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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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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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了我父母。本来我还一直瞒着他们,但我父母知道此事以后,从尊重我的自尊心出发,没有在来信中追问这件事,只是勉励我好好学习。我昏倒几次之后,在给他们写信时无意中附带提了一句我昏倒的事情。当时也没多想,就那么写了。三天以后恰好是个星期天的上午,我还在床上睡着懒觉,突然有人敲我们寝室的门。同学打开门,我从床上伸头一看,竟然是我的母亲。原来,我的母亲接到我的信的当天晚上,就放下手中的活计,急匆匆地上了火车来武汉看我。

母亲见了我,眼里闪着泪花,关切地问:儿子,身体好点没有?那一刻,我深深地体会到,什么才是儿行千里母担忧,委屈得直想哭。但是为了不让母亲伤心,我故意装出轻松的样子,说已经没什么事了。当时,我还以为母亲不知道我被分流的事情,对此事绝口不提。母亲却说,儿子,分流的事情,我和你爸都知道了,没啥了不起。人一辈子要经历很多大风大浪,这点小事情算什么呢?既然这个专业你不喜欢,那就干点自己喜欢的事情;至于功课,尽量混个毕业证就行了。你要记住一点,有没有出息是看你的能力,而不是看分数表上的成绩。儿子,我跟你爸都相信你肯定是个有出息的人,高中的时候,你就很出色,比一般的人都要出色,你当年辍学那么长时间,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把功课捡起来又考全县第二,就说明你了不起,我对我自己的儿子是有绝对信心的。

那次母亲只在武汉待了两天,上街给我买了很多补品、奶粉之后就又匆匆离去了,因为家里还要准备过年的灯笼。母亲的一席话,打通了我内心的疙瘩。从那以后,我尝试着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对待自己不喜欢的大学生活,逐渐从抑郁中解脱出来。结果当年,我的英语就通过了四级考试。

《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第九章 我的大学(1991~1995) 十六、拉丁舞

一九九三年春天,学校里要组织一次大学生国际标准舞比赛,系学生会文艺部长找到了我。我以前根本不会跳舞,大一时也曾经因为好奇到学生俱乐部去看热闹,结果第一次去就遭到了严重打击。其实不是我遭到打击,而是我旁边的一个男生。当时我还一步不会跳,就坐在舞池旁边的长椅子上看人家跳舞,身边坐了一个很漂亮的女生。后来知道这个女生是江苏人,漂亮得在学校里很有名。这时,来了一个大学校园里最常见到的那种瘦小、戴眼镜、土里土气的小男生,请那女孩子跳舞。我看到那女孩子傲慢地看了他一眼,说,对不起我累了,不想跳。那男生不识趣,继续伸出手邀请,遭到那女孩的再次拒绝。小男生也是固执的可以,竟然继续邀请,于是那女孩满脸鄙夷地起身离去了,留下那个手足无措的男生。常言道,“兔死狐悲”,我坐在旁边见到这种场景,顿时吓得心惊肉跳,心想自己要是碰到这种局面,那肯定无地自容的要跳楼自杀了。从此之后,我好几年里再也不敢迈进俱乐部的大门。

系学生会文艺部长是个漂亮女孩,比我高一届但跟我很熟悉。她来邀请我比赛跳舞,还说有专业老师教。我一想好哇,要学就学最正宗的,也就同意了。系里一共找了四对、八个学生参加比赛,其他七个人以前多多少少都学过跳舞,惟独我是“全舞盲”。

教我们的老师姓吴,当年四十多岁,我们都不叫他吴老师,而叫吴老爹。吴老爹原本是一个中学的校长,也是全国一届国标舞比赛的第五名获得者,国际标准舞工夫确实深厚。他的搭档是我们学校艺术美学教研室的林老师,当时搞市场经济、多种经营,他们两人就合作,在我们学校的艺术美学教室开了个国际标准舞培训班。开课那天,吴老爹和林老师给我们示范了几个动作,一下子就把我给吸引住了:原来交谊舞可以跳的这么洒脱、自如,欢快。我这个人,在学校里一不喜欢打牌,二不喜欢打球,三不喜欢学专业,生活整个都封闭了,一点乐趣都没有。此时,独独交谊舞吸引了我,当时就下决心:学好交谊舞,也不枉上了四年大学。

