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朝的另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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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的另类史- 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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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金军忽然出现在北京城外,对北京展开围攻,即明人所称的“己巳虏变。”

人们可能奇怪,山海关是后金(清军)入寇的必经之路,他们又怎能绕到蒙古人的地界到达内地的呢。这,还要简述一下蒙古诸部的情况。

瓦剌的也先被杀后,鞑靼部复起。孛来拥立脱脱不花之子的不麻儿可儿为“可汗”,由于此人当时年少,称之为“小王子”。此后,相沿成习,明人把蒙古部可汗均称为“小王子”。明成化年间(1474年),作为元世祖七世孙的达延汗(《明史》中仍称之为“小王子”)一跃成为蒙古诸部共主,重新统一了蒙古。他死后,蒙古复分裂为漠北喀尔喀蒙古、漠南蒙古以及漠西的瓦剌蒙古三大部分。漠北喀尔喀蒙古由达延汗幼子承继,其有子七人,多受分封,称为外喀尔喀七部。漠南蒙古分为东西两部,由于东部的察哈尔汗是达延汗长孙博迪之后,所以名义上他是全蒙古的大汗。西部是达延汗第三子的后裔,据有鄂尔多斯。期间,又有土默特的俺答黑马冒出。这些人相互攻杀,最终,俺答汗脱颖而出。他西取青海,东并朵颜卫,势盛一时。由于想从经济上得到好处,俺答在隆庆年间(1570年)对明朝称臣,受封为“顺义王”。这样一来,除了每年得到明朝巨额赏赐外,他又可以从互市中得利。俺答还建筑了归化城(今呼和浩特),以吸引汉人定居者。察哈尔汗受俺答势力压迫,被逼东迁至辽东西拉木伦河以北,不时骚扰明朝边境。传至林丹汗(明人称为“虎墩兔憨”)时,部众强盛一时,相继征服喀剌沁等诸部,东起辽东,西至洮河,林丹汗自号“四十万蒙古”的主人。

明末时,蒙古沿边强部有三:察哈尔、喀尔喀(内喀尔喀)以及科尔沁,他们名义上的共主自然是有“黄金家族”血统的察哈尔汗。本来科尔沁诸部一直与女真叶赫部联合攻击努尔哈赤,皆大败不果。努尔哈赤称汗建国后,科尔沁蒙古首先来附。萨尔浒战役后,后金击败喀尔喀最强的宰塞,迫使喀尔喀五部听命于己。但这些人“时好时坏”,由于贪图明朝赏金,喀尔喀常常掉头攻袭后金。他们对后金无信,对明朝也无信。王世贞广宁大败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蒙古诸部违约不至,没有夹攻后金所致。

西征蒙古诸部的林丹汗日益强大,但对诸部无恩,最终使科尔沁部完全投入后金怀抱,并连兵一处,在龙安塔(今吉林农安)大败林丹汗。林丹汗乃“黄金家族”嫡派子孙,不搀假的元室帝胄。他有勇有智,经历数年经营,雄踞漠南蒙古。可惜的是,既生瑜,何生亮,林丹汗活的不是时候,他准备统一漠南漠北蒙古的时候,后金方兴未艾,努尔哈赤、皇太极龙父虎子,使得林丹汗在东北遭遇到极大阻力。

林丹汗此人智商高,情商低下,血液中流淌的满是铁木真的残暴和自以为是,向蒙古诸部巧取豪夺,咄咄逼人,使得其主领的察哈尔一部不仅没有向诸部催生“大蒙古”的凝聚力,反而形成离心力,科尔沁、阿禄等部蒙古纷纷投向后金。

1619年(后金天命四年),林丹汗致书努尔哈赤,以“四十万众英主青吉思汗(成吉思汗)”自居,称努尔哈赤为“水滨三万人英主”,威胁对方不要攻取广宁,否则将兴兵斗抗。其实,“四十万众蒙古”是个传统的概念性数字,泛指漠南漠北大蒙古,如同中国皇帝自称“华夏之主”、“九州之主”一样。

