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拿不出钱来,又不让外国人办,那商办就被提上了日程。
同治中兴以来,政府开创了各种新企业,大都采取了“官督商办”的办法,也就是商家出钱承办,而官方则尽扶助监督的义务,如招商局、电报局以及矿务局等,都是如此。铁路也用过这个办法,津沽路就是商办,但由北洋大臣督理。台湾铁路最初也是商办,而由台湾巡抚监督的。但所谓“官督商办”,对商人们而言,有着官家的监督,总是不自在,所以每每都招不足商股,而最后用的仍然是官款或者外债。
津沽路的商办,除北洋挪垫了官款外,还借了英国怡和、德国华泰洋行款项100万两,而台湾铁路的商办,则完全用的是官款,商家虽然集资36万两,却被拿去买了两条轮船,最后刘铭传只能把它收归官办了。这种官督商办的政策,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却屡行屡败,在当事人看来,是因为政府掣肘的关系。刘坤一就曾经痛陈过官方制约的弊端。但即使是他也不敢把铁路完全放开交由商人去办,他主张:“悬着廉明公正之员,熟悉中外商情,素为西商所信服者……派为铁路商务公司督办。破除成格,假以重权,俾得专四其事。”这种做法与以往的官督商办不同的地方仅在于给督办“假以重权”。但即使这样的主张,在总理衙门以及军机处那儿也没办法通过。
铁路“商办”的原则确定后,招股办法却依然要费一些周章。因为洋人们对造路是很积极的,尤其是比利时人,他们的公使陆弥业(Loumier)活动最得力,一再推荐比商,美法两国也不甘其后,许多掮客都远渡重洋,来华投机。但这些人办的公司大多数是空头的,没有什么资本,他们跟总理衙门说自己多么多么有钱,其实一文不名,只等到生意招揽到手了,他们再去募集资本。他们不仅由公使推荐,还暗中贿赂官员,甚至买通华商来出面招股。当然招摇撞骗的不只是外国人,中国的投机分子也不甘让洋人们专美,他们集中在京津沪等地,竞相以承办铁路为号召。
还有一些官员也看了眼红,想要插一手。在籍道员许应锵、候补知县刘鹗、方培垚以及监生吕庆麟都纷纷请求参加办铁路。但是对张之洞和王文韶这两位办路主导官员来说,洋人固然不可信任,而这几位官人也不能令他们满意,一则因为这四个人的资本大半有洋商的背景,用他们的钱等于是用了洋人的钱;一则因为张王二人心中已经有属意的人选了。
盛宣怀二度发迹
没错,这个同时受到张之洞和王文韶青睐的人,就是我们的主角,盛宣怀。他之所以迟迟不出场,不是因为他不重要,而恰恰是因为他太重要了,在铁路之议有一个明确的定论之前,他根本无暇应付这棘手的事物。电报局、轮船招商局、华盛纺织总厂以及新近接办的汉阳铁厂,哪一桩都不是轻松的活计,要是一般人,只接到一项,就难以脱身,更何况身兼数职的盛宣怀呢。
但是,他绝对没有置铁路这块大肥肉于不顾的打算,事实上,1865年英国人在上海擅修的铁路就是他通过谈判收回来的,他应该比一般的清廷官僚更清楚铁路的利益所在。尤其是接手原就打算为修铁路而设的汉阳铁厂之后,他对于铁路的期待就更加殷切了。他知道兴建卢汉路的权力虽然名义上是在总理衙门与军机处手里,实际上办事的却是直隶、湖广两总督,尤其是湖北的张之洞,说话分量最重,对铁路最有发言权。以前,盛宣怀是在李鸿章的麾下志得意满,平步青云,但甲午后,李中堂受到了沉重打击,权势不再,盛宣怀只能另找靠山了。而继李鸿章任直隶总督的王文韶和湖北的封疆大吏张之洞就是他最需要巴结的对象。虽然盛宣怀与张之洞没有什么深交,但他与张手下办洋务的恽祖翼兄弟关系却不错。凭着盛宣怀的精明干练,很容易受到张之洞的赏识,事实上,张之洞当初办汉阳铁厂时就确定了铁厂为铁路供应钢轨的方针,而当他把铁厂交给盛宣怀办时,就说过“铁政非归某(指盛宣怀)办不可,而路、轨又必合举”的话。而直隶总督王文韶跟盛宣怀本来就有师生之谊,盛宣怀曾经因为办军粮的事情遭到弹劾,多亏了王文韶全力周旋,总算幸免于难。由此看来,由这两位大吏保举,盛宣怀坐上铁路公司的头把交椅也是顺理成章了。
