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吹歌在心里暗自叹了口气,拿出法杖直接给吃狼的绵羊一记冰锥,同时排行第七的匕首也上了他的脖子。不过这人也不是吃素的,竟然躲过了排行第七的攻击,脖子没有开口,只留下了一道很浅的血痕。
当他周围那几个手下准备对排行第七动手的时候,吹歌的二十五级技能,冰冻术的升级版把吃狼的绵羊,连带着他周围的三个人一起给冻住了,虽然只有短短的一秒钟,足够排行第七在吃狼的绵羊的脖子上留下深深的一刀了。
吹歌顺手又来了个冰锥,两人合伙把基本没什么反抗能力的猎物给弄死了,不过一秒钟过后,排行第七的血量也基本见底了,吃狼的绵羊死的憋屈,被人暗算,他几个手下看起来精神十分激动。
好在吹歌的血祭用的及时,排行第七也没跟他们纠缠,拉着吹歌的手,两人身上一道金光升起,瞬间人就没了。
任务都做完了,还留这等着被人轮白啊!
“排行第七,我记住你了。”对排行第七来说,仇人是不分大陆的,瞧,这不是在东洲城发展出来一个,看起来还属于不死不休的那种。
第三十四章 西域沙海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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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南渊城之后,排行第七要去刺客联盟交任务,顺便学习技能,吹歌跟排行第七到刺客联盟门口分开了,临走的时候,排行第七给吹歌三百多金币,算是平分猎杀任务得到的奖励。
吹歌也没客气,根据自己付出的相应劳动力来算,三百金还真不算多。当然,其实在吹歌心里,她是真正把排行第七当成自己人,才肯接受他的钱。
这些变化吹歌并没有察觉到,不过从排行第七眼睛里闪现出的笑意来看,很显然,他察觉到了,对他来说,这真是个不错的开始。
离开刺客联盟门口,吹歌朝着城里的拍卖场走去,吞元宝果然是把她的话听在心里了,这几天时间还真给她找到了那两株她任务需要的草药。
吹歌刚回到南渊城没多久,就接到了吞元宝的信息,所以她先去了拍卖行。这次接待她的人还是吞元宝,吹歌还以为他这个幕后大老板都是很忙的,没想到他看起来倒是很轻松。
一株鬼心草,一株绿野藤,听吞元宝说这东西都是在三十级副本里打出来的,怪不得吹歌一直没有见识过,她还没有到三十级,虽然知道三十级有一个团队副本,不过眼下还没有机会尝试。
现在游戏里三十级的人也有一些,但并不多,大多数也都是有名的几个高手,再就是一个团的人,吞元宝能从他们手里弄来这两株草,显然是跟这帮人都有很大的交情。毕竟这两株草没什么价值,一般人都直接扔了,或者杂货店卖上一两个铜币。
别唏嘘,盛世的商店系统就是这么抠门,很多蓝色装备用完之后,卖到商店去,很有可能卖出几个银币的价格。
吞元宝没有跟吹歌多要钱,只收了十金而已,虽然这两种东西本身价值连五金都不到,不过在这个时候,吞元宝出的价钱显然不高。
吹歌倒也没跟他多罗嗦,给了十金就准备走人,谁知道正准备离开之前,吞元宝把她给叫住了,说是跟她谈点生意。
吞元宝是一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超级商人,在内测的时候这家伙就很有名气,不过听说他有自己的组织,赚来的钱都是供着组织里那帮人的,吹歌一直对他十分好奇,可惜以前不是在一个大陆的,吹歌也就没有具体打探关于他的消息。他看得出来,吹歌不喜欢太墨迹的人,所以没有多浪费口舌,直接说正题。
“你身上是不是还有很多三十级的术士和战士武器?”吞元宝说的第一句话就让吹歌有些发愣,这事儿貌似就吉祥他们几个人知道,吞元宝怎么也知道了,吉祥说的?他们关系难道很亲密么?
看吹歌光看着他没有说话,吞元宝揉了揉自己圆圆的鼻头,“嘿嘿,我是跟吉祥老大混的,他说你有装备没有出手,正好我们拍卖行最近要举行拍卖会,少压轴的东西。”
既然点出了吉祥如意的名字,想必以吞元宝的声望是绝对不会骗她的,吹歌想了想随即明白了他的意思,“你想让我再打造一把魂殇?”
