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异度侠
【,】
《诡案笔录I:灭顶之城》
楔子
我姓异,叫异度侠。这个姓氏很怪,百家姓中好像没有收录,也无从考证姓氏的来源。至于父母为何给我起名“度侠”也无从得知。也许是因为父亲武侠小说看多了,故意在上面加一个“侠”字来寄托他对武林侠客和热血江湖的无限向往!自然,因为这个名字,我也曾经向他问过原因,他总是讳莫如深地笑笑,笑得很神秘,告诉我等我长大了自然能够了解!
现在看来,果然人如其名,在我十八岁以后,总是会纠缠在一些神秘事件当中,很多和我丝毫无关的诡异事件总会自然或不自然地找上我,令我不厌其烦!后来我渐渐明白了,也许是冥冥中自有天定,也许父亲给我起名字的时候就已经窥破天机,这就是我的宿命!
后来,虽然我有了其他工作,但使我扬名的却是在解决神秘事件里的成就!再后来就有了这本书——用以记录我的不同一般的人生经历,揭示一些神秘事件的真相!这其中的事件虽然近乎怪力乱神,可是事实如此,我也只能如实叙述,虽然有些是可以用现代科学加以解释的,可是很不幸,这在其中所占的比例很小,更多的是没有办法解释——当然,这是指用现代科学无法解释。
这其中多数是我以前所亲身经历的事件,不过也有正在发生的,在我码完这行字的时候,也许电话铃声就会响起来,所以我不知道这本书会以怎样一种方式结束,也许直到我生命结束,也许以其他一种更为离奇的方式,我不敢肯定。
好了,现在是午夜十二点,我知道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或者在你身边神秘的事情已经降临……
第一章 尸斑疑云
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我通常都有睡懒觉的毛病,一般情况下,上午十点之前我是很难睁开眼睛的,梦魔总在紧紧攥着我的嗜睡神经,丝毫也没有放松的意思。
可是那个早晨却是个意外,因为电话铃在毫不留情地叮铃铃乱响,无休无止!在我第八次朦朦胧胧按断电话的时候,终于忍无可忍地接了起来,向对方大声咆哮:“诈尸吗?三更半夜打电话!”
电话里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很惊讶地愣了一会儿才说:“呃!对不起,我以为现在您应该起床了!”
我没好气地说:“现在几点!”
“北京时间,上午九点半!”
我脑子稍微清醒了一下,声音不再那么粗暴:“哦!你有什么事吗?”
“请问您是异度侠先生吗?”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她好像不相信我的话,又用同样的语调问了一遍,此时我已经完全清醒了,于是很绅士地做出更加肯定的答复。
“我是S市的刑警,我们遇到了一件案子,很棘手,所以想请您帮帮忙!”
“刑事案件?杀人案?现场什么情况?”
她很为难地说:“对不起,异先生,这事很特别,可以说很诡异,如果您方便的话最好能过来看看!”
我暗笑两声,心想如果我说不方便,不知道她将作何回答!
※※※
坐上飞机两个小时后,我已经站在了S市机场门口。
前来接机的是一个身穿警察制服的年轻女子,身材高挑,统一的警服难以掩饰她诱人的身材,肤色略黑,但却光滑如脂,在黑暗中会放出明亮的光来,如同丝绸缎子一样。眸子不大,却很有神采,薄唇微微上扬——个性应该比较高傲。整体来看,是一个看了就让人心动的女人,年纪大约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正是她给我打的电话,她叫白枫。
也许是为我接风,她先陪我去了一家装修高档的饭店吃过了午饭,席间也只是和我聊一些别的话题,对案件却只字不提,也许她感觉在吃饭的时候谈论死人有些煞风景。然后就带我到了警察局,白枫先把我带进了休息室,笑着说:“打搅异先生的休息时间真不好意思,您先补个回笼觉,待会我来叫您!”这使我对自己在电话里的粗鲁感到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我向来中午是要小睡一觉的,所以躺下不长时间,便酣然入梦。
等我被叫醒大约是下午三点多钟,白枫领着我去见他们的大队长,一个瘦瘦的男人,个子虽然不高,却眼光犀利:“这是我们局刑警大队长,陆华,也是这件案子的总负责人!”白枫向我介绍道。
男人伸出右手,使劲和我握了握手,他的手就像老虎钳子一样紧紧夹了我一下,一看就知道肯定练过功夫。他不等白枫介绍就抢先说:“异度侠,久仰大名!”
