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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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亚文化-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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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个地方给车充足气,又因为天凉把外衣脱下给他披上。然后我载着他去XX门。他立刻活泼起来,坐在车后架上边,用手环住我的腰,一路上废话不断。

这是一居室平房,家具电器齐全,居然还有电话。很自然地,我就留在那儿过夜。

他知识分子家庭出身,先后跟四五个男人好过,。他现今喜欢上一个小孩,而那个小孩是个“卖的”,和他一夜交欢后就把他pass了,而他仍一厢情愿,自作多情,上天入地地找人家。

他是个从小娇生惯养长大的孩子,有着十足的女孩气质。“你抱着我,好吗?”在床上,他总这样要求。“你帮我穿衣服。”起床时,他这样说。而在穿内裤时,他又要求我背转身去。

他最爱问我:“我好吗?”

“你好。”我说。

“哪儿好?”

“哪儿都好。”

“那你喜欢我吗?”

“……不知道。”

“为什么?”

“不为什么。没用。咱们这种人都长不了。所以你也不要喜欢任何人,听见没?”

他搂紧我。很久很久,两个人就那样沉默着。然而我能感到他的眼泪流了出来,一滴一滴落在了我的脖子和肩上。

我们在床上一直呆到第二天中午。他妈妈一直打电话过来催他回那个家吃饭,我也得回去了。我走时,他坐在椅子上,叫住我。“你就这样走吗?”他定定地望着我。疏朗的眉宇,尖尖的下颏,微笑的脸,黑沉沉的眼睛,可眼神却满是凄楚。

我明白他的意思。走近去,环住他。抚弄着他的头发。他把头埋在我胸前。我心里一阵悸动。可我不敢玩火,我害怕再爱上人。

在他的要求下,我们彼此留下了电话,呼机号码。他又重复了一套问话,无非是他好不好,喜欢他吗?为什么不呢?等等。这些时候,他始终是微笑的,但眼神满是凄楚。

后来的一周,我努力地工作,次意地和同事谈笑,尽力减少独处的时间。但我的眼前总是浮动着和Y分手时的一幕:

微笑的脸,黑沉沉的眼睛,而眼神却是凄楚的。

一周后的周末,我们又碰到了。这一次,他的情绪极好,而我的心情很糟。从XX门到XX庄,他对我说的一些傻话,常常让我心里一顿。因为那些话,恰恰地,我也曾对一个人讲过。

在夜里,他仍要我搂着他。可他感觉到了我脸上的泪水。“你怎么啦?”在黑暗中,他伸过手来在我脸上摸着,并轻轻地叹了口气。这一下,我的哭声不可遏止地爆发了出来。是的,在这个孩子面前,我表现得坚强硬朗,可内心的脆弱使我仍无法忘情于那个冷酷地把我抛弃的男人。

这个Y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说,只是在我的肩上拍了又拍,就像一周前,我用同样的办法安慰他一样。

早晨, 我们起床去吃早点。他又要求我给他穿衣服。我说“自个儿穿,啊!否则,我会烦你的。”

吃完早点回来,我开始拖地,又洗衣服。Y就坐在椅子上,摆弄录音机听歌。

今天是星期天,我要大洗特洗。我在院子里的水池子中泡了大堆的衣物,慢条斯理地洗。

Y出来两次,在我身后问,怎么还没洗完啊。我不睬,心想,你洗过衣服,当然不知道洗衣服是要花时间的。他站一会儿就进屋去了,和邓丽君一起唱歌。

我洗一半的时候, 偶一回头,看到我那原本合着的窗帘被卷了起来。Y正隔着玻璃默默地看着我,也不知看了多久了。黑沉沉的目光,如秋水一样。我僵住了。

随即,即地把两手的肥皂沫擦掉,进屋,站在他面前。短暂的凝视之后,我们就抱在一起了。

昨夜,我俩一直聊天,都没睡好,脸上就很憔悴。我提议各自睡一会儿。我俩都是独睡惯了的人,和别人在一起总睡不踏实,于是我们分开很远,背对着又睡了一觉。

朦胧中,我被他推醒。他说,他得回去了,他答应妈妈回去吃午饭的。我愣住了,想到他走后,将要有一个漫长的下午和夜晚,要自己一个人过,无限的寂寞和忧伤便立刻涌上心头。我又抽泣了,紧紧地抱住他,泪水再无法止住。