不过,保荐归保荐,盛宣怀必须要证明自己在招股方面的确高人一筹,才能为朝廷所信任。当时国内富商大多集中在京津沪等地,他们不仅资本较少,目光短浅,而且思想保守,耗资大、获利迟的铁路投资显然入不了他们的法眼。只有海外的侨商,虽然比不上洋商殷富,但比起国内华商,实力还是要雄厚不少,而且他们很愿意在国内市场上为资金寻找投资途径。所以,侨商成了盛宣怀必须拉拢的对象。他还为此特意电请张之洞和王文韶的支持,没过多久,驻新加坡总领事张振勋就被他拉到了上海。但张振勋抵沪后,对卢汉路兴趣并不高,一般侨商最感兴趣的,还是两广的铁路,盛宣怀为了迎合他,提出了“先造卢汉,其余沪粤等处,亦准该公司议造,不另设公司”。他的算盘是,这样一来,铁路总公司就成为了垄断中国铁路事业的机构了。
当然,对国内华商他也并没有完全不抱希望。他打算用建银行的方式向这些目光短浅而且资金额小的投资商们集资,但是这一提议受到了张之洞和荣禄的反对,或许,他们觉得要是再给这个人银行之权的话,盛宣怀手里的权力就太过强大了。
但无论是侨商,还是银行,对卢汉路的招股都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最后,盛宣怀还是回到了借洋债的老路上来,他提出华股先招收两成,其余八成由公司出面借洋债解决。
一切计划统筹之后,七月二十五日,张之洞、王文韶会奏朝廷,举荐盛宣怀组建公司,督办卢汉路。朝廷中枢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些犹豫的,尤其是在洋债问题上,所以,八月九日下旨让盛宣怀来京,“以备咨询”。
盛宣怀在朝廷上详细阐明了洋债与洋股的不同,而将借债必须由政府作担保这一层,含混略过。他还对朝中重臣做了一番拉拢的工夫。在总理衙门与军机处大员中,翁同龢与盛是同乡,关系比较亲密。而李鸿藻本来是支持许应锵的,当时正在卧病中,盛宣怀为了博取他的好感,特意从江南找来名医来给他治病。这时候,盛的恩主李鸿章也由国外回京了,这对盛宣怀帮助尤其大,因为尽管李鸿章已经过了权势的巅峰期,但兴办铁路这样的大事,朝廷是不会不征求他的意见的。
一切人事工作都搞定之后,九月初六,总理衙门复奏,完全赞同盛宣怀的办法。十四日,下旨任命盛宣怀以四品京堂候补督办铁路总公司。之后,盛宣怀又把办银行的事提了出来,但这次是在奏陈变法自强之后提出的,所以深得总理衙门各位大人的赞成,尽管张之洞反对,但最后在总理衙门的坚持下,最后还是同意把银行交给盛宣怀办了。
十月初九,盛宣怀将铁路、银行诸事务与总理衙门商议妥当之后,离开了京城。他这趟进京,可谓是功德圆满,银行、铁路都被他捞到了手,名利双收,还一跃成为了太常寺少卿(十月二十四日授)。加上不久前取得的汉阳铁厂和华盛纺织厂之权,1896年,这实在是盛宣怀大发迹的年头。十二月初四,铁路总公司在沪成立。
中国铁路乃至整个中国与盛宣怀交织难断的命运就此拉开了序幕。
卢汉路风波
铁路总公司虽然没有什么资本,但却有着一项重要的功能,就是让铁路事业在名义上转变为商办,作为减轻政府责任、抵制外人干预的工具,而实际上,一切事务仍然是由政府,尤其是现在拥有高官厚爵的督办盛宣怀主持的。这就是盛宣怀所自称的:“稍助公家之力,隐消萌蘖不少。”“且可泯各国窥伺之心,断却无数葛藤。”
由于在招股方面一筹莫展,卢汉路能够仰仗的只能是官款或者洋债了。官款方面,摊派到各省的款项往往受到各地的拖延或抵制,很难集齐,而规定要由户部提供的一千万两也要求在洋债问题解决后再拨给。所以,官款其实和商股一样不可靠。没办法,只能是去找洋债了。
洋商们早就看透了其中的奥妙,早就开始私下活动,希望能够承担这笔巨额的借款。其中,比利时人最活跃,除由公使向总理衙门推荐外,还走了张之洞的后门。因为汉阳铁厂的关系,张之洞对比利时的技术比较欣赏。但更主要的是,在张之洞看来,比利时是个小国,没有什么政治野心,借他们的债,对中国不会造成什么政治影响。