等我坐好后,陆华便开门见山地说:“这次请异先生来,主要是这件案子和其他案件不太一样,想听听异先生的见解。”白枫已经拿着一叠现场照片放在我面前。
从现场照片来看,死者是一家三口,男女死者大约四十多岁,另外一个是十多岁的小孩。男子死在卫生间,女子死在门口,小孩却是死在沙发上。三人脸上都露出骇异的神色,显然是看到了什么特别恐怖的事情,身体上有瘀结的黑色斑块,没有明显的伤痕!室内地上有一行淡黄色的脚印!是赤着脚印上去的,脚趾粗壮,从脚印大小看,应该是成年男子踩上去的。
我问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死的?”
白枫说:“经过法医鉴定,他们应该死于八月二十三日凌晨十二点到两点之间!”
“什么时候发现的尸体?”
“八月二十四日下午两点!照片就是那时候拍的!”
我微微一笑:“既然陆队长说这个案子和其他案件不一样,恕我孤陋寡闻,到底不一样在什么地方?”
陆华笑着说:“异先生是在考我吧?好,那我就先说说自己的意见,死者系一家三口,身体上没有明显伤痕,室门完好,门窗没有破损,而且法医鉴定结果显示三人都是死于心率过速,从血检结果看,三人生前并没有注射过可能导致心率过速的兴奋类药物,也未发现三人有心脏类疾病。当时的情景应该是男子正在洗手间上厕所,小孩在看电视,女子听到门铃响,然后去开门,不知道看到了什么,导致心跳过速猝然死亡,然后小孩和男子也因惊惧过度导致死亡。罪犯从门口走进屋里,经过对死者脚印的比对,印在地砖上的脚印并非男女死者的,我们初步判断是罪犯留下来的!”
我问:“那么顺着脚印这个线索查下去,不就可以破案了吗?”
陆华苦笑了一下,说:“这就是奇怪的地方,因为脚印上根本就没有脚纹,只是一张平平无奇的脚印形状,从泥土分析的结果来看,这些泥土是本地随处可见的田泥,没有特异之处。泥土中所挟带的皮屑已经腐败变质。正如异先生所发现的,这第二点特异的地方就是三人身上都有尸斑,新死的人怎么会在第二天便长出尸斑?”(笔者注:此处所指尸斑是尸体在腐败之后瘀结而成的痂块,并非通常意义的尸体暗点。)
“其实结果你们已经得出来了是不是?只不过不敢确定?”
陆华叹了口气,说:“这件案子已经超出了普通凶杀案的范畴,我们不敢确定,知道你是这方面的专家,所以才请异先生来帮忙。”
“果然是诈尸吗?见鬼,难道一句牢骚话也能惊动冤魂?”我玩笑道。
陆华感到很诧异,奇怪地看着我!
我向白枫扫了一眼,她扑哧一声笑了!
开过玩笑我立即正色道:“你们是否调查过那天晚上周围有没有人家死了人?如果是诈尸的话,请灵媒做法禳解一下就太平无事了!”
陆华为难地说:“这件事不宜大张旗鼓地展开调查,况且我们身份特殊,这个工作如果由我们来开展,怕引起市民恐慌,这也是我们请异先生来的另外一个原因!”
陆华说话很直率,好像我是一个不同于地球生命体的异类,不过想想我所从事的这种职业,也真的和异类没什么差别,心里升起的不痛快也随即释然了:“如果这只是诈尸错走入生人家里,现在已经过去了许多天,尸体也应该火化下葬了,就算调查确实,总不能将死者拓骨扬灰吧?”
陆华语气中还透着一股莫名的疑惑:“我个人觉得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如果真是误走惊尸,那么为什么放着大路边上的人家不去,而要钻到深处在巷子里边的死者家里?要是僵尸,为什么家中门窗紧闭?难道尸体还会杀人后关好房门?而且据我们暗中查访,那几天村里也没有人家办过丧事!”
我感到心里一紧,说:“案发地点不是在S市里?”
白枫接口说:“是市郊的一个小镇,只不过由于离S市较近,那里的人多以做买卖营生!”
