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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秀宁的角色让我想起随波逐流之一代军师中的长乐公主,只是无其坎坷而有其良配,幸甚!
指点江山话美人系列评论没有什么先后顺序,写到谁是谁,和古代帝王点牌子决定晚上在哪过夜一样,具有很大的随机性。除了杨凌的女人,笔者还想写写嫣然和卓尔,不知道大家最喜欢谁。
【新明在手◆天下我有】
墨韵留香:日报卷 【回明日报】细数回明12大男配角之伍
【1月13日,回明日报】细数回明12大男配角之伍汉超篇
========================《难得糊涂》
伍汉超可是武当派的高徒,学得一身好本领,且也相貌堂堂,一眼瞧去,也有几分侠士的气势。
要不是偶然救下杨泉,就和杨凌错过了,也就错过了媳妇宋小爱,让本书凭空少了许多味道。许是在山上捱得太久,下得山来,见到了高文心便被迷到了,虽说后来才知她的来历,但一颗心却还是系在她的身上。由此看来,小伍在武当山上,未必就是练得精妙的功夫,至少他的定力没有长进,不免让武当的精髓明珠暗投了。
伍汉超的父亲是伍文定,杨凌是知道的。先入为主的原因,对小伍也是另眼相看,兼又见了他的武功,让从未见过的杨凌惊叹不已,生了收为已用的心思。这就是有个名人父亲的好处了,总会被装模作样兼沽明钓誉的人青睐的,将这块金字招牌打出来,哪里不能混口饭吃?前途的事情,从生下开始,就注定了。
既被东主赏识,难免要卖弄一番,小伍也不能脱俗。与杨凌谈起天下大事,却不入杨凌法眼,暗叹此人非同道中人。何也?杨国公南征北战,皆为贴身侍卫,由此则一目了然矣。
本不应如此,可是杨凌被红娘子轻易掳去,想必他已将小伍祖上十八代都操遍了吧?一个名为名门之后,武当高徒,相貌非凡的高人,竟然被一女子戏弄于股掌之间,传将出去,国公脸面何在?武当脸面何在?老伍的脸面。。。小伍如此不争气,应该早就没了吧。
带着诸般耀眼光环的伍汉超侠客,犯下如此大错,如何能让总理一国大事的国公放得下心来?人算不如天算,红娘子略施小计,便断送了名门之后伍汉超的大好前程。可见,世间无奈的事委实太多,佛门说世间为苦,西洋教说人生来有罪,也不是全无道理的。
尚好,杨凌是个有计的人,请将不如激将。虽说国公后来无恙,但思来想去,且手头尚无可用之人。咬紧牙关,再将身家性命托于小伍之手,苦修数年的武夫,果然感激涕零,痛改前非,从此战战兢兢,不敢三心二意。不仅将武当心法传与杨凌,就连日思夜想的高文心,也忍痛抛之脑后了,让跃跃欲试的月老和红娘大失所望,这也许就是有得就有失吧。就是不知道,武当掌教知道心法被他人所得,会作何想。一旦得知是传给贵为国公的杨凌,又不知是喜还是忧。
总之,在遇到宋小爱之前,伍汉超的行为举止,难免大失水准。可见,阴阳失调,也是会伤害脑筋,举止失措的。
但小伍与小爱却不知是前世冤孽,还是今生见早了面。这一路下来,竟是打打闹闹,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暗合天下大事。不免让关爱的我等时嗔时喜,搔头弄耳,燥动不安。恨不能以身替代,一战而定天下。就算如此,杨凌这厮也不担心,在伍宋的磕磕拌拌中安然无痒,可见,情人间的龌龊,竟是连宵小都不能忍受的。就算心计过人的成二档头,也是万万想不到的吧?
