见那个人的声音了。《红楼梦》中的人物的出场入场,一颦一笑,来踪去脉,口角眉梢,心头话尾,舌尖牙缝,歌哭笑骂,正经,胡调,调皮,扯淡,拿三捏四,挑拨离间,栽跟头,使绊子,拉皮条,吊膀子,讹诈子,挑眼子,装腔卖甜,巴结拿劲儿,阴阳两面,笑里藏刀……没有一处不是写得活灵活现。
曹雪芹在写《红楼梦》的时候,他曾下过一番功夫,费了几许时间来布局。他自己说:“按荣府一宅中合算起来,人口虽不多,从上至下,也有三四百丁,事虽不多,一天也有一二十件,竟如乱麻一般,并没有个头绪可作纲领。正寻思从那一件事那一个人写起方妙……”后来他选定了从千里之外,芥豆之微的一个刘姥姥眼中,来透露出大观园里的每个人物和每个角落。刘姥姥这个老世故,是曾经沧海、惯解风情的老油滑。在她眼中既可透露出荣、宁府中的峥嵘一世,也可透露出这一切的空虚和淫靡。曹雪芹不惜使这老油滑三进荣国府,在这三次之中,把荣国府的头、尾、中段都交待得一清二楚。曹雪芹运用刘姥姥从她眼中来看大观园,比历来的作家,使用夹叙、旁白、演说、介绍等等的方法,都高明得多。刘姥姥装聋卖傻,假痴不癫,倚老卖老,有说有笑,推着板儿道:“你爹在家怎么教你的,打发咱们做什么的,只管吃果子吗?……”无话引话,拿鸡上架,哭穷靠帮,低三下四,舐唇咂嘴,听音接气,忖度侧耳,扭扭捏捏……处处在这个老油滑的世故人情之中来显出贾府的高贵、奢华、气派、规矩、礼法……刘姥姥是大观园中最理想的牵线,由她一来,死的也变活的了。
这就像做菜要调料一样,汤一调好,滋味便全出来了。写人物要反衬,反衬得恰到好处,就透出颜色来了。
同时还要对照,对照就显出人物性格来。
“《红楼梦》的林黛玉和薛宝钗是运用对照的写法,一个心胸狭窄,多疑多忌;一个宽大为怀,深沉狡猾。写林黛玉和贾宝玉也是对照的。林黛玉心目中只有贾宝玉,单爱一个男子,贾宝玉却见了姐姐就忘了妹妹,差不多是见一个爱一个的。又贾宝玉和贾琏、薛蟠是对照的,贾宝玉爱女人则注意精神方面,能替一个女人梳梳头即已满足,贾琏、薛蟠则不然,他们是溺于肉欲之乐的。贾宝玉和他父亲贾政也是对照的,儿子视做官为禄蠧,父亲则异常看重科举。贾政和他的母亲也是一个对照,贾政管贾宝玉很严,动不动就责骂,贾母则放纵贾宝玉,生怕管紧了会生毛病。”(《文学手册》116页,艾芜著)对照人物容易突出,宋江和李逵两人站在一起,近视眼也可以认得出哪一个是谁。
同时要陪衬,陪衬如同唱戏搭班子一样,班子硬,才有台风,台风好,角色才能走红。
黛玉身旁有紫娟,宝玉身旁有袭人,凤姐身旁有平儿,贾母身旁有鸳鸯,都像天造地设,缺一不可。而这些角色,彼此又都互为生色,至于潇湘馆的竹子,药香,帘子,燕子,尤其那鹦鹉……又都是用来陪衬黛玉的,没有这些,黛玉还能成为黛玉吗?