我心里一惊,低头再看这些照片:因惊惧而放大的瞳孔、令人作呕的尸斑、无纹的脚印、腐败的皮肉……于是点点头说:“好吧,我试试看!”
陆华脸上露出一丝笑意,说:“好,不过一定要绝对保密!有什么需要尽管跟我说!”
我笑着开了句玩笑:“现在还没有,不过我不会饶了你的!”
陆华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哈哈哈……随时恭候!为了方便你展开调查,白枫就做你的助手,她对那里的环境非常熟悉,而且自始至终都参与了这个案子,你能用得着!”
我知道让她跟着我还有另一层用意,那就是有什么情况可以及时报告给陆华,当然还可以顺便监视我,以免我有违规之举。我对此毫不在乎,只是觉得在这件离奇古怪的案子中能有个美女相伴,也是人生一大快事了!
当天下午,我便要求白枫换了便装和我一同赶赴案发地点。换了便装的白枫少了穿制服时的英姿飒爽,可是穿上牛仔裤又显出她活泼可爱的一面。
白枫驾驶技术不错,宝马车在她手里就好像一匹驰骋疆场的骏马一般风驰电掣。我开玩笑说:“要是让交警逮住咱们超速行驶,不知道会不会卖你个面子?”白枫笑着说:“现在我不是警察,只是异度侠的一个助手,至于抓到之后会怎么样,那就全看异度侠的面子了!”
“你怕鬼吗?”我问她,因为十之八九的女孩子都害怕。
她笑了笑,很认真地回答:“如果鬼不往我脸上喷臭气,我就不怕!”
我很好奇地问:“谁告诉你鬼要往人脸上喷臭气?”可这句话一出口就想到林正英的鬼片里经常出现的镜头,不禁摇了摇头,一般人对僵尸的了解恐怕也只限于鬼怪片里看到过的情景吧。
“你遇到过鬼吗?在你这么多年的神秘生涯中?”她又好奇地问。
我一本正经地道:“当然遇到过,不过鬼没有什么可怕的,其实鬼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的电磁力和某地磁场作用的结果,没有什么可害怕的!这是国际上灵媒研究的最流行看法,你没听说过?”其实我所见到过的所谓鬼怪并不能称其为鬼怪,因为那些东西都是在特定的情形下出现的,有着合理的环境因素,真正的鬼魂幽灵,世界上又有几个人真正见到过?
“听说过,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这种电磁力能够被人所看到?”她说。
“改天好好给你上一课!”
“那么这次呐,是不是这种东西所为?”她问我。
“不像,如果是鬼的话,不可能会有脚印留下,我更倾向于是僵尸作祟!只有僵尸在和生人有过肢体接触后,人才会传染上尸斑,可是事实真相到底如何,我也不敢确定!”
车子渐渐驶近清明镇,这里便是我们的目的地!现在下午四点,可是街上却没见几个行人。
我有点好奇,问道:“这里居住的人口很少吗?”
白枫说:“以前这里是一个很繁华的小镇,常住人口有三四万呐!不过现在外出打工的很多,有了钱就搬到市区住了。还有就是几年前这里曾爆发过一场大瘟疫,死了许多人,大伙都说这里主凶,现在人就少了很多了!”
“什么瘟疫,我怎么没听说过?”我很诧异。
“这是五年前的事了,不知道从哪里传过来一场疾病,大家都闹咳嗽、发烧,打针吃药也不好,发热两三天就呼吸困难,一星期左右就死了好几百人。最后还是市中心医院一名老教授研究出一种抗生药才阻止了这场瘟疫的蔓延。他说这是一种地方性瘟疫,是S市潮湿的环境引起感冒病毒起了变异导致的,他又针对这种病研制出相应的疫苗,在S市区内广泛注射,这才彻底消灭了瘟疫!最近几年也没有再爆发过!”
说话间已经到了案发地点,果然如陆华所说,这里很偏僻,从大路上走过来,需要七八个拐弯才能到达,而且这是一条死胡同,从胡同口数过来是第十二家,而从胡同最里数过来是第三家,如果是诈尸,一具无知无觉的尸体说什么也不可能走到这里!
打开房门,屋里很阴暗,透着一股浓烈的腐败味道,闻着臭烘烘的。打开灯可以看到,屋里各种电器一应俱全,摆设考究,装修的也很高档,可以看出死者生前收入不错。东首屋里挂着一幅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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