可见,傻人有傻福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虽说小伍练功练过了头,脑子不太灵光,可一心与人周旋算计的国公身边,就是少不了小伍这样的心思简单的人才。这样的人,放在身边是求个放心,放在府里是求个安心,放在朝庭那就是舒心。没理由让他人得了这个便宜,这恐怕也是老伍想不到,武当掌教想不到,宋小爱想不到,就怕小伍自己,也是糊里糊涂的呢。
谁说发达的人都是智勇双全,聪明伶利的?小人不才,代表伍汉超伍大人,打他一个老大的耳括子先。
墨韵留香:日报卷 【1月14日,回明日报】荷包
【1月14日,回明日报】荷包
作者:wzxZZZ
“呼~~~”森林长出一口气,把身子扔在坑上。今天从晌午干到晚上,这番倒下来,可真是不想再爬起来了。连平日里最想去的饭堂,也顾不得看上一眼,径直回来躺下。
盯着房梁上纵横交错的蜘蛛网,这时却没有一丝睡意,直到眼睛花了才收回目光。这几日,国公府的后花园可是热闹非凡,自从上个月府里终于传出要修耸围墙的消息后,若大京城的闲散匠人都闻风而至。可森林却知道他们却是没安好心的,谁都知道国公府上至看门大妈,下至端茶扫地的丫环,都是颇有姿色的,更别说那莺莺燕燕的十二房夫人们了。
自打开工以来,本为府里粗活家丁的森林,便被打发到后园去帮活。也就是担水挑砖,哪里要力气,就去哪里。虽说是国公府的人,却也不敢有半分懈怠的,若是传将出去,国公脸面上不好看,那就是没有家教了。不要看公爷成天笑眯眯的,那是给夫人们看的。小的们可不敢奢望,自是埋头苦干,卖死力气罢,能得管家赞声好,那就心满意足了。
但也不是没有福利的。府里来来去去的都是清秀可人的丫环们,不时地偷着说笑几声,那可真是前世修来的福气。要是肯下点功夫,讨上一个荷包,再看看其他人眼里喷的火,比那三伏天喝上一瓢井水还要爽快。万一被公爷或哪房夫人看中,提拨到庄园里去管事,那是登了天了。去年的小凌乱,被成夫人看中调去管事,才半年不到,就娶了夫人身边的小猪姐姐。那会儿,众下人们可是眼红到死,大半年说的都是这件事情,干起活来,命都不要了。
今儿个累是累了点,可森林却满不在乎,管家说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点累就趴下了,以后都没脸见人,更别说和丫环姐姐们说句话,不被耻笑,那是祖上积了德。想到巧笑嫣然的姐姐们,森林禁不住呵呵傻笑起来,浑不知口水流到耳边,打湿了席子。
“吱呀~~~~”正浮想连翩的森林被这忽如其来的一声,惊得从坑上跳起来。“嘻嘻,没吓着你这傻瓜罢?”森林就着昏暗的灯光,才看清原来是厨房帮工的阿朱姐姐。此刻阿朱提着食蓝,里面是一大碗面条,上面平平放着二片厚厚的肥肉,汤汁上闪着点点油光,原来是给森林送饭来了。
“我瞧着今晚上没见你来,问了老叫兽,才知你没吃饭就回来歇下了。”阿朱将面放在那污渍斑斑的小桌上,回过身指着森林嗔怪道,“不吃饭,明天你想偷懒么?还是指着我天天给你送?”森林不好意思地摸摸头,嘴里嚅嗫着说不出话来,只是望着阿朱呵呵傻笑。老叫兽也是府里的老人了,只是手艺虽巧,混来混去,还只是个小头目。听其他人说,他有个毛病,见不得俊俏的年轻男子。只是国公看他身世可怜,没有逐出府去,将养着,怕出府后闹出乱子,被人乱棒打死,堕了国公府的名声。
阿朱边做针线活,边看着森林大口大口地吃面。那面上的肥肉,可是阿朱瞒过大师傅添上的,今天可不是加餐的日子,只得三天才有一回肉吃,另加一碗米酒-这已是其他公爷府的下人们不敢想的福利了。这可是让府里下人们在外面办事时,遇到其他府的下人,头可以昂得更高的一个缘故罢。
虽然森林似在埋头吃面,可眼睛却不时瞟过阿朱的手,因为那是在绣着一个荷包面子。鸳鸯已然绣好,一只在给另一只梳理,另一只歪着头,似在说着悄悄话,端的是活灵活现。此时阿朱正在绣着一朵莲花,穿针引线的样子,把吃完面的森林看得呆了。
见没了动静的阿朱,抬起头来,正看到森林嘴边亮晶晶的东西,面上一红,嗔到:“死相,又不是没见过,忒没出息。”森林忙用袖子擦去口水,恬着脸,麻着胆子上前拉着阿朱的袖子:“好姐姐,这荷包是给谁绣的?也帮我绣个吧。”阿朱袖子被这傻子拉着,心里有些慌乱,轻轻挣了挣,见没挣脱,也不管了,扭过头轻轻地说道:“哪日里你和小凌乱一般,就给你绣个。”
可拉着阿朱袖子,平日却没有象今日般如此靠近阿朱的森林,被女儿家的气味一冲,头晕目眩。阿朱说了些什么,浑然未听清楚,只是尽力压着涌上头的气血。却是不敢再开口了,只怕开了口,就做下荒唐的事来。连阿朱姐姐什么时候去的,也全然不觉,只是心里有个声音在喊着:“小凌乱,我来了!”。
