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城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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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城风云-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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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要纽带。结果,马里兰以63比11的压倒多数批准了宪法,时间是在1788年4月28日。

和其他邦不一样,南卡罗来纳人最关心的,是能不能保住他们的“固定资产”——奴隶。在这个问题上,制宪会议是有妥协的:一是规定1808年以前国会不得禁止各邦自以为“应该入境的人”入境,实际上是默许了奴隶贸易;二是同意每个奴隶按3/5的比例计算人口,使蓄奴邦比不蓄奴邦获得了更多的人均政治代表权。这就让南卡罗来纳代表团觉得自己不辱使命,甚至占了便宜,也觉得自己应该有所回报。于是代表们回到了南卡罗来纳,便大讲宪法的好话。赞成宪法的人还安慰那些心存疑虑的人说,尽管国会可能在21年后禁止奴隶贸易,但到时候是否当真如此,也未可知,不如先同意了再说。何况即便政府禁止进口奴隶,也不要紧。有20年的进口,加上奴隶的自然增长,数量很是可观,况且还会有国内的奴隶从北方流入。所以,尽管新政府对我们的“固定资产”保护不充分,但与宪法将提供的众多利益相比,那又是微不足道的。于是南卡罗来纳几乎所有的实力阶层都站在联邦党人一边,宪法以149比73的极大优势被批准。时间是1788年5月23日。

一个月后,即6月21日,新罕布什尔成为第九个批准联邦宪法的邦。新罕布什尔是清教徒建立的殖民地。作为新英格兰的清教徒,新罕布什尔担心政府对宗教的忽视会破坏宗教信仰道德基础。联邦党人看出问题所在,提出增加《权利法案》以为安抚性措施,使一些代表也改变了反对的初衷。在5个反对派代表缺席的情况下,新罕布什尔以57比46的微弱多数通过了宪法。

二 千呼万唤始出来

新罕布什尔的加盟,使批准联邦宪法的邦达到了法定的多数(9个)。问题是这9个邦数量不少,分两不重。除宾夕法尼亚以外,马萨诸塞债台高筑,康涅狄格规模有限,马里兰我行我素,南卡罗来纳自顾不暇,新泽西、特拉华、佐治亚、新罕布什尔都是小邦(5个小邦4个加盟,看来新宪法还真是对小邦有利)。单靠这9个邦组成联邦,不但成不了什么气候,国土也不成样子——纽约被撇到了一边,宾夕法尼亚、马里兰和南卡罗来纳、佐治亚之间,又被弗吉尼亚和北卡罗来纳隔断。

何况剩下的4个邦也非同寻常。罗德岛也许无足轻重,北卡罗来纳却是人口和土地排名第三的大邦。弗吉尼亚和纽约在邦联中更是地位特殊。这两个邦和宾夕法尼亚,不但是合众国的地理中心,更是它的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没有这两个邦的加入,联邦仍是空中楼阁,宪法仍是一纸空文。看来,千里之途半九百,这话一点也不假。

不过,前面说的那9个邦批准宪法以后,剩下的4个邦就比较被动了。何况这9个邦的批准,基本上不太勉强。特拉华、新泽西、佐治亚是全票通过,康涅狄格、马里兰是压倒优势批准,宾夕法尼亚和南卡罗来纳的表决成绩也不错,一个是46比23,一个是149比73,以微弱多数通过的只有马萨诸塞和新罕布什尔。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宪法还是受欢迎的,尽管有人认为它只不过受到小邦的欢迎。

现在,就看弗吉尼亚和纽约了。

前面讲过,弗吉尼亚是当时美利坚邦联中的头号“超级大国”,人口第一,土地面积第二,历史最悠久。不但长期以来是南部联盟的领袖,也是13个邦的带头人。这次制宪会议便正是弗吉尼亚倡议召开的。现在,前头者反倒成了拉后腿的,这分尴尬真不好说。

但是弗吉尼亚内部的斗争却很激烈。反对派领袖,主要是派特里克。亨利、理查德。亨利。李,以及在制宪会议上拒绝签名的梅森。理查德。亨利。李德情况我们在第二章第一节讲过了,也是一个老革命,在独立宣言和邦联条例上都签过名。帕特里利。亨利更是来头不小。如果说马萨诸塞的塞缪尔。亚当斯是“美国革命之父”,那么,帕特里克。亨利便是“美国革命之舌”。1775年春,帕特里克。亨利在弗吉尼亚议会发表流芳百世的演说,要求议会立即批准建立民兵。帕特里克。亨利说,兵器的轰鸣声即将伴随阵阵北风传到我们的耳边。我们的兄弟此刻已经开赴战场,我们岂可在此袖手旁观坐视不管?武装起来的300万军民,将为自由而战斗。因为对于我们来说,不自由,毋宁死!