刚开始学的时候,我是那八个人中最差的一个,呆头呆脑的简直连脚往哪里放都不知道。跟我搭档的也是一个高年级的女生,在她们班里是个挺厉害的角色,但独独对我很好,也很耐心,像个大姐姐一样。当时我跳舞一半是喜欢,(霸气 书库 …。。)一半是为了发泄心中的郁闷,因此每天都要从下午六点苦练到十点,经常是浑身汗流浃背。只一个多月一双牛皮底的皮鞋就被我磨穿,十个脚趾都磨烂了。苦练出成果,到了比赛时候,我的水平已经跟大家差不多了。结果我们那次比赛获得了拉丁舞组第一名,整体第二名。

我这个人做事,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就特别投入。比赛结束后,我已经迷上了交谊舞,继续跟吴老爹学。当时已经到了盛夏,天气非常热,就是坐着不动都是一身的汗。而学习交谊舞特别是拉丁舞,运动量特别大,每天都不知道要反复出多少身汗。当时也有一些同学跟着吴老爹学,大家水平参差不齐,也就闹了不少笑话。一次学探戈,一群人跟着吴老爹在后面端着架势走,吴老爹走了几步扭身一看,说,我怎么领着一群鬼子进村啊?我们大家互相看看,果然,一个个耸着肩膀,缩着脑袋,把探戈的“猫形蟹步”走成了蹑手蹑脚,确实有几分像鬼子进村。

此后的两年时间里,我一直跟着吴老爹踏踏实实地学跳舞。绝大部分学国标的学生都是学一两期,会走三步四步以后就跑到舞厅里追小女生去了,惟独我坚持了下来。吴老爹见我学的刻苦,心也不野,就经常额外地教我一些动作,就这样我练成了跳舞时中规中矩的“学院派”风格。由于跳得好,渐渐地有不少学习国标的女学生都喜欢找我做舞伴,也就省去了我害怕被人拒绝的心病。其中,有一个比我高一届财税系的女生,姓丁,性格特别豪爽,跟我搭伴时间最长。

到了一九九三年底的一个星期六晚上,正在上课时教室的电路忽然烧了,修了半天也没修好。吴老爹对我说,今天不上课了,你到学生俱乐部去玩玩,看看你的水平如何。于是,我跟舞伴来到俱乐部,和着音乐一上场,标致的动作就招来不少人围观叫好。舞伴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高兴地对我说:以后咱们平时跟吴老爹学,星期六星期天就到舞厅好了。我一听,也觉得俱乐部里人多,地方又宽敞,挺好玩的,就答应了。此后,我们两人配合得非常默契,每次到俱乐部跳舞都觉得乐趣无穷。我上大学两年半的时间里,第一次感觉到了些快乐。

《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第九章 我的大学(1991~1995) 十七、盛开的她

一九九四年元旦除夕舞会上,我在和舞伴小丁跳舞时无意中注意到了站在舞池旁的一个身着绿色套装、穿着高筒靴的女孩。那女孩留着短发,长得棱角分明,前额被一缕头发遮住。她站在那里,注视着我,微笑着,笑得很复杂,让我想起苏联电影《这里的黎明静悄悄》中的美丽的苏联女兵。不过,当时俱乐部里的人多,一晃就过去了,也没有多想什么。

一九九四年的四月十六日是个星期六,我跟往常一样来到一食堂楼上的学生俱乐部。那天很不巧,我的舞伴小丁因为已经是大四下半学期,正忙着找工作,那天不知道办什么事情去了没来,就让她的一个室友通知我一声。我一向不喜欢和陌生人跳舞,一听说她来不了就觉得无趣,正准备打道回府。刚一扭过身子,就看到身边站着一个很秀气和俊俏的女孩。模模糊糊地我觉得好象在哪里见到过她,但又吃不准,于是就破例请她跳了一曲。此时的我,已经不再担心被女生拒绝了,因为一是历练了几年,脸皮大大地厚了;二是在大城市焐了几年,早就脱了土气,对自己的形象和水平也有了充分的信心。果然,那女孩高兴地爽快地答应了。

跳交谊舞一般需要男方带着女方跳,男方的作用如同旗帜的旗杆,一定要挺拔、灵活但不能做作;女方则类似旗帜,可以千姿百态、迎风招展。因此,男方与女方配合跳舞,是需要默契的。有些女孩有一定素养,身轻如燕,就比较好带;而有些人没有受过正规训练,身重如山,带这样的女孩跳舞就如同干体力活一样觉得累。这个女孩步履比较轻盈,很快适应了我的步法,感觉很不错。跳完一曲以后,我跟她说了声“谢谢”,就又回到我平时在舞厅时站着的老位子去了。等到下一曲开始,我发现那个女孩居然还站在我身边,于是就又请她跳了一曲。