努尔哈赤较真,回信中狠狠嘲笑林丹汗一顿,历数他们元朝当初从北京逃窜时的惨状,“揭发”蒙古的“四十万众”早已丧失无几,并讥笑林丹汗不过是个贪图明朝钱财赏银的“无赖”。发信后,努尔哈赤果断出击,一举攻克广宁,林丹汗也未敢报复,远避后金兵锋。皇太极继汗位后,三征林丹汗,万里追击,终于在天聪六年(1632年)秋天把林丹汗的察哈尔部完全击溃,倒霉的汗王本人则远遁至藏地,失去了大本营老窝。一年多后,穷途末路,众叛亲离的林丹汗因发痘死于青海大草滩,其妻囊囊太后与其子额哲穷蹙来降,并携传国玉玺来献(此玉玺号称是传自汉代,不一定是真),漠南蒙古全部臣服于皇太极。

后金努尔哈赤、皇太极在宁远锦州等地两次遭受挫败,本来蒙古诸部均有机会翻盘击走女真人,均因为内部分裂,丧失大好机会。喀喇沁三十六部蒙古人受察哈尔蒙古人挤逼,向明朝求助未果,便全体投附了后金。

如此,察哈尔部不仅被孤立,明朝蓟镇边外千余里也顿失屏障。正是在蒙古人引导下,皇太极才能深入明朝腹地,他边收降残余的蒙古部落,边扑至北京城下。

乍闻后金军逼近京师,明廷骇震,立刻调诸路兵入京来援。袁崇焕闻讯,在先派出赵率教入援的同时,即刻率祖大寿等人急赴国难,步步为营,途经抚平、永平、迁安、丰润等诸城,皆留兵营守。

不久,明将赵率教战死消息传至,后金兵蜂拥而至。袁崇焕大惊,急引兵趋至北京城下,在广渠门外立营。

虽然袁崇焕手中仅有不到两万人,他们斗志高昂,数次与后金军交战,皆得胜而还(清人自己讲是“互有杀伤”)。

见袁崇焕营盘坚固,无隙可乘,一直熟读《三国演义》的皇太极施用“反间计”。恰好营中有两个被俘的明朝太监杨春、王德成在押,他命令汉人降将高鸿中与鲍承先两个人趁黑坐在这两个先前在城郊牧马厂抓获的两个明朝太监被困的营帐外,假装酒醉,放言说城内袁巡抚(袁崇焕)与大金有密议,准备里应外合。夜间,哨兵故意纵两个太监逃脱。

这两人一回城,兔子一样跳到崇祯帝面前,把这件“天大的秘密”讲与皇帝听。刚愎自用的崇祯帝竟然上了皇太极这种最简单的当,很快就派人逮捕了袁崇焕,打入诏狱严刑拷打审问。

袁崇焕部将祖大寿为此惊惶至极,出城后即拥兵向辽西奔逃。幸亏袁崇焕在狱中写信召唤祖大寿,他当时才没有叛变。由于山海关、宁锦一线仍在明朝掌握中,加之后来的孙承宗御敌有方,皇太极只得率兵退走。

北京有惊无险。

后金退兵后,明廷开始审查袁崇焕一案。当时,大学士钱龙锡持正,得罪不少暗藏的阉党成员。阉党王永光时为吏部尚书,引其同党御史高捷等人猛烈攻击袁崇焕,诬称他暗中与后金议和,奇Qisuu。сom书擅杀毛文龙,引清兵入京。

这些阉党本意是想以袁崇焕兴起一件新的大“逆案”,顺便攀引钱龙锡,大造舆论,讲袁崇焕杀毛文龙是由钱龙锡主使。

在狱中,袁崇焕作《狱中对月》一诗:

天上月分明,看来感旧情。当年驰万马,半夜出长城。

锋镝曾求死,囹圄敢望生。心中无限事,宵柝击来惊。

最后,崇祯三年(1630年)八月十六日,刚过中秋,袁崇焕本人被判凌迟,剐于北京闹市,其兄弟妻子长流三千里,抄其家产归公。大学士钱龙锡减死戍边,劳改十多年。(同为大学士的温体仁受过毛文龙不少好处,他也落井下石非要置袁崇焕死地)。

袁崇焕一案,天下冤之。但无知的北京市民信以为真,恨极了这位引狼入室的袁巡抚,纷纷上前高声责骂,甚至出钱买肉生食这位耿耿精忠的烈士身上之肉。千刀万剐,明朝就是这样对待袁崇焕这样一个大忠臣。

被杀前,袁崇焕作《临刑口占》,依旧对大明朝忠心耿耿:

一生事业总成空,半世功名在梦中。

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仍旧守辽东。

大英雄被剐之时,紧咬牙关,欲哭无泪,只能仰望苍天,让冤报叹息回荡于自己的胸腔之中!