帕特里克。亨利发表这篇演说是在3月23日,实际离独立战争的正式打响(4月19日)还有将近一个月。所以他是不折不扣的“革命先驱”。此刻他带头反对宪法,又有理查德。亨利。李和梅森助阵,自然攻势凌厉。联邦党人本来力量不强,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的华盛顿又没有参加批准宪法的代表大会,麦迪逊孤军奋战与之周旋,并不容易。

最后也只能晓以利害关系。弗吉尼亚最为担心的,是北方联盟借由联邦政府损害南方的利益。这一点麦迪逊其实早有考虑。他反对“康涅狄格妥协案”,就因为众议院按人口比例分配席位,北方已经占了优势。如果参议院再实行各邦平等表决制,北方的优势就太大了。所以他主张两院实行比例制,但第一院按人口比例只算自由人,第二元把奴隶也算上,而且算百分之百。这样,南北双方就各在一院占优势了。何况,北方占优势是在众议院,南方占优势却是在参议院,南方更占便宜些。至于弗吉尼亚,则是在参众两院都可以占优势的。

麦迪逊打的是如意算盘,最后的结果却使他的美梦落空。按照现在这个方案,北方8个邦在众议院共有36席,南方5个邦则只有29席。参议院每邦2席,则北方16席,南方10席。两院都是北方占优势。弗吉尼亚虽然在众议院席位最多(10席),却不能“控股”,帮不了南方4个“小兄弟”。当然,南方5邦也有利害冲突。比方说,弗吉尼亚是当时最大的蓄奴邦,马里兰的奴隶也不少。奴隶人口再生率很高,这两个邦都需要把过剩的奴隶转卖到南部蓄奴邦(主要是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所以他们都要求取消海外奴隶贸易,但对彻底废除奴隶制兴趣不大。怒斥奴隶制的都是北方代表,比方新泽西的佩特森、宾夕法尼亚的古文诺。莫里斯和马萨诸塞的鲁弗斯。金。为了控制和制裁南方,古文诺。莫里斯还不得不面对现实,转而支持第二院席位平等的“邪恶原则”。

南方各邦在参众两院都处于劣势,作为南方联盟领袖的弗吉尼亚当然要拒绝批准宪法。为此,麦迪逊做了大量说服工作,他指出:在南北方的竞争中,西部将是一支平衡力量。因为邦联议会在费城制宪会议开到一半时通过了《西北法令》,西部将出现很多新的State(州)。新州的感情和特征是倾向于弗吉尼亚的。总统因为在选举中需要依靠农业人口的大多数,必定会给南方与西部额外的保护,何况最有望成为首任总统的正是弗吉尼亚人华盛顿?

麦迪逊的工作说服了一部分人,伦道夫的反戈一击则帮了他的大忙。伦道夫是拒绝在宪法上签名的,大家都把他看作反对派。不料给予帕特里克。亨利当头一棒的,便正是伦道夫。弗吉尼亚代表大会一开始,帕特里克。亨利便发起进攻,指出费城会议无权制宪,还责问宪法为什么用“我们合众国人民”的名义,不用“我们13个邦”的名义。伦道夫却紧接着发言,说费城会议确实越权,但舍此没有别的出路。他还说,用“我们合众国人民”的名义有什么不好?新政府难道不正是为人民服务的吗?

伦道夫的态度使许多人目瞪口呆。事后有人说这是因为华盛顿收买了伦道夫(事实上后来华盛顿也委任他为第一任联邦检查总长)。这事当然查无实据,但反对派也因此元气大伤,最后只得退而求其次,希望通过修改以求得额外的保护。结果,在联邦党人答应增加《权利法案》的前提下,1788年6月26日,弗吉尼亚以89比79的多数批准宪法。7月2日,邦联会议主席塞鲁斯。格里芬(弗吉尼亚)宣布宪法生效,并同时启动政权移交手续。