《红楼梦》着力写宝钗、黛玉,也着力写袭人、晴雯。好像吹排箫一般,能起到和声的作用。
黛玉要强,心直口快,真情任性,朴素坦白,从不兜圈子、使手腕,完全站在市侩主义的相反那一面。晴雯也是要强,心直口快,真情任性,朴素坦白,从不兜圈子使手腕,从来不巴结宝玉,从来不向宝玉作政治进攻。
晴雯和黛玉在本质上是一个。这一个要强、真情、任性、直率、朴素、倾心的性格,套上了丫头的身份,便是晴雯;套上了小姐的身份,便是黛玉。写一个共同的本质,在不同的阶级地位和不同的性格特征中呈现出多种姿态,也用多种写法,这才是写人物最好的方法。
曹雪芹知道“气质”在不同阶层的教养之下,会呈现出什么样的姿态。他说贾宝玉、林黛玉这类人,“上则不能为仁人君子,下则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之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尽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然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娼)。如前代之许由、陶潜、阮籍、嵇康、刘伶、王谢二族、顾虎头、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刘庭芝、温飞卿、米南宫、石曼卿、柳耆卿、秦少游,近日之倪云林、唐伯虎、祝枝山,再如李龟年、黄幡绰、敬新磨、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莺、朝云之流,此皆易地则同之人也。”他写的黛玉、晴雯,便是不同身份下的同一性格,倘若剥下了这份儿“身份”显示出她们原来那份儿“气质”来,“此皆易地则同之人也”。
这是曹雪芹写人物技巧高明的一着。这个着数,可以说是“多态”的写法。
描写宝钗用圈套,使手腕,讲道理,作文章,打通上下,收买人心,做面子,落落大方,假道学,占上风,打点手眼,攻击弱点,偷梁换柱,借刀杀人……。写袭人也能用圈套,使手腕,摆道理,做面子,偷梁换柱,借刀杀人……。本质上都是一样的,不过一个生在贫薄之家,一个生在富贵之家。
她们的差异是:一个处处觉得富贵缱绻,一个则是令人觉得温顺可心。
(原载桂林《文学报》,1942年6月20日)
晴雯撕扇小析
《红楼梦》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是一段看来平淡,点破便会使人震惊的文章。
人们都知道,在众丫鬟中,晴雯在宝玉心上占有头等地位。但是,曹雪芹并没有安排他俩说过什么知心话,有过什么亲昵表示,或者有与其他丫鬟不同的行为,只有通过这回撕扇子,才透露出这一切。又显示出晴雯和宝玉两人不同寻常的关系来。这真是以无意之笔,写出有意之事的绝妙手法:
先是写宝玉在端阳节日,本来要与众姐妹热闹一番,谁知宝钗态度淡淡的,黛玉则懒懒的,使“今日之筵,大家无兴散了”。宝玉心中自是闷闷不乐,回到自己房中,不觉长吁短叹起来。偏偏晴雯上来换衣服,不防又把扇子失了手,掉在地下,将骨子跌折。宝玉脱口叹道:“蠢才,蠢才……”晴雯是个横竖不吃的人,冷笑道:“二爷近来气大得很,行动就给脸子瞧。前儿连袭人都打了,今儿又来寻我的不是,要踢要打凭爷去……”随即数落着,以前玻璃缸、玛瑙碗也不知弄坏了多少,也没见个大气儿……。这里随手拈出贾府的豪奢,轻轻点画出丫鬟的恣纵来。玻璃缸在当时,多半是外洋贡品,是十分贵重的。但丫鬟失手也打得,对比之下,一把扇骨,算得了什么?晴雯怪的是宝玉的迁怒,她不是藉此机会争脸面的人。从她不让分毫的顶撞话里,直桶桶端出袭人的秘事,和碧痕的忘形……这一切,她心中都是有数的。但她并不想从丫头地位攀上姑娘地位。晴雯做事最干脆,性格最单纯,她认为宝玉和自己好就是好,不掺杂这些那些,也不稀罕这些那些。好就毫无间隙,不好就撂开,她自己原是一无所有的,连自己的身世也摸不清;她也从不想到以自己的姿容体态来换取宝玉的特殊青睐,她觉得那是没有什么价值的。