“你别哭了,好吗?你这样,我怎么办哪?”他比我小三岁,可这会儿却像个小哥哥似的劝我。

多少年来,自己一个人在外地求学,谋生,总是在离别与期待中过着一个个孤寂的日子,从来就未曾碰到过一个真正善解人意的朋友。这份内心的凄凉与孤独,就让我格外地渴望温情,格外地感念于别人对我的一点点好。

朋友,别哭

要相信自己路

你依然在我心灵最深处

朋友 ,别哭

红尘中有太多茫然痴情的追逐

你的苦

我也有感触

……

是Y在唱,他是说是台湾歌星吕方的歌,竟是原版歌词。这个Y,在我的泪水中,读懂了我的全部心事。

“如果早知道你中午就走,那我早晨就不洗衣服了,刚才也不睡觉了。”

“没事,咱们能在一起,就挺好。”

我们又抱在一起了。我的胸口又一阵阵地绞痛起来,泪水也纷纷流下。

是的, 我们都是一样感情沉重的人,又都遭到别人无情的厌弃。我们都试图在寻找新欢中麻木自己,然而表面的愉悦下,内心是同床异梦带来的巨大悲怆。这种悲怆,既伤害了自己,又伤害了对方。而双方却又彼此小心翼翼地做着抚慰对方的努力。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月以前。这以后,我彼此谁也没找过谁。就像许许多多的同性伙伴一样,交往了一两次,就再也没了下文。我真的不想这样,可是又毫无办法。如果两个人同时觉得对方不合适,那最好不过;可如果一方已移情别恋,而别一方仍一往情深,这是最糟糕的。为了避免这样的局面,我们顶好不要去多想对方的好处,而努力去发现对方的缺点才是。

价值观念

对同性恋的评判包括以下四个层次:(1)法律评判:它是否犯罪;(2)宗教评判:它是否道德;(3)医学评判:它是否疾病;(4)社会评判:它是否异常。

同性恋在人们心目中从宗教意义上的罪人和法律上的罪犯改变为病人,被认为是一个人道主义的转变,因为这样他们就从应当被诅咒和镇压的对象,变成为需要帮助和理解的对象了。如果同性恋倾向是遗传的疾病,那么有这种取向的人就不能被谴责为具有邪恶的道德的或有罪的习惯了。后来,又发生了第二次转变:从以同性恋为身体或心灵的病态,转变为认为它不是疾病,而不过是一种异于常人的违反社会行为规范的个人倾向。在现代,由于同性恋解放运动的影响,同性恋者在许多国家获得了合法地位,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又发生了第三个转变,变得更加宽容,认为它只不过是一种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而已, 同性恋作为一种性取向不仅是正常的,而且是自然的。

同性恋社群中对于自己性倾向的评价差异很大,不同年龄层,不同教育程度,不同社会阶层的人有十分不同的看法。随着时间推移,社会变迁,这些人旧的看法也在不断地改变。由卝纹卝人卝书卝屋卝整卝理

概括地说,可以将同性恋者的道德观念分为三大类:第一类认为,同性恋是罪恶,自己是有罪的,罪孽深重;第二类认为,同性恋是疾病,自己是有病的,需要治疗;这种人常常认为自己命运不佳,陷入痛苦、孤独的感觉之中;第三类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生活方式,自己既没有罪也没有病,与常人无异。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是正常的,并不违反人的天性,强调自己的权利,尤其是性爱的权利,社会无权干涉。

同性恋是罪恶

同性恋者当中不少人有犯罪感,试图像“戒烟”一样将自己的不良倾向戒掉。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在交谈中表露出很深的负罪感和压抑感, 他说:“我懂这事以后,觉得很痛,跟任何人都不能表达。书上讲得很隐晦,但我知道自己是这样的人。我和领导、同志们都处得很好,但是和他们没法谈。我知道自己不正常。我有时表现出女人的言谈举止,有时能控制,有时下意识流露出来。有的同事说,你说话真好听,像小女孩似的,性格温柔挺好的。可也有人说,你女里女气的。我听了很自悲……