吞元宝搓了搓手,原本就很小的眼睛,这一笑更是只能看到一条缝了,吹歌强忍着没有笑出来。“对,原本出了几件刺客装,可惜都供给七老大了,吉祥老大说你会打造紫品武器,我就想能不能……”
“当然可以,不过……”吹歌稍微有些犹豫,她知道,只要是拍卖了魂殇,冥渡天势必会争这把武器,她真是很不想让冥渡天拿着刻着自己名字的武器。不过谁会跟钱过不去啊,游戏初期,冥渡天他们是有钱人,最起码得让他们多花点钱,买自己心里舒坦。“这剑要是让冥渡天买了,最低也得卖出来六千金,其他的我就不管了。”
吹歌自己也估计过价格了,六千金不是个低价,比正常拍卖价高了一千左右,这其中的猫腻就得看吞元宝的操作技巧了,吹歌相信这点事儿他不会不答应的。
“这没问题,我一会儿给你拿矿石去,打造两把行么?”吞元宝爽快地答应了下来,现在拍卖的装备虽然看起来很贵,但放到以后就显得太小儿科了,他现在主要是为了拍卖会打响名号,两件紫品武器,足够轰动一阵了。
“没问题,东西先放你这儿,我去交个任务,晚点回来找你拿矿。”吹歌答应得十分爽快,就算看在吉祥如意的面子上,她也断然不会拒绝的,况且这次拍卖受益人绝对是自己。她身上还有一堆三十多级的蓝品武器呢,卖出去也是不小的收入呢。
出了拍卖行之后,吹歌直奔天都镇,过了这么多天,总算能把阁老发布的任务做完了,吹歌承认自己有点强迫症,看见任务没有完成心里就觉得不舒服。
天都镇距离南渊城不算十分远,但也不近,骑着千里马的话,怎么也得奔波一个小时才能到,好在现在距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吹歌准备趁着天亮把任务做完。
跑到天都镇的时候,已经到了夕阳西下的时候了,天都镇是个小古城,吹歌背对着夕阳骑马的形象到也有几分古道西风瘦马的感觉,她是没怎么在意,不过天都镇的城墙上,一直站着一个雷系术士,从吹歌出现开始一直看着她,直到她进了古城。
从药馆里走出来,吹歌的脸差不多都是紫的,她浪费了那么多感情去收集草药,那个混蛋药馆掌柜倒好,拿出一根百年人参给她。
不是说着人参不好,在盛世里,有一种药材可以直接吃掉,永久性增长自身属性的,不过这种药材极为罕见,而且一个人只能遇见一次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任务,当然,任务的激活率是五千分之一。
吹歌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有运气,也从来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得到那个该死的百年人参。为什么欲哭无泪?因为那个百年人参是加精神力的,她什么属性都缺,就是不缺精神力啊!
偏偏这药还是绑定的,不吃都不行,现在她的精神力已经进军到变态级别了,再吃一个加五点基本属性的人参,以后还用不用跟人家出去打怪了。
所谓加五点基本属性,就是说,原本吹歌的基本精神力属性是满点十,现在变成十五,以前每升一级她会额外获得五点精神力点数加成,现在变成七点五了,这样一层层累加下来的话,她的法攻有点高的夸张了。
估计她也是游戏里唯一一个会抱怨精神力点数太高的术士了,哎,这就是吃多了葡萄也会嫌葡萄酸的人啊。
从天都镇出来之后,吹歌一边啃着那个萝卜干一样的百年人参,好在这人参是菠萝味的,吹歌吃的还不算太憋屈,然后一边慢吞吞地在路上走。
吃完这种大补的东西,要漫步半个小时,不然会消化不良,导致得到的精神力点数下降。抱怨归抱怨,吹歌可不想糟蹋了好东西。所以只能慢悠悠地散步了,可惜天都镇外都是黄土地,上面寸草不生,散步散了一脚的尘土,吹歌只能在心里对这里的生态环境表示无奈。
“前面的朋友,能不能帮个小忙?”走了半天,吹歌突然听见身后有人说话,按理说这条路上就她一个人,后面有人叫估计也是叫自己的。
吹歌扭头看见一个穿着黑色法袍,袖子上绣着两道金色闪电的术士正朝自己走过来。看见这人的相貌吹歌先是疑惑,随即恍然大悟,她记得这个人,内测时候以一人之力单挑盛世排名前三的超级帮派的八大王牌打手,最后完胜!
