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篇经典小小说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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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篇经典小小说 全- 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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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行李中最重的一件是一只破烂的钢制保管箱;锁是用Annina英文名字的六个字母来开启的。他带了一千美元的现金,其中包括向人借贷、日后要还的三百元返乡旅费。在背心口袋里他带着一块红色的水晶;是多面体的,有核桃那么大。他是搭计程车赶往港口时偶然发现的,但是他不晓得那是干什么用的。他的手指在座垫后头摸到的。他留起来将来作幸运符用;也许可以配在表链上作垂饰。可是很奇怪,那上头并没有钻孔。因此,该不属于城里贵妇人项链上镶的那种大宝石吧。一个人在离开异乡前夕捡到的一些东西,似乎特别具有纪念价值;尤其是像他这样千山万水、怀乡情切的人。我们这位返乡移民对这块摸起来沁凉、透明晶莹像块冰糖的水晶,所怀的正是这份感情。他用带回去的这些东西做了一个小买卖。那只保管箱靠墙摆着,计算机用来算账,自来水笔摆在盒子里,镶饰的餐具,还有那好几码的美国布料:上头有自由女神的图案,四角绘着美国独立时的国家元首肖像,每块布上绣满了白、蓝两色的星星——这一切都是五年来为了最终返回故乡而收集的;凡是在他家乡那带父老们可能感到新奇的东西他都选了存起来,当然,他本可以自移民区中流传,天晓得自何处冒出来的二手破烂货中挑选的。因此,他这个本来靠帮工谋生的人,如今摇身一变成了卖各类货品的老板了。他这些念头全都是由那只保管箱所勾起的;他立意开店,并没有任何其他理由。他感觉自己几乎是发了大财,因为他口袋里的钱全是外国货币,兑换了之后,会有一大笔硬币的。有了这般的盘算,随时随地都会使他坠入沉思。每次用手指摸弄口袋里那块红色的水晶都会让他感到一阵孩子气的喜悦。他开始视它为护身符了。它成了那种我们珍藏了一辈子的无用的物件,从来狠不下心来将它舍弃,最后变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甚或传家之宝。一心保管或珍藏的重要物品可能失踪,但是我们前面说的这种东西却从不会遗失,我们的心会不时回去查看的。比方说,没过几天,那块水晶就让我们这个移民想起了他启程返国的那天,那辆计程车的内部装饰,那些街道,就像剧终时背景垂幕慢慢卷起,留下遥远的记忆。他将店铺开设在镇里上流地区,住家都是农人与牧人。他返家两周之后,他租下一家农舍的楼下,起了一个长柜台,也摆了一些架子,上头放着蓝袋子装的面团以及主妇用的蓝棉布;店铺一边两只脚架上放了一桶葡萄酒跟一陶缸的食油。保管箱牢牢地靠墙摆定,每次当着客人打开时,他都感到一份莫名的骄傲。里头放着他的分类账簿与一本笔记簿,簿上列着所有赊账卖出的货物,都是等到农收时际或牲口展售之后才付款的。渐渐地,他的买卖有了模样,也有了本身独特的风味,墙上画了他太太用粉笔作的记号,记录了尚未付款的进货,她不会写字。不过,他刚进学校的年幼儿子,已经开始能在记事本上写下顾客的名字了,有时也能照顾一下店铺,特别是炎热的午后,一切买卖都暂歇下来,就剩下卖冰镇的冷饮给午睡初醒的男士们了。渐渐地,他妻子穿的那双窄窄的美国式拖鞋引起愈来愈多的艳羡,她自己也培养了一股得意而矜持的老板娘架势。她丈夫带回来的那些新奇物件,最后都摆出来出售了,只有那顶看起来仍然崭新的硬帽子仍然放在衣橱里。美国布料则分赠给显要的主顾作礼品;至于那些自来水笔,则始终没有人要。有些已经被顾客把玩坏了,断枝残节还留在盒子里。童心未泯的老板,常常想像笔尖是纯金造的,他像小孩不肯舍弃包装巧克力的锡箔一般珍藏了起来。他也保存了一份英文旧报纸。就连店里缺少纸张包货了,他也不肯让出来。有时,他拿出来仔细观赏,广告上的圆片让他回想起抽金纸滤嘴香烟的人、街头的孩童、留声机,以及他在美国中部那个城镇寄居时,偶尔看到的人们生活情景。至于那块水晶,有一天他记起来了,正好是儿子的生日,来了一些小朋友,他就送给了儿子作生日礼物。那年头,男孩子正流行玩一种游戏:他们用榛子核堆成城堡,然后用一颗重的核往上丢,表示征服城堡;作重榛子核的方法是,选一颗大粒的,在上头钻个洞,一点一点耐心地把核仁挖出来之后,再往核里头塞一些小小的铅粒。那块水晶正好派上用场,因为够重,打城堡容易打得准。有个孩子用汽水瓶里的玻璃弹珠打。老板的儿子夸说他的最美,因为来自美国,而且是红的。他非常珍惜这颗红弹珠,这种玩意儿,孩子们是绝不肯弄丢的。他的父亲搓磨这个成了他儿子玩具的奇异物品时,他的思绪停伫在他跑遍世界时所怀抱的幻想:世界上好像遍地都是遗失的宝贵东西,只有幸运人找得到。这就是为什么在船上他总会用手指摸索睡铺床垫底下,或是公车或火车座位皮垫下方,这得看他当时身在何处。可惜,他从没捡到什么。呵,有的;有一次。他在街上捡到五块美金。那天在下雨,他记得。 