我总觉得这不是什么值得张扬的事,我不愿把这种身份暴露出去,我惭愧,有负罪感。很压抑。现在的年轻人敢爱敢恨,我们这些在正统教育下长大的人却总认为这不是什么好事。自己有批判能力,才感到痛苦,人都有点双重人格了。我和朋友说,我们都有挺好的人,唯独这一点和人家不一样。我自觉工作能力、理解能力都不比别人差,但我知道自己在这一点永远不如人家,这将是我终身的遗憾……我觉得是先天的,不怨父母,不是谁教的,不是看书看的,咱这种人就是这种人。人家不是不注意我们,就是厌恶我们。别人不能设身处地为我们想,我能设身处地为他们想。有时我幻想有一种办法,打针吃药能改变我。但是治病的人都不是我们这种人,所以不能了解我们。我几次试图像戒烟那样把它戒掉,最终还是失败了。”

我们一再向他解释,我们作为调查研究者,同他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但他不愿意相信, 说:“我觉得这件事挺丑恶的,我的感觉很难表述。虽然你们并不是警察,我也不是罪犯,但就像小偷偷了东西不愿向别人说一样,怕别人看不起。和别人之间缺乏沟通的桥梁。”

同性恋者中的确有人对自己的性取向怀有负罪感,有一位在来信中这样写道:“老实说,我只遇到过一位和我同样的人,只做过一次违背道德的事。但事毕我们都厌恶对方,彼此痛悔。以后我们再无信件来往。每念及此,我都有种罪恶感。”

当一位同性恋者被问及对周围的人有什么评价和想法时, 他说:“我觉得自己如同过街老鼠,又怎会去对别人评长论短呢?至少社会公德、道德还是应该遵守的,一些传统美德还是应该崇尚的。”

有些同性恋者在发现自己的性倾向之后,由于道德感过强,产生了严重的自我厌恶感:

“我从没像某些人那样觉得这种倾向时髦,一想起自己是这种人都觉得恶心。”

“每当做了同性恋的梦,醒来便觉极恶心,白天再试着想看漂亮男孩时,心里真是又恶心又有罪恶感,已经一点兴趣都没有了。我不需要去纠正自己的倾向,因炮已经再也不敢也不想对同性有丝毫兴趣。但我却没有信心和异性交往了,因为我觉得我这样一个天生的同性恋可能在胚胎期就决定了性本能中没有对女性的爱,即使能成,也有很勉强生硬的感觉和不同于正常人的痛苦。如果不能成呢,与别人结婚不是害了别人吗?何况在不能解脱的重压下,我能成功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一位调查对象在信中提问道:

“这种倾向是不是道德的?多年来我一直有一种作贼的感觉。可这一切并不是故意的。我真的很无奈。这种倾向变成行为是不是违法或犯罪的?”

一位结婚后不和妻子过性生活的同性恋者很痛苦地说:

“阳痿是莫大的耻辱,可是我只能让她这样认为,不敢告诉她真正原因。因为社会上把同性恋当成不能容忍的罪恶、丑恶,比阳痿还要糟。所以只好两害相权取其轻就让她以为我是阳痿。”

有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说;“我有负罪感,觉得对不起父母。他们把我养这么大,这事让社会上知道了觉着害臊。 ”

前文曾提到一位同性恋者,他在被别人要求搂着睡觉时这样说:

“得,我白天作人,晚上作一回鬼吧!”当他承认自己的行为是“作鬼”时,就已经表明了自己对这种行为在价值上的否定态度。

一位医生这样谈到他的同性恋朋友:

“许久以来,他一直为此而困惑、惶恐、自责、自弃,几乎完全丧失了生活的欲望与兴趣。他一直认为自己的性行为是有罪的, 对不起朋友,亵渎了感情,可又无法遏制自己的性冲动或性取向。始终在‘白天作人晚上作鬼’的激烈矛盾心态中苦苦挣扎,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的精神状态之中。

他曾说过,他的灵魂是肮脏的。作为医生,我以为这是一种难以医治的病态并为自己束手无策而愧疚;作为朋友,我既认为他这种倾向让我难以忍受,又为自己不忍看他痛苦而不能不关心他而惶惑。”

一位同性恋者最早是从与外国人的交往中认识到自己是同性恋的:

“我从他那回家后,写了一篇日记,上面有这样的句子:我去XX家,没想到他是同性恋,我被资产阶级俘虏了……啊, 我完全被资产阶级俘虏了!!!那是1980年。没想到我的日记被哥哥看到了,他说,你怎能和人干这事?中国话叫鸡奸,要叫父母知道了还不气死。那时我有政治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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