但盛宣怀属意的却是美国人。美国路远迢迢,在远东也没什么政治野心,也符合张之洞的思路。而且美商也很积极,主动向总理衙门提出申请,要求承建铁路。纽约的华胥宾财团还派人来与盛宣怀洽谈,但他们提出的条件却让盛宣怀大失所望。盛于是一面让伍廷芳继续和美国人讨价还价,一面也开始找其他路子。
税务司德璀琳(Gustav Detring)提出了一个有创造性的建议,主张仿照海关总税务司制度,设立洋总铁路司,向英法德借款一亿两,用于造京汉、奉吉等路,由国家付息五厘,用铁路收益来还债,债务偿清后铁路归国有。这个计划,还有一项优点,就是同时向几个国家借款,干路同时修建,这样不仅路修得快,而且又不至于让路权落入一国之手。可惜这个计划太过庞大,而德璀琳这个人一向给总理衙门不靠谱的印象,所以总理衙门不敢接纳这个计划。
这时,由于伍廷芳的努力,与华胥宾的谈判总算有了进展。但是美国人坚持要包办,不肯让步;而盛宣怀的意思是,最多只能给他分点花红,因此双方差距还很大。
与此同时,他又联系了比利时人,想要孤注一掷,把商办的电线拿来抵押借款,以堵塞国内的非议。比利时的钢铁和铁路工业向来比较发达,而“比是小国,无政治野心”的标榜更是有助于他在招标竞争中获得优势。比利时商人们从甲午年后,就没有停歇过,往来不停地游说朝廷让他们包办中国的铁路。
但其实,比国虽然是小国,但他和法国的联系却是很令人担忧的。从现在得到的材料看,这种联系并非空穴来风。法国政府确实同意与比方合作,共同经营铁路,此后,比法间的洽商由双方政府与资本家直接办理。中国方面对此并非蒙在鼓里。张荫桓就是反对借用比利时钱的,因为“比无钱,必有法国”。而盛宣怀与张之洞也是知道这件事情的。但是用比利时钱,总比直接用法国人的钱好,至少名义上让人不至于太纠结。上海的法国领事白藻泰说中了要点:“比法银行相连,盛不愿法,只好以比出名。”
十二月十八日(1897年1月20日),比利时人正式表示愿意借款400万镑,盛宣怀拿了这笔资金就马上让美国的华胥宾走人。同时,他一手兴办的通商银行章程也已经议定,开办指日可待,他的以银行资金投资铁路的理想马上就可以实现了。华胥宾还想到北京去与总理衙门交涉,但是张之洞这时已经向比利时提出了借款的五项条件:
一、利息四厘。
二、没有折扣。
三、物料由各国投标,价廉物美者中标,而不必只用比利时的料。
四、借款与修路是两码事,路工、章程、利益等,比国不能干预。
五、借款如果有用路抵押的,也只能先借款后造路,不能拿造好的路抵押。
比利时人倒也痛快,除了要求利息涨到五厘五毫外,其余完全答应下来了。事到如此,华胥宾只能铩羽而归了。
张之洞觉得比利时人还算厚道,于是向盛宣怀提议用比利时的钱。但盛宣怀比较冷静,他觉得比利时这个时候是在招揽生意,随意打包票,什么都答应,但是一旦正式定协议,必定会有许多要挟。于是,他又与中英公司的代表恭佩珥进行了交涉,订立了草约。这份约定的条件要比比利时人苛刻不少,但盛宣怀还是宁可借英国人的钱,原因还是在于比利时人的钱透出了法国人的味道。但对英国势力特别警惕的张之洞与总理衙门都不同意用英国人的款子。
三月十五日(4月16日),总理衙门让盛宣怀与比利时银行代表商议正式的借款合同。比利时人的打算果然同盛宣怀所料,提出的条件比他们与张之洞谈判时苛刻不少,不仅要求国家作保,而且工程都要用比利时人,物料除自造外,也都要用比利时的。但比起英国人的条件,比利时人不要求造路优先权还是在总理衙门那儿得到了些印象分。只有国家作保这一项,总理衙门是死活都不肯答应的。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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