  
  

   

鞋〔意大利〕马西莫。邦腾佩利 
                  
                 
  我曾在塞尔彭蒂街×号三楼的一户人家里做过钢琴教员。有必要说明那时节我没有其他的主顾。每周授课三次,每次走进钢琴室后,一般要等上三四分钟的光景,然后我的学生才露面。我通常喜欢在窗前消磨这三、四分钟。三月初的一个下午,我凭窗向上望去,目光正好和四楼窗前一位金发女郎的两只蔚蓝色眼睛对视。以后上课的日子里,这种四目相互顾盼的情景又出现过几次,大约有四五次之多吧。后来我得知四楼住着一户有钱人。我的守护神——或许就是现今向我启示用虚构的小说来捉弄《阿尔迪塔》刊物①读者的这位神灵,当时向我提示了一个活生生的故事以解决我生活中的物质问题;它使我预见到自己将成为一个生活舒适、幸福的丈夫;经过一段神速的、传奇式的爱情浪漫史后,与那位金发蓝眼女郎结为夫妇。她大概是四楼那位腰缠万贯主人的千金或胞妹吧。除了窗前以外,我在别处不曾见过她。我等待,希望有机会和她相遇,尾随于后,把她唤住,跟她攀谈。于是,我就在这种期待、盼望的心情中过了四月,而后五月来临了。在爱情之月的初旬,我和她终于相遇了。那天,我到主顾家去,刚登上一段台阶,突然,在我身后,下面作响,或许是一种心声在作怪,我回过头去。是她,她正在上楼梯。我放慢了脚步。我的脚每登上一级台阶,心就怦怦跳上十下。我不再回转头,不过,我的心感觉到她与我的距离在逐渐缩短。猛地,我像触了电似的,闪电穿过我的全身,我从发际到脚跟被撕得粉碎;闪电打在了我的鞋上。我们撇下故事暂且不表;我不晓得我的读者中是否有人注定要变成亿万富翁,如煤灰大王、鬃毛大王、鞋油大王或其他什么大王。我现在就解释我提这个问题的原因。我曾经拜读过美国所有诸如某某大王之类的亿万富翁的发迹史:在他们刚刚起步开始自己的生涯时,都是穿“一双破鞋”到达某座城市的。这是一条必不可少的新闻,所以我的脑子里总觉得这绝非一个偶然的、意外的特征,而是命中注定要成为亿万富翁的基本前提。事情就是这样,即使什么人故意把鞋子弄破也无济于事,成不了亿万富翁,这是有经验的人告诉我的。因此我问我的读者之中是否有人命定为亿万富翁,我的意思是想了解他们是否穿过破鞋。倘若没有这种经历,那么,有些至关紧要的事情他们是无从知晓的,那就是:鞋可以破在前面,也可以破在后面;而破在后面,那就顶顶糟糕了,因为:第一、那就无可救药,整个一双鞋很快就要完蛋了;第二、走起路来特别别扭;第三、令人感到非常丢人和不自在,因为观察到你鞋后面破的人,你自己是看不见他们的,你无法用你的眼光正视或转移人家的注意力,你甚至可以想像你后面跟着一群数不清的人在讥笑你,然而在你前面的人,你尽可以看到他们为数多少,这样就可以制止你的幻想和恶作剧。另外,还有极为重要的一点:当你上楼时,在你背后的人最容易观察到你的破鞋。我不晓得自己有朝一日是否应该成为亿万富翁,更不知道现在或过去自己虽非亿万富翁,可是否是某某大王;我这样说是因为一个人可以身为大王,而自己却浑然不知,就像莫诺莫塔帕国传说中善良的里斯米马吉王②一样。但是有一点是确凿的——聪明绝顶的读者一定早已心中有数——那就是我的一双鞋是破的,并且是破在了后面;正当我和她初次交谈的神圣时刻即将来临,我的心几百倍地跳动时,我蓦地想起这档事儿。这个闪念霎时间把我钉在了台阶上。紧接着,另一个闪念提示我要赶快摆脱这一困境,不然它一下子就会毁了我的现在和将来,误了我的爱情和幸福。但是,我又不能加快步伐,因为,直到目前为止,我的步伐是非常缓慢的:她会怎么看待我的出人意外的逃离呢?