国公府后花园的围墙也终是砌好了,美伦美焕的,高大的石墙顶上是怪怪的样式,听说是阿德尼夫人的主意。许是夫人家乡的样式罢,见了这围墙,好歹可以稍解思乡的愁绪。墙边种了许多高大的树木,是花了大价钱从外地购进的,这却是高文心夫人吩咐的。看着高大的树木和古怪的花式,众人惊叹不已,国公爷的气派,从此就可以略知一二。不过,众人们最关心的可是这回的论功行赏。这回最出风头的却是平日里最不起眼的粗活下人,这个名叫森林的下人,在这些日子里可是引人注目,连国公爷都被惊动了。
要说森林做下的事情,旁的人看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弄了个叫“水泥”的东西么?让围墙更牢靠些吧,且让围墙也砌到让湘儿夫人满意的高度。湘儿夫人没口子的称赞,让一众下人们很是嫉妒。国公爷闻听后,居然亲自到工地与这小子说话,这更让他们疯狂-这等荣耀,就连南街商铺的老爷们都没有过的。那帮老爷们,可是天天揣着厚厚的银票,等着国公爷的召见呢。
后来,后来就听说公爷拨了笔银子,让森林找了几个壮实的下人,一块儿搬到西郊的庄子里去了。还听说,厨房的帮厨丫头阿朱,也没在府里走动。不过,据南街金铺金大德的伙计信誓旦旦,赌咒发狠,说是有日看到一位端庄的夫人,极象公府下人们口中说的阿朱姑娘,在他们店买了首饰和荷包上用的珠子,出手极是大方。不管怎样,大家都知道,森林这小子,这回定是飞黄腾达了。自此以后,公爷府的下人们,莫不以此为鉴,任劳任怨,让管家着实诧异,天天心疼那赏赐的银钱。
墨韵留香:日报卷 【新明周刊】指点江山话美人之拓跋嫣然
作者:钝刀问天高几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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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动笔墨不忍说,
自古红颜多命薄。
金川绿水犹环绕,
桃花迎风自婆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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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
有人说,为了名垂青史。
这是大英雄或者欺世盗名的人。
有人说,为了拯救地球。
这是不小心把内裤穿在外面的superman。
有人说,为了一个情字。
这就是拓跋嫣然。
只要你还在,纵然其他人都陨灭了,我还能继续生存,可是纵然万物都在,你却毁灭了,这世界对我而言就变得陌不相识,我不会再是其中的一部分。
这就是拓跋嫣然的回答。
这是何等的决绝无情,又是何等的挚烈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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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为了国家民族,杀死成千上万的人,是民族英雄。为了自己心爱的人,杀死2000余人就是恶毒的人呢?只因为,你是所谓的少数人吗?为什么为了无数陌生的人可以轻生死洒热血,为了身边的人就不行呢?到底什么才是有情,什么才是无情?
这些问题没有固定的答案。
视角不一样,永远不可能得到一样的答案。
站在无辜的士兵的立场,拓跋嫣然罪不可赦。
站在拓跋嫣然的立场上,她所做的理所当然。
一个人,不可能对所有人负责,问心无愧,便已经足够。
所以,拓跋嫣然只属于朱玄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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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人,是所有人的毒药,却是那一个人的宝。
拓跋嫣然如是,成琦韵亦如是。
遇上朱玄衣,是拓跋嫣然的生平大幸。
没有朱玄衣,谁配得上拓跋嫣然的万种的风情,谁又消受得了拓跋嫣然善妒的柔情?一个女子,一生能有一个男子真正的欣赏和理解,便足矣。这一点,嫣然得到了。
还记得那句话。
“如果……你敢碰别的女人,我就要亲手杀了你,剥了你的皮做我的马鞍,拆了你的骨头当我的鼓槌,用你的头颅,做一盏酥油灯。”
在别人的眼里,这是何等的变态,但是听在朱玄衣耳中,这确实世间最甜蜜的情话。这等甜蜜只有两个人可以懂得。斯时,爱已深入骨髓,又岂能容下别的东西?
得到嫣然,亦是朱玄衣一生最大的幸福。
还记得那句话。
“庶子怎么啦?让槿,在我眼里,你是天下最好地男人,朱让栩给你提鞋都不配”。
没有权势,没有地位,只有两个字“让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