可笑又可悲的是,崇祯帝至死不悟自己中了皇太极反间计,甚至连入清后生活了三十多年的明末大才子张岱(写《陶庵梦忆》那位),也在书中把袁崇焕列为明朝逆臣。

最终为袁崇焕“平反”的,竟然是“鞑子”皇帝乾隆。这真是个历史的黑色幽默!如果罗贯中地下有知,知道自己的《三国演义》多少年后被一个女真鞑酋当“兵书”来使,以“蒋干盗书”为原型杀掉大明顶梁柱袁崇焕,罗老先生肯定是地下愤怒高呼不已。

崇祯帝大错之二

——以油浇火的“平贼”

崇祯帝继位以来,用人不当自然是不可推卸的主观责任,但罕见的自然灾害,也是明朝灭亡重要的客观原因。坏运气,是每个王朝灭亡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之一。

首先,从朱由检继位的第二年,即公元1628年,陕北突遭大旱。十余年间,陕西、山西、河南、河北、江苏、山东,无年不旱。倒霉的是,大旱相继,蝗灾与瘟疫接踵而至,赤地千里,十河九干。由于乏食,最终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剧。明朝“副处级”巡视员一类的小官(行人)马懋才在崇祯二年所上的《备陈大饥疏》,真实记录了当时的惨状:

臣陕西安塞县人也,中天启五年进士,备员行人。初差关外解赏,再差贵州典试,三差湖广颁诏,奔驰四载,往还数万余里。其间如关外当抑河之败,黔南当围困之余,人民奔窜,景象凋残,皆臣所经见,然未有极苦极惨,如所见臣乡之灾异者。

……

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其石名青叶味腥而腻,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上面讲述人民苦状)

民有不甘于食石以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有司亦不能禁治。间有获者,(盗贼)亦恬不知畏,曰:“死于饥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何不为盗而死?犹得为饱死鬼也。”最可怜者,如安塞城西有粪场一处,每晨必弃二三婴儿于其中,有涕泣者,有叫号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则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之者矣。(讲人民造反的原因和痛苦惨状)

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矣。(讲人吃人的惨景)

小县如此,大县可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幸有抚臣岳和声,拮据独苦,以弭盗而兼之拯救,捐俸煮粥以为之率,而道府州县,各有所施以拯济,然粥有限而饥者无穷,杯水车薪,其何能济乎?又安得不相牵而为盗也?且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仅荐之遗黎,止有一逃耳。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偏秦中也。(讲陕西一地的盗贼集中原因)

总秦地而言,庆阳、延安以北,饥荒至十分之极,而盗则稍次之;西安,汉中以下,盗贼至十分之极,而饥荒则稍次之……

天灾人祸,小民无生路可寻,加之官员贪污,苛捐杂税,横征暴敛,只能走一条路:造反!

同时,明朝发展到晚期,土地高度集中,宗室、勋戚、官绅地主对土地的兼并愈演愈烈,贫者益贫,富者益富,社会的两极分化达至惊人地步。而自嘉靖帝开始“竭天下之财以奉一人”,万历帝变本加厉,明熹宗有样学样,明朝财政面临破产的境地,只得通过不断加派赋税来榨取民财。各级官吏巧取豪夺,竭泽而渔。由于农民纷纷抛荒逃散,造成水利失修,河患日甚,恶性循环下,天灾人祸不绝。

军制方面,更是法久弊生,军屯、商屯均有名无实,士兵被拖欠军饷,甚至没什么战斗力。诸大将除身边亲兵可用外,基本上没有可信得过兵校。军纪败坏下,索饷哗变,就成为明末军队中的“主旋律”。

早期农民暴动,无非是一群想找口饭吃的乌合之众,无组织、无纪律,无任何明确目标,看似成千上万,实际上是一大帮拖家带口的饥民流民,正规官军如果加以认真对付,这些人马上就会作鸟兽散。而且,领导暴动叛乱的人,不少人是当地土豪世家子弟或者是明朝边军的中下级军官,为避免事发后暴露身份连累亲族,他们纷纷自起诨名绰号。农民战争发展到中晚期,贼势渐炽,贼头们纷纷以本来姓名示人,“绰号”使用越来越少。

明末农民暴动,最早当推崇祯元年延安的府谷人王喜胤(澄城县规模太小,忽略不计),因当地大饥荒,他率杨六、“不沾泥”等人四处掠抢富民家里粮食,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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