学生俱乐部的灯光很昏暗,我按着现代舞的标准姿势注视着远方,一言不发地跳舞,脑海里却下意识地搜索着到底在哪里见到过她。这时她开口说话了,一口标准的北方普通话,声音十分清脆:“你还没问我是哪个系的呢!”听了这句话我觉得莫名其妙,于是反问道:“我干吗要问?”“请我跳舞的男生都问这个问题呀。”“我跳舞从来不问这些废话。”“是吗?那……你可真的与众不同。”对话进行到这里,我猛然想起,对,就是那个长得像苏联女兵的女孩,只是几个月不见,头发长长了。于是那天整个晚上,她就成了我的舞伴。

第二天晚上,在学生俱乐部我又遇到了她,还是在我通常站的那个位置。一见我,那女孩就说:“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等你半天了!”我诧异地说,昨天并没有说好今天要来啊。那女孩莞尔一笑,说道:那真对不起,我误会了你的意思。接着就是跳舞,双方的话比昨天多了起来。通过对话我知道了她是贸易经济系的,跟我同年级,祖籍哈尔滨,后来跟着父母移民到深圳。舞会结束后,我向她道了声再见,正准备回宿舍;她却说,不想一起走走吗。

那是一个春风拂面的夜晚,空气中到处弥漫着鲜花的芳香,我陪着这个还不知姓名的女孩一起在校园中漫步。她说她早就知道我,并问我是不是叫“郭耀”。我一听就知道这肯定是学生们以讹传讹了,就开玩笑说,我要什么要呀,我姓中国的国,叫亚洲的亚。女孩一听,瞪大了双眼:啊,还有这个姓,这个名字可真气派呀!我则说,我在元旦舞会上就注意到了你,觉得你很像《这里的黎明静悄悄》里的一个苏联女兵。她笑着问道,像谁,像娜塔莎吗?那你叫什么?我说我叫雅科夫。其实,《这里的黎明静悄悄》中,并没有叫娜塔莎的女兵,那个像她的女兵叫丽莎。只是我觉得娜塔莎这个名字比丽莎要好听,也就没有点破。

走着走着,我们来到那片四个篮球场大的“思园”。还好,那天“思园”里并不十分拥挤。于是我们找了一个花坛坐了下来,谈到了《这里的黎明静悄悄》这部电影,她让我猜她最喜欢的是哪一个角色,我连猜了几个也没猜对。

“是热妮亚,”她轻轻地、略带些伤感地说道,“我喜欢热妮亚那种不羁的性格,和她复杂的内心世界。”

《这里的黎明静悄悄》我看过好几遍了,对热妮亚这个角色也熟悉。但我思想比较守旧,并不是太喜欢她那种疯狂出格的个性。因此我答道:“没想到,你竟然会喜欢热妮亚!”说到这里,我点燃一枝香烟,在夜色中燃烧的烟头就象一只萤火虫。我注视着这只萤火虫,缓缓说道:“我觉得热妮亚似乎不能算做讨人喜欢的人物,在我看来,她的经历无论如何谈不上光彩,甚至还有些作践自己。”

“给我一枝烟。”她轻声说道。我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眼前这个看上去秀气的女孩子竟然会抽烟。我迟疑地掏出香烟递给她,然后划亮了一枝火柴。火柴的光照亮了她那秀丽的脸庞,她以惊人的熟练动作点燃了香烟,又熟练地吐出了烟圈。

“很吃惊是吗?哈哈。”看着我瞠目结舌的样子,她笑了,“我很早就抽烟,烟龄一定比你长。你抽了多久?” 由于出乎意料,我说话都有些结巴了,“不到……一年。”

“和我比起来,你还是个小儿科,亲爱的雅科夫·伊万诺维奇同志,你承认吗?”她又熟练地吐出了一个烟圈,而当时刚刚学会抽烟的我,还不会吐烟圈。不等我回答,就自我解嘲道,“我还能喝酒,一顿最多喝过八两,还没醉,你不信?改天咱俩喝一次,比比看。不会抽烟,不会喝酒的姑娘,是不能称之为俄罗斯少女的,对不对?”

“也许吧……”这个女孩子越发让我好奇了。从元旦舞会上第一眼看到她就觉得她有点与众不同,而跟她的第一次接触,也让我感觉很特别。

她继续缓缓地说道:“我喜欢热妮亚,虽然你可以叫我娜塔莎,但实际上,有时候我常幻想,我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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