于是,我掏出一支香烟,止住脚步,靠墙而立,开始摸索口袋,好像在寻找火柴。我估计这番动作可以给予她时间,让她打我面前经过,使我有机会向她投去决定性的伟大一瞥,而我的鞋后跟又能紧紧贴着墙,避开她那蔚蓝色的眼睛。但是,她见我停下来,似乎有点踌躇不决;没错,她怕我使用暴力去亲近她。怎样才能叫她明白我不至于如此不慎和下流,而是情愿小心翼翼地、毕恭毕敬地跟在她后面,直到她明确暗示我在什么地方可以和她讲话呢?不,她不懂这一切。我站在墙边,在口袋里摸索着,寻找火柴。她呐,在距离我二十级台阶上也停了下来。她在摸索皮包,找寻手帕。然而,一个男人可以有多到十一个口袋,而一个女人却仅有一个皮包:结果是她擤完了鼻涕,而我却还在衬衣左下面的口袋里继续寻找我的火柴。于是,姑娘只好鼓起勇气,应付想像中的危险,重又开始上楼。她愈向我走近,我愈战地望着她,她的脸蛋儿就愈加绯红,在金光闪闪的秀发衬托下,活像一朵鲜艳的红玫瑰。她登上我所站的台阶,身子竟然簌簌发抖,好像又要停下来,又像是要昏厥过去的样子。难道在楼梯上爱我竟爱到如此地步了吗?不过,她很快就神智清醒了,强打起精神,明显地加快了步伐,向上跑去。我手里拿着熄灭了的香烟,几乎是立刻就跟在她后面继续上楼。她明白了我的意图吗?我用爱怜的目光望着她那婀娜多姿的身躯,从一头金发开始,顺势看到她那百合花般洁白的脖颈,往下是细弱的肩膀;我的目光庄重地扫视着她那纤细的腰肢,慢慢落到她那轻柔的衬裙,战地溜到她的踝骨,又卑微地向下看到她那小巧的双脚……天上的云,苍穹上的星啊!那对小巧的脚上穿着一双破鞋,一双破在后面的鞋!她自己明白这点。是的,她明白,所以仓惶逃去。那位穿着破在后面的鞋的金发蓝眼女郎跑了,消失了,从此我再也没见到过她。可以肯定,她并不是四楼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只不过是魔鬼创造出来的美女,安排了一个粗俗的插曲,来考验我的德行,赐予我一生中仅有的一个时刻,仅有的一次机会,让我看到在一个女人的财富上建造我的幸福大厦的可能性。我憎恨自己,厌恶这个世界。于是,我转身向后,下楼,走到街上,狼狈逃去,再也不到我最后的那位主顾家去了。从那时起,我和家庭钢琴老师这个职业绝了缘,也无心再去追逐有钱人家的女子了。注:①为一文学杂志名称,“Ardita”是“勇敢”的意思。②莫诺莫塔帕处于赞比西河流域,现在莫桑比克境内。从十三世纪开始,土著建立了莫诺莫塔帕国。十六世纪葡萄牙人侵入,建立了殖民据点,传说葡萄牙人立当地人里斯米马吉为国王,而里斯米马吉自己却全然不知。 

  
  

   

一对夫妇的故事〔意大利〕意大洛。卡尔维诺 
                  
                 
  阿尔图罗。马索拉里是上夜班的工人,早晨六点下工。回家要走很长的路,天气好的时候,他也骑自行车,雨天和冬季改乘电车。六点三刻和七点之间回到家里,正好赶上妻子艾莉黛的闹钟刚刚响过,或差一点就要响的时候。经常是两种声响:闹钟的铃声和他迈入家门的脚步声同时闯入艾利黛的脑海里,把她从睡梦中唤醒。清晨的觉是最香的时候,她总要把脸埋在枕头里,在床上再赖上几秒钟。然后,她倏地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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