绝对的暴力术士,盛世里堪称输出第一的雷术,可惜现在这位暴力术士就是累死他,也没办法追的上吹歌那恐怖的攻击力了。
“有事么?”虽然吹歌不追星,不过总不能不让她多看看明星吧,虽然听说这人身上挂了一堆烂桃花,不过都跟吹歌没什么关系。雷殇是个不算帅的男人,但是他这人的眼睛极为勾人,大概是传说中的勾魂眼,以前吹歌就听说了,盯着雷殇的眼睛看上五分钟,一定会爱上这男人。
吹歌突然响起这句名言,于是盯着看了一阵,结果把雷殇的脸给看红了,吹歌无语地把头扭了过来,八卦消息果然不可靠,她这算不算是勾引,丢人丢大了。
好在雷殇没有在意,尴尬地清了清嗓子,“我是要打一个BOSS的,我一个人的输出大概不够,所以想让你帮下忙。呃……任务完成之后,我给你五百金,你要是同意我就先给你两百定金。”
“什么BOSS?”知道雷殇是有钱人,他所在的公会叫惊雷,公会里的人都以雷自开头,他们老大雷神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听说是雷殇的哥哥,吹歌见过一次,标准的精英弟子,家里绝对不会缺钱,不过这弟弟做个任务就出手五百金,也真是够败家的。
“天都镇外两百里有个深海沟,里面有个三十五级的乌贼王,我要那个乌贼王的眼睛一双。”
“……哪个大陆出来的?”
雷殇挠了挠头,有些腼腆地笑了笑,“西域沙海。”
看来遇见了一样是穿越大陆做转职任务的高手,好在他不是来杀人的,比排行第七的任务正常点,不过让一个刚刚三十级的雷术去打三十五级的BOSS,真是够恶劣的。
第三十五章 被人跟踪
。电子书2010…8…16 1:35:17 字数:3053
“你凭什么认为我能够帮到你,要知道我不过二十八级而已。”五百金放在眼下来说足够让人心动了,不过吹歌又不是没见过钱,而且她身上还有六百多金呢,足够自己挥霍一阵子了,钱是多多益善的好,小命也很重要啊。
“呵呵,天都镇附近我都找遍了,没有找到等级超过二十五的玩家,更何况想要两个人打三十五级的BOSS,可以减缓BOSS速度的冰系术士是必不可少的,除了你我想不到别人。而且要是找来个剑客,我就得找个药师,我身上就剩五百金了。”雷殇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好像身上只有五百金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
吹歌也没工夫跟他计较这种事儿了,她没有从自己兜里掏钱往游戏里砸的习惯,总感觉那样会失去乐趣,所以不明白雷殇这种微妙的心情。
当然,她也没有提醒雷殇,其实五百金足够他雇十个人替他打这个BOSS了,既然她一个人可以搞定,干嘛要让别人来抢自己饭碗呢,吹歌红唇上扬,很爽快地答应了雷殇。
雷殇也是个痛快人,直接交易过来两百金,痛快的让吹歌都有点替他心疼,那可都是金灿灿的金币啊!
组队之后当雷殇看见吹歌不及自己三分之一的血量时,眼珠子差点掉了出来,他的脸变了好几种颜色,吹歌好笑地看着他,最后雷殇又盯着吹歌看了好半天,才憋出来一句话,“咱们走吧。”
是骡子是马拉出去溜溜就知道了,虽然雷殇一直都不是很注意血量那些没什么大用的数据,可是吹歌那个血皮也太夸张了点吧。不过雷殇心底还是隐约有那么一丝期待的,只希望自己没有看错人,大不了就损失两百金了。雷殇一咬牙,跑前面带路去了。
吹歌也知道雷殇怕是受了点小刺激,不过没关系,一会儿他还会受更大的刺激,既然自己接了任务,就一定会帮他完成,职业道德吹歌还是有的,就算自己打不过,她不是还有朋友么。
吹歌消化完肚子里的人参之后,吹歌跟雷殇都召唤出坐骑,往两百里外的海沟跑去。不过出乎吹歌意料的,雷殇的坐骑并不是千里马,而是三十级的沙蝎王,属于精英BOSS,全身上下都是金灿灿的,远远一看十分亮眼。虽然速度不比千里马快,但那造型实在是让人流口水。
这东西往少了说也得要个一万五千金左右,吹歌在心底暗暗估价。这个时候能够打出坐骑的玩家也有不少了,但一般的坐骑并不是太值钱,只有这些精英BOSS以上的坐骑,还要那种体型庞大,造型又够亮眼的才值钱,游戏里,谁还不想出个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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