待两人说得拢来,晴雯要宝玉吃她湃(音拔)好的果子,宝玉故意要她去端了来,晴雯又咬派说,要她去端,“……倘或再打了盘子,更了不得呢。”这才勾起宝玉说:“你爱打就打。这些东西原不过是借人所用,你爱这样,我爱那样,各自性情不同。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儿也可以使得,只是不可生气时拿它出气……这就是爱物了。”从这儿又引出宝玉的“爱物论”来。晴雯听了,笑道:“既这么说,你就拿扇子来我撕。我最喜欢撕声儿。”宝玉听了,便笑着递给她。晴雯接过来,嗤的一声,撕了两半,接着又听嗤嗤几声。宝玉在旁笑着说:“撕得好,再撕响些!”正说着,麝月走过来,啐道:“少作点儿孽吧!”宝玉赶上来,一把将她手里的扇子也夺了递给晴雯。晴雯接了,也撕作几半子,二人都大笑起来。……
宝玉笑的是晴雯消了气,晴雯笑的是在宝玉面前她可以任着性儿作。也只有在宝玉面前,她才肯任着性儿作。这里所说的“任着性儿”,也就是打破了主子、奴才的界限,没有了地位隔阂。物质障碍在这里消逝得无影无踪,什么值钱的玩意儿,在这顷刻间,都一文不值了,都自动跌得粉碎,剩下的就是两个人的性格一致了。宝玉是自觉地认识到这一点。他本来不执于物的,他受过老庄的影响,他自然也知道扇子的历史,现在撕的是折扇,折扇是从朝鲜输入的,在这之前,中国是用团扇的,折扇传入日本,有时是当作一种礼仪的象征,并不作为扇风的用具。宝玉屋中的扇匣子里有那么多扇子,也是为了炫耀扇骨,或是名人的字画和题款罢了,实用价值本已是折扇的第二属性了。可见扇子派用场,早已不拘于一格了,这一点宝玉早就心中有数的。
但是,撕扇子取乐,虽然经过晴雯亲手撕过,也得到宝玉认为“好听”的评价,但恐怕还是空前,也会绝后,没有人会仿效了。何况宝玉早已立下界说,说不可以撕扇子来怄气,才算是“爱物”呢!否则,就属于暴殄天物,走到另外一条路上去了。不过,撕扇的动作和声音,毕竟容纳不了更多的艺术形象和音乐效果的,不会因为这次偶然事件,创造出什么更丰富的内容来。这只是作者在显示宝玉和晴雯两人的思想中,一段写情入神的笔墨。
说到这儿,不免还要拉扯《红楼梦》第四十八回写石呆子那段文字对照着看才行:
平儿在咬牙骂贾雨村时,揭露出:“……今年春天,老爷不知在那个地方看见了几把旧扇子,回家看家里所有收着的这些好扇子都不中用了,立刻叫人各处搜求。谁知就有一个不知死的冤家,混号儿世人叫他作石呆子,穷的连饭也没的吃,偏他家就有二十把旧扇子,死也不肯拿出大门来。二爷好容易烦了多少情,见了这个人,说之再三,把二爷请到他家里坐着,拿出这扇子略瞧了一瞧。据二爷说,原是不能再有的,全是湘妃、棕竹、麋鹿、玉竹的,皆是古人写画真迹,因来告诉了老爷。老爷便叫买他的,要多少银子给他多少。偏那石呆子说:‘我饿死冻死,一千两银子一把我也不卖!’老爷没法子,天天骂二爷没能为。已经许了他五百两,先兑银行后拿扇子。他只是不卖,只说:‘要扇子,先要我的命!’……谁知雨村那没天理的听见了,便设了个法子,讹他拖欠了官银,拿他到衙门里去,说所欠官银,变卖家产赔补,把这扇子抄了来,作了官价送了来。那石呆子如今不知是死是活。老爷拿着扇子向着二爷说:‘人家怎么弄了来?’二爷只说了一句:‘为这点子小事,弄得人坑家败业,也不算什么能为!’……”
同是对待扇子,作者写出了几种绝不相同的态度:
石呆子珍藏祖传古扇,宁愿饿死冻死,给上千两银子也不出卖,“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金钱万能,对石呆子是起不了作用了。曹雪芹给这位没有名姓的人,只取了个混号儿叫石呆子。已经是呆子了,却还姓石,也就是呆如石头一般,金钱打动不了,权势也不能使他低头。贾赦,在趋炎附势的贾雨村出谋策划下,对这位石呆子讹以罪名,才强占了石呆子的家传古扇。当然,类似这种描写,在过去戏曲和小说中,都出现过,最有名的莫如《一捧雪》了。这都不足为奇,而在晴雯撕扇上,奇就奇在宝玉愿以扇匣里珍藏的扇子供晴雯来撕,不但不认为有什么可惜,反而促使宝玉发挥了一篇新鲜别致的“爱物论”来,这种爱物论,已超越了“齐物论”。《齐物论》是泯灭是非观,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依此说来,贾赦和石呆子都执于物,在执于物这一点上,他们俩是一样的,他俩也就没有什么是非可说了。但从平儿话中,就判断分明:贾赦是谋扇害命,石呆子是保扇舍命。晴雯撕扇则不同了,这时,作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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