消息传来,汉密尔顿和约翰。杰伊欣喜若狂。因为他们在纽约遭到最激烈的反对。我们前面说过,纽约是除罗德岛以外最反对费城会议的一个邦。后来虽然极不情愿地派了代表,行政官签署的授权书落款日期却是“纽约独立第十一年五月九日”,意思再清楚不过。派去的三个代表,两个专门唱反调,最后一走了之,回来以后自然也不会唱赞歌。这两个代表,一位是纽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雅茨),一位是纽约首府奥本尼市的市长(兰欣),再加上那位行政长官乔治。克林顿(他也是这次纽约代表大会的主席),“小字辈”汉密尔顿哪里是他们的对手?就算和邦联外交部长约翰。杰伊联手怕也不行。汉密尔顿自己也说,反对派占有2/3的优势,联邦党人则只有19人,几乎是败定了。

汉密尔顿他们决定采取“拖刀计”,先拖延一段时间再说。于是他们提出由该邦的所有成年男子参加批准会议的选举,而且不设财产资格的限制。这样一拖,就拖到了1788年6月17日,批准宪法的邦已经8个了,纽约对宪法进行逐条讨论。目的也有两个:一是让新罕布什尔和弗吉尼亚先通过宪法;二是会期一长,乡村的反对派代表就会提前离开。

但是,新罕布什尔和弗吉尼亚批准宪法的消息传到纽约后,联邦党人就不再拖了,要求立即作出决定。他们还同时准备了两手:一是建议召开另一次全国会议,修改目前通过的宪法,这是安抚反对派的;二是警告反对派,如果宪法不能获得批准,由联邦党人控制的纽约市将单独加入联邦。拥护宪法的纽约市人民甚至在7月23日举行了庆祝宪法胜利的大游行(因为这时已有10个邦批准)。游行者特地做了一条装有轮子的胜利大船。在百老汇大街上招摇过市,而船名就叫做“汉密尔顿号”。

这下反对派顶不住了。7月26日,纽约代表大会以30比27的微弱多数批准宪法。同年11月,批准宪法的各州开始选举联邦议员和总统选举人。次年(1789年)2月4日,开始选举总统。3月3日傍晚,纽约民兵在位于曼哈顿南端的炮台鸣放礼炮,向旧的邦联体制告别。次日(3月4日),纽约全市所有教堂钟声齐鸣,和隆隆的礼炮声一起,宣告新宪法的正式生效和新国家的正式诞生。

现在负隅顽抗的只剩下北卡罗来那和罗德岛。不过这两个邦也真有个性。北卡罗来纳始终坚持先增加《权利法案》后批准宪法。并以184比83的压倒多数决定推迟批准,同时宣布无限期休会。直到1789年第一届国会通过《权利法案》并发送到各州,北卡罗来纳才在当年11月批准了宪法。

罗德岛的批准一直拖到1790年5月,而且不折不扣地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一方面联邦参议院通过了联合制裁法案,禁止罗德岛与合众国的海上和陆地贸易往来,还要求该邦限期偿还国债。另方面联邦党人控制的普罗登维斯、纽波特和其他海滨城镇的商人也表示,如果再不批准宪法,他们将脱离该邦。罗德岛这才在反对派代表严重缺席的情况下,以34比32的微弱多数通过了联邦宪法,成为最后一个加入联邦的State,时间是1790年5月29日(以上过程及原因请参看褚乐平《美国宪法批准史探》)。

三、活着的宪法

新宪法生效了。但这种生效,正所谓“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也就是说,批准是有条件的。马萨诸塞、新罕布什尔、弗吉尼亚等等都要求新宪法正式运行后增加《权利法案》。这些条件是附在通过联邦宪法的决议上的,是不能不还的“立法债”。北卡罗来那更是坚持先增加《权利法案》后批准宪法。何况这也不是某几个人的意见,很多人都对联邦宪法缺少保障公民权利的条款不满。1776年执笔起草独立宣言的托马斯。杰斐逊在巴黎公干,没有出席制宪会议,事后大声疾呼要进行弥补。杰斐逊写信给麦迪逊,对宪法击节叫好,赞不绝口,但同时也表示他决不能接受一个没有《权利法案》的宪法。他甚至鼓励各邦以此作为批准宪法的前提条件。法国的拉法叶特侯爵在看到华盛顿寄给他的联邦宪法文本后,也指出了宪法的这一缺陷。我们知道,拉法叶特侯爵是参加了美国独立战争的,曾在华盛顿的麾下当一名少将。他也是法国大革命时期《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的起草人之一(写第一稿),可谓“两个世界的英雄”。他的话,当然分量不轻。

实际上麦迪逊和华盛顿早就应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格里、梅森、伦道夫三个人拒绝签名的时候,他们就应该意识到了。9月15日,格里在最后发言中谈陈他不同意宪法草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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